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王-第4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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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小小的满足一下。他可不想一场欢迎宴,最后一帮汉子们昂首挺胸走出去,两个女人却趴下了,更何况这其中一个还是自己的女人,醉后丑态百出,可是便宜了这帮家伙看了笑话出去。
贺兰燕在军中人缘极佳,这不仅因为她是女人的关系,也更是因为她的性子着实豪爽,与这些军中汉子对脾气,而且贺兰燕也有足够的实力得到众人的尊重,而宁馨初来乍到,又是监察院的高级官员,监察院与这些将领们,天生便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自然有一层隔膜在里头,纵然宁馨刚刚给了们的映象不错,但现在贺兰燕一跳出来,马上众人便都来捧场了。
率先出头的是公孙义,或许是为了拍拍他顶头上司的马屁,先是大叫一声好,接着便端起了自己的酒碗,大叫道:“宁副院长,我相陪一碗。”弄得高远恶狠狠地瞧着他,狠不得在他身上剜几个洞洞出来,不过此时的公孙义,却已是喝得有些高了,匈奴汉子的蛮劲一发作。那里还看得出高远眼中的意思。
公孙义一挑头,一大群将领们都是轰然叫好,纷纷端起酒碗,个个大叫,“我也相陪一碗。”
高远只觉得头痛不已,扫眼看到宁馨身侧的牛奔,见他只是含笑不语,心中突然一动,没等他完全回过味儿来,宁馨已是微笑着端起了酒碗。“贺兰将军好意,我怎敢拒绝,先干为敬!”
殷殷红唇凑上酒碗,一口气也没有换,一大碗酒便进了肚中,脸上瞬息之间,便泛起一层红晕,翻转酒碗,先是向贺兰燕示意。接着团团一转,让厅内众将都直了眼。
贺兰燕也是傻了,宁馨一个大家小姐出身的人,怎么有如此酒量。先前贺兰燕不过是要为难一下这个比自己还要漂亮的女人,出于女人直觉,宁馨一出现,她便觉得有些不对头。再想想远在积石城的叶菁儿,心里头便有了些计较,本想宁馨定然是不敢接招。自己先压她一头再说,不成想,一脚踢到了铁板之上。看到宁馨一饮而尽,贺兰燕不由心头发慌,自家人知自家事,这一碗酒下肚,只怕自己便不成了。
“如果贺兰将军不擅饮酒;不饮也罢!”偏偏此时;宁馨樱唇微张;语音虽然不大;但却能够让此时安静的大厅内所有人都听得清楚。
贺兰性的性子;哪里受得这般气;也不言语;一端酒碗;凑到唇边;咕咚咕咚便将这碗酒喝了下去。高远一看;不由心中叫一声苦也。
见贺兰燕一饮而尽;厅内的将领们也都不再犹豫;一饮而尽。
贺兰燕一碗酒下肚;便只觉得从小腹到喉咙;无不是一股火热在跳动;一阵昏眩立马袭来;身了晃了晃;不过要强的性子竟然使她强自撑着;面上还露出一丝微笑;自己酒量见涨啊!
不过这微笑却在霎那之间便凝固了;因为她看到宁馨微笑着弯下腰去;两手抱起酒坛;往两个酒碗里注满了酒;端了起来。
“来而不往非礼也;贺兰将军说了;喝了这碗酒;我们两人便是兄弟了;做兄弟的这便回敬一碗;还请贺兰将军不要推辞。诸位将军;亦要作陪哟!”宁馨眼波流转;横扫过厅内所有将领;众人瞠目结舌。
不似宁馨先前酒水只是略一沾唇便罢;他们一直可是实打实的硬仗;这时节;本已经喝得二五八万了;贺兰燕挑战新来的女院长;他们实则是想着捧一捧贺兰燕的臭脚;不想一起踢在了铁板上;此时看着宁馨的眼神都是已经变了。
贺兰燕此时已经酒打头了;人也变得晃晃悠悠;手里一紧;却是酒碗被宁馨塞进了自己手里;宁馨身子前探;低低地道:”贺兰将军如果认输;便也不用喝了。”
认输?在贺兰燕的脑子里;从来都没有过认输这两个字;虽然感到天旋地转;但被宁馨一激;仍然将酒碗端到了嘴边;咕咚咕咚往下喝去;只不过这一次;却是喝了一半;洒了一半;看得高远双手捧住了脑袋;”快去叫苏拉乌拉进来。”
上官宏笑嘻嘻地退了出去;贺兰燕这碗酒下肚之后;果然如同她一碗倒的名声;整个人便向地下出溜而去;高远是早有准备;站了起来;抢前一步;将贺兰燕给扶住。也亏得贺兰燕虽然酒量不佳;但酒品甚好;喝醉了便是大睡;从不胡言乱语;要是她此时乱说起来;高远的脸可就没地儿搁了。
一边的宁馨再一次滴酒不漏地喝完;以空碗示向厅内众将;众将无不苦着脸再陪一碗。许原眼尖;看到宁馨身边的那个牛奔;又提起酒坛子往宁馨碗里倒酒;不由一个激凌;马上身手矫健地跳了出来;向着高远行了一礼;”都督;末将突然想起军中尚有一事未曾处理完毕;先行告退;先行告退。”
一句话说完;风一般地便跑了;许原这一走;倪华宗;陶家旺便紧跟着找借口开溜;倪华宗临走时还拽走了勿自喋喋不休的公孙义。厅内众人转瞬之间便走得只剩下了杨大傻;左右看看;杨大傻慢悠悠地站了起来;冲着宁馨竖起了大拇指;”宁副院长好酒量。”赞了一声;大步离去;看他的样子;倒是犹自行有余力。
两碗酒吓跑了所有人;宁馨此时却也是面如桃花;转过头来;看见高远正将贺兰燕交给闻讯而来的苏拉乌拉。
“都督;得罪了!”宁馨气定神闲。
“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宁馨;你当真是好酒量啊!”高远摇头叹息;”今儿这事后;只怕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在你面前喝酒了。”
第六百四十五章:血流成河
天上没有下雨,但街道之上却有着沽沽的流水声,一队队的士兵手持刀矛,戒备地行走在街道巷陌之间,脸上没有胜利的喜悦,却是无尽的惶恐和无尽的愤怒。
地上流动的不是水,却是血,沿着略微有些倾斜的街道,向着低洼之处流去,在哪里汇聚成一团团,一汪汪的,尚自冒着热气的血泊,更多的地方,却是已经凝结成了一簇簇的紫黑,地面上,墙壁上,街道当中的筑垒之上,犹如来自地狱的恶之花,盛开的残忍而又妖艳。
一脚踏下去,感到有些沾稠,赵牧提起脚来,看到的却是靴子上牵牵绊绊的血丝,久经沙场,见过无数鲜血的这位老将,禁然有了一种反胃的感觉。
这里是鹤峰县城,代郡的一座小城,但就是这座小城,却将赵军足足地拖了半个月的时间,直到最后兵尽粮绝,赵军终于破城而入,等待他们的不是迎接王师的鲜花与欢呼,而是男女老少的奋起反击,街道上早就筑起了街垒,每一个巷道,每一间房屋,都成了杀人的陷阱。
毫无防范的赵军在这座城市之中,遭遇到了惨痛的损失,攻城半月,他们只不过死伤千余人,但在破城之后,为了全面地占领这座小小的县城,他们竟然又死了千余人。
绝大部分,都是在初入城时,猝不及防之中被杀死的。
赵军入城,在攻击那些街垒的时候,也在逐屋搜索守城的叛军,是的,现在代郡的军队都是叛军。那些看起来瑟瑟发抖的女人,那些蜷缩在角落里的老人,甚至那些尚是垂髫的童子,会在赵军毫无防备的时候。从暗处抽也刀矛,狠狠地捅进这些士兵的胸膛,砍下他们的脑袋。
赵军前锋将领赵尚,第一个攻入鹤锋县城的人,还没有体会到首功的喜悦,便遭受到了惨痛的损失,看着自己的精锐,没有死在城墙之下,没有倒在敌军士兵的刀枪之下,最后却莫名其妙地被老弱妇孺所杀。不由红了眼睛,立即便下达了屠城的命令。
鹤峰县城,陷入了血的汪洋,等到赵牧闻讯从后方大本营赶来阻止的时候,鹤峰已经剩不下几个人了。
赵牧行走在血泊之中,整个人都觉得麻木了,眼前的鲜红似乎在无限制地扩大,睁眼看去,似乎世界都变成了红色。高大的身躯摇晃了几下,在亲兵的惊呼声中,险些一头栽倒。
“没事儿,没事儿!”在亲兵的扶持之下。赵牧勉强站直了身子,定了定神,“走吧,去县衙。”
士兵们在打扫战场。收拾尸体,每一具尸体从赵牧身前抬过,他都感到心中阵阵绞痛。这都是大赵的子民啊,他们本应当同仇敌忾,本肩站在抗击外敌的战场之上,而不应该自相残杀啊。
县衙近在眼前,那里的建筑比别处要更高更结实,是以这里的血也流得更多,空气之中,浓郁的血腥气挥之不去,每踏上一阶台阶,都会在台阶之上留下一个血红的脚印,本台的台阶颜色早就看不见了。
赵牧踏进了县衙,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跪在院子当中的赵尚,同样的,院子里,也是血流成河,尸体摞着尸体,一层层一叠叠,竟然码得如同围墙一般,那里面,有代郡的郡兵,也有身着普通服色的老百姓。
赵牧没有看直挺挺地跪在院子里的赵尚,径直走到了这幢尸墙之前,他伸手,触及到了一个十四五岁的童子,那个童子被一柄长矛自胸腹之间洞穿而过,他一手紧紧地握着矛杆,另一只垂在下头的手,却还紧紧地抓着一柄刀,虽然死了,却还圆瞪着眼睛,惨白色的眼睛茫然地看着前方,赵牧从中读到了仇恨。
赵牧身子摇晃了几下,这一次,他没有撑住,而是缓缓地坐了下来,坐在了满地的血泊之中,双手抱头,泪流满面。
“太尉,你杀了我吧!”赵尚膝行而来,跪倒在赵牧面前,放声大哭,“我不能不下这个命令,因为我的士兵在死亡,我不能让我的兄弟们白白地死在这里,都是我的过失,你杀了我吧!”
赵牧抬起头,看着赵尚,缓缓地摇头。
“赵尚,即便要处置你,也不是我了,我已经接到了王上的命令,要我回京述职,接替我的是赵杞,他将指挥你们讨伐赵郡,你,等他来后,向他请罪吧!”赵牧的声音几不可闻。
“太尉!”赵尚顿时瞪大了眼睛。
“还有活着的人吗?”赵牧没有再说这个话题,而是直接问道。
“接到太尉的命令之后,我军便停止了屠城,但剩下的人也不多了,这城里所有的人都被抓了起来,只是这县衙里的抵抗最为强烈,末将亲自指挥进攻,最后活捉了十数人,其中便包括这鹤峰县的县令林森。他自杀未果,被我军拿住了。”
“把他带上来,我要问问他,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赵牧几乎是从喉咙里迸出这几句话来。
林森几乎是被脚不点地的拖进来的,赵军对他的恨意看来相当强烈,粗麻绳深深地勒进了他的肉内,越发地凸现出他胸前的鲜血淋漓和那个有些触目惊心的伤口,伤痕正在心口之上,只是入肉甚浅。他的衣服被撕得稀乱,露出了瘦削的身躯,此刻被捆得甚紧,那一根根的胁骨都突现了出来。
赵牧看着这个文弱书生,他曾在代郡驻扎多年,对于这位县令也曾有过一面之缘,赵牧记性极佳,但凡见过一面的人,基本上都不会忘记,此时,他看着这个浑身血污的俘虏,眼中却尽是厌恶之色。
“赵太尉!”林森脱口叫了一声。
“跪下!”拖着他过来的士兵厉声喝道。
林森看到赵牧,先是一个短暂的失神,但在听到士兵的厉喝之后,反而仰头大笑起来:“跪,为什么要跪,太尉已不是我等的太尉,而是我们的敌人,我林森死则死耳,岂肯跪自己的敌人。”
赵尚狂怒,一刀鞘便砸在林森的膝弯里,林森膝盖一弯,就要向地下跪去,但此人也真是强项,身子猛扭,竟然侧身重重地摔在地上,脑门嗑在地面之上,顿时见血,他终是没有跪倒在赵牧面前。
看着如此强项的一个书生,赵牧即便厌恶,终也动容,挥了挥手,“扶他起来吧。”
两个士兵将林森挟了起来。
“为什么?”赵牧直视着林森的眼睛,手指着满院子的尸体,指着那个死不瞑目的童子,“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在鹤峰当县令十数年,我也知你爱民如子,在鹤峰民望甚高,如果不是你组织这些百姓,煽动这些百姓,他们会这样送死吗?你们,也是大赵的子民!他们都是你害死的。”
林森看着赵牧,却突然爆发出鬼一般的桀桀笑声:“大赵的子民?太尉,你是这样认为的么?好,那么我来问你,二十年前,那时我还只是一个十余岁的童子,代郡那一年碰上了百年罕见的大旱,赤地千里,粮食绝收,却还要供养你在代郡的数万驻军,那时,朝廷对代郡可有一粒粮食的赈济!”
赵牧闭上眼睛,他当然不会忘记那一年的大旱。
“十年之前,一场蝗灾又让代郡受灾严重,但供应军队的粮食却一粒也不能少,你知道,那一年,代郡饿死了多少人吗?那一年,我已经是鹤峰的县令了,我来告诉你,光我鹤峰一县,便饿死了一千五百四十八人。那时,朝廷在哪里?”
“大赵常备军数十万,都有朝廷供养,凭什么代郡却要以一郡之力,供养你数万大军?”他霍然回头,指着赵尚和周围的士兵,“你,你们,那一个没有喝过我代郡子民的血?”
赵牧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只觉得一阵阵燥意在心头升起,“我要抵挡匈奴人,只能如此。”
林森大笑之声不绝,“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