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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评论吴法宪回忆录-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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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我的一点意见》,我心里就在想:陈伯达完了!但是我又感到想不通,感到不好理解。陈伯达这个人,我认识多年了,他为人胆小,处理问题不果断,甚至有些懦弱,不过处事谨慎,书生气十足,是个标准的文人。“文革”开始后,他虽然身为中央文革小组的组长,但在中央文革小组,基本上是康生、江青说了算。陈伯达在组里没有什么威信。

            
      据我所知,陈伯达从一九三九年起就开始给毛泽东当秘书,三十年多来一直在毛泽东的身边工作。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帮毛泽东写文章,为此他在延安就当了中央委员。解放后,在毛泽东“四大秘书”的班子里,陈伯达是头一个。

             
      毛主席自己也忘了,他两次出访苏联都是陈伯达陪同的。在毛主席和刘少奇的斗争中,毛主席也是几次借助于陈伯达,“四清”中的《二十三条》、“文革”的《五一六通知》等,都是毛主席委托陈伯达搞的。毛主席还亲自点名陈伯达任中央文革组长,而正是这个中央文革后来在党内代替了中央常委办公会。是毛主席把权利交给了陈伯达,陈伯达也是为毛主席立了“大功”的。

             
      但现在,一有了不同的意见,一有了“错误”,就说人家“三十年没有很好地合作”。既然是这样,那为什么要把陈伯达一直留在身边,而且一直提到中央常委,成为党内第四号人物呢?这是怎么共事的呢?一有了意见,就算总帐,算老帐,一得罪就是罪到底,把人打入十八层地狱。对彭德怀、刘少奇都是如此。真是伴君如伴虎,让人心寒哪!(页810-811)

             在回忆录中,吴法宪提及在1967年2月期间据说林彪有一次“痛斥江青”的情形:

             
      二十日上午,叶剑英也向林彪汇报了那天晚上会议的情况,以及后来发生的抄萧华家的问题。林彪听了以后勃然大怒,当即要秘书打电话,叫江青专门到毛家湾来一趟。

             
      下午三点,江青来到了林彪的家里,想向林彪解释一下发生的问题。不料林彪一见江青就火冒三丈,不等江青开口,就大发脾气,连珠炮一样地责问江青:“你们说解放军已经走到了修正主义的边缘,已经被我们带到了资产阶级轨道上去了,有什么根据?说 
      ' 三座门 ' 是阎王殿,你们一见 ' 三座门 ' 
      就有气,你们太放肆了!这完全是对军队和军委领导的污蔑。解放军是毛主席亲自缔造和领导的,是毛主席指挥的,军队到了修正主义的边缘如何解释?你们这样仇视军队,仇视军委领导,我干不了,不干了!我辞职总可以吧?我要报告毛主席,你们不同我商量,就大骂萧华,鼓动抄家、抢档案,这是为什么?你们不通过军委,就直接插手军队的工作,想搞掉总政,这符合毛主席的指示吗?我要找毛主席,请求毛主席免去我的一切职务。”

             
      在林彪说话的中间,江青一直想插话解释,但林彪连说带骂,根本不让江青解释。等林彪稍一停,江青立即说:“林副主席,你请息怒,我说几句行吗?军队到了修正主义的边缘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我昨天晚上没有参加会议。陈伯达是组长,我是副组长,我没有权力制止他的发言。”

             
      林彪说:“中央文革是你说了算嘛,实际上是你把持着的嘛!陈伯达出席军委会议你不知道?他要讲什么你也不知道?不经过你的同意他敢随便讲?”江青回答说:“昨天晚上,他讲了什么我确实不知道,这些话确实不是我要陈伯达讲的。不过,陈伯达对总政、对萧华有批评是可能的,中央军委对 
      '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 的清规戒律多一点也是真的。”

             
      听到这里,林彪更加火了。他一下子把身边的茶几也掀了,说道:“什么叫清规戒律?《八条命令》是毛主席亲自批发的!你们一定要把军队搞乱才罢手吗?搞乱了军队究竟对谁有利?毛主席批准的《八条》,你们也要推翻吗?”

             
      愤怒之下,林彪连声高叫警卫参谋备车,说:“我们两个人马上去见毛主席,把事情说清楚。是我的问题,我辞职,我不干了!”这时,叶群走进了林彪的办公室。林彪一见又大叫:“叶群你来得好,我同江青闹翻了。我现在马上去见毛主席,提出辞职,我不干了!”

             
      叶群赶紧拦在他们两人中间,一面哭,一面苦苦哀求两人不要吵。叶群事后告诉我,在这种情况下,林彪即使见到了毛泽东,也不会冷静下来,可能会闹出大乱子来。没有办法,叶群只得在林彪面前跪下来,抱住林彪的腿不让他往外走。她向林彪劝说道:“你和江青同志是老朋友,都肩负着重担,在这种困难的时期不要闹意见,有话好好说。你们应当相互谅解,这么闹出去影响太大,对你们两人都不利,你们这么闹怎么得了。”

             
      接着她又劝江青:“请江青同志不要见怪,林总脾气不太好,现在正在火头上。等他冷静下来,再好好商量,把问题讲清楚,现在不要急于解决问题,更不能到毛主席那里去,影响主席的休息,分散他老人家的精力。”

             
      江青接着向林彪道歉说:“你是中央副主席、军委副主席,我有错误,你可以批评我。你批评我、斥责我,甚至骂我,我都可以接受,何必一定要到主席那里去呢?那些话的确不是我说的。骂萧华、抓萧华、抄家,都是不对的,绝对不是我支持的,你可以检查。这件事情我已经报告了毛主席,是我错了,我检讨。”

             
      江青说完以后,叶群又劝林彪说:“江青同志已经接受了批评,向你表态了,就不要再闹了吧。”江青这一软下来,林彪也不吭声了,坐到了沙发上。叶群拉着江青的手也坐了下来。叶群又向江青说了许多好话,然后,又陪着江青坐车回到了钓鱼台。(页653-655)

             
      以上情节,并非吴法宪本人亲身经历。以吴法宪1967年2月时的身份,他不可能身处现场。那么,这样“详尽”的、绘声绘色的事情经过,是否当事人告之吴的?吴没有特别交代。上述引文中有一处提及“叶群事后告诉我”,联系上下文意,林彪怒斥江青一事似乃叶群事后对吴的转告。但这样经过第二手的转述是否存在偏差、走形或夸大,尚需研究者予以详加考证。

             
      一如吴法宪自己在“自序”中所言,回归普通人身份后,“缺乏一些最基本的写作条件(比如无法到有关部门查阅相关的原始档案和文献),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慢慢地,自己去回忆和思考”,加之晚年记忆力衰退,回忆录中某些叙述与事情的本来面目多少会有些偏差,此一缺陷,在吴法宪的回忆录中也是存在的。

             
      较为典型的,如对1965年12月上海会议的回忆。吴法宪开头就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九时会议正式开始”,(页558)惟根据1966年4月30日中央工作小组《关于罗瑞卿同志错误问题的报告》及会议参加者陈丕显的回忆,罗瑞卿女儿罗点点的著述〔4〕,上海会议召开的时间应为1965年12月8日至15日。

             
      会议的第三天晚上,周恩来交代吴法宪派一架飞机,配备最好最可靠的机组,到昆明接罗瑞卿到上海来。吴法宪说他当即报告周恩来,“准备派空军运输十三师的副师长时念堂去驾驶这架飞机”,(页560)其实,时念堂当时是空三十四师(专机师)的副师长。时念堂后来记述了执行这次特殊任务的过程称,吴法宪亲自向他交代:1、专机上午11点半准时在上海虹桥机场落地,不准提前,也不能延迟;2、专机从昆明起飞后直飞上海,中途不能有转弯点,更不能落地;3、机组人员全部配备手枪,在空中如果有特别行动时,你们要听中央的。空中要注意监视他们的行动。〔5〕这些生动的情节,尤其是吴法宪本人交代机组人员全体配枪,吴法宪在回忆录中却恰恰没有提及。当然,时念堂的回忆也有失实之处,如专机抵达上海的时间,即应为下午2时多。

             
      吴法宪回忆道:“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两点,接罗瑞卿的飞机回到上海。按照周恩来的规定,我和陈丕显、谢富治一起到虹桥机场去接罗瑞卿。飞机降落以后,我看到昆明军区司令员秦基伟和罗瑞卿一起走下机舱。罗瑞卿的脸色很难看,显得很紧张,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他同我们握手以后,就同陈丕显坐一辆车向市区驶去。陈丕显把罗瑞卿带到锦江饭店里的一个小院。”(页561)

             
      这短短一小段,在史实上却有多个问题:1、据陈丕显回忆录及罗点点的书转述她母亲郝治平的回忆,罗瑞卿到上海的日期是12月11日,根据中央工作小组的报告,上海会议的时间为12月8日至15日,罗也不可能在会议结束一周后才到达上海。2、陈丕显及郝治平(与罗同机到上海)的回忆,都没有提及谢富治到机场接罗。谢富治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公安部部长,地位高于陈、吴,况且又负责全国公安工作,他如果在机场出现,肯定会引起罗更大的疑惑。3、陈丕显和郝治平都没有提及秦基伟和罗瑞卿同机到达上海。秦基伟如果在该专机上,更有奉命押送罗的味道了,事情就更具戏剧性,但事实并非如此。4、陈丕显及郝治平的回忆一致说,陈丕显是将罗送至建国西路的一个小院子(或曰一栋花园洋房),此即现编为建国西路618号的波兰驻上海领事馆馆址。吴说将罗带到锦江饭店里的一个小院,显然有误,锦江饭店内也没有什么单独的小院。

             
      类似上述这般史实方面的误差,书中还有一些,因本文篇幅关系,恕不一一指出。这样的误差,在不少老人的私人回忆录中往往所在多有,难以避免。本书作者已经去世,正文已难以更改,如将来有机会再版,尚望编辑者可以注释方式给予更正,以臻完善。(2006年11月)

             注释:

           〔1〕吴法宪著:《吴法宪回忆录》,香港:北星出版社,2006年9月第一版。
           〔2〕以下所引文字,仅注页数,不再另行说明者,皆为出自《吴法宪回忆录》一书。
           〔3〕中共中央文件 中发[1972]24号《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材料之三)》(一九七二年七月),页6-7。
           
      〔4〕上海会议的情况,可参考中共中央文件 中发[66]268号《中央批转中央工作小组关于罗瑞卿同志错误问题的报告》;《陈丕显回忆录——在“一月风暴”的中心》,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第一版;罗点点:《点点记忆——红色家庭档案》,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1999年第一版。
           〔5〕时念堂:《我的专机生涯》(自印本,2005)页281-282。
《吴法宪回忆录》读感 
            作者:萧武   
                  今年春节回家的路上带的是《吴法宪回忆录》。本以为这个书写得是比较平实轻松的,看起来应该不会太慢,来回两趟在车上就能看完了,在家的时候海学来我家,坐在我家一天就看完了,说明一天把这个看完是完全可能的。没想到看起来还是比较累的,看一会就睡着了,大概是车上晃得太厉害了。所以看到现在才只看了上部,而且还剩了一点,速度是比较慢的。

                     
                  吴同志的文风还是不错的,很干净,不拖泥带水,不夹缠枝蔓,像是经历过毛主席时代教育的同志,这种基本的素质还是在的。虽然吴同志是林副帅的粉丝,对毛主席的感情是比较反动的,但是毛主席给他们这种人打上的烙印还是在骨子里的,只要一开口说话,一下笔写字就能看得出来,即使观点和意见上的分歧再大,在表达方式上还是很明显的毛体白话文。毛主席的白话文是自有白话文以来写的最好的两个人之一,所以经历了毛主席那个年代的同志们写的白话文大多数还是比较不错的,不像后来去蛮夷之国喝了两天洋墨水的同志们,文风欧化得太厉害,动不动就上百字才一个句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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