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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节

调教大明-第15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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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鸳鸯阵的变种,城市械斗,当然无须火兵,也不必有浙兵的独特装备,狼筅。

鸳鸯阵的集结十分迅速,展开也很方便,先是旗队长一人在前,其余所有人都在后,成纵队,等一百五十余人出店迎击之时,一边走一边展开,已经成了十分宽大的横阵。

这种边集结边展开的基本功,现在的大明军人,已经很少能办到,而顺字行的伙计们,都是做的十分轻松。

对面来犯的是附近的青皮无赖们,他们多半穿着羊皮袄子,歪戴着大帽,手中拿着各色武器,从长枪铁矛到大刀腰刀铁尺都有,明晃晃的一片。

所有人都是面色狞恶,手中持着这些兵器,今日之事,明显是不能善了。

南城这里,原本就是难治,大兴和宛平县加上顺天府都不管治安,五城兵马司专注于内城,锦衣卫和东厂也是关注内城多,南城这样的地方,只是在皇帝到南郊祭祀天地坛的时候才会打扫一下,将那些混混无赖撵走,等祭祀完事了,又是恢复平静。

这样的官府力量的真空地带,必然会有庞大的民间势力。

崇祯年间,流氓头子,民间会首被授以游击将军,率数千青皮上城守御,说起来是笑话,但却是残酷的事实。

南城这里,小会首团头有数十部属,大者数千,鱼龙混杂,朱国器这种,横跨黑白两道,部下众多,已经是黑道中的翘首人物了。

可惜这样的人物,在惟功巧妙的手腕经营下,仍然是节节败退!

你垄断养济院,顺字行就平买平卖,惠及民生,发衣舍粮,真正的“养济”!

当团头,养叫花子,这也是老招数,一样被破,南城一带的流民,区别对待,或施舍,以以工养赈,总之叫你团头无人可团,不要想坐在家中,钱财不停的有人送上门来。

抢劫敲诈,绑架勒索,这都是黑道常技,自顺字行开店之后,派伙计巡逻,叫自己人当甲首,里长,坊正,火兵,真正掌握地方,多次将南城一带的罪案消弥在无形之中!

在门店开设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之后,顺字行已经将朱国器和他的部下挤到墙角之中,几乎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了!

“这是第三回了吧?”

“这一次人倒是比上回多不少。”

“朱国器这老小子是狗急跳墙了啊,这可能也是他部下全部好手了。”

“动员再多人也无用,咱们顺字行还有护卫队呢。朱国器这王八蛋,两次暗害大人,大人的宗旨就是要把他连根拔起!”

对面的混混们已经立定脚根,两边相隔三十步左右,因为都没有弓箭手和火铳手,没有远程打击,所以两边互相隔离起来,混混们开始挥动手中的武器叫骂起来,一个个骂的血脉贲张,特别起劲。

这是械斗之前,这些无赖给自己鼓劲涨士气的办法,顺字行这边见多了,根本不以为意,对方骂的是什么话都没有人仔细去听。

倒是他们自己,在小队中很开心的讨论起事情来,根本不把对面的小场面看在眼里。

这些伙计,少说也打过几十架了,小的三五人的小场面,大到百十人的械斗,现在这点场面,根本不算什么。

“各队注意,迎击。”

对面爆发出呐喊声,几百人开始一起跑动起来,挥舞着手中的兵器,同时用尽全力呐喊着。

这样的声势十分骇人,四周墙头屋顶上的看客都惊呼起来。

他们当然是支持顺字行的,这些青皮无赖,个个都是人渣,坏的脚底流脓的恶人,全死了也不会叫人心疼。

顺字行买卖做的大,但伙计都调教的好,还平抑物价,买卖公平,惟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和普通的店不一样,不搞赊欠,否则的话就完美了。

现在他们发出惊呼,也是害怕顺字行被打败,赶走,那这里的治安又会恶化下去。

顺字行在他们心里已经是保护神,张惟功更是被暗中称赞的厉害,只是大家知道在天子脚下,惟功平时又很收敛,做善事多以当地官府和各坊的名义,否则的话,名声更大。

在声声惊呼声中,站在队列最右的这个门店的掌柜在观察着距离,等青皮们进入二十步时,他下达了命令。

喇叭声响起,每旗队的两个刀盾手都排在最突前的地方,此时每个人的脑袋都从盾牌后探出来,他们的右手上都拿着一根铁头标枪。

“标枪,投!”

“嗡!”

这也是戚家军的标准战法,刀牌手在最近距离,投掷标枪。

在嗡嗡声中,几十支短标枪破空而出,标枪的速度加上混混们迎上来的速度,使得标枪的威力增加,在惟功夹起一片肚片的时候,正好看到最少有二十支标枪刺中了目标。

标枪透体而过,带出一片片的血雨,使得混混队中发出阵阵惊呼和惨叫。

有人被刺穿了脖子,当场就死去,有人被刺穿胸膛,在地上挣扎着,有人是胳膊,有人是小腹,肚肠流了出来,看起来十分恐怖。

死去的人还好,被刺伤的在地上翻滚着,惨叫着,发出骇人的声响。

“虎!”

掌柜发出第二道命令,顺字行伙计们整齐的队列又一次向前,他们与混混们的距离不到十步了,一丈四长的镗把和长枪如密集的从林,散发着寒光。

“老大说了,打败这些小伙计就都有赏,房子,地,银子,女人!”

“谁敢跑,以后就甭在南城地界出现!”

这一次朱国器那边看来是下了血本,连续几次大型械斗失败,这一次出动这么多人,不计死伤,就要砸店,而且有人在后头嘶声呐喊的鼓劲。

在鼓动之下,对面的混混虽然阵脚不稳,个个面部扭曲,但居然还没有人逃跑。

看到这样的情形,门店掌柜只是轻蔑的一笑,同时又下达了命令。

在他的命令之下,发出了第三声喇叭声。

所有的伙计开始大步前行,旗队长在前,几步距离,转瞬即逝。

“刺!”

在混混们挥舞刀枪冲上前来时,长枪开始凸前,正常的长枪是丈二长,但顺字行的长枪是丈四长,这样的长度轻松的压制住了对面的长兵器,使得顺字行的伙计们从容掌握了优势,长枪手们寻找着目标,确定目标之后,便是猛力戳刺过去!

在感受到手腕的震动之后,刺中的枪手就是面露喜色,然后收枪,带出一蓬血雨,再听到某人的惨叫声,这个枪手就可以寻找下一个目标了。

在长枪阵的迭次戳刺之下,对面原本就不稳的阵脚更加松散了,这些混混毫无阵形,虽然是以一倍的人力来冲击,此时反而是被打的节节败退,几无还手之力。

在阵脚之中,有一些特别悍勇,面色也特别狰狞的汉子,他们手中持着各色重兵器,除了没有甲胄之外,他们对武器的使用特别的娴熟,一看就知道是好手,在顺字行使出长枪打的对面节节败退时,这些强悍的大汉还在挥舞兵器,做着抵抗,他们企图在枪阵戳刺之后,迅速进击,寻找薄弱处突破,只要顺字行这边的阵势一乱,就是人多有利的时候了。

可惜鸳鸯阵各种兵器和盾牌手的配合是天衣无缝,这些大汉虽然勇猛,仍然被打的节节败退,毫无还手之力。

两边打了一刻钟的时间,当顺字行这边推进了三十步左右,捅翻了四十余人之后,对面的士气突然崩溃了,不知道是谁带刀,几乎所有人都选择在第一时间丢掉了自己的兵器,然后落荒而逃。

“哦,又跑啦。”

“上头有令,不准追击。”

“将他们的人不论死伤都拢在一起,一会撵他们回去。”

这种集体械斗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相关流程大家都熟悉,虽说这里官府力量很弱,鸡鸣狗盗不绝,绑架杀人也不是希罕事,但都是在大幕之下的背地里进行着,公然械斗,犹如战争,还是赶紧把战场打扫干净较好。

在所有围观者的关注之下,顺字行这边收拢起混混们的死伤来,死的大约有二十余人,还有三十人重伤或轻伤,呻吟声不绝于耳,商行内里出来一群医生,先给顺字行这边受伤的伙计优先处理,然后给那些倒霉的青皮无赖们做简单的包扎。

四周围看的京城百姓也开始说笑起来,眼前这事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场大戏,就是几百年后,这种几百人规模的械斗也一样能吸引众多的看客,更不要说是娱乐方式很少的大明朝了。

等看到那些无赖重伤的互相搀扶着,轻伤的抬着死者,狼狈不堪的离开时,房顶上的人们开始大笑起来,有一些好事的,用瓦块开始砸那些倒霉蛋,那些无赖面色阴沉,眼神阴郁,若是往常,这些百姓哪敢如此,可现在真的是他们威风不再了,在密集的瓦块袭击中,他们只能强忍痛,加速逃离。

第215章 猎物

“又打败了?”

在正南坊深处,一座占地数十亩的大宅院中,挤满了神色沮丧的混混们。

在事前,朱国器允诺给他们大量的奖赏,不论是女人,财货,甚至是土地和房屋,现在他们肯定是拿不到手了。

身为京城中实力最强的会首,朱国器有自己的一套。

最少,在听说又死了几十个弟兄,又被人打的大败的时候,朱国器脸上神色不变,一切如常,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受伤的养起来,死了的,一家给六两银子。”

“是,属下立刻去办。”

一个部下答应下来,去办朱国器交代下来的事。

他的抚恤标准是大明给边军将领家丁的安家银,每人六两,在当时的物价来说能买一匹挽马或大青骡子,或是一亩地,这钱不算少了。

“老大,俺们惭愧。”

“俺们虽然尽力了,但实在是技不如人。”

“俺是一直在宣大镇,这些顺字行的贼厮鸟,学的是蓟镇的鸳鸯阵法,已经学的成型,咱们不是他们的对手。这样打下去,也是不成。”

眼前对朱国器说话的,就是那些在刚刚械斗时打的最好的一群大汉,都是面色阴沉,眼神酷厉,身形彪悍的一伙人,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极为悍勇的凶徒。

这些人,是朱国器这两年从宣大和山西几个边镇找来的边军中的好手,边军不是军户世职,可以入募,到年限后可以退伍,当然,也可以自行离开,边军的粮饷是月支粮二斗或一斗半,月钱是一两左右,还有一些盐菜银子,安家银子,总体来说,收入在京城这边看来不高,在江南那边更是低廉,但在西北一带,这个收入已经够养活家小了。

朱国器找来这些边军,月支一两八钱,本人和家小都是他养活,人数有三百人之多,其中有三成是边军中的骑兵,彪悍勇武,但他每次械斗,都是隐藏了实力。

“诸位知耻后勇就好,这一次打输了也不怕,我们迟早会找回这个场子来。”

不愧是南城大豪,朱国器除了在朱岗这种层面的人面前才会俯首,平时也算是能做到荣辱不惊,就算是遭遇逆境,也是丝毫不乱。

“是,我等会效死力。”

一群边军很惭愧,他们也不知道,在别的地方,朱国器还隐藏着实力,但这位大豪对自己这一群人算是很优待了,他们怀着异样的心情,告辞而出。

“可惜他们之中没有夜不收。”

看着这些人的背影,朱国器也是颇为遗憾。

边军各镇之中,夜不收最为精锐敢死,训练的办法比普通的骑兵和步兵要残酷和严格十倍,能做夜不收的,都是精兵中的精兵,普通人不能为之。

“会首,夜不收是潜伏和狗斗的好手,但真正要破阵,夜不收的作用不大的。”

朱国器一身横练功夫十分了得,他的武功是家学,同时吸取了北方地方武学中的精华,加上天赋过人,现在又是三十五六,一生中体能和经验都处于巅峰之时,身为统驭数千人的大豪,自有一股威风杀气,等闲之人,根本不敢与朱国器争执,更不要说公然顶嘴了。

“嗯,你说的对。”

朱国器眼神一凝,有若实质的看过去,在他面前,是一个长相很猥琐的青年,不到二十的年纪,身形矮小,面目可憎,只有两眼之中,有一些精光闪烁,看起来还有一些不凡的地方。

这个青年叫杨能奇,原本是顺字行的伙计,差点就做到大伙计的位子,后来到舍人营也差点当上旗总,是一个旗队长,在第二次的开革风潮中,他被查出夜间私自翻营墙外出,在顺字行中,被查出违反几处店规,结果在舍人营和顺字行中都被开革出来,闹到流落街头的地步。

朱国器知道此人,在考察了一个多月之后,将杨能奇招到自己的门下,借由杨能奇对张惟功和顺字行及舍人营的了解,替自己设计战术。

现在的几次械斗和失败,都是杨能奇的主张。

朱国器自有一股信人不疑的豪气,对杨能奇既然任用了,就相信其的判断,当下点了点头,道:“某一时失言,要对付顺字行,当然还是用你的计谋!”

“会首也要想清楚了,张惟功还是有英国公府和皇上宠臣的身份。”

“我等刀头舔血的,哪天手里不出几条人命?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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