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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待字闺中-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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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章 缘起(《星狐》友情番外)

每个凤凰都要寻找属于他的那一棵梧桐。

“小华,给你这个,记得要早点回家呃。”

七岁的凤华凰手里攥着一个树杈,认真地点了点头,我,我一定会找到属于我的梧桐的。

我丢,我丢,我再丢,呃,不愧是凤凰谷里最古老的梧桐树上的树杈,每次都直立落地——

七天七夜后,凤华凰小脸一耷拉,“呜~”,哇的大哭起来。

“那孩子怎么了?”

“不是说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梧桐了吗?”

“七天了,神谕一直没有反应。”

“难道说,他天命孤星,没有梧桐?”

可怜……可怜……可怜……

凤华凰瘪着嘴,暗暗发誓,丢最后一次,找到那该死的梧桐,一定要好好跟他玩。

啊,向东?!

与此同时,极东之地,青丘山,一声微弱的如同小猫的蹄叫从山中的狐狸洞里传来,在风中凄凄凉凉,不知情的定以为是哪里的孤魂野鬼。

一个貌若天仙的红衣少妇怀捧一个浑身火红的小狐狸,一脸悲戚:“老祖宗,这孩子天生体弱,怕是养不活了。”

色若春花的少年亦是愁容满面:“没道理啊,我之前卜算过了,绝对是吉时,这孩子会为狐狸一族带来前所未有的荣耀。”

三百年就生下这么一个小狐狸,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她挂了。

老祖宗的决心异常强大,狐狸洞里的狐狸集体出动,方丈山中寻来万年仙参,蓬莱岛里找来千年灵芝,又去访遍天下神医。

啊啊啊啊啊,这,这小狐狸,怎么毫无起色啊,还是看着就剩半口气的样子。

看着抓狂中的美少年,一窝的狐狸面面相觑,那红衣美妇提醒他道:“您也别揪心了,再拔下去,大人的毛就要全秃了。”

秃……全秃……

摸了摸稀疏的头顶,少年呆若木鸡,作为一个最爱惜皮毛的种族,这种事情是不可原谅的。

还是叫别人烦恼去吧!

“谁要是能救活这只小狐狸,就把这小狐狸送他了!”

狐狸洞的声明迅速传遍天下,天涯海角,所有的生灵都为之疯狂了。

那可是九尾狐一族,修炼出人形后都是倾城倾国的祸水,若是养这么一个极品美色在家中,做饭洗衣服加甜甜的唤上一声主人……骨头都酥了。

天下妖兽蜂拥而至,把个青丘山挤的水泄不通,无所不能的狐狸老祖想出了赚钱的好办法,每人收百年何首乌一块,若是千年的,便可以提前进山,万年的,会被奉为贵宾,享受狐狸一族夹道欢迎的特殊待遇,届时还有不到千岁的狐族少女献上鲜花。

七岁的凤华凰星夜兼程,终于赶到青丘山下。

凤华凰望着山外排了几圈的长蛇队伍,狠狠心,从手腕上割了一个小口子,一滴金色的血液翻滚滴落地上……阿娘说,凤凰的血可以焚烧万物呢。

金色的血液一落地,摔成了几瓣,以落点为中心,迅速的扩大,刹那间,高可接天的青山被金色的海洋凶猛地吞噬掉。

所有的妖兽跌倒在地,灵魂深处传来阵阵战栗,那是下位妖对上位妖天然的畏惧,绝对压制!

“嗖——”的一声,青丘山上狐狸洞中一点红光闪耀,金色的海洋仿佛找到了深及九幽的海眼,汹涌澎湃的流向那红光处,又是一个刹那,所有的金色消失在视野中。

青山依旧在。

山下的妖兽如梦初醒,不知哪位大能来此,纷纷驾起法宝,飞腾而去,小狐狸再好也没有命贵重,明显已经是某位上妖的囊中之物了。

凤华凰甜甜一笑,路,终于通了。

狐狸洞里一众狐狸吃惊地看着那原本羸弱的小狐狸,一身红毛边缘闪烁着金光,一涨一缩,慢慢收敛,金光越发浓厚,渐渐看不清小狐狸的身影。

金光把小狐狸完全包裹其中,成了一个圆圆地蚕茧,便似一个小号的太阳,闪耀的令人无法直视。

瞬间,漆黑。

金茧爆发的片刻功夫,所有的狐狸都暂时性的失明。

当回复正常,见洞里多了一个粉妆玉砌的小女孩,约莫二岁大小,美丽不可方物,见惯美色的狐狸们也不由两眼发直。

小女孩缓缓睁开了眼睛,却是灰色的眼珠,没有焦点。漂浮在半空中,缓缓向山下飞去。

与半山腰上的凤华凰不期而遇。

小女孩缓缓降了下来,直直地飘到凤华凰的身边,抓着他的手,对着他手上的伤口便是一阵吸允。

二岁的粉妆玉砌,十二岁的含苞待放,十七岁的精致典雅,二十七岁的妖媚横生,三十七的艳光逼人……八十七的老态龙钟!

按理说,狐狸一族终身不老,直到死前一刻,也不过是现出原形,绝对见不到人形时的衰老形态。

这女孩竟在三十弹指间经历了凡人成长衰老的过程。

凤华凰无奈地掏出那根树杈,向白发苍苍的老妪身上一拍,见那树杈一闪而过,老妪的白发逐渐变黑,慢慢变短,最后化为火红,却是重新化成了小狐狸的模样。

凤华凰一把搂住,见那小东西两只黑漆漆的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他,忍不住伸出手在小狐狸头上打了一个响指:“混蛋,太能吃了,差点就死翘翘了。”

小狐狸不满地嘟囔两声,在他怀里寻了个安稳的姿势,呼呼睡去,嘴边还吹出个大大的水泡。

凤华凰抱着她向山上走去,脚步轻柔,口中念念有词:“你是我的梧桐拉,以后要听话要为我洗衣服做饭还要甜甜的喊我主人。”

小狐狸似乎做了噩梦,狐狸脸上竟然看到了皱着眉头的表情,小肚子鼓鼓涨涨,呃,吃太饱了,好想嘘嘘哦,哗哗哗——

“混蛋,好骚啊,你竟敢在主人身上拉尿!”凤华凰气急败坏地举高小狐狸,一时间,摔又舍不得,不摔又不甘心。

最后狠狠地望胸前一抱,你也享受下自己的尿尿吧,凤华凰气鼓鼓地想到,罚你做我一百年,不,一万年,唔,永生永世的丫鬟。

PS:偶觉得好好看哦,所以厚颜无耻的要回来自己再贴上了,额,也许下一本开仙侠。=。=

《星狐》在书的页面上有传送门哒,有兴趣的不妨看看。

番外之章 兄妹(《妙手回心》友情番外)

弟弟妹妹,

陈则涵不喜欢弟弟妹妹,每次家里添丁,娘要么忙于照顾弟弟妹妹,要么指天骂地诅咒那些姨娘们。

总之,弟弟妹妹不是好东西。

七岁的陈则涵一直坚定不移地深信着。

爹爹牵着小小的兮兮过来的时候,陈则涵正忙于整顿自己的蚂蚁大军,“涵涵,这是你兮兮妹妹。”

妹妹,也可以是这个样子么?

陈则涵使劲嗅了嗅,她身上带着股药香,是爹爹的味道,心中立刻便亲近起来。

七岁男孩表达感情的方式有点奇特:

“兮兮,给你,这是我刚捉的蚂蚱。”

“兮兮,刚掏的鸟蛋,摸摸,还温着呢。”

“兮兮,爹爹又去哄弟弟了,真想揍他!”

……

幸好,这个妹妹善解人意,异常的配合,成年后,陈则涵才渐渐领悟,他是多么幸运。

“唔,蚂蚱可以入药呢,得好好研究研究。”

“鸟蛋啊,烧鸟蛋很好吃的,咱们去叫厨娘烧来吃吧。”

“想揍就揍呗,反正你是哥哥的么。”

不过小丫头片子也有发脾气的时候:

“兮兮,你为什么蹲着尿尿……”

上了学堂,陈则涵和兮兮不再朝夕相处,刚刚学了几个字,便跑到兮兮面前卖弄,“兮兮,你看,你看,苏珺兮和陈则涵。”

那字歪歪扭扭,苏珺兮睁大了眼睛也只辨认出了个兮字,其他的,不过是五团墨迹,敷衍地拍了拍陈则涵的头,“不错不错,以后要更努力。”

如今,他写的一手漂亮的楷书,却再也写不出那个名字,在心底徘徊千百遍,也只敢手指在掌心轻划。他怕,若是白纸黑字地写了出来,那无处盛放的感情会让他无地自容。

疼她,宠她,已成习惯,不知何时起,聪明的丫头开始唤他哥哥,一声声的哥哥,却把他推到遥不可及的彼岸。

他嘘寒问暖,送上轻巧玩物,她不动如山,他终于忍不住问了那句:“我与你两小无猜,难道你心里就没有一丝我吗?”

她默然以对,从此,只能观望。

为了让她放心,他开始流连花丛,闻着别人的发香,却在寻找她的味道,总是在夜半三更被满屋的脂粉呛得出门,跌跌撞撞地跑到她的门前,痴痴呆呆就是一夜。

白天,神采奕奕,又是那个放荡不羁的陈公子。

若可以,我愿倾尽所有,换你唤我一声名字。

“则涵,以后多多保重。”

你披着别人的嫁衣,说了我梦寐以求的话。

我已经,一无所有。

PS:额,貌似偶很喜欢写青梅竹马的番外,惭愧。

推荐朋友的《妙手回心》,写的很细腻。

作品相关 文晓梅

她一出场就是作为文菊的跟班,从她拦着文菊不让她多言,两个人私下相处时,习惯的为文菊打着扇子,吃饭时,先给文菊盛了一碗才舀自己的,都可以看出来,她平日里一直在照顾着文菊,并且已经养成了习惯,这是从幼年时开始日日夜夜水滴石穿的功夫。

但她并不是没有思想的人,第三章她力劝文竹,处处显示出她是个多么聪颖的女子,明白自己的处境,知道什么对她最好,可以说,她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女子。

嫁入孙家后,能够快速的审时度势,放出手里的巨额财产,换来内府掌控权,对于一个衣食无忧的少奶奶来说,有什么比凌驾在十二个婆婆之上更让人舒心呢?

她很聪明,但是和姐妹在一起时,却总是低调的如同一个影子,让人忽略了她的存在,只是默默的做了许多事情照顾着姐妹们。

文晓梅是文家姐妹中最会为别人着想的了,在第二十七章,教书时表现的最明显,几个妹妹马上就去练习新学的数字,文晓梅却一直看顾着她们,中间还回房拿了软垫给双胞胎。

文菊和文竹闹脾气时,她在中间体贴的打着圆场,乘车往七夕宴去时,文菊自顾的睡去,文晓梅替她抱歉的一瞥;文竹询问时,文菊的不屑一顾,又是文晓梅做的解释,解释时也格外低声,为的是不伤文菊脸面。

可能就因为太温柔,在妹妹中没有什么威严,第二十二章,双胞胎任性的在花园里奔跑,她辛苦的在后面追赶,第三十三章,又被双胞胎甩在了后面,如果是文竹,双胞胎肯定不会如此的肆无忌惮。

但在姐姐眼中,她是个让人心怜的妹妹,嫁人前,长姐和二姐特意回来为她添妆;文菊知道她要嫁人时,情不自禁的泪流满面;文竹对她照顾妹妹们时的嘉许之色,对她嫁人前的一再叮咛。

采纳雅言,文竹对她的嘱托,毫不犹豫地便付诸实施,根本不去想后果如何,是否可以理解为她对姐姐是无比信任和仰赖的呢。

文晓梅,是最适合做为闺蜜的女子,温柔而善解人意,聪颖而知道收敛锋芒,如空气般,无孔不入但又让人感觉不到她的存在。但她若被惹毛,必然雷霆万钧,不可抵挡。(这句话也许可以当个伏笔,=。=)

友情番外之章 缘起(《星狐》友情番外)

每个凤凰都要寻找属于他的那一棵梧桐。

“小华,给你这个,记得要早点回家呃。”

七岁的凤华凰手里攥着一个树杈,认真地点了点头,我,我一定会找到属于我的梧桐的。

我丢,我丢,我再丢,呃,不愧是凤凰谷里最古老的梧桐树上的树杈,每次都直立落地——

七天七夜后,凤华凰小脸一耷拉,“呜~”,哇的大哭起来。

“那孩子怎么了?”

“不是说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梧桐了吗?”

“七天了,神谕一直没有反应。”

“难道说,他天命孤星,没有梧桐?”

可怜……可怜……可怜……

凤华凰瘪着嘴,暗暗发誓,丢最后一次,找到那该死的梧桐,一定要好好跟他玩。

啊,向东?!

与此同时,极东之地,青丘山,一声微弱的如同小猫的蹄叫从山中的狐狸洞里传来,在风中凄凄凉凉,不知情的定以为是哪里的孤魂野鬼。

一个貌若天仙的红衣少妇怀捧一个浑身火红的小狐狸,一脸悲戚:“老祖宗,这孩子天生体弱,怕是养不活了。”

色若春花的少年亦是愁容满面:“没道理啊,我之前卜算过了,绝对是吉时,这孩子会为狐狸一族带来前所未有的荣耀。”

三百年就生下这么一个小狐狸,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她挂了。

老祖宗的决心异常强大,狐狸洞里的狐狸集体出动,方丈山中寻来万年仙参,蓬莱岛里找来千年灵芝,又去访遍天下神医。

啊啊啊啊啊,这,这小狐狸,怎么毫无起色啊,还是看着就剩半口气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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