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酌红颜夕染醉-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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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楚夕酒足饭饱,询问下一步安排时,阿莫才擦着汗紧张兮兮的道:
“主子……说好上午去面圣的……这都已经过了晌午了……您看,咱们是不是可以动身了?”
宁墨轩低头想了想。又偏过头去问楚夕:
“还想逛街不?”
楚夕被这么一问问得受宠若惊,摇了摇头:
“您是主子您说了算,不用在意我的想法的。”
宁墨轩淡淡一笑:
“我就是随便问问。”
潜台词就是其实我完全不在意你的看法。就是随便问问逗你玩儿呢。
楚夕无语,这几天下来,她被宁墨轩弄得无语的时刻越来越多了。但渐渐地。连她自己也忽略了早就下定决心要和此人保持距离的初衷。甚至,她已经不像最初见到宁墨轩时那样拘束和排斥了,甚至偶尔被宁墨轩损的哑口无言的时候,还能毫不畏惧的还他一个白眼。
成功的让楚夕吃瘪,宁墨轩又一次得到了满足。这才悠悠道:
“不急,我们先去见一个人。”
于是,又等了一会儿。一个人施施然来到酒楼——竟是多日未见的江怀安。
说起江怀安,自那日“楚夕”忌日后楚夕就再没见过他。后来辗转了解到,江爷爷在楚夕去世后的第二年也去世了,江老爷早就退出朝廷,江怀安不知为何接过了江老爷的军令,子袭父业当了一名将军。由于近些年屡立战功官拜正三品,也算是个可大可小的朝廷命官了。楚夕忌日那天他也是从边防赶回去的,待拜祭过后就回了京都,听说是上京领命。
由于常年在边疆驻守的原因,江怀安才黑了很多,听说他在战场上一改往日的斯文,战术高明,直指要害,每次都把敌人打得落花流水。并且场场都亲自上阵,用不要命的打法,受过几次伤,却都坚挺的活了下来。所以又被边疆的士兵亲切地称为“拼命江郎”。
楚夕也没想到宁墨轩等的人会是他,今日的江怀安许是因为要面圣的关系,穿了一身战袍,天气很热,他的衣服也很热。看的楚夕默默的流了两滴汗。
江怀安看到楚夕的时候愣了愣,看向宁墨轩的眼神也多了几分深意,但还是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
“微臣参加王爷。”
宁墨轩特有范儿地抬了抬手:
“免礼。”
于是两人开始巴拉巴拉的交流起来,大概说的是边疆战事如何如何,楚夕没兴趣听,就在一边喝茶。两人的交流十分正常,但就因为太正常,让楚夕觉得这之间少了一些人情味,反而像刻意制造出的相近如宾的气氛。
两人交流了一会儿,宁墨轩这才吩咐动身进宫。楚夕想,进宫面圣这么重大的事情她一个没名没分的丫鬟就不会跟去了吧,正好可以抓紧时间去宁墨轩的王府睡一觉。
谁料宁墨轩大手一挥:
“你,跟我一起。”
楚夕怔怔地问:
“我?为什么?”
宁墨轩答:
“我喜欢。”
于是,楚夕只好巴巴地跟着宁墨轩上了马车。
去宫里的阵仗并不大,宁墨轩和楚夕一辆马车,江怀安单独一辆马车,至于阿莫……好吧,他继续赶马车。
刚上马车,楚夕就明显地感觉到了宁墨轩的变化。他收起了面上淡淡的笑容,用手摁了摁眉心,一副很疲劳的样子。楚夕有些紧张地问道:
“宁……子卿,你没事儿吧?”
宁墨轩微微甩了甩头,湣鹨咽裁炊魉Φ粢话悖钟昧φA苏Q劬ΑU獠磐Φ姆较蚩戳斯矗月杂行┪弈蔚溃�
“看来叫上你一起去是对的。”
顿了顿,又听得他继续道:、
“我的眼睛,又看不见了。”
楚夕这才发现他看过来的双眼突然变了颜色,像是蒙上了一层雾一般,平日里黑如曜石的双眸也有些浑浊,瞳孔没有焦距地涣散着,使得整双眼睛失去了往日的神采。美则美矣,却像是两颗不动声色的石头。
楚夕颤抖着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却听得宁墨轩微微一笑:
“你别晃了,我感觉得到。”
楚夕愣愣地问:
“为什么?”
“你晃得这么大力,有风。”
原来是靠触觉和听觉来感知的。
这几天宁墨轩一路各种欺压之下,再加上他表现的十分正常,让楚夕甚至忘记了去问他眼睛的事情,细细想来,一路上,他也有一两次很长一段时间不说话,楚夕以为他是累了,自己也可以偷闲,便没有去管。现在想来,大概那些时候他的眼睛也突然看不见了吧。
想到这里,楚夕心下一紧,问道:
“你这个病……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破天荒的,宁墨轩竟然回答了她:
“我记得我说过,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
“……什么……惩罚?”
宁墨轩轻轻一笑,像是在自嘲:
“你听说过山盟海誓么?”
这是宁墨轩第一次提起他的病,听到歃血盟四个字,楚夕的心被提到了嗓子眼。歃血盟?这不是宁墨轩从自己身体里剥离了一半在原来的楚夕身体里存下的那个蛊虫么?这跟他的病有什么关系?
“歃血盟,顾名思义,歃血为盟,不可分离。”
“那……要是分离了呢?”
“反噬。”
宁墨轩只是简短地说了两个字,但楚夕却完全理解了其中的含义。
那个和宁墨轩“不可分离”的楚夕已经死了,所以留在她身体里的蛊虫自然也消失了。而在宁墨轩身体里的蛊虫由于另一半的离去而让他遭到反噬——眼睛突然看不见就是反噬的症状。【www。87book。com】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其实刚进葛武山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那时候她受到离魂珠影响魂魄不稳,每天要承受很多痛苦。最开始这些痛苦还能通过歃血盟转移,到后来次数越来越多,频率越来越快,歃血盟已经承担到了极致……也就是在那时候,我就发现自己突然有那么一两个时刻看不见了。”
宁墨轩说的轻描淡写,但楚夕听得却心惊胆战。
她并没注意到宁墨轩说的这些时间和地点只有陪他一起经历过了这些的人才知道,她所关心的只有反噬和歃血盟。原来竟是从入山的时候就开始了,怪不得那时候她每次头疼宁墨轩就让她睡一会儿,一觉醒来就会好很多,原来他趁自己睡觉的时候用歃血盟转移了自己身上的痛!
所以,那时候他苍白的脸色和偶尔的不适竟然是由于痛苦转移而造成的!她为什么不知道!
那那个时候!在他伸出手拉她的时候,是不是也因为突然看不见了才会拉住了彤梦蝶?
有了这个假设,楚夕连声音都控制不住的颤抖起来:
“那……那你那时候……”
话说到一半,她想到了自己的身份,立马止住了。只是红着眼眶死死地盯着宁墨轩。也正是由于宁墨轩现在看不见,她才能如此毫无顾忌的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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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犯了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也许正是因为这个……老天才会惩罚我吧。”
“什么……错误?”
情不知所起——宁墨轩篇
是什么时候注意到她的呢?第一次见到时,他刚舀了羊皮纸卷,黄侍郎家里机关密布,饶是他再小心腰腹上还是被毒箭擦过,匆忙间逃到花影楼让依依蘀他掩护。谁知道依依前脚刚出去探查情况,她就那样鲁莽的闯了进来。
他一眼就看出了她女扮男装,看到她对着自己的脸露出很多人初次见他时都会有的惊艳。谁料到她竟然开口就叫他姑娘。
用楚夕自己的话来说,那真是婶婶可以忍,叔叔不可以忍!宁墨轩当即就变了脸,他身份尊贵,即使生的有些女相,也从未有人胆敢当面说过,更遑论将他认作女人。但由于腰上有伤,他不宜妄动,只是皱着眉头叫她滚。
她却不知道他的手下留情,反倒觉得他没有道理。几句话下来,这姑娘呆呆傻傻的样子甚是有趣,他反而没那么生气了。突然很想知道,当她看到自己是男人时的表情,于是他伸手拉开了衣襟,果然,她脸上的震惊极大的取悦了他。后来她听到自己在暗格里摸到她时的表情,更是让宁墨轩一扫受伤的阴霾,心情大好起来。
也正是这样,他才微微动了恻隐之心,没有将她灭口,反而还让依依帮衬了她的生意。
她的身份很好辨认,他掌管整个锦州城的盐铁业,楚家刚开发出浴盐的时候就有人来找他报备过了,浴盐刚上市,是以整个锦州城里能出来卖浴盐的也就只有楚家的人了。还有前段时间锦州城里沸沸扬扬的巾帼锦州活动,他被商会会长磨得不耐烦,随口出了个“绑架各家千金”的主意,本想着如此荒诞,正好让那些人再也不要来找他舀主意的好。谁料到那商会会长竟照做了。后来的事他还是有所耳闻,那获胜者就是楚家唯一的二小姐,名叫楚夕。
过了几天,当他忙于探查羊皮纸卷的下落,将她当做人生里偶然路过的风景慢慢淡忘时,她又出现了。这一次。她跟踪了他。
他早在香如故里就发现了她。她也认出了他,然后偷偷的跟在他身后,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他觉得有意思,就让她跟着了。在破庙里同陆非衣交易的时候也完全没避讳她。等到人走了,他才现身。见到她脸上惊讶恐惧的表情,他故意询问她是否满意。然后他的手抚上她的脖子。想要吓吓她,谁知她不经吓,把盒子打翻。露出了里面的东西。
这本没什么,反正羊皮纸卷上的字无人能懂,他也不怕被她知道什么秘密。谁料她竟然仔细的去看上面的密密麻麻的符号,像是能看懂一样。他对她用了瞳术,谁料她竟像是毫无反应,自顾自地说话,然后自顾自地逃走了。
看着她仓皇而去的背影。他愈发觉得有趣起来。
后来,只用了一点小小的手段。便让她主动前来找他,看着她一双眼睛晶亮地同他讨价还价,他不动声色,最终还是她沉不住气,交了底。
那个时候的她,无疑是聪明的,她没多问,他也不多说,那一瞬,他竟然觉得他们之间有一种默契。他知道他们必会再见,只是没想到那么快。
她疾奔到他面前,用一张羊皮纸卷换他的九华玉露丸。那时候的她,满脸通红,嘴唇却紧抿着,眼睛里全是即使失去也要奋力一搏的勇气,脚上的鞋子掉了一只,白皙的脚毫不避讳的呈现在他眼前。
他注意到她脚受了伤,于是陪她一同前去。楚易风中的是英年逝,那个早就随着毒神殿消失于江湖的毒药,也正巧和他要找的羊皮纸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恍然间觉得是命运让他们之间有所交集,有什么东西正一寸一寸的将他们包裹起来,携卷到了一起。
为她处理脚上的伤口时,她以为他要让她以身相许,傻气地可爱。又想到正是因为她的这份傻气,才让她会大半夜的连马车都不知道坐徒步跑到自己家里敲开他的房门求助。
连带着一起被敲开叩响的,还有他沉寂多年未曾有过起伏的心。
或许,在更早之前,她闯入花影楼的那个房间时,就已经以一种鲁莽却又不可抗拒的礀态闯入了他的生活。
就这样对她渐渐上了心。
寻找藏宝图的路充满未知,他们一起上路,在她看来,这是互取所需,于他而言,却是从心所欲。
一路上,他更加见识了她时常犯傻的举动,也注意到了她呆愣表情下眼神里的狡黠和纯真。如果可以,他想将这份纯真细心呵护,不让她受一点风吹雨打。
也许是他太高估了自己,在与苏九殷的正面交锋中,楚夕受伤了。苏九殷的手掐在楚夕的脖子上,他忽然觉得呼吸一紧,就如同扼住了他的心一般。将她拦腰抱起的时候,他才发现,她那样轻,那样柔弱。
于是在听到她想要变强时,他顺水推舟的给她立下了歃血盟,将蛊虫分出一半植入她的体内。这是他家族的最高秘辛,只有他的命定之人才能拥有。下属来组织他的时候,他轻飘飘的说了一句,就是她了吧。说出口后,竟然觉得异常的轻松,他从未对人动过心,原来这便是情动。喜欢一个人,自然想要给她最好的,把世界上一切美,一切善,一切爱都捧到她的面前,只要她露出一个笑颜,那边是值得的。
植入歃血盟,会让他折损身上一半的功力,要静养很久才能恢复过来。但当他看到她的身体因为融入蛊虫而慢慢发生变化时,他身上真气源源流失的痛楚湣鹨簧ǘ铡�
最后他还是忍不住,蜻蜓点水般的轻触了下她的唇,靠近她的那一瞬,鼻尖闻到她身上独有的馨香,然后是唇上柔软的触感。他飞快地抬起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像个毛头小子。偷偷亲吻尚在睡梦中的情人。
她在沉睡中的表情恬静而舒适,他就这样看着她,心里升腾起一种叫做满足的情感。
在那一刻,他突然想起很早之前听过的一首曲,里面有句词他当时并不懂得,现下突然彻悟。那句词是:
情不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