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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长江文艺 2003年第11期-第7节

小说: 长江文艺 2003年第11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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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虹像一只裹着厚厚的蓝色羽绒服的小北极熊,手被林希成紧  紧地拽着,步履蹒跚地移动着她的脚,脚下是厚厚的雪,有的地方已  经冻成了冰,滑得让林希成有点担心她会摔着。他也穿了一件黄色  的羽绒服,宽大的口袋里装着为向虹准备的氧气瓶。向虹小心地呼  吸,高空中的空气让她觉得清新、醉人。
  雪山上的人很多,人们欢喜地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有的面对大山振臂狂呼,有的摔倒了还笑得不亦乐乎,很多在拍照留影,人们都带着一个愉悦心情,感受着大自然的赐予。向虹脸上的笑容也慢慢绽开了,他们各自抓住一把雪,放在嘴里,想感受它的松软、纯粹。
  沿着远处的小阶梯,可以攀上4806米的主峰。向虹她仰望着主峰,幻想着自己像风筝一样飞了起来,雪山美得犹如天使的花房,她的神思飞向遥远的天国。她要往上爬,林希成坚决地说,你的身体不行,不能上去。他紧紧抓着向虹的手,生怕他一松手向虹就会滑向没有人迹的地方,埋藏在雪山里。
  林希成拉向虹在雪地上坐下,他拿出手机,按了一串号码,接通后递给向虹,向虹疑惑地接过来,放在耳边一听,女儿安安那熟悉的声音传来:你找谁啊?向虹的手微微颤抖,心情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安安似乎有所感觉,又问:你是妈妈吗?向虹声音哽咽地说,安安,我是妈妈。安安哭着说:妈妈你在哪里?爸爸找你去,你不要安安了?安安听你的话,你回来吧!向虹心头一酸,泪水涌了出来,她说,安安不哭,妈妈明天就会回来。安安真的不哭了,她说,妈妈,我等着你。向虹说,好,安安明天见。
  向虹把手机还给林希成,心情激动地不知应该说些什么,过了许久才感激地说,谢谢你,为了女儿,我会好好地活下去的。林希成兴奋地说,我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昨晚我在你的日记本上看到了你哥哥向杰的手机号码。我到房间外面给他打了电话,我们谈了很久,他说凌渊已经出门两天了,他到处在找你,你哥也很着急,他还说他要飞到昆明来接你,拜托我一定要照顾好你,我劝他不必来,说电话联系,并且向他保证我会平安地送你回去。我又问了你家里的电话号码。今天早上我就给你家里打电话,是安安接的,我问她和谁快在家里,她说她一个人,说奶奶买早点去了。我又问你今天不上幼儿园吗安安说,今天星期六。所以我才想到在雪山上让你和安安通话。
  林希成接着又把手机递给向虹说,我看你还是亲自给你哥和凌渊打电话,免得他们着急。向虹顺从地接过手机分别给向杰和凌渊打了电话。他和向杰说话的时候,向虹不住地流泪,和凌渊说的时候,向虹显得很平静。
  向虹打完电话,深情地望着林希成说,不知道该怎样来谢你林希成那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他感到一种格外的轻松,他以一种玩笑的口吻说,你该不会以身相许吧向虹笑着说,我不可能这么快就爱上你吧再说我现在认为世上最折磨人的是爱情,而有一种感情不会让人们受伤,那就是友情。
  林希成叹息了一声,真诚地说,今晚就要乘车回昆明了,我惟一的遗憾就是不能跟你有点什么。但我还是感到很快乐。云南的风景很美,我觉得只要能领略到它的妙处就足够了,我不可能把所有的都搬到自己的家里。生命的美丽正是因为它有着千万种的割舍和千万种的放弃。
  听林希成这么一说,向虹眼中有泪光闪动,她抬头望着瓦蓝的天幕下那一排排冷峻的雪峰,风筝终于没在那里飘起来,只有阵阵的白云飞过。她的思维在一瞬间停滞,记忆中的一切都变得那么飘渺和遥远。此刻她只觉得握着她的那只手很有力,很温暖,她的心融化了。她突然明白圣洁的香格里拉就在她心中。
  责任编辑何子英
  
  


我愿意永远生活在梦中
■  张 玲
  我是一个喜欢幻想的女人,多愁善感,天真得有些憨痴。也许是我对生活要求太高,所以生命的状态总处在劳顿奔波与追逐中。因此我的生活注定会充满着痛苦,但我从不气馁。我能宽慰自己,面对现实,然后满怀激情地上路。
  我喜欢写作和旅游。对于这两者我都未达到疯狂的地步,因为我明白生存是第一要素,但我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从未放弃过精神上的追求。
  我常常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对一个我认为谈得来的陌生人敞开心扉。我在朦胧与清晰中释放心灵的负荷。然后卸下包袱,告别朋友,重新出发。
  我的写作纯粹是为了倾诉。我从不去考虑我的文章能不能发表,我只想表达出来,满足我想对人倾诉的欲望,让我的灵魂平静下来。我认为人活着,不管我们想要什么,在我们心灵深处最柔弱的角落,需要的还是温情,还是爱。所以我总喜欢吟唱一个主题:爱情和婚姻。
  向虹的故事其实就是我们身边许多人的故事,社会的发展使过去我们认为那不过是文学作品里的东西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面对感情的伤害,因为没有思想准备而倍感痛苦,有的甚至自杀。向虹就是这一类女人。
  这篇小说我写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初是想制造一种悲情,写出一个让人流泪的结局:向虹自杀了,凌渊疯了。我写得很苦,很累。写到最后,我觉得自己已经快被忧伤击倒了。所以我决定改变一下套路,借一次旅行来增加一些亮色,虚构一个男人来帮助向虹。
  事情发生了,也许好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想法和做法。所以说生活是悲剧还是喜剧,全凭自己的主宰。现实生活中就有许多坚强的女人,她们即使受伤,也能从容地生活,她们能以一种坦荡与宽容的心态,面对人生的不幸。
  我希望向虹能坚强地生活下去。对于凌渊和肖蒙我没有加以褒贬,只是自然地叙述,就跟生活中本来的他们一样,让他们折腾着,也痛苦着。而林希成,他虽然也不是完人,但他善良、乐于助人,我相信他真实地存在着。有一句话说:你没有看到的和你不相信的事,不等于它不存在,不等于它不会发生。所以无论遇到什么打击,你一定要坚信自己的理想,一定要向前走。
  如果说文学是一个梦,我愿意永远生活在梦中,忘记现实中由于欲望不达而产生的太多的悲哀,而使自己的心境能如水般静寂与超脱。这就是创作给予我的感受,我也乐于通过我的小说把我的感受给许许多多的朋友分享。
  责任编辑何子英
  
  


“丁克先生”的性别问题
■  傅爱毛
  
  1
  
  “丁克先生”原名“丁苛”。一听就知道是个女人的名字无疑。从生理意义上讲,丁苛其人也确乎是个女人。可是,读到大三的时候,她突发奇想,忽然固执地想要把自己当作男人。于是,便一意孤行地给自己改名叫作“丁克先生”。大家虽然深感别扭,但日子久了,也便认同了。认同虽是认同了,但大家也没有真把她当作一个“先生”。她要方便的时候进的仍然是女厕,她晚上睡觉的时候,住的也是女生宿舍。学校登记名册时,在性别一栏里,她的属性仍然是“女”。大家想,即便是自称“先生”,说到底她也是一个“女先生”。丁克则不以为然。她想,自己就是一个生了一副女儿身的男人,是个货真价实的“先生”。在其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她一直以“先生”自居,过着男人般的生活。
  然而,不曾料到的是,在做了十一年的“丁克先生”以后,她却必须面对一个女人才会面对的问题了。这问题出在她的乳房上。
  “丁克先生”有些恼羞成怒地脱光衣服,站到一面宽大的镜子面前。
  她看到:镜中有一对美丽的乳房。饱满、挺拔外加没羞没臊、咄咄逼人。
  可是,这样一对美丽的尤物,却要被锋利的手术刀毫不留情地切除而去,扔进肮脏龌龊的垃圾筒里,与苍蝇、老鼠亦或是蛆虫为伍,变成散发着恶臭气息的两团令人作呕的腐肉了。
  真的很残忍啊。
  丁克对自己说:还没有一个男人触摸过它们呢。是的,没有一个男人。这似乎更加地残忍。丁克裸着身子在屋角的一张沙发上坐下,并抽出一支粗大的烟卷来点上。趁此工夫,让我们来看看丁克其人的小资料:
  “丁克。女。31岁。单身。大学本科毕业。画家。”
  这简单的十几个字像商标一样标示出丁克其人的品牌和性能。在各种各样的表格上填写简历的时候,她总是这样表述自己。在此以前,她从未感到这样几个字显得苍白单薄。可现在,面对自己美丽而又赤裸的双乳,她却怎么都掩饰不住内心的悲怆和失落。,人们的审美标准也愈来愈 她坐在沙发上,一边一口一口地吐着烟圈,一边冷眼打量着镜中的自己。
  一个女人,为什么会生得如此丑陋呢?
  丁克不能理解。她想,上帝在创造她时,一定花费了不少心血。他几乎调动了所有丑陋的因素,然后一股脑地安置在了她的身上。这也算是一种厚爱吧。这世界上还有比自己更加丑陋的女人吗?每当她面对镜中的自己时,总是这样不由自主地问自己。为了给自己一个确定的答案,多年以来,每一次走到街上的时候,她都在有意无意地寻找着。只有她明白,她在寻找一个比她更加丑陋的女人。
  然而,没有。从来没有过。
  至少迄今为止,她还没有挖掘出一个这样的女人来。
  她想,这世界上如果要举办一个丑女大奖赛的话,她一准会夺冠。无论是身材还是样貌。她的丑陋都达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超一流水平。至少黄色人种中是这样的。这也算得是一个奇迹吧。
  她还想:像她这样的一个丑女,应该既笨且傻。生在偏僻的乡野。嫁一个瘸腿断臂的男人。生一窝小丑八怪。在懵懵懂懂中稀里糊涂地度过自己的一生。这样,她的丑就可以最大限度地被消解和忽略,她便可以安然地圆满自己的一生了。
  可是,上帝没有安排给她这样的命运。
  她聪明。敏感。生活在美女如云的繁华都市。读过许多书。有很清晰的自我认知。在任何一种感觉上都无法真正地欺骗和蒙蔽自己。而现实的冷酷也让她更加深味自己作为一个丑女人的悲哀。
  
  2
  
  别的女孩小学的时候已经开始收到男生写的纸条了。她读到大四毕业都没有任何一个异性青睐过。她不曾收到过情书。不曾接到约请电话。不曾接收到过任何一个异性表示好感的的暗示。从小学到大学,班级或是学校无论举办任何一种文艺活动,她从来都没有份。她不怪别人。她知道,自己的长相实在是太对不起观众了。她就是为此改名。
  大学毕业后,她拿着最优异的成绩单,却无法撞开一扇像样的就业之门。她发现,随着社会的日渐发展,人们的审美标准也愈来愈高了。一个女人如果生得丑陋不堪的话,在这个世界上简直没有容身之地。哪怕是殡仪馆的礼仪小姐,都必须是明眸皓齿的美女才受欢迎。丑女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市场,也没有出路。想要就业,简直比登天还要难。
  她在大学里学的是美术专业。在吃了无数次的闭门羹以后,她就放弃了就业的打算,在城郊一个叫作“艺术村”的角落里租下一间民房作画室,然后开始专注于自己的画布。偶尔,她也会承接一些零星的广告设计业务,来为自己赚取一份可怜的饭食。好在她物质上的要求并不高。高档化妆品、名牌衣饰等这些女人们开销最大的东西,她统统用不着。微薄的几张钞票就可以使她生存下去了。
  细究起来,她选择美术专业,也与她的外貌有着很大的关系。由于自己生得丑,在灵魂深处她便对美有了一种强烈的渴求;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尽力逃开众人的目光。画家无需过多地抛头露面,躲进自己的画室里就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世界。也只有沉醉于那些深深浅浅的颜料中时,她才能忘记自己的丑,也忘记自己是女人。
  事实上,她确实已忘掉了自己的性别。
  这么些年以来,她一直把自己当作中性人。而且是倾向于阳性的中性人。
  她总是把头发剪得硬硬的,短短的。而且从来没有认真地梳理过。像男人那样,早晨起来,随便用手抓两把完事了。身上一年四季都是宽宽大大的牛仔服。从不穿高跟鞋。从不用化妆品。抽烟,喝酒,打牌,下棋。一句话两头带脏字。除了没有生出胡子和喉结来,她具备男人的一切特质。
  她对自己说:他妈的,我就是个男人。我他妈就是个不长胡子的男人。除了不像男人那样玩女人外,她完全如同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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