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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七十年代(港版)-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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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或「妹妹噻」,也等同「哇噻」。不过我喜欢妹妹。
      
       七十年代听境外广播,当时叫敌台,我不知道在全国知青当中普遍不普遍。云南知青中相当普遍。云南是一个得天独厚的地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听不太清楚,报纸也要多少天后才运到山里,收藏在党支部书记家,卷菸抽的时候都是向支书手上撕条报纸。所以中央的电台和报纸,对听敌台的人来说,只能算参考消息。听敌台,并非只是关心政治消息,而主要是娱乐。我记得澳洲台播台湾的广播连续剧《小城故事》,因为短波会飘移,所以大家几台收音机凑在一起,将飘移范围占满,于是总有一台是声音饱满的。围在草房里的男男女女,哭得呀。尤其是邓丽君的歌声一起,杀人的心都有。第二天在山上,总要有一段时间剧情大讨论,昨天没顾上听的人,借机补课,总是矮人一截的样子,听过的人则都在发飈。
      
       还有就是香港的宗教台,「主说。。。」,「主,告诉我们。。。」,「以西结书,第二十章,在旷野之违逆,这样,我就使他们出埃及地,领他们到旷野,将我的律例赐给他们。。。」。我那时记忆力真好,过耳不忘,随时可诵。我也不会忘记听这台的上海知青似乎睡着了,可是忽然就有眼泪流出。
      
       台湾台,男播音员的声音有点干瘪,女播音员的声音,「大陆同胞。。。」,有点妖,男知青的话:听着挺好,可是不跟她上床。
      
       苏联台,有一个播音员声音怪,好像是叛逃过去的人,可是听口音又辨不出是哪省人。「这里是莫斯科广播电台,啊(很短的一个啊),莫斯科广播电台。。。」好像瞟了一眼甚么。
      
       美国之音,英国BBC,等等等等。多的是叽哩哇啦的外语,所以每个知青的收音机短波线上,都刻上道儿标示出汉语台的位置。我有一个道儿刻的是BBC英语台,不是听英语,而是这个位置经常有音乐会实况转播。现场观众的噪音,乐队定音,咳嗽,鼓掌,大概是指挥出来了,慢慢静下去,咳嗽,安静,音乐起,不久又有咳嗽。音质相当好,有现场的空气感。为了这个频道,七十年代中,我特地在回北京路过上海的时候买了一台很贵的熊猫牌全波段晶体收音机,需四个一号电池,一百六十块钱(当时一块天津手表一百二十块钱)。不很大,但一个书包放不进。我记得喇叭是椭圆型的,直径按长径算,挺大的,可以辨出定音鼓,邓丽君不在话下。因此很长一段时间,这个收音机成为晚十一点前的公共收音机,十一点一到,是我的音乐会实况转播时间,收归私有。
      
       听敌台,思维材料就多了。思维材料多了,对世界的看法就不一样了。对世界的看法不一样了,就更觉得度日如年了。大概是一九七五还是七六年,记不清了。总之,北京知青中能回城的都回城了,我还在云南,我决定了我一生中的一件大事。
      
       我决定建立一套音响。音响是我八十年代才有的概念,它指的是由音源、前级输出、后级,或称功率放大输出,加上喇叭组成的播音系统。我当时要做的这套播音系统,其实是我那台熊猫收音机的放大。我在北京的朋友黄其煦帮了大忙,他小学时就已经有做收音机的照片在报上发表,做我的这个巨型收音机算是手到擒来。苦他的是要满北京买零件。我不记得是我七六年上北京去取这套东131西,还是有人帮我带来?总之从北京到昆明,火车要走三天:从昆明再到所在山沟,长途汽车也是三天。就这样,一个单声道大喇叭(10吋?)的播音系统终于立在我的草房里了。
      
       我特地请黄其煦留了电唱机的插口,因为我有几张苏联和捷克的大唱片,这回我要认真地听一下它们。当然,我主要是要好好听BBC的音乐会实况转播。音箱我用我认为的最好的木料。还做了架子,总之,是永久使用的架势。
      
       开播,对不起,声音有点惨。本队的和翻山越岭来听的朋友们,都挺客气,「来来来,喝酒喝酒。高高山上一头牛啊,尾巴长在屁股后头哇,四个蹄子分了八瓣啊,个鷄巴硬得赛了车轴哇,七巧七巧!五魁五魁!你喝!」
      
       声音不好的原因是电压的问题。前数年电拉到山沟里,电压衰减到灯丝可以直视。但我坚信电的问题会好起来的,只不过现在我还要用我的四个一号电池的熊猫收音机了。后来县里有人跑来要买,我没有卖。幸亏他没买成,因为七十年代末,就有四个喇叭的手提收音机走私进来了,哐叽哐叽,震耳欲聋,八十年代提前进入我的七十年代啦。
      
       度日如年中,我开始研究树木,判断它们中的谁是好的木料。我和别人各执长解锯的一端,破开树干,锯成板材。我开始打家具,实实在在在这里生活下去。
      
       七六年,开始死人,周恩来,唐山大地震,毛泽东,四人帮被抓,一路滑坡。毛泽东死时,我正在北京,毫无感觉(他已在听敌台的云南知青心里于七一年死去),买些东西,准备回云南过日子。到了昆明,四人帮被抓的消息传来,市面震动,一路到景洪,都是如此。亦是无甚念头。到了队上,知青们都说,哈,你逃过去了。追悼会的时候,都到县上,不去不行。没办法,只好在会场自己昏到,昏倒总要抬出去喽,抬到树荫下,好自在,后来多一半人昏到,可怜大小干部不敢昏倒,站着听。
      
       当晚备了酒,与昆明知青上海知青四川知青拿了吉他,进山到小水库边,裸体喝酒,弹吉他,扎到水里去,让小鱼咬鷄巴。女知青笑浪谑谑,同时嘴里总是有吃的。我从北京带来的种种,剎时消
      
       耗。明月当空,星尘糜烂,唯愿人长久,到老不白头。
      
       当此时,心下澄明。

让思想冲破牢笼——我的七十年代三段论

发布: 2009…3…27 08:34 | 作者: 朱正琳


一九四七年生。在贵阳上中专时,文化大革命开始。六六年在校被打成「反动学生」,七一年因反革命案被捕入狱,至七五年获释,七九年获平反。八○年考上北京大学外国哲学所硕士研究生,八三年毕业。曾任《东方》杂志副总编,着有监狱回忆录《里面的故事》。

       仅从我个人命运的角度看,是可以清晰地断出一个「七十年代」来的。一九七一年七月我锒铛入狱,一九八○年九月我考上北大,对于我的人生来说,两者无疑都是「划时代」的事件。当时我在贵阳。

        正题:生活在别处

        一 被抓

       七十年代在我的记忆中是这样开始的。一九七○年春节,大年初一上午,几十辆军用卡车载着一排排荷枪实弹戒备森严的士兵,押着刚刚在「公判大会」上被宣判死刑的几十名囚徒,在市中心的大街上缓缓驶过,然后直接驰向城郊的刑场。街道两旁熙熙攘攘站着一些沉默的看客,我也在其中。

       「军事管制」,我们那个小山城里的气氛确实有几分肃杀。从广东方面调过来的军队接管了从「西南的春雷」中诞生的「红色政权」,制止住了「派性斗争」。全副武装的军车和士兵在大街上游弋早已是城市的日常景观。有一则当时流传的笑话说,一对恋人在公园里一时斗气,也招来了「武装干涉」——背着枪的巡逻兵走过来问道:「你们为甚么屁股对屁股坐着?」那对没好气的恋人反问,这么坐着有何不妥,士兵的回答是:「这里是公园,没有事不准进来!」讲这个笑话要学着模仿粤语腔的普通话,其效果不亚于如今的某些小品。

       有朋友私下里曾自嘲说:「其实我们最不怕的就是吓,因为我们就是吓大的。」据我观察,受惊吓多了,彷彿便会从一身冷汗中生出一种冷幽默。就说这示威性质很明显的「游街示众押赴刑场」的景象吧,那几年人们也好似见惯不惊。每年春节前照例会有一批,民间竟冷言称之为「杀年猪」。不过,「杀年猪」理应是在年前,历年皆是如此。唯独这一年却选在了大年初一。再不怕吓的「看客」想必也会有些震骇。至少我是。当时我想,有一天我要把这一幕写下来。

       我当时其实也已经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在网之鱼。几个月后,一个几乎天天与我在一起厮混的哥们被抓了,我和另外两位哥们的时光似乎就只能用来等待被抓。因为我们认定,那位哥们被抓的原因是伙同我们仨偷书,在各大中学校图书馆偷书。当然,也风闻,我们几个人被卷进了一个「反革命集团」案。但我们自己心里却清楚,除了偷书我们没干过别的。几十年后我的说法是:「我几曾有过『反』的壮举?」

       到一九七一年四月,又有一个哥们「进去」了。在「外面」的两个人便约定,如果再有一人被抓,第四个人就去自首,以便案子早日了结。那时候我们俩都已随各自家里的老人「疏散下放」到农村去了。俩人又约好「倒流」回城市,东家借一宿西家住一晚地「打游击」,一边担心夜里遭突袭「查户口」而被遣返,一边却又在等待甚或是期待(!)被抓归案。虽然那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年代,但我们还是相信,我们干的那点事算不了甚么,不至于会被判刑,所以还是早了早好。当然,入狱之后就明白了,我们的想法不过是一厢情愿。尽管在拖了四年多之后我们确实都获释了,但我在狱中的所见所闻使我相信,要判我们个十年二十年的,也绝不是甚么匪夷所思骇人听闻的事。关键只在于我们赶上了甚么样的「形势135需要」。

       在别人家借宿一般只能晚上悄悄「潜入」。那些年,我们的朋友大都住在父母家里,还没有成为独立的户主呢。因此,我们曾有过许多漫长的白天。两个人时常在街头并排行走,很少停步也很少交谈。从大十字到大西门到紫林庵到喷水池再回到大十字,这一圈下来,过去了半小时。再走一圈,又过去了半小时。有时候我一个人走,速度就会慢一些。走走看看,那行径也就更像一个城市流浪汉。我不逛商店,那年头物资匮乏,商店也没甚么好看的。与所有无家可归百无聊赖的人一样,我会对墙上的文字感兴趣。一字一句地读了许多有朱笔划勾的法院「布告」,从那种千篇一律的抽象词句,我也曾推想出一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罪犯们的人生故事。还读了许多当年时兴的「安民告示」,内容庞杂琐碎,从居委会通知开会到失物招领或寻人啓事,不一而足。其中常会有一些遣词造句令人意外的,当时会引发一笑,但事后却大都忘却。只有一则至今仍记忆犹新,那是贴在医院门口的。抬头照例是:「最高指示:安民告示」。正文的内容则是:「请自杀者家属自带急救药品。」

       几个月「流浪」下来,消磨了我对「流浪」一词抱有的全部浪漫情怀。以至于后来我「住进」看守所,倒好像松了口气,于是顾影自怜地幽了一默:「这回好了,不会再有查户口的了。」不过,我那几个月的光景也并不像如今煞有介事地说起来时那么惨淡。人毕竟年轻,经得起折腾,再加上满脑子想的都是些不着边际的「宏大叙事」,眼前那点颠沛倒也不怎么当回事。用古话说,我当时是「一心以为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用今天的话说,无需借助电脑,我当时就拥有了一个虚拟世界。记得入狱前的最后一段时日,我一直背着一本斯宾格勒(OswaldSpengler)写的《西方的没落》「转战南北」,正读得踌躇满志,自以为有希望解透中国的「文化宿命」(斯宾格勒语)哩!

       当然,偶尔有些日子,也会有「临时的固定住所」,我便也能享受独自在家的感觉。例如我被抓的那天,就是住在我哥从朋友那里暂借的一间小屋里。一大早,我刚打开《西方的没落》,就听见门外有人叫我的名字,我赶紧把书塞在被子底下。开门一看,是我哥当时所在单位——杂技团的军代表带着七八条大汉来了,其中赫赫然有表演拉大弓的大力士在。那位军代表告诉我说,我哥出了车祸,要我赶紧跟他们去看看。消息太突然,我一时竟也相信了,一边跟着他们往外走,一边问:「人在哪家医院?」回答是:「在市公安局。」我当然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我一直在等着的不就是这一天吗?那位军代表看我已识破了他们的意图,竟没敢把我往市公安局带,而是就近带我到了一个区分局,然后打电话叫市局来提人。事后想起来觉着有几分好笑:我真有那么危险吗?还有,我至今没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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