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呵 你別開花-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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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8月的一天,前苏联飞行员亚历山大·斯诺夫驾驶米格21型飞机在做例行飞行时,无意中“闯入”了古埃及。于是,他看到了金字塔建造的场面———在一望无际的荒漠中,一座金字塔巍然矗立,离它不远,另一座金字塔刚刚奠起塔基……
※1990年9月9日,在委内瑞拉的卡拉加机场的控制塔上,工作人员突然发现一架早已淘汰了的“道格拉斯”型客机飞临机场,而机场的雷达根本找不到这架飞机。
机场人员说:“这里是委内瑞拉,你们是从何处而来?”
飞行员听罢惊叫道:“天哪!我们是泛美航空公司914号班机,由纽约飞往佛罗里达州,怎么会误差2000多公里,飞到你们这里来?”
接着,他拿出飞行日记给机场人员看:这架飞机是1955年7月2日起飞的,时隔35年。
开始的时候,机场人员以为飞行员是在开玩笑。后来经电传查证,914号班机确实在1955年7月2日从纽约起飞,飞往佛罗里达,突然途中失踪,一直找不到,机上的50多名乘客全部都赔偿了死亡保险金。
这些人回到美国家里,令家人大为震惊。他们的亲人都老了,而他们却和当年一样年轻。美国警方和科学家专门检查了这些乘客的身体和证件,承认这是事实。
我知道媒体并不可信。有时候,谣言就是他们造出来的。
但是,这一次我相信了他们。
只有这样才能顺理成章地解释三郎的事情:也许,我和她第一次相遇,对于她来说,是第三次相遇!
还有一个诡秘的佐证:我和她第一次相遇(或者是第三次相遇)的时候,车上的电子表显示的是00∶00∶00。
第104天
一般说来,女人都不敢杀鸡杀鱼。这些血雨腥风的活,总是由男人操刀,女人只是扎着漂亮的围裙掌勺。不过,葛麦的太太似乎不一样。
第104天(1)
一般说来,女人都不敢杀鸡杀鱼。这些血雨腥风的活,总是由男人操刀,女人只是扎着漂亮的围裙掌勺。不过,葛麦的太太似乎不一样。
她从来不做饭,但是她嗜好杀生。
葛麦是秋天结的婚,已经三个月了,他发现,每次她剁下鸡头或者剖开鱼膛,都显得十分快慰,有点像……男人做爱时的表情。
葛麦感到,太太的心理素质极其强固。仅此而已。
有一次,葛麦正在看电视,突然太太朝着墙角瞪大了双眼。
葛麦顺她的目光看过去,是一只老鼠。它像箭一样从A点射向Z点,中途突然停顿,两只亮晶晶的小眼珠转来转去。
惊喜的表情定格在太太脸上,她慢慢地抬起脚来,无声地摘下一只拖鞋,突然甩过去,竟然准确地砸在了老鼠身上,它四爪朝天,抽搐了几下,毙命了,没出一滴血。
葛麦瞠目结舌。
我们可以把这个事件看成偶然,比如,有时候我们查字典,一下就翻到了那个字。
但是,葛麦不这么认为。
他觉得太太能够打中这只老鼠,绝对不是碰巧,而是跟技术有关。
他分明看到,拖鞋的落点是老鼠前面大约三尺远的地方。在她突然举起手的时候,老鼠蓦地朝前冲去,而拖鞋在空中飞翔的时间正好和它奔跑三尺远的时间相等。
所以,葛麦认为这个偏差是有预谋的。
有人做过一个小范围调查,92%的女人都爱猫,99%的女人都怕老鼠———不过这个调查是四年前的事了。
葛麦的太太算是那1%。
她不但喜欢杀鸡和杀鱼,还喜欢打苍蝇和蚊子。后者可能跟女人爱干净有关。
有时候,葛麦偶尔在家里发现了一只蚊子,肯定不打,而是马上跑到电脑前,把她叫过来,由她打碎它。
葛麦最早感觉到恐怖,是因为一条金鱼。
这天,葛麦在单位加班,很晚才回到家。他一进门,就闻到一股血腥气。
他走进卫生间,看见太太满手鲜血,正在杀金鱼。
那是葛麦的金鱼,他结婚之前就养它,已经有一年多时间了。它像拇指一般大,葛麦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拇指姑娘”。它通体黄色,有黑色的斑纹,十分漂亮。它每天在玻璃缸里无声地游来游去,寂寞而绚丽。
目前,“拇指姑娘”肚子被太太用剪刀剪开了,它在雪白的瓷砖地面上一下下甩着尾巴。它的眼睛像平时一样睁着,静静地望着这个巨大的世界。
葛麦没想到,“拇指姑娘”那么娇小的身子竟然有那么多的血。
太太有些不自然地望着葛麦。
最近几天,她一直在家养病。
她在一家服装公司工作,整天在外面奔走,通过一张嘴游说客户,为公司签下一张张订单。当然,利润跟她没任何关系,她只是通过业绩,提升自己在公司内的竞争力,巩固这份职业和薪水。
对于她,嘴是最重要的。
可是几天前,她突然说不出话了。医生诊断她得了喉炎。
葛麦没有恼怒,只是有些疑惑,他问太太:“你杀它干什么?”
太太指了指那条金鱼,又指了指她的胸口,似乎有很重要的理由。但是,喉炎免除了她的辩解。
这天晚上,月亮很圆。可是,葛麦睡不着了。
他猛然意识到一个十分可怕的问题———结婚以来,太太好像隔几天就要杀死一个活物!
是的,没错儿!
她下班回家,总是要买回一些活物来,比如鸡、鸭、鹅、兔子、鱼、螃蟹、王八、牛蛙、长虫……很少间断。
每次都是她操刀,动作异常麻利。
有一次,她竟然买回一只羊羔。其实,说那是一只羊羔有些勉强,它的个子已经挺高了,应该叫“小羊”。葛麦至今记得,它身上的皮毛洁白,声音娇嫩,像个很干净的小学五年级女生。
太太杀它的时候,费了很大劲。这只羊羔似乎预感到死到临头了,它撒开四蹄,在厨房里奔跑起来。它的力气竟然很大,撞翻了沙锅和五公斤的啤酒桶。
太太虚晃两下,就把它扑在了身下。
她蹲在地上,把它夹在胳膊和大腿间,它就一动不能动了,只听它无望地“咩…咩…咩…”,那声音极像一个小孩在叫:“妈…妈…妈…”
太太一刀就刺穿了它的脖子。娇滴滴的鲜血喷射出来,染红了它稚嫩的皮毛。
而最近几天,太太一直呆在家里,没有出门,于是,金鱼死了……
转眼一周过去了,太太的病依然不见好。
她一天比一天变得精神恍惚,性情焦躁,不是莫名其妙地大发雷霆,就是黑夜里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发呆。
葛麦感到,太太越来越陌生。
他试图跟她谈一谈,可是,她却说不出话来。他惟一能做的,就是加紧为她四处求医问药。
这天早上,她在纸上写了一行字,递给葛麦:“晚上买一只鸡回来。”
晚上,葛麦买回了一只煺了毛的白条鸡。他是在钻她的文字空子,故意跟她耍赖皮,他想试试她到底会怎么样。
她见葛麦买回了一只白条鸡,脸一下就白了,接着就“呜哩哇啦”地怒吼起来。很快她就住口了,痛苦地咳嗽起来。
第104天(2)
葛麦抱住她的肩,想哄逗哄逗她,却怎么都提不起情绪,只是解释了几句。说他路过自由市场,都收摊了,只有卖白条鸡的……
过了好半天,她似乎平息了怒气,坐在沙发上愣神。葛麦就趁机钻进厨房,去做饭了。
他做的是小鸡炖蘑菇。太太没有吃一口鸡肉,只是喝了点汤。
夜里,没有月亮,刮起了大风。
葛麦没有睡着,他张大两只耳朵,捕捉太太的鼻息。
太太没有一点动静,似乎睡着了。葛麦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又有些淡淡的失望。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后半夜,他被一阵古怪的声音惊醒。那是磨刀的声音:“哧———哧———哧———”很孤单,很缓慢,像一个老人的心事。
葛麦仰面躺着,他没有转头,只是慢慢地伸出手,朝太太摸了摸———身旁空着。他的心一下就失重了。
她在干什么?
他一动不动,静静地等待。风声一阵比一阵紧。
过了很长很长时间,那磨刀声终于停止了,太太好像有些疲惫地站了起来,慢腾腾地迈步了。她的脚步声很轻,无疑光着脚。
她从这个房间走到那个房间,又从那个房间走到这个房间……
天冷了,家里的蚊子和苍蝇都灭绝了,再没有可以杀戮的活物了。
想到这里,葛麦打了个冷战。
终于,她朝卧室走过来。虽然没有月亮,葛麦还是看见她手里拎着一个亮闪闪的东西。
他想起那三尺远的预谋,不由全身发软。他觉得他不是她的对手。他用手紧紧抓住棉被,在黑暗中眯缝着眼睛,死死盯着她。
她停在床前,仔细端详这个佯睡的男人。
葛麦的神经就像拉到了极限的弹弓,微微颤抖着,眼看就要崩断了。
终于,她说话了,她的声音哑得像个男人:“杀……”接着,她猛抖一下,就慢慢地倒了下去。
葛麦感到不对头,爬起来,颤巍巍地打开灯。
在惨白的灯光下,他看见一把尖刀插进太太的心窝,血汩汩地淌出来。她双眼颤颤地盯着他,那表情好像是狂喜,又好像是盛怒……
这个女人的自杀很蹊跷。
医生解释不了,警察解释不了,她的父母也解释不了。
一时间,周围的人都在议论这件事。
一年后,葛麦又结婚了。他的新太太是个心理专家,他跟她学到了一个很新的词:职业恐惧。
她说:“你前任太太的死很可能跟职业恐惧有关。这种心理疾病很普遍,严重者在现代女性中占1%。”
葛麦认为她只说对了1%。
假面舞会
每一场假面舞会,都有一个女性神秘失踪,但是却没有人察觉……
假面舞会(1)
这是袁小绛第一次参加假面舞会。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一个人偷偷来的,又新奇,又紧张。
入口有个告示,每个人只许买一张面具。她选了一张相对漂亮一点的面具,是个女妖,面色惨白,嘴唇血红。
接着,她跟随侍者,顺着狭长而陡峭的楼梯走下去。
舞会早就开始了,她是最后一个入场的。
这个地下酒吧很宽敞,很幽暗,到处都闪烁着荧光,显得光怪陆离。黑糊糊的角落,偶尔还冒出阵阵白烟。音乐狂乱,震耳欲聋。人们穿着各种古怪的服装,戴着各种诡异的面具,发疯地扭动着身体,陷入暂时的虚构中。
广告说,这是一场“男人最酷女人最炫”的派对,鬼知道面具后是一张张什么样的脸。
袁小绛的亢奋被点燃了,跟着大家一起劲舞。
她从没有像今天这样痛快,全身的骨肉都散成了音符,在抖动,在飞翔。谁都想不到,妖女包藏的是一个内向、敏感、保守的女孩。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迪斯科戛然而止。
大家意犹未尽地停下来,纷纷回到座位上。袁小绛注意到,有一个男人没有戴面具,他坐在最深的角落里,不抽烟,不喝酒,就那样默默地观看。
全场只有他一个人是真实的。
袁小绛走过去,坐在这个人旁边。她看见,他手里拿着两张面具,一张是猫脸,一张是狗脸,不禁疑惑起来———每个人只能买一张,他怎么有两张?
这个桌上,只有他和她两个人,袁小绛以为他会搭话,可是他看都不看她。她有些无趣,就跟侍者要了一杯冰水,一口接一口地喝。
换了一曲高雅的华尔兹。
袁小绛隔着面具四下张望,搜寻舞伴。今天,她要彻底体验一下相反的性格。
她想找一个面具最丑的男人。终于,她找到了。那个人孤独地坐着,戴着一张恶魔面具,脸是绿色的,眼圈黑得像熊猫,参差的牙齿刺出来。看上去,他很魁梧。
当袁小绛站起身走向他的时候,突然,旁边那个露着脸的人说话了:“小姐,小心点。”
袁小绛回头看了看他:“你说我吗?”
他的眼睛依然不看袁小绛,还在舞场上警惕地瞄来瞄去,声音很低地说:“今晚上,这酒吧里有一种反常的气息……”
“为什么?”
他终于转过脸来,扬了扬手中的两张面具,说:“这张猫脸是我买的,这张狗脸是我捡的。”
“什么意思?”
“这些面容恐怖的跳舞者中,有一个人……没有戴面具。”
一对对舞伴已经下了舞池。袁小绛的双眼迅速在全场扫视了一圈,然后真诚地说:“你敏锐得像个警察。”
“你有没有听过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