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女好逑-第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没什么事,就确认她转车顺利,走路回家没问题而已。一个女孩子走夜路,即使路途很短、光线充足、地点也不偏僻……还是一面讲电话会比较放心一点。
结果,还没来得及打,他妹妹就打电话来了。
“哥,我已经跟旅行社联络好了,明天他们就会传确定的行程给我!”他妹妹兴奋地报告着。
郎敬予听了,火气上涌,几乎要骂出脏话。他揉着眉心。“小芬,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目前并没有这笔预算。”
“没关系,我跟你说喔……”妹妹难掩兴奋,好像宣布什么大秘密似的。“我,决定请你一起出国玩,帮你出所有费用,就当是答谢你之前帮忙照顾宗德的店。”
可惜电话那头的兴奋,根本没有传达到这一头。郎敬予静了两秒。
“郎敬芬,你听好。”之后开口,他的语气冷硬得像万载玄冰。“没有预算,意思是说你没有钱可以浪费。现在你们有小孩了,就算有收入,也该存起来为将来打算。当妈的人,不准再这么任性。”
“我也只是……希望你跟我们一起去玩啊,你工作那么累那么辛苦,而且,宗德也同意了。”他妹妹完全是个水蜜桃,碰都碰不得,说个两句就要哭了。“每次都这样!什么都泼冷水,连妈也说你越来越难沟通了,动不动就教训人,我不要跟你讲了啦!”
“你不要任性!给我听清楚!不准乱来!”
他一教训就是长篇大论,本来要打给程思婕的,也拖到太晚,终至忘记了。
这一拖,就拖了好几天,又好几天。
而这一边,别说是朋友的生日聚会了,程思婕连上班都不想去。如果可以躲起来疗伤,不吃不喝,光是睡觉,不用面对外界的话,那就再理想不过了。
不过,可惜世界没有这么完美,她也不是家财万贯、不用工作的富家千金。每天早上,不管前一晚睡得多糟,还是得挣扎着起床去上班。
起床之后,精神委靡到极点,别说要化妆了,连洗脸都觉得好累。镜中的自己憔悴到令人心惊。二十七岁,平日光鲜亮丽、全副武装的粉领丽人,遭遇了一点挫折,就立刻显露疲态,眼圈、细纹、没有光采的肌肤……真是可怕!几天而已,就老了这么多。
跟当年与前男友Jacky分手时的状态,真是有天壤之别。那时她以逛街、狂买、狂花钱为治疗良方,每天都打扮得美艳到极点,伤心还在其次,逞强才是重点。美到刺眼,最好把讲闲话的人都刺瞎、刺哑。
结果这一次,她整个人提不起劲来打扮了。连赵湘柔一天到晚的刺激、取笑都没用。赵小姐是标准米虫,闲闲没事做,老是掐准时间打电话,在程思婕离开办公室之际,用娇滴滴的嗓音问候:“思婕,下班还要去买菜吗?是不是赶着回家煮饭给一家老小吃?好能干哟。”
想到平常都是郎敬予煮给她吃,程思婕便一阵心痛。一个人吃饭多少年了,现在却那么令人难以忍受,让她一时之间,居然说不出话来。
“没有的话,那要不要跟我吃饭?”赵小姐的嗓音还是软绵绵,令男人骨软筋酥,可惜程思婕不是男人。“我今天好闲喔,刚好没饭局呢。上次生日会你没来,算是欠我一顿,今天让你还。”
“你还缺人请吃饭吗?”她没精打采的说。“你要是保证闭嘴不啰嗦,那我就去。”
“什么嘛,我一点都不啰嗦的。”对方不服气。
赵湘柔呢,虽然表达方式很诡异,虽然斗嘴斗得凶,不像罗可茵一样总是贴心安静陪伴;但,却是真正在关心程思婕最近的消沉低落。她还是心存感激的。
当然,冤家般的两人都绝不会承认,她们的交情,就是如此奇怪。
辛苦撑过一整天,下班后,心情虽然惨澹,还是依约去赴晚餐约会。
赵湘柔选的,当然是高雅又昂贵的时髦餐厅。两个妙龄美女吃烛光晚餐,画面很美,气氛很佳,感觉上却有点怪怪的。
用餐中,频频有爱慕者来打扰。请喝酒的,请侍者送纸条的,甚至直接过来搭讪的,一个接着一个。她们俩却一点兴趣也没有,非常不解风情。
吃完食不知味的大餐,面对赵湘柔的提议,诸如去夜店玩、去Lounge Bar喝点东西,甚至赶个午夜场电影……这些以前都很受欢迎的休闲娱乐,程思婕却提不起任何兴趣。她摇摇头。“我想回家了。”
“你真的变无趣喽,这么早就回家?”赵小姐很扫兴的样子。
“嗯,上班很累。”她随便找个理由。
赵湘柔没有继续跟她唇枪舌剑,只是耸耸肩。“好吧,那就算了。我找可茵去看电影。你搭我的车吧,老头等一下会来接我。”
“你也太爱奴役人了,厉特助是你爸的特助,又不是你的。”
“反正他已经下班了,闲着也是闲着。”
结果,气质优雅的厉特助果然没有任何怨言,先送赵湘柔去电影院跟罗可茵会合,然后,还很好心地把程思婕送到住处楼下,绕路也无所谓。
“真的谢谢你,其实你可以送我到捷运站就好的。”面对绅士风度一流、还下来帮她开车门的厉特助,程思婕千谢万谢个没完。
“真的不用客气。”对方只是笑笑。“最近好像不常看你跟大小姐一起?大小姐老是挂在嘴边,很担心你。是工作忙吗?”
程思婕安静了,脸上露出落寞的神色。她摇摇头,没说什么。
“那,请保重了。”厉特助也没有多问,闲聊两句之后,就请程思婕上楼了。他的礼貌无懈可击,站在车门边,目送她安全进去之后,才上车离开。
第五章
居然是男人送她回来!
郎敬予站的位置其实并不隐密,但程思婕没有注意到他。他就独自站在一边,把两人的所有互动尽收眼底。
这场景虽然该死地没新意,却又万万出乎他意料之外。老套到极点的戏码,居然会在他身上、眼前演出。
也是要到这一刻,郎敬予才猛然发现,苦苦压抑多时的情绪和占有欲已经如此深重。看着程思婕跟别的男人靠近、在夜色中谈心的模样,他怒得几乎要忘了一切。
照说郎敬予应该冲上前去,跟陌生雄性动物斗个你死我活,然后把自己的女人抓起来狂吻,狠狠“惩罚”一番的,好让她知道,谁才是……
才是什么?他是她的谁?
从头到尾,都是她主动接近、她委屈讨好,他给过她什么?未来?又能给她什么?以他的状况,根本无力去照顾另一个娇滴滴的女性。而女人都需要照顾、都要人疼爱。他做不到的,若有别人能做到,他不该从中阻止才对啊。
何况,虽然只远远的没看清楚正面,但那位男士不论身材、打扮都和程思婕相配到极点。以旁观者眼光看起来,果真是一对璧人。
当郎敬予还处在个人的冰火五重天、又冷又热的煎熬中,程思婕已经翩然消失。她的男伴在门口驻足了片刻,随即上车离去。
因为郎敬予一直盯着那人,快把人瞪穿了,所以,不是太困难地便发现,那件帅气的衬衫,非常眼熟。
和之前吵架导火线、程思婕帮他买的衬衫,似乎……一模一样。
因为他不收,所以就转送了吗?郎敬予知道这样的猜测很无聊,但,就是忍不住。嫉妒的意念就像一条蛇,开始盘绕在心头,噬咬着已经疼痛的心,毒液渗入血管,开始在全身奔流。
转身,他也大踏步离去,坚决得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走回捷运站时,手上的票已经快被他捏烂。
天知道要他搭上这趟车过来找她,是经过了多么辛苦的天人交战;来的时候,在车厢内,他一面把玩着车票,一面想象着她一趟又一趟辛勤换车去找他──
想象着,当她独自坐在车内,爱笑的脸蛋上是怎样的表情?期待、甜蜜、还是带点疲惫?光是这样,一股难言的温柔就涌上来,让郎敬予一向坚硬的心都软了。
阴错,阳差。没想到来了之后,会遇到这么尴尬的场景。
重新坐上车,心情已经两样。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就像是气球被刺了一个洞,空气全都漏光光,只剩下令人不忍卒睹的残骸。
在郎敬予坐车远去之际,程思婕正爬上楼,回到自己住处。强撑了一整天,上班加上跟好友的晚餐,耗尽她全部体力,累得几乎睁不开眼睛,一倒上床就睡了,连棉被都没盖。
到了半夜冷醒,发着抖缩进被子里。隔天起床,头重脚轻,她病了。
单身女子最怕生病,平时再光鲜亮丽、精神奕奕,一病起来,完全兵败如山倒。本来还硬撑着去上班,去了没多久,就被上司学姐皱着眉赶回家。
“回去休息,脸色太可怕了。算我拜托你,请一个下午的病假吧。”
“可是,下午还有会议……”她微弱地抗议着。
“我自己可以去。部门不会因为一天没有你而倒掉的。”学姐打断她。
是啊,没有她也没关系。她真的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重要。
就像郎敬予。郎心似铁啊!这阵子她照他的命令,不敢过去找他,他就好像消失了一样。
之前都是她一趟趟的、厚着脸皮过去。是打扰到他了吧?现在,他是不是乐得轻松,不用再招呼她这个不速之客?
回家途中,坐在正午的计程车上,冬日阳光暖洋洋的照耀,城市的节奏依然明快俐落,大家都很有目标地前进着,只有她茫然失措,觉得眼前一切都好荒谬、好讽刺、好不真实。
“小姐,身体不舒服?”计程车司机是个爽朗的中年大婶,此刻热心询问:“感冒对不对?这一波流感很多人中奖,要小心身体啊,要不要载你去医院?”
“谢谢。我还好。”突如其来的关心,让程思婕莫名地感动,硬挤出一抹单薄的微笑。
“还是跟男朋友吵架,心情不好?”大婶自顾自地high着,爽快的大嗓门充斥整个车厢内。“你别惊讶,我呢,开计程车十年了,懂点看相,你这一看就是眉目不开、心情郁闷的样子。感情的事情不用太勉强,你长这么漂亮,又是福气相,一定会遇到好男人疼你的啦,要有信心。”
“啊,我……”
说也奇怪,这么空泛、不着边际的安慰词,居然让程思婕眼眶一热。然后,非常丢脸地当场掉下眼泪。
她也好希望是真的,希望有好男人来疼她。
如果她那么好,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努力,还是没用?
怎么真的变成爱哭鬼了……
“不要哭嘛!事情没那么严重。这个不爱你,就换下一个啦。”大婶趁着停红灯时,抽了几张面纸给程思婕。
她放纵自己的眼泪,就这一下下,哭完,她一定就会继续坚强的。
“男人都比较笨,当女人的,就多忍耐一点了。”下车前,司机给了她最后的忠告与推荐。“对了,这张算命老师的名片给你,这人听说满准的,有空可以去找一下,当作参考也好,说不定可以解决你的感情问题。”
下车之后,程思婕握着名片,呆呆地站在公寓楼下。
留学美国的高级知识分子,自认一向走在时代尖端的她,居然兴起了去算个命的念头。是不是无力改变现况的时候,都会想要寻求比较超现实的帮助?
但此刻实在没有体力。她拖着虚弱的脚步上楼,随便吃了药,倒头就睡。单身女子的治病良方,就是睡觉。
这一睡,就睡到了晚上。醒来,发现自己出了一身汗,不舒服的感觉好多了,浑身轻松不少,只是肚子饿得咕噜咕噜叫,她终于深刻体认到“饥火中烧”的意义。
吃点东西吧,不过,这么晚了,要吃什么?
一面想着,程思婕一面换上干净的运动服,随手把汗湿的衣物都丢在床上。最近没时间、也没心情整理家务或洗衣服,房间真的很乱,加上都没有去采买,也根本没有食物。
最好是热的、有饱足感的、新鲜好吃的,美味爽口的……总之,是她煮不出来的东西。
去吃芋头排骨吧。
突如其来的念头化成了冲动,以及肚子里响得更震耳的咕噜声。事不宜迟,兵贵神速,套上袜子球鞋,抓了外套,说走就走。
小店还是一样热闹。灯火通明,夜里出来觅食的人还真不少。
程思婕才静静走到自己以前常坐的位子旁,三两闲聊吃面的熟客都被狠狠吓了一大跳。
有人当场傻住,一口芋头咬了一半、筷子停在半空中;有人瞪大眼像见鬼一样瞪着她;有人则是立刻往她身后搜寻,看郎敬予是不是会紧跟在后。
结果,没有。小姐是一个人来的。脸色相当苍白,似有病容。面对雷射般往她身上招呼的眼光,她只是微微一笑。
“小姐,请问……要吃什么?”郎敬予的妹夫宗德是个安静内向的年轻人,他擦着手,过来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