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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抢来大牌未婚妻:罂粟恋人-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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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让我走?恩?”他靠近一些,低声,“唐妤,你……”

“郑嘉寅,你在这里干什么?”

他抬起头,“干什么,我不能在这里?”

来人是个西装革履的那人,沉着一张脸,眼神里却隐藏着几分戏谑地看着郑嘉寅。

“不介绍一下?”他目光转向唐妤。

眼神凌厉,让人感觉不那么舒服。

唐妤缓缓抬眼,也无退意。

郑嘉寅右手搭上她的肩膀,“唐妤,你知道的。唐妤,这是汤成鑫。”

她嘴角露出极为礼貌的笑容,不动声色挣脱了他的手。

“汤先生你好,我是唐妤,久闻大名。”

郑嘉寅奇怪问道:“你认得他?”

印象之中,唐妤几乎不怎么认得圣约的人。就算是明星都不识得,又何况汤成鑫这个一向爱玩低调的豪门公子。

“当然认得。听说我们杂志几度想要采访汤先生都没成功,甚是可惜。”

郑嘉寅立刻开口,对汤成鑫使了个眼色,“成鑫,给个专访。”

自以为我们关系突飞猛进

汤成鑫话不多,不如郑嘉寅这么喜欢乱说话。

俊朗的面容,并非冷冰冰,也并非和颜悦色。

“我从不接受任何专访,唐小姐在财经类杂志工作,应该十分清楚。”他说话不急不缓,也没有给郑嘉寅面子的打算。

郑嘉寅正待要说什么,唐妤淡淡说:“当然清楚,汤先生不喜欢过于抛头露面做无意义的事情也是难得,对自己好,也不影响到身边的人。”

提到此处,汤成鑫神色略微有几分变化。不知是想起了什么。

郑嘉寅无趣地开口,“你就算跟别人说话,也要拐着弯骂我吗?唐妤,不就登了一次照片,能给你多大的影响。我经常有照片登出来,也没见有什么影响。”

唐妤无意再与他争论。

“嘉寅,那边有人等你,最好过去一下。”最后,汤成鑫一脸正色。

郑嘉寅盯着他,“谁?”

汤成鑫已抬了步子,“自己过去就知道。”

他皱着眉头,只是望了一眼,又有点好奇。

“既然有人等你,我就不打扰了。”

“唐妤!”郑嘉寅不顾那么多,“他顶多是阴我一下,也许有哪个女人在那里。”

唐妤眼里没什么情绪,“我说过了,跟我无关的。”

郑嘉寅思忖一刻,这个时候不要跟她太硬碰硬。关系刚有了点起色,不能失去这个机会。

“那就不过去了,也不可能有什么事。我们走这边。”

她奇怪地皱起眉头,“你要带我去哪儿?”

“找一处风景绝佳的地方……”

唐妤脚步停下,不急不缓望着他,“你是不是经过昨天,就自以为我们关系突飞猛进,已经到了你要我去哪里,我就跟你去哪里的地步?”

他略微一愣。

刚刚抛开早上失恋感觉不久,打算重整旗鼓,现在又要开始一遍又一遍听她不厌其烦地说明他们的关系?

受宠若惊

就像最近这段时间的心情起伏等同于没有一样,又回到原点。

“唐妤,你要怎么样?我说过,你要什么我都给。你真喜欢钱,要多少跟我说就行了……”

如果她真是一个将花钱视为唯一乐趣的人,他也没有理由不就这个机会去满足她。

突然一声威严的轻咳,“嘉寅。”

唐妤抬起眼,这次站在郑嘉寅身后的是个看起来四十多,保养极好的中年男士。

没认错的话,这就是郑远崇。

圣约市商圈里,老一辈最有名的人物。

唐妤既然在财经杂志工作,即使之前对圣约的商业名流不熟悉,也在这一个多月里渐渐了解。

圣约几个著名的家族商业帝国,林氏的地位在渐渐下降,长子自立门户,却羽翼未丰。

汤氏的生意已经渐渐由汤成鑫接手。而现在最如日中天的霍家,早已是霍以覃一人掌控。

只有郑氏,现在还都掌握在老一辈手里。

她的眼睛再度瞟向郑嘉寅,不论从他的神色,还是从这些信息稍做分析,都能得出一个结论,他是个让父亲感到失望的接班人。

“父亲。”郑嘉寅的笑容全部收住,抓着唐妤的手却一点不愿松开。

郑远崇看向唐妤,“这位是唐妤小姐吧。”

唐妤淡淡微笑,“郑老先生能记得我的名字,让人受宠若惊。”

“我经常看报纸,唐小姐的名字前段时间经常和嘉寅一起出现,让人很难忘记。”

“父亲!”郑嘉寅皱起眉头,不顾礼貌地打断。

郑远崇将目光移向郑嘉寅,“做父亲的,知道儿子的事情还需要通过报纸,你认为应该吗?”

郑嘉寅有几分不自在,眼里有倔强的反抗,“难得能见到父亲一次,也在所难免了。”

“放肆!你就是这么跟我说话?”

郑远崇声音不大,也并非动怒。但声音威严,眼神更是让人有一种无端的压迫力,不留情面,哪怕是面对自己的儿子。

去你家,还是我家

郑嘉寅露出一点刻意的笑容,“父亲,嘉寅先失陪了。”

他拉着唐妤转身就走,郑远崇没有喊住他,大约是知道自己儿子的秉性,喊了也未必管用。

“以后见到我家老头子绕道。”郑嘉寅的眉头皱得紧紧,“汤成鑫他说的竟然是老头子,竟然不提醒我。这家伙肯定是故意的!”

唐妤挣脱掉他的手,“怎么一到背地都乱说话,在你父亲面前,至少还知道该怎么措辞。”

他冷哼了一声,“话说那么好听有什么用,这个世上会说话的人少了吗?也不见几个是有真本事。”

“行了,你的家事我不掺合。郑嘉寅,你今天不要烦我,事情不要闹大。说到底,现在我还是欧阳凌的女伴。”

她不紧不慢地说,“如果你今天能稍微配合一点,也许我明天可以考虑同意你来接我下班。”

郑嘉寅似是忘掉了刚才的烦恼,靠近她一步,“下班之后呢?”

手不知不觉放在她腰间,“先告诉我,去你家,还是我家,还是酒店……”

“汪——汪汪汪——”

突然传来的狗叫声,洪亮浑厚。

“哪儿来的狗!”郑嘉寅皱起眉头,突然看到一只大狗往这边跑过来,遛狗的人拉都拉不住。

“雪球!”

唐妤蹲下来,雪球跑过来扑到她身上,蹭了蹭才听话地蹲在旁边。

郑嘉寅睁大眼睛,走近两步,想将这个家伙看清楚。

“这就是……那只狗?”

这就是那只让唐妤说想它的狗,这就是那只让他嫉妒的狗?

“汪汪——汪汪汪——”

雪球对着他喊,像在警告他不要靠近。

不断的狗叫声,户外的人不住往这边看。

郑嘉寅不想引来过多的目光,只有就此停住,不再靠近。

“你这狗怎么回事,对着我叫什么!”

唐妤摸着雪球的头,“因为狗是通人性的。”

谁叫你靠近我

“你……”

“唐小姐,不好意思,突然间拉不住了。”

照顾雪球的工作人员不断向她道歉,“原本这狗是挺乖的,不吵也不闹,今天带出来一溜就发了狂一样不听使唤。”

原来是看到主人在这里,旁边还有意图靠近主人的生人。

“没关系。”

郑嘉寅双手插在裤兜里,旁边走来走去一会儿,忍不住说,“你一定要让这只狗在这里吗?它对我不太友好。”

唐妤轻轻笑着,抱着雪球的脑袋,“谁叫你靠近我。你不靠近我,它就乖得很。”

听话地坐在一边,不喊不叫,十分矜持。

“我真是……服了你的狗!”

他眼神纠结地看着雪球,这是第二次了,上次是让他误会。

这只狗怎么老跟他过不去。

郑远崇远远看着他们两个人,眼神里看不出什么情绪。

“阿严,唐妤是她的本名吗?”

旁边黑色西装的男人低声回答,“是。”

“查出她是什么人,不难吧。”

“虽然遇到不少阻碍,不过还算顺利。”

郑远崇缓缓点了点头。

“郑先生,他女朋友一向很多,为什么这次独独对这位唐小姐如此注意?”

郑远崇眼睛还望着那边,两个人,和一只狗。

沉默了很久,“因为她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

这场酒会之后,唐妤回了朝荣区。

雪球仍然留在这里,打算等到过一段时间,欧阳凌将东城区的九号别墅买过来后,再将雪球带过去。

没有让郑嘉寅送她回去,欧阳凌派人开车送她过去。

到了门口的时候已快深夜。

每次这个时候,觉得才是最像自己的时候。

站在一个曾经熟悉的地方,安静的夜色,容易让人想到很多,也容易让人什么也想不出。

很多人觉得,在一个有你曾经的地方,可以让人想到很多事情。

——————

今天更完

给回忆找一个借口

真的想去回忆什么,根本不需要在某个地方。就算在某个地方,当你不想想起来的时候,很多人觉得,在一个有你曾经的地方,可以让人想到很多事情。

其实她觉得不是的,那不过是给自己的回忆找一个借口。

也想不出来。

走进朝荣区,前面的路灯又坏了一个。

几乎是一片黑,看不清楚路。

走到第三栋,扬起头看着矗立在夜色里的老房子,掉光了漆的墙面,露出大片坑坑洼洼。

这栋楼以前不是这样的,住了好几户。

不像普通邻里间的融洽,这里的几户人家都在整天心里不平衡的抱怨,互相吵架,或者互相嚼舌根子。

像母亲这样沉默又单身带孩子的女人,总是容易出现在他们的各种话题中。

每当她出入上下楼时,总是不可避免的会听到吵嚷声突然停下,然后各种奇怪的眼神看向她,低声说着的话题也转向了她。

但是当她第一次,将想接近母亲的男人打出去,邵之珩和一群不善之人出现在这里等她之后,整栋楼再也没有人敢在她面前露出什么异色来。

她对这里的印象却始终停留在了那一个感觉——吵。

细碎的吵嚷声,几乎连睡觉的时候都停不下来似的。

现在终于安静了!

回来之前,将整栋楼买了下来。

本想找到从前住在隔壁,唯一对她们家很照顾的老太太,却被告之已经过世几年。

她买下整栋楼,却仍旧只住那一间。

从那天开始,这里就只有那一间房能够亮起灯。

“之珩,偶尔我也会想,如果你在那之前没有进监狱,如果你碰到杨萧的状况,你会怎么选择。”

她扬着头,看着那一片漆黑。

邵之珩从背后走出来,声音仍旧有一点沙哑。那是后天造成的,像是伤到了声带的后遗症。

“不论怎么选择,都绝不会抛下你。”

最好的结果

唐妤记得他从前的声音,记得他爱笑。

笑声爽朗,明亮,清晰。

尤其喜欢一边笑,一边扭着那些犯事的人的胳膊,一遍又一遍地问,你觉得你比较适合几级伤残?你说一级,我绝不会伤成二级。

只有杨萧是始终不爱笑的。

“阿妤,到现在我都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邵之珩早年话较多,自从出狱之后,整个人变了许多,渐渐成了现在的沉默寡言。

“问那么多又有什么用,没有人能够回去,这世上也没有如果。”

邵之珩微蹙眉,“你几乎消失得无影无踪,就算我终于在这里闯出了一点名堂,终于可以做任何我要做的事情,但是再也找不到你。”

唐妤神色平静,“其实杨萧一直知道我在哪里,他什么都知道,就是不会说出来。你知道为什么吗?”

“那个混蛋,还提他干什么。我真希望自己能够杀了他。”

“不,我可不这么希望。”唐妤低声笑,“我也不恨他。或许从前有那么一点,但是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谁都会成长,会试着去理解他人。”

邵之珩站在旁边,如同一个黑影。

“你原谅他了?”

“你知道吗,那个年龄的孩子最需要明白的只有一个道理,这个世上并不是所有事情都要围着你转。他并没有错,每个人最应该做的就是保全自己。”

唐妤转过头,“邵之珩,从前的朋友就剩你一个了。我不想失去最后一个。”

其实心里太明白,这么多年过去,早已不可能还是朋友。

很多人只是陪你走过一段时间,过了路口就各奔东西。

何必非执着于某一个地方,不肯前行。

“我找过杨萧了。”他转了话,“他还是老样子,没多说几个字。”

唐妤低眉道:“你看,这样是不是最好的结果。他现在名校毕业,杂志社总编。而我也再不必像以前那样,不断地去想,为什么我要一辈子住在这个地方。”

本少爷再好看,也可以下次再看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住在这里?”

笑里有几分苦涩,“这个月,是我母亲过世的第七年。她葬在加拿大,我每年都有去看她。可我总觉得,这里才能让我真的感觉到她在我身边。”

他有几分恍然,“快到伯母的忌日了。”

“之珩,你回去吧。我想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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