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娆媚宠:倾城美人总祸国-第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是等天黑吧!”菱花劝道,“现在走若是让他们瞧见了,你们肯定走不了。他们现在是打量着你还不知道这件事情,所以也不急,你就装得跟没事人似的,等天一黑,就悄悄离开。反正你这院子在村东头,要走也方便。”
逃出生天(5)
司悠深以为然,点头道:“我明白,菱花你先回去吧,再不要过来了,我不想连累你!”
“我怕什么?”菱花不屑地撇撇嘴,“我们家恐怕也不会在这里久了,我爹前儿个还说,要举家搬到柳城去。”
“那很好啊,以后若是我还活着,一定去柳城看你!”
菱花的眼泪顿时就涌了出来:“悠悠姐,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呀,你怎么不能活着?你一定会好好活着的,以后还要嫁个好人家呢。”
“傻丫头,哭什么呀,好,我答应你,以后一定去柳城看你!”
司悠想了想,又起身去里屋拿了一个细长的白瓷瓶出来,“菱花,这个你收着,拿回去泡了水给家里人喝,这三天每天都要喝!”
菱花疑惑地接过瓶子,看着司悠已然恢复平静的脸色,心里就猜到了几分。她也不问,当下将瓶子收好:
“悠悠姐,我记住了!”
“恩,你快回去吧,让你娘跟奶奶都不要担心我,我不会有事的!”
接下来等待天黑的时间比任何一天都要漫长,司悠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东西,其实她也没什么好收拾的,除了这些年她配制的那些药,衣服都没有几件。
太阳在地平线上徘徊了许久,似乎有意不肯落下一般,直到最后一丝天光终于消失了,夜幕笼罩大地。
司悠没有点蜡烛,透过窗户她早就看到黄昏的时候就有几个人影开始在她的院子旁边走来走去,影影绰绰的都是村子的熟悉面孔。
看来村民们也许已经知道有人给她通风报信了,只是暂时还不想打草惊蛇,所以派了人来监视她。
这么几个三脚猫司悠自然是不放在眼里,她撇了撇嘴角,抽出一条手绢来,将可以把人迷倒的药粉倒在帕子上。
傻蛋一直静静地守在门口,在微微开启的门缝中观察着外面的情况,也提防着他们突然冲进来的行动。
司悠准备完东西,一抬头就看见了映照在斑驳月光下的傻蛋,刀刻般的侧脸肃然警惕,与之前很不一样。
逃出生天(6)
“傻蛋!”她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傻蛋一扭头,口中就被塞进了一颗丸药。司悠纤细的手指不可避免地触了一下他的唇,轻轻地一扫而过,却令人不住留恋。
“吃了这药,这样等会不会误伤了你。”
司悠淡淡地解释着,边凑到门缝中去看外面的情况,几个村里的青年正在来回的转悠,假装的漫不经心中,很容易就发现他们不停投射过来的目光。
他们不仁,她就不义。
这是她做人的原则。
她正看着,忽然傻蛋就凑了过来,门缝里透进来的月光清明,照得他那双深邃的阴阳眼灿若星辰。
“悠悠,这些人交给我,你从后门走。”
他这话说得倒是难得的有男子气概,司悠瞟了他一眼,扬起唇角笑道:“不用了,这几个人,我还应付得了!”
“以前是因为你一个人,所以才要保护自己,现在有我保护你!”
傻蛋越发地严肃起来,连司悠都不觉微微诧异起来:“咦,你怎么突然看起来不是那么傻了?”
“我本来就不是傻蛋!”
他抗议,司悠却一下子就捂住了他的嘴巴,屏气凝息地道:“嘘!你听。”
果然就有越来越大的声音传来,村子里有人在大叫:“着火了,着火了,祠堂着火了,大家快去救火。”
在司悠门口的几个青年顿时就有些慌了,他们聚到一起,窃窃私语了几句,在村子里更加尖锐的声音传来之后,一个个全都往村子里飞奔回去。
“连老天爷都帮我!”
司悠的脸色好转了许多,自嘲地说了一句,拉起傻蛋道,“趁现在没人,赶快走。”
刘家庄是在一个山坳里,司悠平日采药走惯了小道,熟门熟路地不过半刻功夫,就爬上了出庄的小山头。
从小山头望刘家庄,村子的中心火势正盛,大火映着忙碌扑火的村民,也映在司悠怅然若失的眼底。
她把玩着手里的药瓶,里面装着她本来想要小小的惩戒一下村民,而准备投在井中的药粉。
“算他们运气好!”
柳暗花明(1)
兴阳城是辽国南部的商业重镇,于是通往兴阳城的官道上向来是过客络绎不绝。南来北往的人走得累了,免不了要在路边的茶摊上喝碗水,歇歇脚,再继续自己的奔波。
茶摊上的王小六也算是阅人无数,见多识广了,但是今天坐在靠北桌旁的两位年轻过客,还是让他在忙碌的间隙偷偷地多看了好几眼。
漂亮的姑娘他不是没见过,但是跟眼前的这个比起来皆是路边的野花遇到了名园里的牡丹。
司悠倒了一杯茶,漫不经心地喝了一口。伙计的眼光她不是没感觉到,但是看就看吧,看看又不会少块肉,她早就习以为常。
可是傻蛋就不这么想了,他已经用眼风警告了那伙计好多次,可惜伙计的眼光一直都痴愣在司悠的脸上,根本就没注意过他。
“噗……”
茶水喷了一桌子,司悠吓了一跳,转过神来的时候就见傻蛋正用袖子擦拭着唇角。
“怎么了?”她有些不明所以,这茶水并没有毒吧。
傻蛋有些不好意思地砸了咂嘴:“这茶也太差了些!”
以他品茶的口味,这茶何止是差了些,简直就是难以入口。
“哟呵!”司悠转着手里的小茶碗,斜着眼睛笑他,
“你还知道茶好不好啊?那真没办法,大少爷,你还是快快想起来你是谁,好离了我回你家过你锦衣玉食的好日子去,跟着我多受罪呢!”
“悠悠,我不是这个意思!”他一听说要他走,脸就先白了三分,急忙忙地辩解道,“我只是有些不惯,以后就好了!”
边说边招呼伙计倒了些凉开水来,喝白水也比喝劣茶好。
王小六过来倒水,眼光就止不住地往司悠身上溜,傻蛋脸色难看,“砰”地在桌上拍了一记,吓得王小六手一抖,水也泼了出来。
“客官,你这是……”
“管好你自己的眼睛!”傻蛋拿起水便喝,将空空的茶碗往桌上一顿。
他一板脸,就带上几分肃杀的神气。
柳暗花明(2)
王小六人见多了,自然知道什么人惹不得,当下又倒了水,唯唯诺诺地去了。
“你这是做什么,欺负人家小伙计啊!”司悠不知道为什么想笑,偏过了头去,嘴角都弯了。
傻蛋不悦道:“他瞧你瞧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好像说得自己不是这样似的。
司悠半掩着嘴,考虑要不要告诉这个白痴当初他在小溪边初见她时的情景,并不比这小二好到哪里去!
说出来却可以好好地嘲弄他一番,但是鉴于他失忆之后处处以她为先的一片真心,她到底还是忍了下去。
“你少五十步笑百步了!”
她嘟哝了一句,刚要说些别的,茶铺前面的官道上就起了骚动。
本来不急不缓赶路的人纷纷退避到两边,随着一阵惊天动地的马蹄车辙声,官道上忽然涌现了好大一队官兵,前方几十名骑士开路,后面跟着五辆庞大豪华的四驾马车,再后面,是几百个铠甲士兵。
这些人从茶铺前面过去,走了许久才消失在大家的视线中。
“好大的派头,这怕不是兴阳城的官儿吧!”
“兴阳城的马知府哪能有这样的气派,我瞧着像是晋安来的京城里的大官儿,想必是来这里临查来了!”
好奇是人的天性,往来的路人旅途无趣,看到这样的场面难免要讨论几句。
有多少知情些的就冷哼道:“你们知道什么,从晋安到兴阳城来是走这条道吗?我告诉你们,这车里坐的是尧国上任才一年的段相,这是要到晋安去,途经兴阳城罢了!”
众人于是虚心请教,愿闻其详,那爆料的也就装模作样说书般地乱说一通,直把那段相说的天上有地下无的精干神奇。
司悠在一边也听得入神,听着听着,忍不住就问傻蛋道:“你信吗?”
“什么?”傻蛋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别人说了什么。
“我说那人说的什么段相,真有这么厉害吗?”司悠说完,看看傻蛋依旧疑惑的脸,就自问自答了,
“哎,我问你做什么,你若是知道,你也不是傻蛋了!”
柳暗花明(3)
傻蛋有些发窘,张口想要自己辩解几句,忽得头顶一片阴影罩来,一个人“唰”地坐在了他们对面的空位上。
“小二,来壶茶,再来几个包子!”
那人声音嘶哑,一听就是路途艰辛,这炽热的天气下烤得失了水。
司悠看过去,却是一个年轻男人,相貌端正,眉目俊朗,只是眉心有些发黑,眼神又是疲惫。风尘仆仆,灰土满面。
他还带着一把剑,现下就搁在四方桌无人坐的那一手。
茶铺的其他桌都已经坐满了,只有司悠这桌尚有空位,这种小门小店的搭桌也是常事。
只是司悠的眼光在那把剑上多留了几秒,就感觉到有一道锐利的视线向自己直射过来。
仰头,果然是那个男人。看见司悠抬头,先是一愣,随即眼光就凶狠起来,似乎司悠的目光会将那剑融化了一般。
傻蛋当然容不得别人瞪司悠,于是反瞪回去,那男人却收回目光,就着王小六端上来的茶水开始大啃馒头。
他吃得狼吞虎咽,显是饿了,喝水也喝得呛到,用力地咳嗽起来。
司悠只是冷眼看他,看着他吃光馒头,丢了几十文钱在桌上,提着剑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人……”她摇摇头,“只怕活不久了!”
傻蛋有些吃惊:“怎么说?我看他身强体壮的,走路也是稳健,怎么会活不久?”
司悠幽幽叹了一口气,玩着自己的手指道:
“这人眉心发黑,只怕是中了剧毒,而且已经快要入膏肓了。不过他瞧人的眼神似乎人人都要害他一样,他若是友好一点,我说不定就帮他治一治,现在嘛,谁管他死活!”
“那他是中了什么毒?”
“这我哪里知道!”她摊手,“中了什么毒,我总得给他号号脉才能知道。不过谁关心这个,这世间每天死得人那许多个,他也不过就是其中之一罢了。”
医者父母心,这话也就是说说而已,司悠到底年轻,热脸贴冷屁股这种事情是绝对不会做的。
柳暗花明(4)
当晚天黑了也没赶到兴阳城,只得在城外寻个破庙过夜。
因着白天傻蛋喝了那劣茶吐了的事情,司悠免不得笑他几句:
“这里你还能住的惯?若是住不惯,你就一个人到村里找户人家借宿,凭着你这脸蛋,总不是什么难事。”
傻蛋正要清理破庙满是鸟粪的地面,听到这话,默不作声,去角落的烂稻草里挑了一些干净整齐的来铺好。
“我不睡,你睡吧,我给你守着!”
“你行不行?”司悠还是不信,“我的大少爷,就你,还给我守夜,只怕我还没睡着呢,你先睡过去了。”
傻蛋就瞪了司悠一眼,满脸的郁闷,转身走到门槛边坐了下来。
他坐在那里,看着满天的繁星,脸上的表情有些落寂。
司悠其实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们两个离开刘家庄也有些日子了,她向来居无定所,他只跟着她,最后走着走着,就到兴阳来了。
她在稻草上躺下,风餐露宿的,有个破庙住已经算好了。前些日子他们两个还在林子里住过,只是他之前一直都没怎么样,今儿个喝了茶却娇气起来,不怪她笑他。
她侧躺着,正好看见他清瘦的背影,似乎瘦了些,也正常。
想来人家原本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只因为动了点异心就倒了这么大的霉,她已经不讨厌他了,只觉得他有些可怜。
但是想到他如果真的记起来了自己的过去,然后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