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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节

战枭在唐-第2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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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壮奴帮他运货到长安,然后再将他卖掉。打的是一举两得的算计。”
  “该死!”乌鸦怒道,“走,带我们找那个突厥商人去!”
  乌鸦恶狠狠地挥舞着手中的弯刀,不留丝毫的机会给木姆卡反驳。
  在唐军闻讯赶到前,乌鸦挟持着木姆卡回头冲出了西门,绕城继续向东追赶李怀唐的踪迹。
  出了龟兹城,乌鸦又详细地询问了一番木姆卡,得知那名胡商曾酒后得意向木姆卡炫耀他的运气,洪水改变了他的行程,却让他在沙漠边缘捡到了一名壮奴,顺带还收获了壮奴的宝马和宝刀。听了木姆卡所言,乌鸦更确定无疑胡商所救之人必定是他的上将军。
  乌鸦考虑了片刻,便命令铁牛带上李怀唐的汗血马和宝刀回宁远城,将李怀唐还活着的好消息告知上将军的夫人们和整个宁远城的十数万军民。
  一个多月的时间,足够商队走出很远的距离了,乌鸦心急如焚,不管木姆卡的痛苦,毫无商量地将他硬绑上战马,朝着东方昼夜狂奔而去。木姆卡还来不及庆幸所遇非盗匪,心中隐隐的不安就变成了现实,这群蛮横不讲理的骑士在找着一名对他们来说很重要的人,那人应该就是胡商捡到的壮奴,倒霉的是,只有他才认识那名胡商。可木姆卡没有意识到,天将降富贵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一场大富大贵在向他悄悄地招手……
  
  
  


 第344章 我叫李郎

  安西地广人稀,大部份地区都是干旱的荒漠,行走在期间的商旅有时候不得不夜宿野外,以野生动物的眼光来看,他们的领地内,在夜间里经常会出现可怕的跳跃篝火,虽然那里时不时会传来香喷喷的肉香,可也只有等天亮了,它们才有机会接近一饱口福,尽管所剩的大部份是骨头。
  从玉门关出发,走了千余里地,碎叶公主的仪驾终于到达安西四镇之一的焉耆镇,休整了两天,他们再向龟兹进发,从焉耆到龟兹还有将近千里路程,这一路上都是荒漠。
  又是一野外露宿夜,夏日的夜空深邃宽广,繁星点点于其中。夜空之下,数百人燃起了数十堆篝火,一时之间油脂在火中的炸响不绝于耳,肉香飘忽。
  在一堆篝火前,一名壮汉默默地烤着两条羊腿,羊腿被他架在火焰之上,不时用手去转动架子,让羊腿换个部位继续受热。而他的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注视在羊腿上,似有所思。
  “真香!”自过玉门关后,水柔儿总是情不自禁地关注那名新来的护卫,可那护卫却傻乎乎的,很少说话,总是呆在龙武军中,对水柔儿多情的目光视若无睹,每次最多只是报以一个灿烂的笑容而已,让水柔儿既羞又愤,恨不得去敲醒他那颗榆木脑袋。
  终于,水柔儿忍不住了,寻着一个借口来到了孤独的身影庞,刚刚靠近,便闻到了一股香味。
  “看不出啊,你这个怪人不但会水,还会烤肉。”
  回应水柔儿的依然是一个傻乎乎的笑脸。
  “你个怪人,除了笑,难道不会说些什么吗?”水柔儿不满地坐在他身边。
  壮汉道:“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如何说?”
  水柔儿奇怪道:“你不知道自己是谁?这,这怎么可能?”
  “嗯,那救我的胡商是我第一个见到的人,他说我是他的奴隶,就这样,除了这些,我啥都不知道。”
  “你,你忘记了从前?”水柔儿捂着可爱的小嘴巴不可思议地望着他。
  “忘记?”壮汉皱皱眉头,“或许吧。”
  水柔儿再次注意到了壮汉身上的破烂衣服,那是一件丝质的里衣,破烂不堪,汗臭味浓烈,幸亏她不是坐在下风口,否则必定要掩鼻而走。
  “给,把这个换上。”水柔儿羞涩地递上了一件圆领袍子。
  壮汉眨着眼睛问道:“你送我的?”
  “想得美!”跳跃的火光掩盖了她脸上的红晕,“我们公主的护卫有哪一个像你这样穿得破破烂烂的?尽给我们公主丢脸!”
  “谢谢了!”壮汉大方地接过小美人的礼物,“帮我拿着,我试试看。”
  壮汉毫不知羞地脱下了他的破烂里衣,露出一身健硕的肌肉,直看得水柔儿砰然心跳,迷离的目光在看与避之间艰难地挣扎着。
  “紫紫?月月?叶啥?”水柔儿拿起壮汉换下的破烂差点就扔进了火堆里,不经意间却发现破衣上竟然有数处在闪闪反光,仔细一看,是几个被金丝绣出的小字。
  “她们是谁?是你什么人”水柔儿警惕地望着壮汉,俨然正妻发现了夫郎在外包养小妾的样子。
  壮汉茫然地摇摇头,默默地取回换下的破衣,摸了摸丝绸上的几个小字似有所思。
  “哎呀,腿,我的腿!”壮汉突然大叫,被遗忘的羊腿差点就要烤焦。
  “哈哈,刚刚好!”壮汉忘记了不快,发出舒心的笑容。
  “喏,这个给公主送去!”壮汉将一条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羊腿递给水柔儿。
  水柔儿失望地接过叉着羊腿的棍子,泛着酸气说道:“你喜欢我家小娘?”
  壮汉毫不掩饰地点点头,目光看向了一辆马车,车厢内有一位绝色的美人儿,可惜的是,这位公主美人老是躲在车厢内甚少露面。
  “自作多情!”也不知道是嘲笑壮汉,还是嘲笑自己,水柔儿悻悻地吐了一句。“你别痴心妄想,小娘不喜膻味,非常讨厌膻味,连羊肉都讨厌,尤其厌恶你这样的胡人!”水柔儿越说越生气。
  “不喜膻味?”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从壮汉的脑海飞速闪过,一个人名脱口而出:“紫紫?”
  “什么紫紫?”水柔儿惊疑地看着发呆的他。
  壮汉道:“我,我好像想起来了,我不是胡人,我叫,叫李,李什么?”
  “李啥?”
  “对,李郎,她们都这么叫我的!”壮汉有点兴奋,为找回了一点记忆而兴奋。
  “李郎?”水柔儿轻轻地唤了声。
  “诶。啥事?”壮汉顺口应道。
  水柔儿目含娇嗔,低声啐了口:“呸!坏蛋!占我便宜。”笑骂之声听不出任何的怒意,反而多了一丝幽怨的味道。
  “不理你这个坏蛋!你是阿牛,李阿牛。”水柔儿站起身逃离了自称李郎之人,逃向公主专用的马车。壮汉莫名其妙地看着水柔儿扭着娇俏的身段钻入了马车车厢内。
  “我就是叫李郎嘛!紫紫?”壮汉又陷入了苦苦的思索之中。
  马车车厢内,裴若兮审贼似的看着水柔儿,俏声打趣:“袍子穿到情郎身上了吧?看来水柔儿要出阁了。”
  “小娘胡说什么呢?”水柔儿涨红着脸,神情扭捏。
  “唉,傻妹妹。”裴小娘幽幽说道,“跟着我去碎叶只会苦了你一辈子,难得你有喜欢的郎君,等到了拔焕城,我就放他自由,你跟他走。此人孔武有力,心地善良,只要钟情于你,不失为一个好归宿。”
  水柔儿抓住裴小娘,哭道:“不,水柔儿一辈子也不离开小娘,就算再苦再累,水柔儿也认了!”
  水柔儿自幼陪伴着裴小娘长大,两人感情笃厚,在她的心里,理所当然地认为,裴小娘以后的夫郎便是她的归宿。
  泪水感染了裴小娘,她强忍痛苦,道:“别瞎说,与讨厌之人生活在一起是何其痛苦的事情,能与喜欢之人相处终生,那必定是得到了上天的垂怜。唉,对了,他叫什么?”
  “李郎,”水柔儿脱口而出,“啊?不,李阿牛,他叫李阿牛。”
  “还说不愿意,李郎都叫了。好好跟着你的李郎过吧。”裴小娘轻拍着水柔儿的小手,嫁给突厥人是一个噩梦,她甚至不敢想像会有多可怕,她不愿水柔儿与她一起去承受那种苦难。
  透过车窗,可以看见李阿牛的健硕背影,他正与突厥商人对饮喝酒,旁边还陪着皇甫惟明。
  “李阿牛?此人倒是有些傲骨,”想起曾经身为突厥商人奴隶的李阿牛居然让奴隶主头疼不已,裴小娘不禁莞尔。“只是颇有点可惜,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如果多读点诗书,以他的能力去投军,来日成为将军也未必不可。”
  李阿牛不知道被漂亮小娘关心了,他找到随行的救命恩人,突厥商哥舒利,希望通过他了解到更多关于自己的情况。
  哥舒利坦诚,他是在沙漠边缘被捡到的,随身还有一把锋利的弯刀和一匹罕见宝马,不过都被哥舒利给卖了换钱。
  “那都是我救你的奖赏,你别想让我赔给你。没有我,你早就渴死沙漠里了。”哥舒利是商人,言必称利,救人获赏他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李阿牛没有介意,问道:“我怎么会在沙漠里?”
  哥舒利道:“怕是被洪水冲来的吧,我看见你之时,你的附近还有水淹过的痕迹。那几天阿克河决堤,洪水滔天,将拔焕城以南变成一片汪洋,我差点就丢了命。”
  “拔焕城?我从拔焕城来?”
  一直在听的皇甫惟明道:“李兄不必担忧,等我们到达拔焕城再打听打听。像李兄这样器宇轩昂的人物,拥有宝马与宝刀之人,岂是等闲之辈,到时只要稍加详问,李兄的身世自然水落石出。”
  被李阿牛从湖水里救起,皇甫惟明一直心存感激,虽然他多次向对方致谢,可这个名字怪怪的李阿牛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淡泊得很。李阿牛愈是如此,皇甫惟明就越觉得他是谦谦君子,心中敬重的份量不断升级。
  此言一出,李阿牛感觉被拨开了重重云雾,看到了希望的光芒,笑道:“有道理!来,我敬皇甫兄一杯。”
  哥舒利贱卖的葡萄酒便宜了龙武军上下将士,喝酒吃肉称兄道弟何其爽也。
  说完,李阿牛仰头尽饮,潇洒地空杯示人。
  “好!”受到敬重,皇甫惟明很高兴也满饮一杯。他刚刚喝完,却发现李阿牛的脸色有变,心中疑云骤起。
  “有快骑向我们接近!”李阿牛语出惊人,他一边说,一边伏地倾听。
  “快骑?”皇甫惟明不太相信,他没有任何感觉,龙武骑的将士也没有任何反应,哨兵更是没有示警。“李兄确定没听错?”
  龙武骑善骑善射,可毕竟没有任何的沙场经历,警惕性不高经验不足,轻微的预兆他们感觉不到。而李阿牛仿佛一名沙场老将,临阵经验丰富,感觉灵敏,微不足道的风吹草动都能引起他的注意。
  “有很多骑兵快速接近!保护公主!”李阿牛从地上跳起,神色严肃,拔刀示警。
  龙武骑的将士们愣了楞,纷纷看向不和谐的李阿牛,正欲嘲笑他大惊小怪,一骑游哨急驰而回。
  “有不明敌骑接近,速速防备!”
  
  
  


 第345章 蛛丝马迹

  乌鸦的心中很着急,从龟兹城出发他就没休息过,不分昼夜地向东追赶,夜间跑马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可乌鸦也顾不上那么多,他要将一个月的时间差距弥补回来。
  在接近龟兹的荒野上,乌鸦他们遇上了一支唐军,数百名唐军将士警惕地防备着他们,乌鸦没有接近,只是试探了两句便绕道东去。什么公主王爷的,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乌鸦是一人双骑,他们习惯了连续在马背上赶路,只是苦了龟兹富商木姆卡,这一赶就是两千余里的路程直到玉门关前才稍稍作了休整,长途跋涉的颠簸几乎将他折腾掉了半条人命。
  玉门关前,无名湖泊已经消褪了不少,一支西来的百骑饮马在湖畔边上,他们连日的狂奔,人困马乏,需要休息一两天恢复体力再入关,入关有点麻烦,他们不是商队,而是一支身份不明的骑兵,不知道守关的唐军是否会放他们过去。趁着休整的时间,乌鸦在考虑着如何分散混蒙过去,士兵们则给战马放牧,饿狼与另外一条猎犬在湖滩上玩耍。
  只须半天的时间,出去打听消息的士兵便带回来了,玉门关前的守军收了他们两贯铜钱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十数天来竟然没有胡商入关,聊聊无几西来的商队都是清一色的唐商。
  “没有胡商?”乌鸦犹豫了,迷惘了,不知是否该继续东去。
  踌躇间,有士兵带着猎犬回来,还拿着一件破烂的沾满了沙砾的棉甲进来。
  “棉甲?谁的?”乌鸦不解地问进来的士兵。
  士兵兴奋地回答:“这件棉甲半埋在湖滩上,是饿狼发现的。我怀疑是上将军留下的,除了我们宁远铁骑,还有谁装备这种甲衣?”
  闻言,乌鸦腾地站起来,抓住棉甲仔细端详,棉甲破烂不堪里里外外尽是沙砾,看样子被埋在滩涂下已有一段时日。
  乌鸦兴奋道:“你说得对,这棉甲是我们宁远铁骑的独门装备,天下也就我们的武装院会制造,连唐军都没有,除了上将军在此留下外,还会是谁?”
  “搜,给我仔细搜,看看附近还有什么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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