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文艺 2003年第11期-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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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信息发出以后,立刻在网络上下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说这是个骗局。更多的人则坚信不疑。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什么事情的发生都已不足为奇了。不过“嫫姆”女士究竟有没有收到应征照片,收到了多少,那些应征者个个都是美男吗?这些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不久以后,网民们就在网络上看到另一则信息。这则信息的发布者仍然是“嫫姆”女士。“嫫姆”女士的这则信很长,其内容是把她所收到的每一位愿意与她共度初夜的应征“美男”之照片公布于众,并在这些照片的下面注明该“美男”的真实姓名和具体通迅地址。
人们发现,艺术村的好几个男人都榜上有名。首当其冲的便是老肥先生。除了艺术村的那些男人以外,还有许许多多的颇有身份的男士:律师。公证人。政府公务员。白领打工者。诗人。翻译家。在校大学生。下岗失业者。出租车司机。五流小歌星。外科医生。小报记者。等等。为了篇幅起见,我们不一一列举了。总之是各色人等齐全。这些人当中,除了几个像老肥那样缺乏自知之明的货色算不上“美男”之外,绝大多数风流倜傥、朗眉俊目,即使说不上貌比潘安,也果真堪称美男。
“嫫姆”女士要求众网民共同参与,帮她替这些美男们打分,最后选出一个得分最高的“第一美男”来,作为与自己共度初夜之佳偶。
众美男们在网上一经亮相,立刻哗然大骇。
口诛者有之,笔伐者有之,破口大骂者有之。一时之间大有群起而攻之势。这些男人们大多都是有老婆或是有女友的。那些老婆和女友们发现自己的老公或准老公表面上道貌岸然一本正经,却原来是此等下贱的货色:为了一沓子莫须有的钞票,就争先恐后迫不及待地要上一个丑女人的床,陪那奇丑女人共度什么初夜。太他妈无耻了。于是纷纷给他们亮出杀手锏。亲人们如是,熟人好友们就更加难以对付了。见了“美男”的面,戏笑者有之,耍弄者有之,讥讽嘲骂者亦有之。
众美男们在亲朋好友的围攻之下,如同落水之狗,惶惶然不可终日。最后决定联起手来,一心要捉出那个把他们狠狠地涮了一把的“嫫姆”女妖来,往死里整治她。
然而,哪里还有她的踪迹?在众美男们出丑卖乖之际,她早已就从“网”洋大海里逃之夭夭了。
在网上网下弄得不可开交之际,这件事情始作俑者,《妖孽》系列作品的人丁克先生(也即“嫫姆女士”)正躺在京城最权威的一家医院里做手术。
《妖孽》画展的纯利润在一百万人民币以上,而且不包括作品售出价。这笔钱足够她同时完成两个手术:乳房切除术及变性术。
三十岁的她,终究没有做过一次女人。不过她已经再也不想做女人了。她没有遗憾。因为她知道,如果她高兴的话,会有一百个以上的美男愿意陪她共度初夜。不过,她同样清楚地明白:征服那些美男的,乃是钞票的魅力,与她毫无关系。这样的初夜她宁可不要。尽管她从内心深处真的想要做一次女人啊。然而,上帝没有给她一张女人的面孔。这实在是天下最残忍的事情。
在手术以前,医生给了她两种选择:美容或是变性。
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她宁可让自己变成一个男人,她决不逢迎和取悦男人。
几个月后,丁克出院了。她没有再回艺术村。然而,她确乎是一个男人了。由于服用激素的缘故,她——我们还是改称“他”吧——他的下巴生出了硬硬的胡须。他的胸部一马平川。他成了货真价实的“丁克先生”。当然,这一切只有他自己知道。对艺术村的人们来说,“丁克先生”早已消失了。
他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住了下来。
除了购买必要的用品以外,他足不出户地闷在自己的画室里,废寝忘食地疯狂地涂抹着。画了一幅又一幅,每一幅都是阴阳合体两性人。他计划不久以后举办一次新的画展。他相信,这一次展出会比上一次更加成功。他的纯利收入也将翻几翻。有了这笔钱以后,他将化名在网络上发布一则征婚启示。内容他早已拟好了,具体如下:
某男。三十五岁。单身。艺术家。有房车及存款数百万。征年轻貌美之女士作情人。有意者请附近照一张至某电子信箱。
他相信,到时候一定会应者如云的。而且个个貌若天仙。
不过,他从来都没有打算过要结婚或是自己找一个情人。一想到要去碰触另一个人的身体,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他都浑身直起鸡皮疙瘩。做了手术后,他的身体是男性的,他的心却是女性的。他是一个真正的另类。真他妈酷毕了。
责任编辑汪静玉
茶炉工.铜瓦
■ 阿 成
生子先前在铁路上做事,在一列由黑龙江跑关里的火车上当乘务员,乘务员分好几种,他负责烧大茶炉,是茶炉工。生子的家境十分清贫,一贫如洗,在黑龙江一个偏远的小城市里的一条简陋的胡同里住。生子很窘迫,风尘仆仆,常能在市场上见到他阴着眼珠子,很歹徒地跟卖处理菜的小贩讨价还价。在这之前,他还不是铁路的正式职工,在铁路货运处当装卸工,挣计件工资。后来一个什么文件,转制了。便蹬上了列车,当上了茶炉工。
生子活得一点儿不绝望,当然,也一点儿不老实。经常能看到他像个土匪似的在尘土飞扬的小城里牛皮哄哄地走(穿着一身肮脏不堪的铁路制服)。或者提个炉勾子在一节节的客车车厢中穿行。
生子属于那种不骂人不说话的主,有人觉得刺耳,自尊心受挫了,怒了,他就跟人家动手干架。通常是,被打败的一方,伤最多、流血最多的一方肯定是他。但是,任何人都看不出来他是一个失败者,你会觉得他是一位满脑瓜子是血的英雄。
生子最热衷的是站在街头跟那些常驻街头的闲人高谈阔论,世界形势呀,国家发展啊,中央或者地方官的人事更迭呀,等等,满嘴的污言秽语,满嘴的“他妈的”。挺端庄个事儿,经他的嘴一说,跟黑帮火并似的,跟相声似的。总之,生子像大多数平头百姓一样,活得特别神气,特别将军,特别傲慢,特别的神圣不可侵犯。
在列车上,生子当班时,大茶炉是烧得最好的。他像了解自己的老婆一样了解大茶炉,他能闭着眼睛把大茶炉烧得烈火熊熊。他烧的大茶炉总是嘹亮地响着沸水的哨子声,使得旅客们在火车嗒嗒嗒地行进中,充满了怡人的热气感。生子从没有因为自己贫穷,自己是个火车上烧大茶炉的就瞧不起自己,并放弃自己幸福的精神生活。尤其让男人们艳羡的,是生子的老婆对他也充满着希望,充满着憧憬,充满着爱。每当生子在家里大谈在火车上烧大茶炉的技巧,并口技一样地学大茶炉的哨子声时,他的女人都听得满面红光,崇拜不已。
突然间,生子想当一名作家。 生子清楚,想当一个作家,首先就得多看书。在火车上,他常能看到一些知识分子模样的人在看书。他想,这些人当中肯定有作家。于是,生子经常捧一本甲、乙、丙、丁的小说集,或者A、B、C、D的小说集,在温暖的大茶炉边烧炉子边看。
有几次他看流泪了,他觉得这些作家是一些哥们儿,话说得痛快,是人话!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他们从未瞧不起穷人、倒霉的人,甚至包括小偷和妓女。他们同情这些人。有些作家就是从社会底层出来的,饱尝了人间的辛酸苦难。他觉得作家对待人太厚道,太实在,太哥们儿,也太伟大了。他想,他一定要当个作家。火车在往返关里关外的行驶当中,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生子读了不少的书。他能滔滔不绝地、并且极其通俗与粗俗地将一些国内外的经典之作,生动地、创造性的复述一遍,那些街头的闲人们大为佩服,都称生子是个大才子。
一次深夜,当火车刚刚驶过山海关的时候,车长过来了,生子正借着大茶炉的火光在那里如醉如痴地读书呢,大茶炉里的水已经烧干了,下半部彤红了。车长大吃一惊,迅速往大茶炉里注凉水,冷热突然相冲,搞得整节车厢都雾气腾腾的,对面看不见人了。车长极其准确地给了生子一个大耳刮子。生子的书也被车长夺下来扔到大茶炉里烧了。生子近乎于哭腔地说,我还没看完呢……车长用手指点着生子沾满水蒸气的脑门说,你是不是神经了?告诉你,下次再发生这种事我就一脚把你从火车上踹下去。你记住,我说到做到!
车长是从部队转业的侦察兵,曾获全军散打第一名,听说他媳妇也是敢打敢拼的主儿,车长的脸上经常出现女人的抓痕。但这形象仍然不妨碍他严厉地管理自己的下属。车长临走的时候,还恶毒地诅咒了生子一句。
生子经过一段时间的读书准备,他终于认为自己可以动手写作了。胡同里,生子的家是幢泥房,那座小城里到处都是这样的泥房,这样的泥房根本没有卫生间之类的设施。一家一户的一桶桶污水,只能定点定时地倒在驴拉的污水车里。生子的老婆就是他们每天早晨出来倒污水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生子的老婆(当时是个大姑娘)从未出过远门,甚至连小城都未走出过一步,她听生子讲的那些关外的故事和旅途上的见闻,太喜欢了,觉得生子太了不起了,便偷偷地爱上了他。生子很聪明,他发现了这一点,于是,给她从北京捎回了一双女式便鞋,再后来,他们就结婚了。
生子开始创作的时候,他已经和那个姑娘结婚了,并且有了一个儿子。他的儿子一生下来就像一个小知识分子(这可能跟母亲的胎教与父亲的追求有一定的关系),但这小家伙喜欢哭闹,特别能吵夜。生子在夜里写到烦心的时候,就冲着他女人高喊,你能不能让这个小崽子别嚎啦!?
于是,女人抱着孩子悄悄地走了。
如果说,单位的领导希望自己的下属进步得快是真诚的话,那么,比之老婆希望自己的丈夫进步得快的真诚程度就逊色得多了。女人抱着孩子出去的时候,正是大雪飞扬的严冬啊。小城又那么黑,胡同电线杆子上的街灯多数是不亮的,雪又那么厚,女人想,抱着孩子去哪里呢?她不是没想到回娘家去,但是她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觉得那么做自己也太不刚强了……
女人走后,生子开始安心地写作。那是一篇关于狗的故事。这个故事,后来他跟我讲述过多次。少年时代,他和他的弟弟在路上捡了一只可爱的小花狗,然后偷偷地抱回家去。生子的父亲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男人,他最讨厌养小猫小狗这种事了。后来,这只偷养的小花狗终于被生子的父亲发现了,两个儿子跪在砖地上,哆哆嗦嗦地向父亲坦白了整个偷养小花狗的经过。
父亲问,咱们家是一个什么样的家?
生子说,是一个和睦的家庭。
父亲火了,放屁!我没问你这个!我问咱们家是穷还是富?
生子说,穷。
生子的弟弟重复地说,咱家是穷家,爸。
父亲说,那么,你们为什么又弄一只小花狗来养呢?是不是想害我呀?马上把狗给我扔了!
生子和他的弟弟去扔狗的时候,到底是有点舍不得。在临扔狗之前,他们偷了一片儿专给父亲吃的熟肉。到了城外的一个小桦树林里,他们把狗放在地上,把偷来的熟肉放在小花狗的面前,让它吃。哥俩趁小花狗吃肉的时候,撒腿就跑。那只小花狗立刻扔下肉追上了他们。如此几次,他们都没有成功地把小花狗扔掉。他们抱着小花狗在路上发愁地走着,不知该怎么办。如果把小花狗再抱回去,肯定得挨父亲的一顿打,可是扔又扔不掉,怎么办呢?就在这时候,公路上过来一个赶大车的农民。生子上前去说,大叔,这狗你要不要?车老板便问,咋的啦?生子说,我爸不让养,揍我们,你要这狗就给你吧。老板说,那就给我吧。他把狗接过去,揣在怀里,赶车走了。
生子跟我说,这事过去多少年了,可他一直还在想着这件事,每当他在街头看见那样的小花狗,心里就一动,不知他们当年送人的那只小花狗活得怎么样了。
生子写完了这段儿童故事,很得意。放下笔时,一回头,发现老婆不见了。生子这才想起了晚上的事。急忙穿上衣服出去找。小城都快找遍了也没找到。最后,他来到了火车站候车室,一进候车室他就看见自己的女人正抱着孩子坐在长椅上打瞌睡呢。生子的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他在心里杀人般地发誓,今后,我保证不搞破鞋!
斗转星移,哪有不变的世界呀。这时候,北京鲁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