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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

读者 _2009年合订本-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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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声沉闷的巨响成了她的噩梦,时常在夜里惊醒她。她变得精神恍惚,时刻能感觉到丈夫和儿子在低声呼唤着她。

  同样不幸的还有很多,一个刚满八岁的孩子,父亲在井下遇难,而母亲在上面开绞车也没能幸免于难,强大的冲击波将地面上的绞车房震塌了,母亲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离开人世。

  在病房里,我们不敢轻易提起这场噩梦,这使我们左右为难。主编给我们的采访任务是关注遇难职工家属的生活,可是我们真的不忍心再掀开她的伤口,那一颗颗苦难的心灵简直就是一座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的悲伤的火山。

  我们沉默着,找不到可以安慰她的办法,语言在那里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就像一个蹩脚的画家面对美景时的束手无策。

  由于过分悲伤,她整个人都有些脱形了,但是最后还是她打破了沉寂。在得知了我们的来意后,她说,活着的人总是要继续活下去的,但愿以后不会再有矿难发生,不会再有这样的一幕幕生离死别的悲剧。

  我在笔记本上收集着那些苦难,那真是一份苦差事。每记下一笔,都仿佛是在用刀子剜了一下她的心。那一刻,我的笔滴下的不是墨水,而是一滴滴血和一滴滴眼泪。

  在我问道关于以后生活方面的问题时,她做出了一个让我们意想不到的决定,她要收养那个失去父母的孩子。

  “我不能再哭了,我要攒点力气,明天还要生活啊……”在她那里,我听到了足以震撼我一生的话:“我没了丈夫和孩子,他没了父母,那就把我们两个人的苦难绑到一块吧,这样总好过一个人去承担啊。”

  把两个人的苦难捆绑到一块,那是她应对苦难的办法。厄运降临,她没有屈服,她在这场苦难中懂得了一个道理,那些逝去的生命只会让活着的人更加珍惜生命。

  短短几天的采访行程结束了,临走的时候,我去了她的家。我看到她把院子收拾得干干净净,几盆鲜花正在那里无拘无束地怒放,丝毫不去理会尘世间发生的一切。那个失去父母的孤儿正在院子里和一只小狗快乐地玩耍。我如释重负般松了一口气,抬头就看到房顶的炊烟又袅袅地飘荡起来了,那是在生命的绝境中升起的炊烟啊,像一根热爱生命的绳子,在努力将绝境中的人们往阳光的方向牵引。虽然纤弱,但顽强不息。

  我知道,在以后的生命中,无论身处怎样的困境,我都会坚强地站立。因为我知道,曾经有一个人,用她朴实的生命诠释了她的苦难——把两个人的苦难捆绑到一块,苦难便消解了一半。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15
 

   

渴望
李汉荣

  火温暖我们。谁知道火的寒意?

  水滋润我们,而我们并不知道水的渴意。

  音乐从琴弦上漫过,琴弦陷入更深的孤寂。

  岸上的鱼死于对一滴水的思念。

  桥弓着腰,将道路背过去,河流同情它渐渐苍老的身影。

  太阳哺育我们,而它正在火海中逃往,我们是隔岸观火的人。

  船送我们上岸,而船没有岸。

  一朵百合花永远不知道自己的美丽。

  鸟告所我的或许是最简单的道理,但是我一句也听不懂,

  鸟语是我永远不能掌握的外语。

  我所欣赏的月亮上的美丽幻影,是陨石轰击留下的伤痕。

  大海不停地为我们制造彼岸的幻象,而他永远沉沦在自己的苦涩的盐里。

  被扭曲锻打的金属渴望回到简单的矿石状态。

  一张被涂抹的白纸梦见自己变成白纸。

  白纸梦见自己变成青翠的树木。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57
 

   

金色大厅里的小男孩
石熔

  2004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在维也纳金色大厅聆听中国钢琴家孔祥东演奏会。当贝多芬的C小调奏鸣《悲怆》从孔先生十指间流出时,我习惯性地看了一下舞台上方的管风琴。这时我发现在巨大的管风琴右侧有一个4岁的外国男孩半蹲半跪,透过栏杆之间的空隙在向下张望。

  因为处在最佳角度,小男孩可以清楚地看到孔先生强有力的十指在黑白琴键上跳动和起伏,还可以欣赏到最佳的音乐共鸣。当第一乐章快要结束时,小男孩可能感到原来的姿势不太舒服,便开始轻轻地坐下,双手抱着膝盖认真地欣赏起音乐来。整首曲目大约有20来分钟,小男孩始终一动不动地保持着这个坐姿。直到曲终,掌声响起前的一瞬间,小男孩弯着小腰迈着猫步蹑手蹑脚地离开了前台。借着大厅亮起的灯光,我看见在前台出口处一位配带标志的女工作人员,微笑地拍了拍小男孩的头以表示赞许。

  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对我有那么大的触动,以至于在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是忘不掉那个小家伙。每当和朋友谈论起有关音乐或教养的话题时,我会不知不觉地感叹一番:一个这么幼小的孩子会对古典音乐充满了兴趣,因此,他会安静地端坐那里聚精会神地欣赏。由于他具有一定的音乐常识,所以在最后一个乐章结束之前恰到好处地离开前台。还有,他之所以轻手轻脚,举止像个小绅士,是因为他具备良好的教养,懂得在这个场合如何不易被人发觉而不影响别人。

  当我问及一起观看演出的朋友时,他们一致表示当时没有发现这个小男孩。其实触动了我的还有那位中年女工作人员,作为一个女人,她破例地满足了一个孩子的童心,作为金色大厅的工作人员,她具备了“信任每一个观众”的美德。

  曾经有人问过我:你当时为什么没有给这个孩子拍张照片,我回答说:因为我也具备良好的素质,我不能用闪光灯打搅在场的观众,更不忍心用闪光灯惊动这个孩子。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27
 

   

街上的目光
肖复兴

  如今,走在街上,你会发现,来来往往的人们的目光,和以前大不一样。低头匆匆忙忙赶路的,他们的目光只停留在眼前的路上,那目光几乎是呆滞的。拇指一族打手机或发送短信的,他们的目光只停留在小小的手机上,那目光有时可以是旁若无人的,却几乎是隐晦的。也有一脸官司的,让你不敢和他那恼怒的目光相遇。也有满面狐疑的,让你看着他的目光感到恍惚。也有不少目光散失了焦点,如同没有缰绳的野马四处散逛。但是,看风景的很少,不少目光却是鬼鬼祟祟的,让你遇到他的目光,赶紧捂住自己的腰包,加快了自己的脚步。所以,前不久北京的公安部门提醒市民,当有人向你问路的时候,一定要和问路的陌生人保持距离,以防意外。

  不管是宽阔的大街,还是偏僻而人少的小街,人们的目光越来越冷漠,越来越惶惑,越来越可疑。哪怕是最天真的孩子,遇到陌生人的目光,即使不像惊飞的小鸟一样立刻避开这样的目光,也会警惕地紧紧地拉住父母的手。

  当然,大街上也常会看到热辣辣的目光,一般是男人投射到漂亮的女人身上,或者是女人投射在帅小伙或所谓成功人士的身上,但那更多的并不是真正爱情意义的目光,更多的则是欲望毫无遮拦的宣泄。含羞半敛眉,眼媚双波溜,是千载难逢,难得一遇了。彼此可以金是衣裳玉是身,却难是眼如秋水目如霜了。

  在夜晚,由于城市的污染和高楼的林立,已经很难看到瓦蓝色的夜空和夜空中的星星了。天阶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那种和夜色一样清澈的目光,也很难看到了。灿烂的霓虹灯和街灯,以及一街扑朔迷离的车灯闪烁,彻底替代了夜空的银河,我们的目光可以在书上轻而易举地找到自己的星座,却再也看不到北斗七星倒转斗柄的奇迹了。我们的目光便如一盏酒杯,只盛下了满眼扑来的灯红酒绿。

  在书中,我们的目光也变得近视,乃至猥琐,甚至攫取式的贪婪。我们的目光已经很难和安徒生格林兄弟的童话相遇,也很难和莎士比亚或易卜生的戏剧相遇。如果不是为了应付考试,大概也不会和我们的唐诗宋词握手言欢;如果不是为了选秀,大概也不会和《红楼梦》相见甚欢。我们的目光更多地投入到了考试的辅导教材,投入到怎么学开车怎么玩股票怎么发财怎么升官怎么应对老板的书的上面。我们渴望捷径渴望暴发渴望一夜成名,我们的目光便很难再相信童话会能够出现在眼前,莎士比亚的戏剧,也被我们改造成了《夜宴》式的欲望的淋漓尽致的展示。

  在交往中,我们的目光变得越来越矜持,越来越彬彬有礼,越来越有日本味儿和西洋范儿,却也越来越程式化、格式化,甚至透着虚伪。就像罗大佑在歌里唱的:“人们变得越来越有礼貌,可见面的机会却越来越少;苹果的价钱卖得比以前高,可味道没有以前好。”

  缺少了天真和真诚,连街上的狗的目光,也变得小心翼翼,格外警惕的样子。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44
 

   

简单的方法
金河

  M饭店的副总经理达吾接到顾客的投诉。顾客反映自己是这家饭店的常客,但每次来饭店的时候仍被当做是第一次来,这就很难让他们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达吾马上找到了管理部门,要求负责人为曾经来过饭店的顾客单独建立一套电脑程序。但是负责人面露难色地说:

  “如果要建立这样一套系统,至少需要500万美元的经费和3年以上的时间。”

  “……”

  听到这样的答复,达吾也无可奈何,一时语塞了。

  几周后,达吾到加利福尼亚出差,住在当地的G饭店。进入饭店大厅后,门卫比尔热情地迎接了他。达吾几年前就见过这个职员,比尔接过行李后,前台的女职员同样十分热情。

  女职员面带亲切的微笑,对达吾说道:

  “你好,达吾先生,欢迎您再次光临G饭店。”

  达吾问女职员,为什么知道自己以前曾经来过这家饭店。

  女职员解释道:

  客人进入饭店后,比尔会迎接客人,如果是比尔第一次见的客人,比尔就会问客人:“您好,贵姓?您来过我们饭店吗?”如果客人回答曾经来过,比尔把客人介绍给前台的小姐时,就会摸一下自己的脸,意思就是:“这位客人曾经来过!”

  然后,女职员叫来了服务员。

  “这位是达吾先生,今天晚上要住在我们饭店的克里斯托房间。”

  女职员一边说,一边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服务员马上就看出了女职员的意图,说道:

  “您好,达吾先生,很高兴再次为您服务,我感到非常荣幸!”

  G饭店职员们之问默契的配合让达吾很受感动,他们没有花费几百万美元建立计算机系统,只是靠一个摸脸颊的简单方法就让老顾客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62
 

   

会走路的树
程刚

  南美洲有一种奇特的植物:卷柏。说它奇特,是因为它会走。卷柏的生存需要充足的水分,当水分不充足的时候,它就会自己把根从土壤里拔出来,让整个身体蜷缩成一个圆球状,由于体轻,只要稍有一点儿风,它就会随风在地面上滚动。一旦滚到水分充足的地方,圆球就会迅速地打开,根重新钻到土壤里,安居下来。卷柏的这种游走常使它丢了性命———游走的卷柏有的被风吹起挂在树上,渐渐枯死,有的卷柏行走在路上会被车轧扁,甚至淘气的孩子把几株卷柏合在一起当球踢…… 这些卷柏终究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

  那么卷柏不走就生存不了吗?为此,一位植物学家对卷柏做了这样一个实验:用挡板圈出一片空地,把一株游走的卷柏放入空地中水分最充足处。不久,卷柏便扎根生存下来。几天后,当这处空地水分减少的时候,卷柏便抽出根须,卷起身子准备换地方。可实验者并不理会准备游走的卷柏,并隔绝一切可能将它移走的条件。不久,实验者看到了一个可笑的现象,卷柏又重新扎根生存在了那里,而且在几次把根拔出,几次又动不了的情况下,便再也不动了。实验还发现,此时卷柏的根已深深地扎入泥土,而且长势比任何一段时间都好,可能是它发现了扎根越深,水分就越充足。

  生活中我们有许多人也像卷柏一样,为了寻找一个好工作,频繁地跳槽。其实,要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并不容易。在这种情况下,学会适应,也许就是生存最基本、最重要的本领了,实验中的卷柏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6期P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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