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最后的学徒2 班恩的诅咒-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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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的知识,即使一个巫婆从坟墓里面爬出来抓住了他的脚踝,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他是一个恶棍,就喜欢看到别人受苦。他之所以这么卖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变卖那些所谓的巫婆的财产据为己有。现在他已经变得家财万贯了。”
“问题就出在这儿,因为奎斯特认为驱魔人就是巫师,所以他也会抓我们的。教会不喜欢任何人卷进与黑暗邪恶势力有关的任何事情,即使你是驱魔人也不例外,因为他们认为只有神父才能那样做。奎斯特有逮捕人的权利,而抓人一般是由他的传教士武装队执行的。不过不用担心,因为我刚才说的全都是坏消息。
“好消息就是奎斯特住在南面的一个大城市,远在本郡的最南端,而且很少到北方来。所以即使是我们被人发现了,他得到消息后,骑马的话也需要一个多星期才能到这儿。再说我们也是突然来此造访的,没有人会猜到我会参加一个四十年互相没说过话的哥哥的葬礼。”
但是他说的话丝毫没有使我感到心安。在我们下山的途中,一想到他说的那些,我就浑身战栗。镇子里面对我们来说充满了危险,人们只要看到他的斗篷和手杖就知道他是驱魔人了。我正要跟他说这个,只见他用大拇指指了指左边,然后我们就离开了大路进了一片小树林。进入树林大约有三十步的距离,我的师父停了下来。
“好了,小伙子,脱下你的斗篷给我。”
我没有说什么,只是照做了,从他的语气中我可以知道是工作上的需要,但是我并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他也脱下了身上的斗篷,并把手杖放在了地上。
“小伙子,你现在去找一些细树枝,注意不要太粗太沉了。”他说道。
几分钟以后,我把他要的东西找了回来,然后我看见他把那根手杖插进了我捡回的那些树枝里面,最后用我们的斗篷把它们一起裹了起来。这会儿我总算猜到他要做什么了。树枝在那一捆的两端都伸了出来,看到的人都会以为我们只不过拣了一些干柴而已,这真是一个绝妙的掩饰。
“大教堂附近有好多小旅馆,”他一边说,一边抛给我一个银币。“我们不住在同一个旅馆,这样对你更安全一点。否则他们要是来抓我的话,也会把你一起抓走。你也不用知道我住在哪儿,因为奎斯特喜欢使用酷刑,如果他抓住我们其中一个,另一个也会很快被抓住,所以我先走,你等上十分钟再走。
“你尽量选择一个名字与教会没有任何关系的旅馆,这样我们就不会碰巧住在一起了。还有就是不要吃晚饭,因为我们明天还要工作呢。葬礼在明天早上九点钟,你早点过去。记住尽量坐在教堂的后面。如果你到的时候我已经在那儿了,你一定要坐得离我远一点儿。”
他所说的“工作”指的是驱魔的事,他是不是要我们去地下墓室找班恩呢?我可是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主意。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史布克在转身离开之前补充道,“你要照管好我的皮包。你知道在神父镇这样的地方怎么拿包吗?”
“用右手拿着。”我回答道。
他点了点头表示赞许,然后把那捆木柴扛在右肩上离开了,留下我在树林里。
我们都是左撇子,这点也是神父最忌讳的。因为他们把与左手有关的都称为“邪恶”,也就是那些容易受魔鬼诱惑的,甚至与魔鬼为伍的人。
我在那儿等了十多分钟,只是为了确保我们之间有足够的距离,然后,我就拿起他那重重的皮包开始下山了,直奔那个尖顶的方向而去。一进了镇子我就又开始走上坡路,因为那个大教堂在一个小山顶上。在走到离大教堂比较近的地方,我就停了下来,开始找旅馆。
那里果然有很多旅馆,几乎每一条鹅卵石铺的小路上都有一家旅馆,但麻烦的是他们好像都或多或少与教会有着某种联系。有叫主教之杖旅馆的,有叫尖塔旅馆的,还有一些其他诸如快乐修士、主教法冠、圣经和蜡烛之类的。这最后一个旅馆的名字提醒了我到神父镇来的主要原因。史布克的哥哥已经为他的愚蠢付出了代价,圣经和蜡烛对于黑暗的魔怪是没有用的,即使是和铃铛在一起使用也无济于事。
不久我就意识到了,史布克要找一家旅馆很容易,而对于我来说就太困难了,这里几乎没有名字和教会毫无关联的旅馆。我花了很长的时间穿梭在神父镇迷宫般的狭窄小路与连接它们的大路之间到处寻找。我沿着费德路一直往前走,来到了一条名为修道门的大路,但是那条路上根本就看不到什么门,路上到处是人,而且他们大部分看起来行色匆匆。在修道门路的尽头是一个很大的市场,看来快要歇市了,但仍然有一些顾客挤在那儿跟卖货的讨价还价。那里一股子刺鼻的鱼腥味,引得一大群饥饿的海鸥在上面盘旋尖叫。
在路上时不时会碰上穿着黑袍的神父,这时我一般都会拐到另一条路上或者走到马路对面去。不过碰上的实在是太多了,我真不敢相信一个镇子里面居然有这么多的神父。
后来我走下了渔人门山,直到都可以看见远处的雷布河了,没有办法,我又走了回去。这样我在神父镇绕了个圈,但没有任何收获。我又不能问路,因为如果我问他们哪儿有一个名字与教会没有任何关系的旅馆,他们一定会以为我是疯子。我只好打起精神靠自己继续找了。尽管我是用右手拿着史布克的皮包,一路上我还是招来了很多古怪的眼神。
最后在天开始变黑的时候,我在离大教堂不是很远,也就是我最开始找旅馆的地方找到了一个可以歇脚的场所。这是一家很小的旅馆,名字叫黑牛。
在成为史布克的学徒之前,我还从来没有在旅馆里住过,因为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让我离开爸爸的农场很远。但做学徒之后我在旅馆就住过好几次了。本来在外面过夜的时候挺多,但大部分时候我们都在晚上赶路,有时甚至是连续在路上走了好几天才到旅馆里休息一次。我想主要是史布克为了省钱,所以除非天气非常糟糕,不然,他会觉得一棵大树或者一个旧谷仓就是很好的过夜场所了。而这次是我第一次单独一个人住旅馆,当我推开房门时心里不免有些惴惴不安。
穿过一条窄窄的入口,我进到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里面光线十分昏暗,只点着一盏灯笼。屋里摆满了空空的桌子和椅子,房间的尽头是一个木质的柜台,散发出一股酸溜溜的味道。我一闻就知道那是长年累月滴落在柜台上的啤酒留下的味道。柜台的右边垂着一条末端带铃铛的绳子,我摇响了它。
很快,柜台后面的门打开了,走出来了一个秃头的人,正用一块很大的脏兮兮的围裙擦手。
“我想找个房间住一晚,”我说,又很快补充道:“也许会待上更长的时间。”
他看了看我,一副瞧不起的眼神,但当我拿出银币放在柜台上的时候,他马上就变得客客气气的了。
“你还想要晚饭吗,先生?”他问道。
我摇了摇头。我正在禁食,而且他那脏兮兮的围裙也让我大倒胃口。
大约五分钟后,我就来到了我的房间,并且把门插上了。床上很乱,床单也脏死了。如果史布克在这儿的话一定会抱怨的,但我只是想睡上一觉,而且与那些透风的谷仓相比已经好多了。但是,当我朝窗外望去的时候,我不禁开始想念在齐本顿的家了。
眼前没有了那条蜿蜒在绿草地上通向西花园的白色小路,也没有了我所熟悉的帕力克佩克山和其他小山,我看到的只有对面一排肮脏的房子,每一所房子都有一个烟囱,不停地把翻滚的黑色浓烟排到街上去。
我躺在床头,手里紧紧地抓着史布克的皮包,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一过,我开始向大教堂走去。我把皮包留在旅馆,锁在了我的房间里,因为参加葬礼时提着皮包会很扎眼的。说实话,把皮包留在旅馆里我还真有点儿担心,不过皮包上有一把锁,房间的门上还有一把,两把锁的钥匙都在我的口袋里。其实我还拿着第三把钥匙。
那把钥匙是我当时去赫尔索对付吸血异形怪物时史布克给我的,是他的另外一个哥哥安德鲁,就是那个锁匠做的,只要锁的构造不是很复杂,这把钥匙都能打开。其实我早就应该把它还给史布克的,但我知道,他肯定不止这一把,再说他也没有跟我要,所以我就一直拿着它。拿着这样一把钥匙是很有用的,就像我开始当学徒时爸爸给我的那个火绒盒。我也总是把那个火绒盒带在身边,它曾经是属于爷爷的,是我们家的传家宝,对于一个从事驱魔工作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有用的东西。
不久,我就开始爬坡了,那个尖塔就在我的左边不远处。那天早上天潮乎乎的,毛毛雨不断地打在我的脸上,一会儿我就到了尖塔脚下。它的顶端至少有三分之一隐没在乌云之中,那些乌云正从西南方吹来。空气中弥漫着一种难闻的下水沟味儿,每一所房子都有一个烟囱,由于天气的缘故,烟囱里排出来的烟都没有飘多高,全部低低地压在半空中,让人透不过气来。
很多人都在急匆匆地往山上走,有个妇女一边跑一边还拖着她的两个孩子,而那两个孩子显然跑不了那么快,腿脚都快不听使唤了。“快点,你们快点!”她一边跑一边骂那两个孩子。“我们快要赶不上了。”
开始我以为他们也是去参加葬礼的,但仔细一看又不像,因为他们脸上都写满了兴奋。山顶处是一大块平地,我于是转身向左边的大教堂走去。一大群人兴高采烈地在马路两侧排着队,好像在等待着什么。他们把整条路挤得水泄不通,我只能尽可能小心地挤着往前走。我不断地说着对不起,千方百计不要踩到别人的脚,但最后人群还是变得太拥挤了,我只能停下来在那儿和他们一起等着。
没有等多少时间,我的右边突然响起了掌声和欢呼声,里面夹杂着由远而近的马蹄声。一支很长的行进队伍正在向大教堂开过来,最前面的两个骑士戴着黑色的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腰间佩着宝剑。在他们后面是更多的骑士,身上佩着匕首,手中持着长枪,十个,二十个,五十个,直到最后出现了一个单独骑着白色高头大马的男人。
他也是披着黑色的斗篷,但在没有被遮盖的脖子及手腕处,露出了非常贵重的链子铠甲,腰间佩剑的剑柄上还镶满了红宝石。他的靴子是用那种非常柔软细致的皮子做成的,我想一个农民恐怕辛辛苦苦干上一年,也买不起这么一双靴子。
他的衣着服饰把他的首领地位显露无遗,但即使他穿着一身破衣,我还是会认出他就是那群人的头儿。他长着金黄的头发,翻卷在那顶宽沿红帽下面,他眼睛比夏日的天空还要清澈湛蓝。他的脸庞是那样迷人,漂亮得让你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男人,但同时他又非常强壮,有着突出的下巴,坚毅的额头。然后我又看了看他蓝色的眼睛,这次我看到他眼睛里是冷酷的光芒。
他让我想到了曾经在我们家农场经过的一个骑士,那时我还是一个小孩子。当时他经过时根本就没看我们,在他眼中,我们好像根本就不存在。这是我爸爸当时说的。爸爸还说这样的人都是贵族,你只要一看就知道他来自一个很有身世的家庭,而且他们家的祖祖辈辈都是有权有势的人。
爸爸在说“贵族”两个字时还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说我能够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才是最幸运的,一生在田间诚实劳作,自食其力。
现在这个骑着高头大马穿过神父镇的男人,很显然也是一个贵族,脸上写满了傲慢与冷漠。直觉告诉我,这个人就是奎斯特,因为在他后面跟着一辆由两匹夏尔马拉着的巨大敞篷马车,在车上站着一群被链子绑在一起的犯人。
这些人大部分是妇女,但也有两个男的。他们看起来好像很久没吃饭了,身上穿得破破烂烂的,很多人的身上鞭伤累累。每个人的身上都到处是瘀伤,其中有一个妇女的左眼都已经被打烂了,看上去就像一个腐烂的西红柿。有的妇女流着眼泪,绝望地哀嚎。其中一个妇女还在一遍又一遍大声尖叫着,疾呼自己是无辜的。但所有这些都是徒劳的。他们已经被抓起来,不久就要被烧死了。
一个小姑娘突然跑向囚车,把手伸向其中一个男囚犯,拼命地想把一个苹果递给他。我想她可能是那个囚犯的亲戚,也许就是他的女儿。
让我感到惊骇的是,奎斯特居然调转马头,用马蹄把她踢倒了。刚才还手拿苹果的小姑娘,此时却倒在地上,痛苦地呻吟起来。我看见奎斯特仍然一脸的冷酷漠然。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