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作聘君为媒-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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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这人就是这么自恋,无论说到哪儿,他都能把自己夸上天,我看了看天色,估计这会儿已经凌晨1点多了吧,于是我下了逐客令:“这么晚了,我要休息了,你也回去吧。”
原峥见确实已经很晚了,又说了些肉麻的话才走,我回到房间,倒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身上的伤裂开了三条,幸好已经不是太痛,我勉强都能忍下来,就这么又一直想事,想了许久才迷迷糊糊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丫环送了衣服和洗脸水进来,我有点无奈地起来,穿好衣服就准备去洗脸,说实话古代的衣服是真的不怎么好穿,所以我穿衣服穿得很慢,穿好以后洗脸水已经冷掉了,我刚要伸手去揪帕子,旁边一个丫环却突然说:“这水冷了,奴婢再去给你重新打。”
我笑了一下,我哪有那么娇生惯养,于是说:“不用了,这个水温合适,我不喜(87book…提供下载)欢洗太热。”
丫环看了我一眼,点点头,也没再说去换水,我洗好脸,接下来就是梳头了,这又是一个大难题,我总不可能去叫原峥来为我梳头吧,我正发愁呢,旁边的丫环倒是很伶俐的说:“我来为向姑娘梳头吧。”
我感激的看了一眼那个丫环,连声说谢谢,丫环很高兴,大概没见过我这么好伺候的主吧,丫环梳头梳得很细心,一丝头发都不放过,头发梳好,我看了一下镜子里的那张顾盼生辉,甚至有点倾国倾城的脸,说实话还是觉得挺陌生的,不过我也得尽快习惯这种十分美丽的脸,毕竟要带着它过一辈子的。
一切收拾停当,我就叫丫环可以退下了,不料那丫环突然向我跪下,面对突如其来的状况我有点懵了,反应过来之后就是拉她起来,那丫环却很固执的跪在地上,声音有点哽咽的说:“奴婢谢向姑娘昨日救命之恩。”
救命之恩?这话说得我有点疑惑了,见我没做出具体反应,那丫环又十分感激的说:“奴婢就是昨天打翻汤烫伤原少爷的丫环,王爷大恩,饶了奴婢,让奴婢来伺候姑娘。”
我恍然大悟,看来秦王也并不是不可教嘛,至少他还是听得进去意见的,不过这就更让我认识到秦王这个人到底有多可怕多深不可测,他如今让这个死里逃生的丫环来伺候我,又有何用意呢?
不过无论如何,我至少是救下了一条活生生的性命,于是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以后跟着我,没有那么多跪拜请安的规矩,你只管把我当自家姐姐就是了。”
“奴婢不敢高攀,奴婢叫翠珠。”这个叫翠珠的丫环头垂得很低,估计心底有很浓重的阶级观念,一时难得改过来。
我也不再勉强,知道这是一时半会儿不可能改变的,也就随着她的意,我看了一眼天色,大约是早膳的时间了,于是我说:“你起来吧,带我去饭厅用膳,我不识路。”
翠珠这才起来为我带路,走了大约十几分钟才走到饭厅,妈的,没事把房子修这么大干什么,吃个饭都跟翻了一座山似的累。
到了饭厅,翠珠就在门外站着不再往里面走了,神色还有点惊恐,我知道她是害怕昨天的事,于是我说:“翠珠你就不用跟了,我自己进去就成,你先回去吧。”
翠珠感激的看了我一下,连忙说了些谢姑娘一类的话,等我进了饭厅她才走。原峥和云锦已经到了,秦王不在,我多少自在一些。
王府的早膳也是极尽奢华,什么稀有就全摆什么,我心里直感叹,果然是有钱人视金钱如粪土啊,这一桌得多少粪土才买得起啊。
原峥那货见我进来,立刻就笑嘻嘻的说:“晚晚,就等你了,吃完早膳我们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云锦有些不悦的看了一眼原峥,大概是原本想带我出去玩的只有他自己,云锦是被他牵扯进来的,我端起一碗浓稠的燕窝粥,吃了一口,味道真的很好,这么优待我这个人质,我不禁怀疑,我真的是来做人质的吗?好吃好喝的供着,还有人要自告奋勇带我出去玩,怎么都觉得我是来度假的。
原峥见我没说话,立刻就撒娇,拉我的袖子一脸纯真的说:“好不好嘛晚晚,我们出去玩。”
丫的,这货是男人?简直丢我们男人的脸啊,我有点郁闷,一下甩开他的爪子,大声说:“我是来做人质的,不是来度假的。”
原峥缩了一下他的爪子,委屈的看着我,有点迷茫的说:“晚晚,什么是度假?”
我扒粥的手一僵,再看云锦也疑惑的看着我,我一时冲动用了现代的语言,他们不知道是理所当然,但倘若我解释的话,他们又未必肯信,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不说,还很可能让他们背后的秦王更加怀疑我,于是我有点尴尬的笑了一下,解释说:“度假啊,就是出来玩的意思,最近无聊我就老琢磨这些词来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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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局势
原峥恍然大悟的表情哦了一声,又突然笑着说:“晚晚真聪明,用两个字就能表达三个字的意思了。”
我操,这是夸我呢还是损我呢,反正我也不计较,倒是云锦还是略皱起的眉头让我有点不自在,于是我丢了饭碗,很不情愿的和原峥说:“准备去哪儿?”
原峥先是有点愣,不过马上反应过来我是答应了出去玩,立刻很高兴的建议说:“这个时节啊,去崀山看风景很不错的。”
他说那个什么崀山我也不知道在哪里,不过为了尽快摆脱云锦,我飞快点了点头说好,原峥于是笑得更高兴,叫我在饭厅等他,他马上下去准备出行的东西。
本以为这货会立刻拉着我走的,结果反而他自己走了,剩我和云锦两个有点尴尬的继续留在饭厅。云锦继续慢悠悠吃他的早饭,没打算继续追问的意思,完全把我当空气,我也稍稍放心了些,不过极品燕窝粥是吃不下去了。
原峥办事效率真的有点低,云锦都吃完早饭了,那货还是没来,我有点坐立不安,云锦可能看出了我的躁动,他站起来准备离开了,见他要走,我立刻长长的舒一口气,云锦走到门口又突然说:“要想好好的活着,就别太特立独行。”
云锦说完就走了,又留给我一个潇洒的背影,我其实有点好奇,他是秦王的人,为什么会一直提醒我帮我呢,我的自身魅力吗?我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觉得还是有这个可能的,云锦再怎么厉害,毕竟也是个男人,想到这里我笑了一下,不过马上我又鄙视自己,一个大男人,还挺有当女人的自觉啊,我是不是比原峥更下流。
就在我十分鄙视自己这种行径时,原峥千呼万唤终于始出来了,这货又回去换了身花里胡哨的拉风行头,头上束了个白玉冠,不说话倒是很风流潇洒,一说话就彻底毁了这么好一个模特样板。我有点感慨,造物主真是神奇啊,尤其是我,堪称世界第九大奇迹了,还是活的。
原峥一进来就拉我的手往外面走,一边走一边很高兴的和我说:“晚晚,云锦那家伙说秦王找他有事,就不和我们去了,现在好了,就我们两个人去。”
云锦不去实在是意料之中,他不会有这个闲情逸致陪我和原峥浪费时间,其实,要不是不想留在王府,我也不会和原峥出去,想到这里我又忍下到嘴边凶他的话,手也难得抽回来,反正这货是没有自觉的,况且我又不是女人,没那么多顾忌。
我和原峥很快走到王府门口,路上遇到不知道去了哪里又或者正准备去哪里的秦王,客客气气的打了个招呼,他嘱咐原峥好好照看我,不要弄出事来,原峥立刻拍胸脯保证,说就算是他有事也不会让我出事。
秦王行色有点匆忙,他本身右脚残疾不良于行,平日走路也是一副慢吞吞的样子,今天却走得很快,甚至和我们说话都有点敷衍,看来今天一定有什么大事发生,于是上了马车我就问原峥:“我们什么时候能回来?”
原峥本来还兴致勃勃的给我讲述此地的风俗人情,一听我开口就问归期,立刻有点泄气,哀怨的说:“晚晚,我们这才出发呢。”
我是个心软的男人,而且我利用他回避云锦,本来就是自己理亏在先,所以我也不好再继续坚持问,原峥这才重新露出笑容,要继续给我讲风土人情奇闻异事。
我想了解一点这里的情况,于是就让原峥给我讲讲现在我所在的这个地方的大致情况。原峥见我有兴致,也没问我为什么想知道,立刻滔滔不绝的开始给我讲述。
秦王的五千户封地远在夷狄,夷狄包括五个州,十三个府,二十七个县,是大楚南边比较贫瘠的地方了,这里老百姓每年的收成都得看天,如果遇到旱涝年,很多地方颗粒无收,得靠朝廷的救济粮度日,特别是干旱或洪涝过后,那个景象真的是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真实写照。
不过,老百姓日子虽然不好过,但当官的日子还是过得无比滋润,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自古有之,也没什么好稀奇。秦王现在居住的地方是夷狄几个州府情况最好的一个地方了,所以一路上见到的情况都还不错,贩夫走卒,你来我往的,稍微有点繁华的迹象。
据原峥说,秦王是三年前才有了自己的封地的,之前一直居于京城,过着王子皇孙的奢侈生活,直到三年前,皇上突然赐了秦王封地,他才迁居到此。从那天秦王的话里,以及原峥今天所说,三年前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但是原峥避而不谈,我也不能贸然问,只是静静的听原峥继续讲述。
说完秦王的封地,又说当今天下,当今天下并非是大楚一统,另外还有大赵、大玄两个实力相当的国家,这个情况,就有点类似历史上的魏蜀吴三国鼎立那个时期。
三个国家其实都有一统天下的野心,但是谁也不愿意率先打破这种平衡,谁都不是笨蛋,一旦开始撕破脸面,另外两国肯定会结盟,共同御敌,毕竟俗话说的好,枪打的可是出头鸟。
所以时至今日,大家面上都还是和和气气的,互相称兄道弟,其实背地里都是一肚子坏水,借机铲除对方。只是目前三国冲突都不明显,偶尔边疆有点小摩擦也很快平息,可最近大楚将向家势力连根拔除,几乎动摇国之根本,百姓心中也有点惶惑不安,这个时候,是大赵和大玄最有利结盟的时期,如果我是大赵或者大玄的人,我肯定会率先提出结盟,先将大楚铲除。当然这些我都是在心里面想想,并不会说出来,我要说出来,原峥可能会立刻杀了我,没见过我这么卖国的吧。
原峥一边讲一边很得意的卖弄自己的才学,大概是说他也是很能干的,不是个只知道调戏姑娘的风流浪荡子,不过更多的他可能以为我听不懂,所以等他讲完他也没问我是不是听懂了,只是很得意的自我感觉良好地喝茶,而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到了那个什么崀山,马车停下来,原峥探出头看了一下,然后很兴奋的下了马车伸手来牵我,我装没看见,自己也跟着跳下马车,原峥倒也不恼,吩咐赶车的小厮在原地等我们,然后和我两个准备上山。
我们还没开始上山,就能看见崀山的风景,几座高峰,云霞明灭,烟雾缭绕,真有点仙境的感觉,原峥这货倒也真懂得欣赏。
山路不怎么好走,好在我是现代人,偶尔来个兴致去登个山什么的还是有的,本来爬山也倒还好,问题是这个鞋子不太好走,这个时代女人的鞋子虽然不像清朝那种花盆的,但还是有一点底子,平时穿着都还习惯,但现在是爬山,我走了一会儿就开始受不住,停了下来找了块干净的石头坐下,原峥回头见我坐着,又倒回来走到我跟前笑嘻嘻的说:“晚晚,走累了吗?脚痛不痛?”
我别他一眼,喘着粗气说:“你累了我都不会累,是这个鞋,不太好走山路。”
原峥蹲下来,也不忌讳男女有别,拿起我的脚看了一下,有点皱眉的说:“这个鞋子是有点不好走,可是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啊晚晚。”
我抬头看了一下前面的路,要上山,的确还有很长的路,我有点认命的叹了一口气说:“你在前面走着,我慢慢会跟上的。”
原峥放下我的脚,摇头说:“不,我要和晚晚一起,晚晚走不动了,我就背晚晚。”
我揉着脚,立刻撇嘴说:“我才不要你背。”
原峥沉默了一下,声音较之前有点低沉,他似乎隐约还叹了一口气说:“不要我背,我扶着总可以吧?”
我不好再打击他的情绪,扶一下也好,自己也省了点力气,于是我点头说好,原峥又立刻很高兴的来扶我,我被原峥扶着,顿时觉得自己像个不能自理的老太婆。
等我们爬上山,两个已经累得瘫在地上不想动,已经没了看风景的心情了,大约这个时候已经过了12点了,我拿脚踢了踢原峥的腿,喘着粗气说:“喂,有没有吃的,我饿了。”
原峥愣了一下,转过脸来看我,表情有点贼模贼样地打着哈哈说:“我忘记带了,吃的都在下面马车上。”
我一听了就火大,又踢了他一脚,原峥觉得自己做错了事,也没平时那么大吼大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