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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

妖猎手-第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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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亏。 
  反正当年就深知有便宜要占,有竹杠就要敲的他,万不会放过眼前这个搜刮战利品的机会。 
  他一想起来体内毒盅发作时,带来的那种令人无法忍受的剧疼,就心有余悸,当初放老白龟一马还要收点好处,放着眼前这个死人更没有浪费的理由。 
 
 
 
  
 ~第七章 风翼之炼~
 
  龙血反正不怕什么毒一类的东西,就那么空手接过钟道临手中那本有些发黄的小册子,随便翻开封皮下几页看了看,皱眉道:“我看看什么东西……这个……哦。写的是巫教十戒,还有。等等……” 
  说着又朝后翻了几页,愕然开口续道:“这后面记载的,好像是他们巫教修炼施法跟养盅放毒的法门,乱七八糟的看不懂,不过没有写怎么配解药一类的东西!” 
  钟道临闻言失望道:“哎,怎么这老家伙不带本解药书在身上!” 
  龙血也来了兴趣,走过来帮着钟道临翻看着赭冷的无头尸体,可找来找去,除了些不知道做什么用途的药粉,跟一个赤色令牌,就剩一个铜炉般的器皿了,剩下什么都没有了。 
  同样有些失望的龙血随手把器皿给扔飞了出去,安慰钟道临道:“大哥,干脆把这册子上关于放毒跟巫法的那些看看得了,虽然比不上直接有解药来的好,但也说不定还有点用处,总比下次再遇上什么都不清楚强是吧?” 
  钟道临垂头丧气道:“你都看不懂,我能看懂才怪了,连这些字我都不认识!” 
  龙血笑道:“不认识,我慢慢讲给大哥听嘛,以大哥如此聪慧,还不是触类旁通,怎是小弟可比?这巫教令牌说不定小弟日后还能用的上,就不跟大哥客气了,嘿嘿!” 
  神神秘秘说罢,扬手将已经试出上面无毒的兽皮册子扔给钟道临,自己则笑嘻嘻的把那赤红令牌当仁不让的收入自己怀中,也不知道他打什么主意。 
  钟道临倒是对什么破令牌不感兴趣,也由得他分一杯羹,随便将那本册子装入怀内的乾坤袋,瞄了龙血一眼道:“怪不得你小子突然这么好心,原来另有所图!” 
  “嘿,自己人客气什么!”龙血赶忙岔开话题问道:“这老贼怎么又回来了?哦。卑鄙……我知道了……幸好大哥吉人天相,这么多瓶瓶罐罐都能找出来对症的解药,小弟佩服!” 
  拍马屁拍到了马脚上,钟道临暗骂一声,这么多杂七杂八的药粉,我能找得对才怪,没好气的把刚才的经过粗略的说了一遍,忍不住问道:“先别问那么多,你们龙家怎么会天生不怕毒呢?” 
  钟道临一想起来刚才的事儿就害怕,也顺带对龙血能够天生不怕这邪乎东西,产生了羡慕之心。 
  龙血站起来,靠着一棵小树喘了几口气,才慢慢说道:“曾祖心爱之人并不是曾祖母,但小弟爷爷却是曾祖母单美所出,钟兄明白了么?” 
  “不明白!” 
  钟道临听的一头雾水,暗道,我问的是为何你小子不怕毒,管你爷爷是谁生的,这要是能明白才怪。 
  龙血大讶道:“我们龙家至爷爷一代起,都是毒圣呼哻邪罗王的直系子孙,血脉里早就流的有呼哻邪罗王的血,大哥不会还不明白吧?” 
  龙血像看着一个怪人般盯着钟道临瞧了半天,这个魔界中无人不知的事实,眼前之人居然不知道,他可不明白钟道临还真不是魔界之人,换了刚来那阵恐怕要更尴尬,连钱都不认识。 
  钟道临讪笑一声,有了前车之鉴,这次脸色恢复得比较快,打个哈哈,转移话题道:“你曾祖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为了娶自己心爱的人,功名利禄统统抛弃,却跟自己不爱的人生了儿子,哦,无意冒犯,见谅!” 
  龙血默默点了点头,苦笑道:“没有什么冒犯的,大哥所言也是事实,曾祖将云雾城之外的平原命名为‘乌兰’,就已经等于昭告天下了。” 
  沉吟了半晌,钟道临纳闷道:“按说,以你曾祖的修为,应该早就突破了寿命的局限,为何?” 
  听了这话,龙血的身体几不可察的颤抖了少许,抱头痛苦道:“现在天下人都知道的是,在小弟的爷爷二十岁生日那天,曾祖在乌兰平原吩咐完风翼族族长所托之事后,就立即自杀身亡,次日风翼族族长和曾祖遗体同时失踪,爷爷正是在那一天继任为云雾城城主。” 
  顿了顿,沉重道:“这只是外边的看法,我们龙家却一直还相信曾祖活着,可风翼族却说,当时在族内有很多人都在场,亲眼目睹曾祖自杀殉情,还说曾祖临死时说过,他这二十年都是为了一个承诺活的。 
  “我们自然不会信那些鸟人说的鬼话,爷爷当时在大怒下,就把风翼族全族赶走了,不准他们再在乌兰平原栖息。” 
  钟道临对龙血的曾祖龙胜天是死是活倒是不关心,若无其事道:“别想那些了,现在当务之急就是你能顺利入主云雾,按你的话说,就是拿回自己应得的,其他。咦?你刚才说风翼族?” 
  龙血茫然点头道:“是风翼族,怎么了?” 
  摆了摆手,钟道临轻轻把脖颈上挂着的那个“风翼之炼”,从衣服内拽了出来,龙血看清了石炼上镶嵌的那颗蓝宝石,瞪大眼睛道:“钟兄把风翼族的翼使杀了?” 
  钟道临没好气道:“我才没你那么喜欢有动静就先想到杀!” 
  龙血自然知道,钟道临是说他当初人都没看清,就瞎放箭的事儿,赶忙陪笑道:“大哥恕罪,当初小弟实乃无心,嘿,不过这链子好像只有那几个风翼使才能戴,除非死去,否则绝不离身,万没理由失却或被外族得到的!” 
  钟道临只知道当初风飞扬给他的时候,说是什么身分的象征,听到这里,才觉得不是那么简单,不由疑惑道:“噢?有这么严重?如果丢了,再做一条不就得了?” 
  龙血看他随手将石头链子不当回事儿的甩来甩去,嚷起来叫道:“我说大哥,这个链子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但绝不是说做就能做的,你把功力注入在那颗蓝色宝石上试试。” 
  闻言,有些好奇的钟道临立即把自身真气灌注到那颗蓝宝石上。 
  奇妙的事情发生了,整个“风翼之炼”居然好像水一般在他的手心流动起来,慢慢这些石头化成的水流,包裹住了那颗迸发出蓝光的宝石,在两人的面前好像形成了一把铜镜般的物体,飘浮半空。 
  “什么玩意?” 
  被眼前所见惊呆了钟道临,发现这东西上面好像不停的出现莫名其妙的符号,忍不住喊了一声。 
  “那是他们翼人族千百年来的历史!”龙血异常肃穆的声音在钟道临耳边响起:“天翼飞翼跟风翼族本来是一族的,在外族的眼中都是翼人族,直到大概距此千年的时候,就是因为这个东西分崩离析的,也由此慢慢分化成上百个大小翼人族群,直到大约三百多年前,才慢慢形成了最大的四股势力,后来魔翼族一日之间神秘消失,就只剩下天翼族、飞翼族跟风翼族三族了!” 
  看着那些符号慢慢消失,风翼之炼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钟道临一把接过,盯着掌中的石炼皱眉道:“这是谁造出来的?就为了这个闹的分裂?” 
  龙血撇了撇嘴角,哂道:“也就是大哥你才不把这东西当回事儿,这链子一共有二十七条,如果能积齐为一的话,不但能够看到完整的翼人族历史,而且等于间接掌握了翼人族全族的生死。 
  “据说这里面藏着个什么秘密,而翼人族在魔界的历史,要比咱们魔族悠久的多,这链子里面所蕴藏的秘密,就可想而知了!” 
  钟道临不怀好意的瞟了龙血一眼,恶言恶语道:“你个山野小子,怎么知道那么多?是不是你也想要,不如为兄送给你好了!” 
  说着,真的把手中的风翼之炼递给龙血,吓得后者连连摆手道:“这鬼东西烫手,小弟可无福消受,大哥还是找个没人的地方扔了吧,小弟虽然在外隐居一年,可毕竟还算。嘿嘿。出身显赫,奉劝大哥一句,此物烫手,切莫沾染!” 
  龙血始终坚信,肯定是钟道临不定在哪把人家风翼使宰掉了一个,他才不相信钟道临手中的东西,是来自于“正当渠道”,因为翼人族宁可送命,也绝不会把这东西送人的。 
  钟道临本来只是觉得既然受风飞扬所托,那就顺道看看有没有长翅膀的翼人飞过,然后随便找个什么风翼族的鸟人,把东西带回去就是了。 
  可听完龙血的一番告诫,才深感责任重大,怕对面那小子多心,沉声道:“这是我在地牢的一个朋友临死所托之物,原本没想到那么重要,咱们今后不要再谈关于这个链子的事了,以防隔墙有耳,旁生祸端,有机会,我亲自给他们风翼族送回去也就是了!” 
  龙血在见到他拿出来这个东西的时候,本能瞎编点故事,然后再想办法从他手中轻易骗取此物,但龙血则一开始就实话实说,这令钟道临分外感动,投桃报李下,也就将当初风飞扬所托说了出来,内心对龙血的信任又深一层。 
  “我看还是小心为妙!”龙血凝重道:“这东西落在翼人族本族之人手上还好,如果被他们那帮傻鸟知道在外族手上,恐怕会不顾一切倾巢来攻,照小,钟大哥所说的那个风飞扬就没安好心,既然你已经看到这东西了,风翼族能让你活着走出来么?最能保守秘密的人,就是死人,那些傻鸟再傻,这个大道理估计还能懂!” 
  “不会吧?”虽然钟道临有些不相信龙血所说,但经过魔界这些天的磨炼,他再也不敢轻易相信人了,而且这又关乎到自己的小命,只得点了点头道:“嗯,到时候看着办就是,毕竟那帮自称是我手下的粗人,正在搬光他的家当,不把这东西物归原主,似乎有些不妥。” 
  这回轮到龙血听的一头雾水了,愕然道:“搬光家当?” 
  “呵呵!”钟道临想起那头爱拍马屁的大黑熊,就乐了起来,笑呵呵拍着龙血的肩膀道:“你伤感觉如何了?差不多咱们就快些上路,这些事有机会再讲给你听!” 
  “嗯!” 
  龙血用手扶着树干活动了一下腰杆,感觉除了胸骨内还有些隐痛外,其他的倒没什么。 
  心知在自己昏迷的时候,钟道临肯定暗中施了手脚,否则不会好的这么快,感激的冲钟道临点了点头道:“也好,早一天拿到云雾城的兵权,就早一天起兵,把大哥身后的追兵给统统找出来砍了,这挨千刀的下毒老贼要再多上一两个,恐怕咱们兄弟就没命走出这片林子了!” 
  说罢,还心有余悸的摸了摸自己后心的疼处,他虽然生就不惧百毒侵体,但却对会突然挨上两掌同样感到害怕,要不是赭冷受伤颇重,光那两掌就绝对能要了他的命。 
  钟道临想到的却是负伤遁走的花灵儿,这次是她没有算到自己身旁有龙血,这个根本不怕毒的魔族毒圣后代,以花灵儿当年表露出来的果敢狠断的作风,下一次绝对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想到这里,他突然心中一动,暗道,假如花灵儿就是当初带兵剿杀王权甲的主帅,那么或许已经有一队人马潜入了进来,如果能够藉助龙血的精锐机动骑兵,将其一举全歼,或许能够让这些花样层出不穷的暗杀少上不少。 
  龙血说的没错,像这种放毒的家伙多来几个,或者身旁有个像峡谷追杀他的那个隐族高手在暗中协助,恐怕自己这条小命就真的危乎了。 
  当魔界那颗暗淡的黄日逐渐西沉的时分,疲惫不堪的钟道临跟龙血,终于徒步穿过享有粮仓之称的“乌兰”平原,达至云雾城。 
  为了不让钟道临一头紫色长发惹人注意,龙血专门在一日前来时的路上,放箭射杀了一种名为“羰鼠”的食草小兽,剥下油亮的毛皮,给他做了一顶土人毯帽样式的皮帽。 
  戴上皮帽子的钟道临活像一个刚进城的土包子,正在龙血戏谑的目光中,尴尬的遥望四周建筑,终于明白到,为何龙血会说云雾城是个没有城防的城池。 
  整个云雾城都笼罩迷离的雾丝之中,一栋栋斜角的石屋建筑,跟坐落在路边民居前的晾鱼棚,只有到了近处才能慢慢浮现在视野之中。 
  云雾城南傍雾江,城环无山脉遮拦,三面环水,周边多水道,一条名为清水的小河,更是从城中蜿蜒穿过。 
  此处盛产的腮肚鳞鱼,配以本地人特制的酱料,本就是远销各地的美味。 
  每到产鱼的时节,总是有商贾从各地赶来收购,故家家户户的门前,都多少建有晾鱼棚,用来将卖不掉的腮肚鳞鱼风干保存,渐渐这些密密麻麻排列在道旁的石台,也就成了云雾城特有的街景。 
  直到快进了云雾城中心的时候,钟道临才在龙血的特意提醒下,明白到自己已经进入了这个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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