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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节

我为王-第2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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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两银子,就是一百两银子也不曾拥有过。

孙晓满意地点点头,还是有一个拥甭的,不然自己就要自问自答了。

“高将军还从另外的地方挣了一百万两银子,以及上万副铁甲,最重要的是,这其中有一千余副全身重甲。”孙晓得意地笑了起来。

众人已经被震慑得完全失去了语言的能力,前些时日。征东府的高层们还在为钱粮的事情发愁,每次看到曹天成,就能看到他的头发多白了一些,胡须又少了几根,但转眼之间,一切,便都解决了。

兵精,粮足,钱多,用来形容现在的征东府。完全是再贴切不过了。

“不过钱再多,也有坐吃山空的时候,各位都知道,我们修建积石城,这就是一个吞钱的无底洞呀,将军挣来的银子,也最多让我们把城修好,把现在以及将来要到这里来定居的人安居好,所以。我们不要看着这点银子就眼热了,就觉得万事大吉了。须知钱来得虽然容易,但我们这里花起钱来,便好像流水一般。再多的银子也禁不住我们这样花的。”

虎头与横刀两人马匪出身,心思也活络,听了孙晓的话,虎头不由笑道:“孙将军。听你这口气,莫非是要带我们出去挣上一笔?”

孙晓两手一合,啪的发出一声脆响。“虎头此言,深得我心。在这里的,除了郭老四郭荃之外,都是领兵打仗的,大家扪心自问一下,我们来这里几个月里,军队数目翻了几番,但是,我们可有什么收获?为将军作了什么项献?”

不等众人回答,他已是摇摇头,“我们没有,我们每天最大的工作就是在训练,大家应当知道,我们拿着比燕国常备军还要高出一倍的军饷,我们吃着最好的饭食,我们穿着暖和的衣服,寒夜里有温暖的火盆取暖,可能大家觉得这只不过是生活的一部分,但你们可知晓,这都是钱啊,每一两银子都是大人辛辛苦苦赚来的。我们花得理所应当,花得心安理得么?”

众人默然不语。

孙晓站了起来,指着屋外,“那些堆集如山的土石方,是郭老四带着人挖出来的,那些源源不绝运来的物料,是四海商贸运业的,那已经有了两米高的城墙是那上万民夫垒出来的,我们呢,是不是应当出去做点什么?”

众人的热血一点一点被孙晓鼓动了起来,是啊,是应当做些什么,要让高将军知道,他们这些人也不是吃白饭的,他们要比郭老四带领的那群民夫要强得多,也要重要得多。

公孙义第一个站了起来,这让孙晓有些吃惊,本来他安排的是步兵第一个跳出来发表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的。

“我们的确应当为高将军做点什么!”公孙义挥舞着拳头,大声道,这几个月来,他眼见着以前公孙部的奴隶郭老四一步步得到孙晓的器重,统率的民夫从千把人渐渐长到上万人,眼见着这个老奴才将积石城有条不紊的建起了近两米高了,现在郭荃在征东府那一帮嫡系心中,只怕要比自己还要高,建城是第一要务,公孙义在加入扶风军之中不久便已经明白了这一点,想到以后这个老奴才有可能骑到自己头上,他便满身后不舒服。更何况,他现在也已经有了一些别的想法。

孙晓和步兵不止一次地暗示过他,公孙部现在的部首阿蛮,在扶风军本部牛栏山大营那边表现不佳,统带的仍然只有那三百公孙族士兵,听说阿蛮有些抗拒整编,因为高远没有回来,那头现在负责的孟冲并也没有硬来。

对于公孙义来说,这番话的意思可就有些深远了,自己在这里,虽然也挑战过步兵的权威,但在第一时间,自己可就心服口服,并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轻易便获取了他们的信任,现在自己统领着五百骑兵,这五百骑兵里,有公孙部的,也有其它部落的,更有扶风人,但是孙孙义很清楚,这五百人的战力,比起原来整个公孙部的战斗力都要强。

或者,自己可以取代阿蛮成为整个公孙部的首脑。虽然公孙部只余下一个空头名号了,但只要有这个空头名号,对自己今后的前途也是大有帮助的。

千金市马骨,这个词语是他从横刀哪里听来的,看高远的意思,那是要获取匈奴人的信任,让更多的匈奴人来组成他的骑兵队伍,像自己这样的人,有可能便成为高远竖立的一个榜样,以此来获取其他匈奴部族的信任。就像贺兰部那样,贺兰雄贺兰燕自己是比不了,他们在高远还没有发迹之前,便已经与他们混在一起了,在扶风军老人眼中,贺兰两兄妹便和自己人一般无二,那么,自己为什么不成为这个马骨呢?而且,自己不是一般的劣马,自己是一匹千里马。

公孙义的表现,这段时间以来,比任何人都要好,比任何人都要积极,都要刻苦,他统领下的这五百人的骑兵队伍,在战斗力上,已经越过了虎头与横刀两人。

“我们能做什么呢?”孙晓饶有兴趣地看着他。

“我们是军队,最大的能力便是挥舞弯刀,那么,我们自然便是替将军去攻城掠地。”公孙义大声道。

“攻城掠地?”孙晓笑了笑,“公孙将军,以你的看法,我们可以打谁,我们能去打谁?”

公孙义大步走到了众人中间,向孙晓行了一礼,“孙将军,其实我们选择明显得很,草原上其它的匈奴部落没有打得价值,因为现在的他们,穷得连饭也吃不上,而山南郡离我们虽然只有几百里里,骑兵出去,也就是两三天的功夫,但秦人是头猛虎,我们惹不起,所以,我们有一个方向,那就是河间郡!”

“可是河间郡是大燕的国土啊,我们也是大燕的军队!”孙晓大笑起来。

“河间是大燕的国土,可也是那个严圣浩的私人领地,上一次将军不就在草原上歼灭了严圣浩的三千精锐么?”公孙义笑了起来,“可见将军根本就没有将这一点放在心上,再说了,咱们如果出击,不必要打着征东府的旗帜,现在草原上这么乱,马匪寸出不穷!”

此语一出,横刀与虎头都大笑起来,“妙计,马匪作乱,这可不关我们征东府什么事。”

“看得出来,你很用了一番心思!”孙晓满意地向着公孙义点点头,“虽然将军此时不在扶风,但你的表现,将军却是知道的,将军对你很满意。”

此语一出,公孙义顿时激动起来,原来自己的名声早就传到了那个传奇一般的高远将军耳中,那自己这一段时间的辛苦当真是没有白费。

孙晓示意公孙义回去坐下,看着众人,“公孙义说得不错,我们这几千兵,练了这数月了,也该动一动了,将军说过,训练场上,是练不出一支精兵的,唯有打过仗并在战场上生存下来的军队,才是一支强军,河间郡前段时间被我们灭了三千人,实力大减,仓促之间,他们想要补起这个缺口是很难的,这正是我们的机会。”

“这一次出兵,我们出去一个营的骑兵,再配上两个营的步兵,骑兵都是打过仗杀过人的,但步兵就差了一些,所以让他们出去历练一下。”孙晓笑道:“既然这个提议是公孙义提出来的,那就让公孙义这个营的骑兵去吧!你们可有什么意见?”

“意见倒没有,不过恕我直言,公孙义将军麾下的确很勇猛,却没有当真打过大仗,我有些担心!”横刀微微一笑。

“这个不妨,步兵,你辛苦一趟,跟着公孙义将军去如何?”孙晓道。

步兵点了点头。

“步将军是这次行动的主帅!统带公孙将军一营骑兵,再带上唐明,王义两个营的步卒,虎头将军,你也别闲着,这一仗,你这个营的骑兵虽然不参加,但你却得去帮一把忙。”

“又是我以前的老勾当么?”虎头大笑。

孙晓微笑不语,“我与横刀,贺兰教头镇守积石城。老郭啊,军队出去打仗,你哪里,可也得加把劲哦!”

第三百六十六章:众生相

就在孙晓下达将令,准备向河间郡严圣浩动手的时候,高远一行人等已经从琅琊返回了辽西城,去时浩浩荡荡,回来时,声势却是大了数倍,不说原本的随行卫士与从者,光是叶真统帅的一千叶氏士兵,便足以晃花众人的眼睛。这一千叶氏私兵,算是叶天南现在压箱底的本钱,当初随着叶重前往辽西的六百人便在这其中,与高远一夕长谈,叶天南终于彻底认清了自己所面临的形式。

叶天南并不是一个笨人,反而是一个极为精明,老谋深算的政客,以前一叶障目,不过是藉凭着与现在燕王良好的私人关系,那十年的共同流亡,为两人筑起了牢固的友谊堤坝,但今日非彼时,燕王如今高高在上,如果他是一个平庸的君王倒也罢了,但他却偏偏也是一个极为精明的人,回到燕国的他,很快地就认清,作为一个君王,他要保住自己的一切,不是要介入臣子之间的争斗,而是要高高在上的作为一个裁判者。当他认清这一点的时候,与叶天南的友谊便只能体现在私谊而不是公事上了。当形式逼迫他需要放弃叶天南的时候,他是绝不会犹豫的。

而现在,宁则诚与周渊正在一步步做着这样的事情。

琅琊的确很富足,在经历了两年之前那场诛杀令狐潮的风波之中,虽然受了极大的涂毒,但却很快地将伤疗好,无论财力还是人力,在燕国诸郡之中,亦只仅次于天河而已。这样一块富腴之地,有能力的时候,他是一个聚宝盆,但当你能力不足的时候,他便是一块招人惦记的肥肉。

一千叶氏精锐再骁勇善战,也挡不住群狼窥伺。将他们在城墙上一字排开,甚至还不能将琅琊城正面的城墙站满,这便是叶氏最为致命的弱点,武力不足。而这,却不是短时间内能改弯的,就算有钱招人,也不可能形成多大的战斗力。

叶天南明白,凭自己的武装力量,实在不足以保护琅琊,但好在。他有一个强大的女婿,只要女婿不倒,那么任何要动琅琊的人,都要考虑一个后果,会不会遭到高远的报复。

所以,现在保护琅琊已不在于琅琊本身有多么强大的武力,而在于高远有多么强悍。

想明白了这一点的叶天南,决断起来毫不犹豫,干脆将这一千叶氏最后的武装力量全部送给高远。他相信这批人到了高远手下,能发挥出来的作用,将远远大于他们呆在琅琊。

这一千人几乎都是步兵,但他们不是一般的步兵。他们全都是重装步兵,当他们套上全身重甲的时候,便是一座移动的钢铁堡垒,叶氏根本就不缺钱。也不缺好的工匠,重甲对于现在的高远来说,那是奢侈品。也是他的工匠无法弄出来的高级货,但在叶氏眼中,也就一般般。

所以高远在得到叶天南送嫁的一万匠人的时候,远远比弄到百万两银子更高兴,银子总会有花完的一天,但好手艺的工匠却能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财源与武力。

当高远在城外看到前来迎接的辽西诸人的诸人的时候,从他们的眼中,看到是浓浓的羡慕嫉妒恨,当然,恨只在极少数人眼中体现,而最为刺眼的,莫过于站在前面的张家大公子,张君宝。虽然他的脸上带着笑,但那眼中浓浓的恨意,却是怎么也掩饰不掉。

高远心中晒然一笑,在他心中,张君宝根本不配作为自己的对手,如果这恨意出现在张守约的眼中,自己当是要认真应对,但他从张守约眼中,看到的却是由衷的高兴。

这个老头儿,高远自忖一直没有看清过,当自己还是一个小小的兵曹的时候,他便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当自己悍然拦截叶氏私兵的时候,他甚至慷慨地送了扶风和赤马两地作为自己的防御区,说白了就让这两地成为自己的私人地盘,但当自己成了征东将军,麾下拥有数千兵马的时候,他却在扶风遇险的时候只当不见,他的所思所想,自己从来就没有当真明白过。

不过有一点高远明白,自己实力越强,张守约便越会对自己好,才会成为自己的坚实后盾。

翻身下马,再转身走到自己身后一辆四匹骏马拉着的豪奢马车之前,车门已经适时地打开,一张俏脸探了出来,脸上笑意盈盈,看身上的装束,倒也宛如贵家女子,但站在前排的所有人都是见过叶菁儿的,知道那只是叶菁儿的贴身丫环叫曹怜儿。他们能知道曹怜儿的名字,是因为曹怜儿现在有一个鼎鼎大名的爹,征东府司马曹天成,高远的左膀右臂。

曹怜儿转身,伸手扶出一个人来,看着那一头丝毫未加掩饰的齐耳短发,众人眼中都是闪现着异样的光彩。

高远伸出手来,一手扶着叶菁儿的臂膀,一手托着她的腰部,轻轻地将叶菁儿从车上接了下来,携着她的手,大大方方地走向前来迎接的诸人。

从大婚之后三天回门之后,她便随着高远从琅琊出发,一路奔向她心目中的故乡,辽西扶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明显地丰腴了许多,少女的青涩已经尽数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少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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