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社科电子书 > 故事会 2009年第06期 >

第9节

故事会 2009年第06期-第9节

小说: 故事会 2009年第06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位的狼子野心……” 
  沈阁老这才明白自己中了圈套,狂怒道:“所以你就假借金骨伞之说故意设局,劝我把墓地迁到这里,借着悬崖地势,让暴雨败露我的真相?我说你一个看风水的先生,为什么要管世间的闲事?” 
  “哈哈哈哈!”欧先生仰天长笑,正色道,“沈大人此言差矣!俗话说,盗亦有道。我们看风水守的是天道。难道你到现在还不明白,风水宝地的灵验不在地脉,而在人心……” 
   (题图、插图:黄全昌) 

实在气不过作者:刘仲明故事会 年6期 字数:2885 字体: 【大 中 小】 
   
  龙阳和肖俐在高中时就是一对恋人,后来龙阳随父母去了外地,两人的关系便淡了下来,渐渐断了联系。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想不到龙阳又被单位派回来当联络站站长。更巧的是,在一次产品展销会上,龙阳见到了肖俐。此时,肖俐已经和在体委工作的罗一明结了婚。 
  这世界上的事情,有时真的讲不清楚,就好像是上天故意安排好的。龙阳和肖俐又走到了一起,旧情人相见,爱火重燃,两人很快就打得火热。而且,只要罗一明外出比赛,龙阳就来肖俐家找她,俨然把自己当成男主人。 
  俗话说:久走夜路必撞鬼。这天,罗一明因故提前回家,一打开门,屋里的情形差点儿让他晕过去,只见肖俐与龙阳正在缠绵。罗一明气得两眼冒火,浑身抖动如筛糠,冲上去一把提起龙阳。 
  罗一明是搞体育的,那真是力大如牛,只听“嘿”的一声,龙阳的身子就腾空而起,罗一明跟上去一阵拳打脚踢,只听龙阳 “唉呀”一声惨叫,右手捂着左胳膊,满脸煞白。 
  罗一明还不解恨:“你个小杂种,你装,我让你装!”边骂边不停地踢打。 
  肖俐见丈夫发起狂来;吓得赶紧拨打110。很快,派出所赵所长带着民警赶到了,可罗一明还是一副不依不饶的样子。 
  赵所长他们简单了解情况后,立即兵分两路,一路送龙阳去了医院,另一路把罗一明和肖俐带回了派出所。 
  到这时,罗一明的情绪才稍稍稳定一些,他理直气壮地说:“我是受害人,我强烈要求将那个家伙绳之以法,而且,他还要赔偿我的名誉损失费!” 
  从这天起,派出所展开了调查,罗一明也没闲着,时常到派出所来询问,话题只有一个:龙阳到底何时赔偿自己的名誉损失费? 
  过了几个月,这天,罗一明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只听电话那头说:“喂,我是龙阳,我的胳膊还没好彻底,但为了节省费用,我准备提前出院了。” 
  罗一明听了,心里就来气,狠狠说道:“你出院,管我什么事,你死在里面才好哩!” 
  龙阳倒也冷静,慢条斯理地说道:“我的医药费一共是8621。32元,你马上来医院付一下吧。” 
  罗一明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拿着话筒半天没吱声,心想:这小子一定是受什么刺激,昏了头,偷了人家的老婆还敢口出狂言!这罗一明也不是省油的灯;对着话筒就是一顿臭骂。 
  当天下午,派出所的赵所长叫罗一明去一趟,罗一明很是得意:该那臭小子掏钱了,最好是送去劳改! 
  罗一明跨进派出所,见龙阳也在,他也不多说,大模大样地坐了下来。 
  赵所长给两人都倒了杯茶,然后不紧不慢地说:“你们两个的事,我们都调查清楚了,主要责任在龙阳,他违背了公民的基本道德……”赵所长在批评龙阳,罗一明的心里,却只想着龙阳该赔自己多少钱。 
  赵所长终于说完了,罗一明还是没听到具体的赔款数,正想问,赵所长又说了:“小罗啊,龙阳这次的医药费一共是8621。32元,他要你出,我想给你们两个调解一下。” 
   
  罗一明一听这话,当场就跳了起来:“啥?这种人不枪毙已经从宽了,还要我赔他医药费?他才该赔我5万元名誉损失费!” 
  赵所长说:“龙阳是有错,但你出手伤人也不对,他向你提出赔偿损失是有法可依的。” 
  罗一明脑子“嗡”的一声:“什么,他偷我的老婆,反过来还要我给他钱?这、这天下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龙阳仗着自己在派出所,口气也很大:“我只让你赔偿医疗费,那已经是轻饶了你,还没叫你赔其他费用呢,比方说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句,闹了个不欢而散。 
  不久,龙阳一纸诉状将罗一明告上法庭,称罗一明侵犯了他的健康权,以及其他作为公民的合法权利,要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共计75104。78元。 
  这场官司轰动一时。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龙阳的辩护律师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至于龙阳与肖俐两人违背道德的行为,完全出于双方的自愿,不构成罗一明打伤龙阳的合法理由。 
  罗一明的辩护律师认为:龙阳与肖俐发生两性关系,在单位和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罗一明的伤害是一辈子都不能磨灭的。从后果看,罗一明所受到的精神伤害,要远远大于龙阳的身体伤害。因此,要求龙阳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其实,合议庭在讨论这一案例时,遇到了一个很矛盾的问题:以法律原则来判,该判龙阳胜诉,但这样一来,不就等于承认了婚外情的合理性?以道德原则来判,该判罗一明胜诉,但这样一来,虽于情有理,但于法无据,有失立法原则。 
  再难判的案子终究要判,最后,合议庭达成一致意见:虽然从情理上看,罗一明有值得同情的一面,但是人民法院除了依法办案外,别无他理。在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理应以法律为准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之规定,判罗一明赔偿龙阳医疗费8621。32元,护理费、误工费7354。22元,共计15975。54元。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罗一明耷拉着脑袋走出法院大门,正巧遇上旁听的派出所赵所长,赵所长悄悄跟他说:“好在你没把龙阳打成残疾,否则,你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得受到治安拘留或负刑事责任哩!” 
   
  律师点评: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之间有忠实义务。肖俐显然是违背了这个原则,所以,她应当对自己的出轨行为负相应的责任。 
  这个责任,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民事责任并无多大区别,即是一种违约责任。只不过,肖俐所违背的,是“夫妻之间有忠实义务”这么一个约定。 
  因此,肖俐要承担的,也是一个损害赔偿责任。而这个责任,必须是以罗一明提出离婚诉讼为基础的,否则,就没有太大的法律意义。 
  当然,对于龙阳和肖俐的行为,理当受到道德谴责,但尚没有作为我国刑事制裁的内容。 
  而罗一明动手殴打龙阳的行为,尽管有种种值得理解和同情的理由,但不可作为伤害他人的合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罗一明应该对自己的伤人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题图、插图:安玉民梁丽) 

蛛丝案作者:马凤文故事会 年6期 字数:3061 字体: 【大 中 小】 
   
  狄仁杰接连破了几个大案,不禁有些疲惫,参军洪亮特意让人做了几道精致小菜,两人开怀畅饮。 
  说来也巧,正吃着,有只小小的蜘蛛从棚顶落下,恰好落在狄公的筷子上。洪亮一皱眉,狄公却笑着将那小家伙轻轻一弹,放生了。 
  就在这时,仆人匆匆来报,说御书房总管李成安求见。狄公赶紧放下筷子,准备出迎。哪知还未起身,李成安已匆匆走了进来,满脸焦虑之色,见了狄公,张口就道:“大人,您一定要救我!” 
  狄公问其原委,李成安说,昨夜御书房被盗走了不少古玩字画,其中包括一幅《维摩诘像》,是皇上最欣赏的晋代画家顾恺之所作,朝廷命火速破案。 
  狄公吃了一惊,不敢耽搁,带上洪亮,立即随李成安赶到御书房。 
  只见御书房内窗户紧闭,秩序井然,根本看不出有贼人来过的痕迹。狄公低下头,才发现地上隐约有一行脚印,从门口直至存放国宝的柜子前。 
  李成安解释说:“这是我的脚印,我来打扫御书房,才发现柜锁被撬。” 
  狄公肃然道:“这分明是你监守自盗嘛!”李成安吓得差点跌倒。 
  狄公笑了:“开个玩笑而已!”说着,他将御书房里里外外仔细察看了一遍,心里不得不佩服盗贼作案手法之高明,竟没有留下半点痕迹。 
  从御书房回来,狄公一直沉默不语,洪亮试探着问:“大人,您是不是已经心中有数了?” 
  狄公摇摇头:“要说有数,也只能初步判断作案的是个飞贼,可要到哪里去找他呢?” 
  恰在此时,又有人来报,说京郊发现一具男尸。这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狄公只好放下手中的飞贼案,带着洪亮赶往现场。果然,是一具男尸,身材硕长,脸色红润,看样子刚死不久。 
  洪亮对狄公道:“大人,好像是个异族人。”狄公点点头,掀开死者衣服,发现其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没多久,几个金发碧眼的异族人也闻讯赶来了,见了死者恸哭不止。狄公问来人身份,其中一人回道:“我们是来中原经商的。我叫伽里,死者是我们的同伴,他昨天彻夜未归,没想到会遭此惨祸!”他边说边哭,情绪显得非常激动。 
  当得知狄公的身份之后,这个叫伽里的人一把抓住狄公的衣领,愤怒地吼道:“你得给我们一个交代,我要你马上把凶手查出来!” 
  洪亮见伽里对狄公如此不敬,十分气愤,上去拉住他一用力,就把他甩到一旁。不想这个伽里身手敏捷,在地上几个翻滚之后,就站了起来,竟毫发无损。洪亮还要上去追打,被狄公一声断喝制止了。 
  狄公向伽里连连道歉。伽里这才稍稍平下气来,说:“大人见谅,我是失友心痛,还请大人尽早破案。” 
  狄公点头答应,又低下身去对死者勘验了一番,发现他头发乱如蓬蒿,上面还爬着不少蚂蚁。狄公眉头紧蹙,陷入了沉思,片刻后,命人收敛死者。 
  伽里请求说:“大人,我想明天将同伴送回家乡,按我们的习俗给他下葬。如何?”狄公立即应允了。 
   
  一场风波总算平息下来。但作案的凶手究竟是谁呢?又一个谜摆在了狄公和洪亮的面前。 
  洪亮心乱如麻,可让他意外的是,当晚,狄公却让人做了几个菜,邀洪亮同饮。洪亮惊异道:“案子还没眉目,怎么大人倒有兴致吃喝起来?” 
  狄公笑了:“你要永远记住一句话:不给点儿压力,歹人是不会主动罢手的。”洪亮瞪大眼睛,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什么也没明白。 
  此时,巧了!又有一只小蜘蛛从棚顶落下,落在狄公的筷子上。狄公对洪亮说:“你先上去把蜘蛛清扫干净,回头咱爷俩再接着喝。”洪亮答应一声,“噌”的一下就上了棚顶。 
  …… 
  转眼已是次日清晨,狄公带上洪亮和衙役,说是要去为伽里等人送行。等他们赶到驿馆时,伽里的驼队正要出发。 
  伽里见狄公到来,赶紧上前相迎。狄公一看装运死者的那口棺材实在太简陋,便立刻提出要换一口。伽里急得连连摆手:“大人可真会开玩笑!按照我们的习俗,已经入棺者,就不能再随便搬动了。” 
  狄公脸一沉:“可是,难道活人入棺也是你们的习俗吗?” 
  伽里脸色骤变。狄公不等他反应,立即命衙役将棺盖打开。 
  洪亮赶紧伸过头去一看,心里不由暗暗替狄公叫苦:棺材里确实就是一具死尸,别无他物。 
  伽里自然暴跳如雷,揪住狄公不放。可狄公却不慌不忙,喝令衙役把死者抬出棺,又让洪亮去提来一桶水,往死者头上一浇。哇!那死者居然把眼睛睁开了,就像刚睡醒了一样。怎么,他是一个大活人? 
  狄公乘胜追击,让衙役将棺材彻底拆开。不得了!棺材板的夹层里,竟然都藏着书画和古玩珍品,那幅《维摩诘像》也在其中。 
  伽里做梦也想不到变数来得如此之快,但在事实面前没法抵赖,只好认罪。可他不明白,自己将一切都做得天衣无缝,狄公是如何识破的呢? 
  原来,当初御书房发生飞贼案时,狄公就从棚顶落下的蜘蛛身上受到启发,推测贼人一定是揭开房顶棚板,借用绳索进得御书房内。可贼人究竟是谁,不得而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