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变身曲-第13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证明给我看!”叶父突然道。
天龙和凌烟对望一眼,轻喝一声同时使出堕天使变身,恢复真正的形象。
冲天的力量肆掠着整个天地,惊人的气势充斥着所有空间,庞大的黑色羽翼似乎随意地伸展着,但令人毫不怀疑它上面蕴涵毁天灭地的能量。
“黑色的羽翼,黑色的羽翼!”我口中喃喃地咕噜道。
唉,还是那么酷,真是百看不厌!为什么偏偏只有我……
伤心啊!
天龙和凌烟还是很敬老的,尽量把自己身上跃动的力量压制住,纵使如此,绝世强者的气势也不是常人能忍受得了。
不到半分钟,他们已收回羽翼,否则这样搞下去叶爸爸叶妈妈快摇摇欲坠了。这就是强者与普通人的区别,强者已经到了个不可思议的境界,接近神的境界!
待喘过气来的叶氏夫妇居然不约而同地望向我,汗!该不会是想看天使吧。
其实真的没什么不同,我只是羽翼多了一些,颜色有些区别。我在心中喃喃道。(一些到底是多少?作者语。紫音:闭嘴!)
我烦恼地拉拉那乌黑柔顺的秀发,真的表演给他们看吗?我刚刚回过气来,变一次身勉强还是可以的,但变完身后我又会再次全身乏力,怎么办?
天龙似乎知道我的难处,替我解围道:“还是算了吧,紫音今天很累了。反正她都是跟我住在一起,以后有的是机会。”
对、对!以后有的是机会,今天还是不要看了。其实也没什么的,只不过看完后你们看我的目光会更加不正常,痴迷+溺爱。我不想变成这样。
“叶爸爸,叶妈妈,真的对不起,我今天太累了,恐怕不能凑足力量变身,很抱歉。”我歉意地道。
叶爸爸叶妈妈满脸可惜,似乎为看不到天使而遗憾。天使啊,传说中世界上最纯洁的生物,一个人一辈子都可能看不到一次。
叶妈妈还是很疼惜我的,连忙道:“没关系,以后再看吧,我可不想宝贝女儿累坏了。”
汗!言下之意是以后还要看的,看来他们是不会轻易放过我的,苦笑中……
咦?等等!刚才天龙说什么?我什么时候答应过要跟他住在一起的?
“天龙……哥哥”我很不自在地道。还是很不习惯,为什么我要叫天龙那个混蛋作哥哥,而且这样叫很容易让不知道我们关系的人产生误会,有点像是女孩子向男朋友撒娇的感觉……不行,一定要坚决杜绝。唔,让我想想,对了,我像凌烟她那样叫天龙作二哥吧。
“二哥,”我连忙改口,疑惑道:“你刚才是不是说我要跟你们住在一起?”
“当然,不仅是你,凌烟也要住下。没问题吧,凌烟?”天龙装傻道。
可恶,天龙你装什么装,为什么偏偏只问凌烟不问我,我什么时候答应过你跟你住在一起的。
“既然紫音也在这里住下,我就没什么问题了,反正我是打算以后跟紫音住在一起的。至于父母那里,不需要担心,很早之前我就搬出来住了,所以没问题的。”凌烟看看我,掩嘴笑道。
晕!你住在哪里关我什么事,为什么要看着我说话。而且,我是不会住在这里的!
“那就没问题了。”天龙仍然装傻道。
“什么没问题?我有问题,而且还是大问题!”我气呼呼地道。
“紫音,你有什么问题?”天龙故作惊奇道。
“我什么时候答应跟你住在一起的?”我不满的道。
跟天龙住在一起,汗,这算不算是一种另类的同居。如果说天龙跟我曾经是兄弟,那么跟凌烟住在一起又怎样算?所以,我是坚决不答应的。
我一世清誉怎可毁于一旦?
“我之前邀请你来跟我住,你当时没说什么,不就是默认了,难道,你想反悔?”天龙像个抓住我把柄,正在洋洋得意不可一世的小人。
他有问过我吗?怎么我不记得这件事。我小脑袋充满了大大的问号。
我可爱地侧着头,把手指放在娇艳欲滴的红唇上,细细地搜寻脑海中的记忆。
此时我一点也不知道自己正潜意识地做出非常女性化的动作,一幅惊人美丽的小美人思索图就这样展现在众人面前,里面的女孩子散发着震撼人心的惊人美态,有多美丽就有多美丽,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犹如不食人间烟火但又下落红尘的小仙女。
凌烟和叶妈妈双眼早已变成两个大大的心形,在座的两位男性和边上侍侯的侍女管家也惊得呆住了。
这是一种怎样惊心动魄的美丽啊,这种美丽是不属于人世间的,但却又偏偏在这茫茫红尘中出现,这是不是预示着些什么呢?
刹那间,所有人都产生种一定要保护好眼前这个小仙女的冲动,任何伤害我的行为他们都不允许!
突然,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望向天龙。众人目露凶光,显然在说:小子,无论你用什么手段都要把紫音留下,不然,要你好看!
天龙擦擦额眉的冷汗,虽然他有十足把握把我留下,他可捏住我的死穴,但还是有点紧张,万一失败了……汗!这就是压力了。
正文 第二十章 新家
啊,我记起来了!
今天跟天龙去绿茵阁的路上这个家伙确实跟我说过这事,只是当时太震惊了,所以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接着就是凌烟的车祸,路西法的出现以及纷纷而来的麻烦事,所以我反而忘了这件大事。
不过,我也不记得当时自己有答应过他啊。
沉默不出声就当作是答应,我真是哭笑不得,若我没记错,当时我应该是在考虑用哪种方法拒绝天龙合适点,毕竟这是人家一番心意。
但现在拒绝也不迟。我天真地想到。
此时我不知道,由于自己无意中散发的美态征服了所有人,这时纵使我想走,他们都不会同意的,无论用什么方法都务必使我留下!
“我想起来了,二哥。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是不会住在这里的。”我拒绝道。
“可是你答应了。”天龙无赖地道。
“我不记得当时有答应过,现在我也不会答应的。”我摇摇头道。
“为什么你这么抗拒跟我们住在一起,难道我们是虎狍豺狼吗?”天龙不满地嚷嚷道。
汗!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叶爸爸叶妈妈还在这里呢!至于凌烟,她不是虎狍豺狼,虎狍豺狼算是老几,我们的凌烟大姐可是正宗的恶魔。
实话说,我这么不想住在这里有很大程度都是因为凌烟。不知道为什么凌烟总是喜欢看到我脸红红的样子,而我也不争气,经常被她一挑逗就脸红,欲羞还怒。难道美人娇嗔对女孩子也有杀伤力,我不解。(别人或许没有,但你可就不同了,小紫音。作者语)
当然实话是不能说的了,我不想出师未捷身先被恶魔玩死。
“不是的,我一个人惯了,不大适应太多人的生活。”一时间我也只能想到这个不是籍口的籍口。
反正我就是不想跟你们住,你们耐得了我的何吗?决定权在我手上!
这么多人我烦都烦死了。而且看你们看我的是什么眼神,仿佛想把我放在手掌心细细呵护似的,我可过不惯这种娇生惯养的生活。
但我似乎低估了叶天龙的韧性,天龙仍不放弃道:“那你要住在哪里?”
“当然是我的家啦。”我底气有些不足,天龙可是去过我的家的。
“那个小笼子?那住得了人吗?”天龙厉声道。
“为什么住不了人?难道我就不是人吗?”我冷冷地道。天龙的一再纠缠也惹起我的怒火,我住在哪里关你们屁事!
这时天龙才发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道歉道:“对不起,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的。”
“我知道,二哥,我没有怪你。你也是一番好意。”我淡淡地道。
“如果你还是原来那个样子,你想回去住我不拦你,但你现在变成这样,你认为自己还能回到那种地方去住吗?”天龙特意在那种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这句话说得非常隐晦,世界上恐怕也只有我们两听得懂了。
我一滞,似乎没想过这个问题。是啊,我还能一个人住在那种地方吗?不是我成为女孩子后就吃不了苦,只要我坚强的心不变,一切困难都算不了什么!但那种地方……
天龙看到我迟疑的样子就知道有戏,连忙狡猾地对叶妈妈道:“老妈子,你不知道紫音以前住的地方是多么简陋,而且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一个女孩子住在那种地方是很危险的。紫音是孤儿,没钱没物,很可怜的。幸好,那时的她没现在如此美丽的样貌,所以还能勉强保护自己,但恢复真身后的她是怎样都掩饰不了天生丽质的。现在再回去,不是羊入虎口吗?”
有这么夸张吗?我不是羊吧,至少你见过长了三对代表力量和实力的羽翼的羊吗?而且那里的歹徒也未必够得上虎吧,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当天龙向叶妈妈开声我就知道不好了,果然,叶妈妈愤怒地道:“紫音,难道你说回去住就是住在那种地方?”
天龙,好样的,今天我记住你了,走着瞧,以后我会报仇的。
问题是现在怎么应付过叶妈妈的责备。
我急中生智道:“我当然不是回那种地方住,我、我会租间新房子的。”
“你是孤儿,你有钱吗?”天龙不冷不热地道。
呜呜呜,天龙,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用不着赶尽杀绝吧。
我低下头,不出声,似乎在无声地抗议着。我已经黔驴技穷了。
其实,我拒绝的真正原因是很可笑,所以我才找不出好的籍口拒绝天龙的邀请。
“紫音,难道你就这么讨厌妈妈吗?不想跟妈妈住在一起?”终于来了,超必杀技。
终极必杀技一出,无与争锋。我丢盔弃甲,连忙大摇白旗。
唉,我斗不过你们母子,我投降!
我慌忙来到叶妈妈前,但我从来没过安慰女人的经验,一时间也不知说什么好,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终于,一咬银牙,扑入叶妈妈的怀里。
“妈妈不要哭,是紫音不对,紫音怎会讨厌妈妈呢?紫音不会走的。”我呢声道。
在叶妈妈怀里的我不知道,叶妈妈脸上早已雨过天晴,哪里有哭过的痕迹,她一边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抱住我,一边竖起两根手指做了个典型的V字。
革命已成功,但同志仍需努力。
晕!老实人都是这么被欺负的?
就这样,我新家定在路易斯堡(城堡的名称)。开始了成为女孩子后的新生活。
“这、这是什么?”我目瞪口呆,抬起颤抖的纤手指着前方,带着颤音道。
“房间啊。”天龙不解地道。
“废话,我当然知道这是房间,我的意思是你带我来这房间干什么?”我脑袋冒出小小的青筋,这个白痴!
“哦,它以后就是你的房间了。”天龙恍然大悟道。
什么?我的房间?我顿觉脚一软,像喝醉酒般摇摇欲坠。
老天,今天可不是四月一号,怎么拿这些事来开玩笑。
这算是什么房间?
我不要!我哭笑不得。
原来,眼前的房间被装饰得非常女性化。整个房间的格调是粉红色,装饰的图案也大都以可爱的Q版动漫图案为主,一旁摆了张大大的公主床。这可谓名副其实的大床,虽然我的身材比较娇小,但无论横着还是竖着并排睡上四个我都占不了床的一半,由此可知这张床是多么大。更离谱的是床上摆满了许多毛茸茸,大小不一,非常可爱的公仔。小的如手掌心般,小巧玲珑,精致非常,大的甚至比我还高,胖嘟嘟的可爱极了。它们有致地摆放着,数量之多,几乎占了半张床。当然,房间还有许多女孩子喜欢的摆设,例如紫色的水晶,美丽的风铃,吊起的纸鹤……
这个房间给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它不是人住的,因为它实在是太唯美了,每一处都接近完美,仿佛只有童话中的公主才能配得起。
不过,我不是公主,所以我想我无福消受了。真要我住进去,不是亵渎了它吗?
但由这间房间也可以看出叶氏夫妇对我宠爱到什么程度,说是溺爱都不过分。这间房间布置精美,花费的金额恐怕不低于30万美圆,尤其是那些公仔,如果我是正宗的女孩子,一定会喜爱得乐疯的。
“我不要住在这里。”我不满地道。
“为什么?不喜欢吗?不应该吧!你看,凌烟就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