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呼叫:寻找一个坏男人(完结)_-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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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丽倩,曾是一对恋人。
果然,傍晚的时候,罗华一个人,到蛋糕屋里来找朱丽倩。
他们两人,在情侣桌坐着。
这时候的蛋糕店,有点冷清,来买蛋糕的人不多,好不容易进来了一个,看了一下后,买了两个黑森林,包装好后,便拿走了。那边的罗华和朱丽倩,虽然压着声音,但苏色色还是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对不起,丽倩。”
“我不要听对不起!”
“我是迫不得已!”
“在你心目中,钱真的是很重要么?为了钱,你什么都愿意出卖么?和我分手,目的就是娶这样一个有钱的老女人?”
“丽倩,其实你是知道的,也不完全是。”
“我都说,我不介意。”
“但我介意!你知道吗丽倩,我给不了你幸福,所以我只有离开你!娶她,只因为她那方面冷淡,因为冷淡,她以前的丈夫才在外面有情人,如今找一个丈夫,不过是给别人看的一个道具。而我,也只不过是想借她的力量,想在事业上有发展。穷日子我过怕了,我不甘心这样过一辈子!”
罗华是因为一年前一场车祸,从些,不能做一个真正的男人。
都说,爱情与性有关。
没有性的爱情,不过是一种错位的感情。
朱丽倩那么年轻,还不到三十岁,现在说不介意,以后呢?谁又能够保证,她以后会不介意?
王菲有一句名言:既然男人都是一样,那么,为什么不找个好看的?
王菲不缺钱,当然更愿意找个好看的男人。
而罗华,他可不一样,不但缺钱,那活儿也不行了,废掉了,所以,应该这样说,既然娶谁都一样,都不能男欢女爱了,那为什么不娶一个愿意嫁给自己的,又有钱的女人?那个女人,虽然老点,却不介意他那个不行,因为她也没那个需要。
都说,爱情与性有关(4)
刘爱莲不过是寂寞。
刘爱莲不过是身边,有个人陪着说话而已。不过是想逢年过节,一个人,不再孤孤单单而已。刘爱莲现在什么也不缺,不过是缺一个男人而已。
大概,刘爱莲不但像了王菲那样的想法,而且,比王菲更上一层楼:既然男人都是一样,那么,为什么不找个又好看又年轻的?
最令刘爱莲气恨的是,她的前夫,以为他离开了她,她就没有男人要了,上次见到他,他竟然用了倜侃的语气说:
“爱莲,早知今日,何以当初?”
当初,她知道他有外遇,一点也不愿意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拿着一把菜刀,架在她自己有脖子上说:
“如果不离婚,那我就死给你看!”
于是,他就离了。
是她,把他逼走的。
如今她一个人过得孤苦伶仃,是自找的。这话是谁说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改正了就是好同志。但,她不给他做好同志的机会。
刘爱莲对她前夫的倜侃,耿耿于怀。
罗华是刘爱莲的下属,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知道了罗华的事。然后,她找到了罗华,这个她对他印象一样好,也对他的工作能力一起赏识的,比了自己小了很多的男子,然后,她开门见山对他说:
“你愿不愿和我来一场柏拉图式的婚姻?”
柏拉图,是西方一位很有名的哲学家,他说:
“当心灵摒绝肉体而向往着真理的时候,这时的思想才是最好的。而当灵魂被肉体的罪恶所感染时,人们追求真理的愿望就不会得到满足。当人类没有对肉欲的强烈需求时,心境是平和的,肉欲是人性中兽性的表现,是每个生物体的本性,人之所以是所谓的高等动物,是因为人的本性中,人性强于兽性,精神交流是美好的、是道德的。”
没有肉欲的恋爱,称为柏拉图式恋爱,也称为柏拉图式爱情。
那没有肉欲的婚姻呢,那就是称为柏拉图式的婚姻了。
同病相怜(1)
罗华一想,这也没什么不可。
正如他所说的,穷日子他过怕了。
刘爱莲答应他,婚后,她出资,当股份,由他自己开公司。
人总是这样的吧,拿自己所有的,换自己没有的!这也没什么不对,只要当事人愿意,与别人无关。
苏色色突然的,便想起林小南来。
林小南高考了吧?刘爱莲说过,林小南要出国读大学的。不知道现在林小南,出国了没有,去了哪个国家。
每次想起林小南,苏色色便觉得难堪。
那次她真傻,白白给林小南做试验品,其实林小南,什么事也没有。
朱丽倩的手,还真的巧,她用制作蛋糕花的剪刀,小心翼翼地从盘底起了两个小人,然后轻轻地捧放在蛋糕的顶端。那两个小人,完全是按了罗华和刘爱莲的样子做的,有着很清晰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栩栩如生,男的装着西服,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女的穿了婚纱,头上压着一顶皇冠。
蛋糕是三层,从顶端流泻下来的雪白色的奶油,仿佛是小人新娘身上蓬松下来的婚纱裙摆,周围点缀着五颜六色的美丽蛋糕花。
朱丽倩做完蛋糕后,便怔怔的。
然后,她的泪水便落了下来。
她以为,她不再为罗华流泪了。但,她还是忍不住,那忍了很久很久的眼泪,终于从破碎的心底,流到了眼里。
为什么命运这么爱捉弄人?
为什么有情人总不能成眷属?
整整一个暑假,苏色色就在朱丽倩的蛋糕店里打工。
苏色色喜欢置身在那些面粉,奶油,巧克力,糖果的浓浓香气中,看着朱丽倩仿佛变魔术那样,将它们变成了各种各样的,精美绝伦的可口蛋糕。
苏色色最喜欢提拉米苏。
那是一种有名的意大利式蛋糕,外貌绚丽,姿态娇媚。
做提拉米苏主要原料有咖啡,酒,奶酪,奶油。一层渗透了咖啡与葡萄酒,适量的手指饼干;一层混合了软芝士奶酪,鸡蛋,鲜奶油,红酒,和白糖的芝士奶油;两类材料一层一层地叠加上去,最上面再撒一层薄薄的可可粉。
同病相怜(2)
提拉米苏吃到嘴里香,有着香醇浓沉的口感,滑,甜,腻,柔,种种错综复杂的体验,交糅着一层层演绎到极致,带有质感的变化。
因为实在喜欢,苏色色终于忍不住,鼓起勇气对朱丽倩说:
“丽倩姐,我也想学做提拉米苏,可以吗?”
朱丽倩眯起眼睛来看她:
“你知道提拉米苏是什么意思吗?”
苏色色摇头:
“不知道。”
朱丽倩的声音很惆怅:
“提拉米苏在意大利文里,是‘拉我起来’的意思。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是‘带我走’,和‘记住我’。喜欢提拉米苏的人,希望带走的不只是美味,还有爱和幸福。”
苏色色说:
“哦。”
原来蛋糕的名字,也有含义的。
过了一会儿,朱丽倩问:
“色色,你相信爱情吗?”
苏色色想了一下:
“相信!但我不相信地老天荒,天长地久,我只相信一瞬那。”
朱丽倩问:
“为什么?”
苏色色问:
“现在的爱情,还会有地老天荒,天长地久吗?”
朱丽倩低头,叹气:
“说得也是。”
以前朱丽倩和罗华,也曾经恩爱甜蜜过。那个时候,他的眼里只有她,她的眼里也只有他,他是非她不娶,而她是非他不嫁!
只是,爱情和命运那样,自己根本无法掌握,也根本预料不了。
朱丽倩问:
“色色,你也受到爱情的伤害吧?只有受过爱情受害的女子,才那么落寞。”
谁都能够看出来,苏色色的落寞。苏色色说:
“嗯。”
朱丽倩说:
“那我们同病相怜了。”
朱丽倩并不像一般人那样,不愿意把自己的绝学手艺传授,好像把自己的绝学手艺传授了,便“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似的。朱丽倩不但教苏色色做提拉米苏,还教苏色色做各式各样的糕点,把自己所会的,一点也不保留,倾囊相授。
同病相怜(3)
学习制作蛋糕,其实很容易,只要材料充足,便可以了。但要做出精致漂亮魅惑诱人的蛋糕来,那就要讲究选料,配方,原理及制法。
朱丽倩说:
“蛋糕的制作整个过程中,有许多重要的地方和关键步骤,如掌握不好,将直接导致制作的失败。”
比如说:
搅拌容器要干净,否则将回出现搅打不起,最终蛋清变的好象水一样,会直接影响产品的保鲜期;磕鸡蛋入桶时一定要注意卫生,最好是将鸡蛋先洗一下,这样有助于提高保质期;蛋糕油一定要在快速前加入,而且要在快速完成后能彻底溶解;泡打粉加入时也一定要与面粉一起过筛,使其充分混合;打蛋浆时,鸡蛋温度最佳是在17—22℃,所以要根据夏、冬天来注意灵活调整……
朱丽倩教得仔细。
苏色色学得认真。
没过多久,苏色色也能做出可口美味的蛋糕来。
甚至,苏色色还学会了做香橙苏芙哩。
苏色色做香橙苏芙哩,是因为亦舒的一本小说。年轻美貌的喜宝,因为贫穷,因为贪图虚荣,做了富豪勖存姿的情妇。勖存姿的年龄,比喜宝的年龄大了许多许多,大到可以做她的父亲。后来的后来,喜宝爱上了勖存姿,为他做了香橙苏芙哩。
小说里写着;
“上甜品时,我到厨房去,亲自等苏芙哩从烤箱出来。他欢呼:‘香橙苏芙哩。’然后他怀疑地把匙羹放下来。‘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苏芙哩?’我并不知道。我做苏芙哩是因为这个甜品最难做。”
苏色色想着,假如有一天,她遇到陆子喻了,她也会像喜宝那样,给自己喜欢的老男人,做香橙苏芙哩。
不为别的,只因为香橙苏芙哩这个甜品最难做——其实,也不是很难做,只不过是一种心情。苏芙哩代表的,是一种来不及分辨的转瞬即逝。
香橙苏芙哩是一种性价比十分低的甜点,胀得再好,一端出烤箱,也就塌了。
人家修女还疯狂呢(1)
如果不在几分钟内,把香橙苏芙哩吃完,一但冷掉了,香橙苏芙哩便如同过期的蛋糕,软塌塌的,让人望而生厌。
大概爱情,也像香橙苏芙哩。
像苏色色和陆子喻。
像朱丽倩和罗华。
苏色色想不到,没过多久,她在蛋糕屋,看到了林小南。那天,因为是一个雨天,蛋糕屋没有顾客,苏色色便在玻璃隔壁里面,在做香橙苏芙哩。在没重新遇到陆子喻之前,苏色色做的香橙苏芙哩,只能够给自己品尝。
苏色色把蛋黄打散,加牛奶,白糖,淀粉,橘汁,橘皮丝,在搅匀的当儿,眼睛的余光,看到一对情侣,从蛋糕屋前晃过。苏色色的心,没来由地跳了一下,连紧抬起头来,望向那对小情侣。
苏色色睁大眼睛,莫名的,就有一股剧烈的冲击,如同海啸般,瞬那间,就淹没了她的颅腔。
那对小情侣,像在吵架。
吵得很利害。
那个男孩子,好像很生气,他的额头上爆出了青筋,仿佛一头被触怒了的小猫那样。他突然的,把手中的雨伞,狠狠地扔到地上,然后朝了女孩子大吼:
“唐菲菲,你烦不烦?你有完没完?我见过幼稚的,但从来没有见过像你那样幼稚的人!”
男孩子吼完后,绷紧着脸,再也不看那个女孩子一眼,便冒着霏霏小雨,自顾自的大踏步往前走去。
那个叫唐菲菲的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的年龄,很年轻,十八岁左右的模样。她长得很漂亮,皮肤白净,五官很精致,长长的眼睫毛底下,是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但此刻,她那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充满了委曲的眼泪。
她把雨伞拾了起来,朝了男孩子追过去:
“林小南!林小南!”
那个男孩子,真的是林小南。
一年不见,他似乎高了些,似乎英俊了些,又似乎成熟了些,身子似乎横长了些,仍然长手长脚长脖子,只是没有那么单薄纤细了,略略有了男子汉的强悍。
人家修女还疯狂呢(2)
那个女孩子,苏色色看过她的照片,当时林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