逐爱世界.小世界(出书版) 作者:陈之遥-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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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这才说了几句话呀,我就是觉得他这个人还算不错吧。”隽岚很自信,一见钟情那种事情,她从来就不相信。
当夜,隽岚做了一个梦,梦里发生了什么,第二天一早醒过来就全忘了,只是觉得心情大好,想来应该是很好的梦吧。
她在洗手间刷牙,冯一诺怪笑着凑来,问她:“章隽岚,你昨天做梦干什么了?还说梦话了,什么咸水饺、马拉糕的?”
“去去去,别瞎说,”她不信,把一诺轰出去,“肯定是你自己做梦梦到我说梦话了。”
却不曾想第二天夜里竟还会是相似的梦境,这一次,她记住了。梦里,她和叶嘉予坐在一起,不是聚会时的圆台面,而是一张两个人坐的小桌子,幽浮在一片虚空的白色背景前面。
叶嘉予穿的还是聚会那天的衣服,浅蓝色细条纹的衬衫,左边胸口有一个很小的Tommy Hilfiger的标志,袖子挽了一些,露出肌肉纤匀的手臂。
他的手很大,骨节却不突兀,皮肤晒成好看的麦色。
他为她斟茶,问她:“普洱还是香片?”
他笑起来,眼梢细长。
所有的细节都是那么的清楚。
普洱还是香片?她还在想,但他抬头望向她的一瞬,她便怔住了,一下子从梦里惊醒。
那一夜,她再也没能睡着,静静的躺在床上等着天亮,眼看着黎明时分的天暗下去,又渐渐亮起来。那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她知道,自己真的喜欢上叶嘉予了。
11
差不多也就是那个时候,隽岚开始学吉他,师傅是数学系四年级的一位师兄,琴弹得不坏,教小学妹也教的很用心,遇到隽岚这样有些乐理基础的徒弟,自是教学相长,进度神速。
而她用来学习的吉它,就是郁亦铭给的那一把。刚拿到那把琴的时候,她就快升高三了,因为怕影响学习,妈妈把所有跟念书无关的东西都锁起来不让她碰,直到高考完了之后才还她自由,随便她爱干嘛干嘛。离家去北京报到,除了两箱子衣服和书,她还带着那只琴盒,妈妈看到只说句:“这么个大家伙带着干嘛?”隽岚非要带,也就随便她了。
买那把琴的时候,郁亦铭大概年纪还小,所以选的是三十九寸的,隽岚个子高,抱在手里有些嫌小。师傅人比较矮,身高尚不到一米七,总喜欢笑她人高马大,有事没事的对她说:“等学一阵就换琴吧,像你这身板儿,就得买41的标准尺寸,否则人家会笑你的。”
隽岚倒不在乎,觉得这一把用着就很顺手,别人要笑就笑吧,她章隽岚还会怕被他们笑?于是,这琴就一直用下去了,一用就是好几年。
跟许多热爱音乐的文艺小青年一样,隽岚的师傅不光喜欢课余教小学妹弹琴,还和几个同系的男生组了个Band,名叫Journey of Randomness,随机之旅。该乐队从名字到成员都颇有数学系的特色,换句话说,就是十足的宅男气质。
隽岚学琴几个月之后,师傅即将毕业离校,头发剪短,胡子剃掉,开始穿西服打领带,忙着实习找工作,他在乐队里位置很自然的就传给了徒弟隽岚。
没有什么人对她寄予厚望,但她的到来,却真的让这个怎么看怎么书呆气的Band彻底的改头换面了。一开始是学院活动,而后是整个学校的晚会,再后来是校际联欢,他们一路唱出去,渐渐的竟有了些小名气。
Journey of Randomness本是那种每个大学都有的伪摇滚乐队,空有摇滚的热情,却没有摇滚的精神和底气。隽岚兵不血刃的把它变成了一支Jazz band,她唱许多Fiona Apple和Diana Krall的歌,有时用吉他弹唱,有时则是键盘伴奏,那些歌里的字字句句、节拍旋律,让她自得其乐,也变的更加勇敢,哪怕别人不喜欢。
怪的是这种态度反倒让人家喜欢她,提起她的时候,总是说数学系那个唱摇滚的女孩。到底是Jazz还是Rock,隽岚不想解释,也不愿穷究,反正这就是她,爱谁谁吧。就这样,Journey of Randomness红起来了,有段时间,章隽岚甚至变得和叶嘉予一样有名。
但出名难免会带来一些副产品,比如说,谣言。曾经烟消云散的“数学系花痴章隽岚暗恋管院叶嘉予”的谣言又流传起来,这一次,隽岚觉得自己应该吃一堑长一智,她没有生气,反倒能心平气和的分析那些传谣言的人的心态。说这些话的大都是女生,其中不乏像她一样喜欢叶嘉予的,这些人之所以揪着她不放,不过就是因为她把这种喜欢表现出来了,而她们不敢。
于是,那一年的女生节晚会上,她唱了Fiona Apple的Get Gone,几乎是走到叶嘉予面前,正对着他,唱出那一句:“It's time the truth was out that he don't give a shit about me。”然后对他眨眼笑了笑,再转身走开。
等她唱完,叶嘉予去后台找她,对她说了声:“Bravo。”
“谢谢。”隽岚回答,眯着眼睛看他,突然发现他这样一个正剧男主角式的人物,竟也不是没有幽默感的。她原以为他会尴尬,甚至觉得她当着这么多老师同学这么做很傻,但他没有,反倒对她说Bravo,脸上带着些自嘲的笑。由此,她对他的感想更好了。
那个时刻成了整场演出的最□,校庆过去很久,还是有人不断地在说。而原本的谣言也不成其为谣言了,当事人都已经承认了,她就是喜欢叶嘉予,也知道叶嘉予对她没意思,但她不在乎,还是那句话,爱谁谁吧,若要文艺一些,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我爱你,与你无关”。
暗恋变成明恋之后,隽岚听说了更多关于叶嘉予的事情,不用她去打听,自有好事者来说给她听,比方说叶嘉予的考试成绩,他参加田径比赛的名次,甚至他寒假到哪里去玩了,等等等等,然后,她就听说了“薛璐”这个名字。
薛璐也是T大经管学院毕业的,比叶嘉予还要高几届,隽岚大一的时候,她早已经毕业离校了。不过,人虽然走了,名声却一直留着,不仅是管院,其他学院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位学姐,关于她的传闻很多,好的坏的都有。
好的版本是这样的——省高考前五,七次特等奖学金;人长得很漂亮,大学四年先后十几个男生追她;本科毕业签了一间美资咨询公司,工作一年之后,申请到名校的MBA,然后就出国了,现如今混得风生水起。
坏的版本与好的那个并不矛盾,倒好像是相辅相成——大一就开始去酒吧傍男人赚零花钱,一做就是两年多,其间所谓的男朋友无数,前后总共打过三次胎;大四跟带她论文的导师关系暧昧,导师的老婆还闹到院领导那儿去了,最后弄到她连毕业典礼都不能参加;工作之后,从升职到出国全都是一路睡上去的。
除去这好坏两个版本,还有一件事,隽岚不知道该如何分类——不止一个人告诉她,叶嘉予喜欢薛璐。
就这样,传奇,或者丑闻,包括那个不知道是好是坏的传闻,隽岚全都听过了。她不相信坏的那一些,理由很简单,因为叶嘉予告诉她,那不是真的,就在她第一次见到薛璐的那天。
那是个六月末的日子,临近暑假,各个学院挨着个儿的办毕业典礼。隽岚的师傅也是那天离校,方帽、学士服全副打扮,在校园里每一处名胜古迹前面跟人合影留念。
隽岚也去送别,站在一帮男生中间拍照,直到有人起哄,对着她喊:“哎,章隽岚,快看叶嘉予。”
她朝那人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叶嘉予站在大礼堂前面,拿着照相机替一个女生拍照。
那个女生,或者说不是女生,她年纪并不大,却完全不是女学生的样子,一看就是有些阅历的人,打扮也更精致些,身上没有套学士服,手里也没拿毕业证书,只戴了一顶学士帽,微卷的长发从帽子下面垂下来披在肩上。叶嘉予拍完照,低头对着相机背面的液晶屏仔细检视,然后对她比了一个OK。她朝他笑,脸上的表情好像有些无可奈何,摘下帽子还给旁边的一个男生,道了声谢。
“你好,叶嘉予。”隽岚走过去打招呼,那时的她既不会胡思乱想,也不会逃避。
叶嘉予转身看到她,脸上还带着方才的笑容,似乎怔了一下,才指指那个长发女,对她说:“章隽岚,这是薛璐,也是经管毕业的,”又对长发女说,“这是章隽岚,数学系大二的。”
薛璐对隽岚笑,说:“你好。”
隽岚却愣在那里,反复想着叶嘉予刚才说的话,还有他脸上的表情。他对薛璐说话的时候,甚至不用叫她的名字,他们一定很熟悉。
“学姐也是今天离校?”半晌,她才想到一句话,纯属明知故问,也不知是对薛璐说的,还是在问叶嘉予。
叶嘉予看看她,没有回答,薛璐自己开口了:“不是,我几年前就毕业了,那时候没拍戴方帽的照片,今天正好巧,就叫叶嘉予来帮我拍一张留念。”
“哦,这样啊。”隽岚附和。薛璐没有戴方帽的照片,和那个坏版本里说的一样。
三个人都没再说话,左右都是笑闹的声音,一秒钟的冷场被无限放大。
最后,还是薛璐看了看手表,说:“我还有点事,要先走,今晚经管校友聚会,隽岚你要是有空也来吧。”
“好,谢谢学姐,我一定去。”隽岚回答,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说,那天的原计划是去参加师傅的散伙饭。
薛璐走了之后,隽岚没有回去找她师傅,跟着叶嘉予在校园里漫无目的的走了很久。
“你听人家说过薛璐的事情吧?”叶嘉予问她。
“听过。”她点头。
他冷笑了一声,说:“跟红顶白的事情你也经历过,往上看都是屁股,往下看都是笑脸,人就是这样。”
“是,我明白。”她继续点头,虽然她不明白。
当天晚上的经管聚会办在学校附近一家KTV的大包厢里,隽岚真的去了,不为别的,只为了再好好看看薛璐。在那之前,她听到过那么多关于薛璐的传闻,潜意识里有过各种各样的想象,而白天的一切又发生得太快也太突然了,以至于她都有些糊涂了,印象中的那个薛璐到底是亲眼所见,还是想象出来的。
她到KTV的时候,叶嘉予已经在那里了,薛璐来的却很迟,身上穿了一件黑色镶白边的连衣裙,那是隽岚第一次看到一个模特之外的人穿这样的衣服,而不显得刻板老气。隽岚注意到她脚上的高跟鞋,更加觉得她看起来比印象中的要娇小。
薛露一来就有很多人过来打招呼,大都是已经工作或者正在找工作的,那些人一个接一个的跟她聊,好象全都是她多年未见的密友。隽岚想起叶嘉予下午说的那些话,突然有些明白了,曾经她名声坏到连毕业典礼都不能参加,现在却又是这般众星拱月的场面,也难怪他会那样想。
叶嘉予比那帮人低几届,可能是不太熟吧,也没过去掺合,只是远远看看。那天他好像兴致不高,隽岚跟他说话,他也不怎么搭理。
经管学院也有不少人认识隽岚,见到她,便要她唱歌。她来者不拒,唱完一首,又去跟人玩骰子,完骰子输了,又去唱歌。她记得那天晚上唱过一首Avril Lavigne的Innocence,那首歌她唱的很好,所有人都被她镇住了,有人对她吹口哨,也有人跟着她一起唱,只有薛露和叶嘉予两个人坐在角落里,好像在讲话,又好像不是,仿佛旁若无人。她唱到□处“It makes me want to cry; please don’t go away。”时,眼泪真的就要落下来。
也就是在那一天,那一刻,隽岚有种顿悟,她知道自己对叶嘉予不只是喜欢而已,她已经陷的太深了。从前,她还能满不在乎的说“我爱你与你无关”,但是现在,她不知道怎么接受这样的现实——他喜欢薛璐。叶嘉予和薛璐其实坐的并不近,也没有任何亲昵的动作。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知道了。如果你真在乎一个人,一个眼神就已经足够了。
有人蹲在电脑前面点歌,隽岚走过去,对那人说:“帮我插一首吧,我要唱《暗涌》。”
“王菲的?”那人一边搜索一边问。
“黄耀明的。”她回答。
那一段熟的不能再熟的前奏响起来,周围的嘈杂声退出去,她渐渐静下来,心无杂念的唱完那首歌。然后又去跟男生玩骰子,结果输的一塌糊涂,罚喝了许多酒。那是她这辈子第一次喝醉,不知道是谁把她弄回寝室,冯一诺下来接她上去,第二天告诉她,自己伺候了她一夜,而她闹得不像话,差点就把宿管科的阿姨都招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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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睡醒,隽岚以为自己好了,她对冯一诺说:“你看,我章隽岚拿得起,就放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