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有鬼呢-第9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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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部分人,一旦犯罪,就会成为令警察们最头疼的罪犯。
他们智商很高,善于反侦察。他们喜欢主动出击,喜欢和警察们玩游戏,故意留下线索,和警察们斗智斗勇。
任酮按照字手尾以及尖角指着的方向,挨着片儿的仔细检查着,却什么都没有查到。
我回想了一下,拉住任酮的衣袖,“这个字,也许是他下一个要作案或者躲藏的地点,是他开辟的另一个屠杀现场。好思佳有这毛病的其中一个,他喜欢在破坏了东西之后,留下一个小图案。那个小图案,就是他下一个要破坏的地方。”
“不过,每个人的风格不一样。另一个有这毛病的,他也喜欢留下点儿东西,但他是在书里留下一堆奇怪的乱码,让人猜他要干什么。他并不像另一个那样有目的性。一大半时候,他都只是在里面乱画,并不付诸于行动。”
当初我曾一度闲到发慌,就拿破解他画的那一堆乱码当消遣。
十次有八九次,他都在瞎糊弄,根本没有目的性。
有目的性的只有寥寥几次。
我猜出来过三次,被他故意耍弄了一次。
被他耍的那次,我以为他是要在半夜三点,在房间东南角落拉屎。
其实不是,他是要在放风的时候,插瞎一位看护的眼睛。
毫无疑问,他如愿以偿达到目的。
因为他下手的时候,毫无预兆,上一秒还在笑着和看护说话,下一秒就突然出手,将食指和中指插进了看护的两个眼睛里。
第175章 尸脚二
这类高智商的病态性犯罪分子,他们并没有统一的规则和风格。
他们设计出来的谜题也各不相同。
正常人,很难猜到他们作案的原因和目的,因为正常人无法从他们的思维角度去推理。
他们在想什么呢?
我认为,他们大多数时候大脑是放松的,并不思考。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值得他们思考的东西。
一旦他们决定思考,那肯定是因为他们已经不想再管束自己,他们想寻求一些刺激来打破无聊的生活,来让自己的人生能够有一些趣味。
从某些偏僻的角度来看,他们是不完整的,是不幸的。
全部属于精神残疾。
廖泽那边有发现,招呼我们过去。
他指着组合‘看’的眼皮子,“你们看,这里有几个眼皮没被割掉,都是单眼皮。这几个鼻子上有驼峰的,鼻孔里被塞进了玩具枪的塑料子弹。这几个被拔掉了上面两颗门牙,还有这几个,左边****被割掉了。”
廖泽从组合‘看’身上发现了一定的规律。
“犯罪嫌疑人金仲的妈妈是双眼皮驼峰鼻。”我出声。
来之前,我们看过的资料里面,金仲的妈妈金瑞雨是双眼皮,鼻子中间有驼峰。但是,她并不缺少门牙,****也齐全,资料上没有记载她动过胸部的手术。
任酮说:“回去查一下金仲奶奶的资料。”
“是。”我回答。
廖泽对着任酮点点头。
任酮怀疑金仲奶奶缺门牙缺左边****,但我却有另外一种猜测。
金仲割掉组合‘看’左边的****,很可能是因为他在口唇期被强行断奶,这使他产生无法愈合的心理创伤。
他将这些组合‘看’看成是妈妈,他惧怕或者迷恋左边****,所以将它们割下来。
如果是迷恋,那他肯定会把它们保存在他认为最安全的地方,并不时去看它们,抚摸亲吻它们,甚至会对着它们做出爱情动作行为。
如果是憎恨,那他会将它们丢掉,亦或者也会将它们藏在某个地方,时时去看它们,责打辱骂它们,以此嘲笑它们再也不能伤害自己,而只能被伤害。
恨你恨到想要日日见你,折磨你。
爱你爱到想要日日害你,折磨你。
上述是两种形态的病态精神病心理,但他们做出来的行为,有很多地方会有所重叠。有时候,必须从极其微小的细节入手,潜心观察,才分辨出他们究竟是爱受害者还是恨受害者。
“我让人进来把尸体都搬回去。”廖泽站起来,向任酮招呼一声,转身朝外面走。
我赶紧追上他,“我们一起。”
“只是出去招呼一声,我一个人就行。”
“我和你做伴儿。”我坚持要和廖泽一块儿出去叫人,因为我不想继续留在这个地方。
任酮叫住我,“宁彩,回来。”
我懊恼一声,耷拉着脑袋,转身回到任酮身边。
任酮斥我:“你出去干什么?”
“我去叫人。”我底气不足的解释,“你看这里面这么多尸体和尸块,廖泽肯定得把外面的人都叫进来,我去帮他的忙,一块儿叫。”
任酮盯着我,眼神仿佛在我身上盖戳似的。
戳儿上面刻着两个大字:狡辩。
我别别嘴角,坦然承认:“我想离开这里,因为这堆东西让我脑袋发晕浑身都难受。还有这墙壁这地板太白了,和这些尸体尸块放置在一起,太不对劲儿,让我心里特别不舒服。”
这种不舒服并不是反胃,而是我心里正在发生奇妙的扭曲现象。
我想将这个地方全打扫干净,将尸体销毁,让这个地方变的干净洁白。
我在某一瞬间,甚至有些气愤,气愤这些尸块弄脏了这个房间,弄脏了这个本该洁白干净一片的地方。我甚至想砸烂这些尸块,将这些尸块再拆解一遍,惩罚它们弄脏了这里。
这种心理是可怕的。
如果不加克制,以后会致使我发生精神上的病变。
所以我想离开这个地方,将这种心理杀死在萌芽状态。
任酮深看了一眼我,然后环看着周围的一切,最后把目光落到了组合‘看’堆上。
“环境导致激愤杀人 ?'…'”任酮嘴里突然冒出这样的句子。他的语气带着几分迟疑,似乎还在猜测当中。
我知道他的意思。
他看出我扭曲的不舒服感,他应该也和我一样不舒服着,所以他猜测这里的环境是刻意设置的。这种刻意设置的环境,像是某种阵形,能激发人内心深处的清道夫心理,促使人将所有不洁净的东西都清理干净。
在每个人的心里,不干净的东西,都有着不同的定义。有的人认为生命是肮脏的,就会处置生命。有的人认为垃圾灰尘是肮脏的,就会无所不用其极的打扫卫生,恨不能将一切都弄的干净到发光才好。
我现在的心理,就想将这些尸块处理干净,还想揍它们,因为它们弄脏了这里。
任酮突的看向我,拉住我的胳膊,用极快的速度,将我带出了地窖。
廖泽正带人朝这里面走,见我们出来,惊讶的问:“你们怎么出来了?”
任酮并没有回答廖泽的问题,只是朝着廖泽点点头,先让廖泽和那群人进去,然后带我上了地面。
我们两个在院子里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任酮对着太阳看,看了一会儿,就把眼睛别到一边,然后一劲儿用力眨眼睛。
这是我第二次发现他看太阳,第一次是在寡街那边。
他这种行为很缺心眼儿,就像明知道自己不能吃辣,却偏要没事儿就瞅着辣椒咬一口似的。
我瞅着他。
怀疑他这种行为,是在自虐。他心里压抑着某种情绪,所以需要这种轻微的眼球自虐行为,来释放心里的压力。
“任酮。”我叫了任酮一声。
任酮眼神发散的看着我,目光不聚焦。他这样,明显是因为眼前有两团绿影,导致眼神无法集中,无法看清眼前的事物。
“我们一会儿回去审问金仲吗?”我眼巴巴的瞅着他,希望一会儿回去审问金仲的时候,他别把我关在审讯室外头。
我也想参与进去。
“嗯。”任酮微不可闻的应了一声,然后又抬眼看向太阳。
看着他的侧脸,我想起好思佳一位神神叨叨的专家常喜欢说的一句话:每个人都有精神病,只是程度轻重的差别。
第176章 尸脚三
尸体还没整理完,就陆续有几个人冲出来,对着院墙根狂吐。
冲出来的这几个,是下午刚跟着我们过来的。他们头一次见到这种大屠杀场面,完全承受不住的这个刺激。
吐还是轻的。有一个五大三粗的,刚冲到院子里,就翻了白眼儿,软倒在了地上。大家伙只能把他抬回车上,以免把他吓出个三长两短。
“你的心理承受能力不错。”任酮看了眼院墙边那几个呕吐人员,夸了我一句。
我这人不禁夸,尤其不禁对比着夸。
一听任酮夸我,我那嘴唇立刻就包不住牙了,尾巴也竖了起来。
勉强压下想要自我赞美的那堆话,我谦虚的回答,“还行吧,一般化吧。主要是我这人经历的事儿多,所以承受力就比一般人强一些。”
任酮意味不明的看了我一眼,让我在院子里等着,他转身进了屋。
我跟着他走了两步,临进屋的时候,我退怯了,便停下来,像是门神一样,等在门外。
有个刚吐完的,蹒跚着走过来坐在门边的磨盘上。
他苦大仇深的看着我,像是吃了苦胆似的咧瘪着嘴,声音就象是拉锯子,“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刚才看见那里面那堆人肉,不觉得恶心?”
“恶心啊。”我回答,“很恶心。”
“我看你脸色挺正常的。”他拍拍膝盖,手心在膝盖上转着圈摸压着,“我们六个是从别的地方临时调过来的,说你们这边法医人手不够,让我们过来帮帮忙。我们还以为顶多看见几具尸体,没想到看见这么一堆。受不住,真受不住啊。”
感慨完,他问我:“你是特案科的新成员?骨干?”
“新成员,当然是新成员,我哪能是骨干啊。”我连连摆手。
他狐疑的瞅着我,然后看了看门里面,“可我看你们头儿对你们挺不一般的,看起来挺关照你的。”
“是吗?”我面部保持平静,内心窃喜。
“是。看起来,他很关照你。”他很笃定的点点头。
“嘿嘿。”我绷不住乐了两声。
任酮从里面出来,见我呲牙咧嘴,瞪了我一眼。我赶紧把牙包起来,跟上了任酮,小步紧跑着上了副驾驶。
“我们这就回去了?院子客厅这些地方不再搜搜了?”那个地窖我们还没搜查完呢,只研究了尸块和组合‘看’。
任酮发动车子,“那些留给廖泽,我们回去审问金仲。”
“好。”我立刻回答。
我对金仲的兴趣远远大于尸体,亢奋的期待的一会儿即将到来的审讯。
“你注意观察他的表情和动作,有什么发现,记下来。”紧接着,任酮又加了一句,“一定要仔细观察。”
我一拍胸脯,“你放心,我保证观察的彻彻底底仔仔细细,让他在我面前就和没穿衣服一样。”
任酮别头看了我一眼。
我呲出牙,朝他眯眼笑,夸奖了一番自己,“我在好思佳那么长时间,就和孙悟空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一样,炼了那么久,炼出了火眼金睛。他要是假神经病,或者不是他杀的,我保准能看出来。”
朝任酮伸出五个手指头,“我的命中率,高达百分之五十。”
任酮弯了下嘴角,说笑不笑,说怒不怒的,表情挺难以琢磨。
他说:“我看不用你审问了。”
我一听他这话,就知道问题出哪儿了,赶紧改正,“我说错了,我的命中率那是百分之一百的。除非有特别善于伪装的,否则绝对逃不过我这双眼睛。”
用力瞪大眼睛,我把眼睛瞪成牛眼,炯炯照射在任酮侧脸上。
“别让我失望。”任酮用一种大佬给属下下达命令的腔调,语重心长的送我一句。
我挺胸收腹,用力点了下脑袋。
不用他说,我也不会让他失望。
我现在处于追求他的初级阶段,自然怎么让他满意怎么来。
追求人都得这样。
很久之前,我就从八点档你死我活的爱情剧里面研究出了爱情的精髓,就是顺着贴着赖着。
以前我没有用过,那是我懒得用。但是,现在我决定要充分利用所学,将任酮在短期内拿下。
金仲在我们回到科里半个多小时后,才被送了进来。
送过来的人说,他们在半路遇上了堵车。车子一停下来,金仲就发疯了。
也不知道金仲哪根神经被刺激到了,突然像疯狗一样对着押他的两个警察乱咬,把其中一个的耳朵差点儿咬掉,另一个的腮帮子上被咬了好小且深的洞出来。
因为两个警察受伤了,所以车子半途转了弯,先把那两个警察送进了附近的医院。
押他进来的其中一位胖警察,一边可劲儿的抽面巾纸擦脸上的汗,一边愤怒的嚷着:“他简直就是个疯狗,差点儿连我也咬了。他就是个疯子,肯定是疯子,脑子根本不正常。正常人,不可能像那杂碎一样杀那么多人,更不可能还缝起来。我跟你说啊,你看见他的眼神了么?和他妈得了羊癫疯的蛇一样,又冷又癫。要我说,赶紧毙了他是正事儿。”
我嗯嗯哦哦的应和了几声,递给他一杯开水。
胖警察接过水后,乐了,“嘿,你能能耐的,竟然能进这里面来。”
他将西瓜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