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200901-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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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少了点,分量轻了点?猛地想起聂元梓还交代要把老人家的那辆吉姆车开走。哈,那可算是个大物件了!
“你车库里的吉姆车,你已经没资格再用了,我们要开走交回国家!”
“汽车本来不是我个人的,国家配给的。我的身体不好,也不出去,你们开走吧。”
“还有一盒麻将牌、一部红机子、一个木八卦,需要你在抄家清单上一并签字。”
“都是些没用的东西,应该拿走。”老人很爽快地边说边在清单上签字。
这时,陈宝华进来把我叫到屋子外边,低声传达:“老聂让你们把吴溉之拉到西单的中组部门前批斗……”
“这都后半夜了。哪里的街上还有人?批斗给谁看?再说了,这个人年岁这么大,又有病,万一出个事,谁负这个责任?这事我不干!谁干让谁干去!”这时的我,心中充满了对聂元梓为人的反感,觉得她做事太过分了,明明是夫妻,老人家还说爱她。因为这么个事,利用我们把人家往死里整……我越想越气,说话嗓门就大起来。陈宝华一看劲头不对,赶紧走了。
“抄家结束,全体撤离!”我带着气回到屋里大声宣布完,转身就走。
“小同志,希望你再来。”这时的老人追了一步,在我身后十分亲切地说了一句。我不由得回头一望,老人家的子女和工作人员都是一脸友好。跟我来的北大同学们竟然也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随在我身后颇有风度地快步顺序穿过两层大院出门上车。这时聂元梓和她的车都已不在门外,估计是听了陈宝华汇报我的态度,就离开了。
“司令,坐吉姆回学校怎么样?”我正准备最后一个上大轿车,跟车来的北大中年司机拍了我一下,很是江湖地说。在回北大的路上,中年司机给我大讲了一通汽车经:
“这可是部好车啊!副总理级的大干部才配给呢。咱们国家领导人的车都是苏联人送的,最高级的是吉斯,送给毛主席、刘少奇、朱总司令,下来就是吉姆了。咱北大最好的车是陆平那辆老别克,还是辽沈战役缴获国民党熊式辉的。和吉姆比可差老鼻子了……”
那次抄家之后,我又和同班好友牛泰生、吴金岳一起两次回访吴溉之老人的家。老人和他的子女及秘书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向我们讲述了与聂元梓相识、结婚、反目的全过程。
原来聂元梓也是行政十二级的抗战老干部,到北大之前在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当处长。她那时的丈夫也姓吴,是市委副书记。因政治和生活上都犯了严重错误,聂元梓与其离婚后通过关系找到北大党委书记陆平。陆平对她一直不错,先安排经济系副主任,又出任哲学系党总支书记。1965年“社教”运动中,高教部驻北大工作组认为陆平党委有严重问题。聂元梓跟着工作组充当批判陆平党委的积极分子。不久中央书记处决定撤走高教部工作组,改派北京市委工作组。早已恨透了忘恩负义聂元梓的陆平党委一班人立即对她进行清算和批判。成了整肃对象的聂元梓度日如年,又千方百计找关系调离北大。认识了吴溉之老人后,聂元梓便把调离北大给老人当秘书作为嫁给老人的条件。当老人带着她回湖南老家结婚度假(婚假是中组部长安子文在老人家中当着聂元梓的面给陆平打电话要的)后又回到北京时,已是1966年的春节后了。当聂元梓从老人那里得知彭真和北京市委受到严厉批判,垮台在即的消息后,她就预感北大陆平党委的日子也不久了。不仅再不提调离北大,而且天天住在北大观察风向。不知当时在北大做秘密调查的康生的老婆曹轶欧给了她什么消息,就有了毛主席后来亲自批示支持的“5·25”大字报。大字报广播后,好心的吴溉之老人还在北京饭店请了自己的亲朋好友(包括湖南文坛名宿李六如老人)庆贺“爱妻”成了全国第一左派。此后,聂元梓每天在北大忙运动,偶尔回一趟老人家,便要一些、带一些笔墨纸砚、古董、古玩等值钱的东西。老人的子女对此反感之极,偶然发现她向老人借走了刘亚楼送的那块珍贵手表去“玩几天”……终于发生了那天的抄家事件。
我和同去的同学,及我们在北大红卫兵总部的好友同学们,因此认为聂元梓是一个品质不好的人,在北大再不能跟着这个人参加运动。1967年初便趁着解放军进校搞军训,发表声明解散了北大红卫兵,去当逍遥派。不久,北大以哲学系干部教师为主体的,“社教”运动中反陆平的“左派”队伍内部发生分裂,影响到一部分高年级同学成立了“反聂”派的群众组织。本来我们这伙低年级的学生是置身于外的,但聂元梓担心我把抄家的事情抖出来对她不利,恶人先告状向江青报告我是与“联动”关系密切、攻击江青和中央文革的“坏人”,导致江青在北京市委扩大会等场合点名说我是“坏人”。愤怒之下,我们一伙也加入了北大“反聂”一派的斗争,最终成了北大“反聂”一派的核心力量。
当1968年北大分裂为对立两大派群众组织时,反对聂元梓一派群众组织的核心人物是“孔、杨、周、牛、侯”。孔繁是哲学系资深“左派”教师;杨克明是哲学系青年教师,“5·25”七人大字报主要作者之一;周培源是周总理点名支持的北大副校长、世界级资深流体物理学家;侯汉青是“5·25”时支持七人大字报的图书馆学系研究生,都曾是聂元梓“校文革”的成员。只有我一个低年级学生。这已是抄家事件的后话了。
这世上的事无巧不成书。40年后的2006年,我看到了聂元梓在香港出版的回忆录,果然有抄家一段,果然把责任推到了我的头上,说是我逼着她领路去抄吴溉之的家。我也是一笑了之。没成想,过了不久就在北京一位朋友的公司里遇到了已经八十多岁,还很健康的聂元梓。老聂已经认不出年届花甲的我。当我自我介绍后,老聂的第一句话是:
“牛辉林啊,我的书还在修改,你将来写书可不要骂我啊!”她并没有问我是否看过她的回忆录,但一定猜到我一定会看过。一位历尽政治沧桑,坐了十多年大牢的耄耋老人仍然如此机敏,如此看重自己的名誉,真让我感叹、唏嘘不已。
(责任编辑 杨继绳)
贵州麻山事件始末·伍小涛
建国初,正是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时期。尽管贵州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认同中共的政治权威,但是,一旦政策出现偏差,这种政治认同很快会出现疏离状态。1956年出现的“麻山事件”就是政治认同出现危机的一种表现。
麻山位于黔、桂交界的望谟县,是一个“种一坡,收一箩”的高寒山区,少数民族主要以苗族为主,“由于历史地理条件的限制,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极不发达,生产、生活方式也是简单朴素和艰苦,除个别的区、乡所在地外,一般居住的是茅屋,吃的是包谷,穿的是破布和麻布。并且眼光也非常狭小,只知道麻山大,再就是望谟,有‘望谟国’之称的笑话。”因此,建国后政府“大力扶持农业生产,基本上改变了山区的经济落后面貌,少数民族的生活较解放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农民已全部走上了农业合作化,私营商业已全部公私合营,手工业者已经组织起来了。随着生产关系的改变,望谟的各族人民和全国人民一道,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另外,党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提拔,也是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县干部总数的70%左右;县、区、乡一级的政权机关,已实现了机关民族化。”(《贵州省民族访问团在望谟县的访问工作情况报告》,贵州省档案馆,全宗号47,目录号1,卷576)
但是,在麻山少数民族地区高歌行进的时候,也积聚一些矛盾。这主要是:(1)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过快。1955年全县参加初级社的农户仅占28%,1956年春即跃进到高级合作社(入社农户达92%);尤其是麻山的偏僻地区,居住十分分散,当时互助组还未办好,也同样限期合作化。由于时间短,运动猛,工作粗糙,强迫命令很严重,有的乡5天就办了6个社。为了强迫群众入社,有的地区对单干农民规定了许多限制,如不入社不给盐巴吃,不准走合作社的田坎,不准到合作社的地界内砍柴放牛,合作社失了东西要单干户赔等等。在处理入社问题上不照顾民族特点,自留地过少或没有留,布依族姑娘的棉花地,苗族的麻园地、养老田、养老牛、祭祀牛都不加区别的强制入社。岂油乡有一农民要求留一棵黄果树给娃娃吃,愿以8元抵交黄果树的价款,但在干部以“自私自利”的批判下也被迫入社了。苗族老人说:早死两年还好,死了有牛宰。布依族妇女说:“入了合作社衣服都穿不上了。我们不是猴子可以光着屁股爬。”特别是有些地区耕牛计价过低,股份基金采取按经济隋况分摊的错误做法,损害了中农利益,中农说:“土改斗地主,互助组限制富农,合作化化中农”,“田土人社,牛马归庄(指集体农庄),条条卡死,叫我们无路可走。”在社的规模上也没有照顾山区特点办得过大,有的生产队相距三四十里,群众感到很大的不便。(2)在各项经济工作中强迫命令违犯政策的情况也很突出。商业部门收购农村土特产品时压级压价,贱买贵卖,群众反映“比奸商还恼火”,“买东西贵如金,卖东西贱如泥”。税收上对少数民族节日杀猪宰牛没有适当照顾,课税方法机械执行“先税后售”,交不起税不准在市场上出售,甚至把农民出售的东西扣留;有的一件产品要纳几次税,不适当的提高税率和规定不合理的税收项目,猪税1954年税率8%,1955年12%,1956年提高到13%—21%,群众反映“政府的税一年重一年,比国民党还恼火”。银行干部在收贷上单纯任务观点,不顾群众实际困难硬逼硬追,有的农民被迫卖衣服还贷款;在农民出售产品时不择手段地硬扣,昂武乡一农民杀了一只19元的猪,在扣除税收和贷款后,剩下7分钱,群众反映是“辛苦一年帮政府喂猪”。(3)不重视发展边沿少数民族地区的文教卫生。麻山地区6个乡没有分销店和仓库,8个乡没有小学。乐旺、桑郎等地有些群众,因医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情愿自己的孩子病死也不去治疗。(《关于平息望谟县少数民族骚乱事件的情况报告》,贵州省档案馆,全宗号1,目录号1,卷1386)
从1953年起在全国实行了统购统销政策。贵州省也出台了《贵州省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应分别核定每户农民的粮食产量,分别规定各类地区农户和不生产粮食的农村居民的用粮量标准(即留粮量标准,包括口粮、种子、饲料)按户计算;凡生产粮食的农户,按照核定的粮食产量,减去用粮量和实缴公粮(包括地方附加)后,粮食有余的为余粮户,不余不缺的为自足户,不足的为缺粮户,不生产粮食的农村居民也为缺粮户。国家对余粮户分别核定粮食交售任务进行统购,对缺粮户分别核定粮食供应粮进行统销,对自足户不进行统购统销。……”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国家征购过头粮的现象比较普遍,农民生产的粮食,大多都给收购上去了,所剩无几。”而地方干部为了政绩,又想法设法地层层加码并强迫完成。望谟县一区区委书记“在一次乡干会议上听到有些乡未完成所布置的任务,就要他们检讨。不会检讨的就骂他们像死人一样,搞不好送公安局等粗暴态度,因而造成有些乡支书最怕到区开会”。因此“所经之乡,粮食空气紧张,一般定产定购偏高,供应过紧,昂武乡是区干部杨大向以两块丰产田增产14。5%来强调定产,白邑乡交胞寨蒙卜进珠没有余粮可卖,找到乡政府,乡干说:‘工作同志说你家有余粮,你就有吧,找我们也不行’,被迫卖200斤口粮,过后又供应。渡邑乡定产比常产高14%—17%。打郎乡杨曼5口人,土改常产,田17挑,土10挑,1955年实收田19。5挑,土13挑,定产19。5挑,土4挑,公粮207斤,定购1030斤,结果只卖250斤,显然是偏高。现在打郎乡芭蕉坪一带农民不承认‘三定’数字,普遍地说:‘当时男的都不在家,章区长用绳子捆人,威胁妇女定的产,我们没有这么多的粮食。’有些农民埋怨乡长,乡长推说:‘那是区长搞的,不能怨我。’其次是粮价折合不合理,农民反对,统购时2斤包谷抵1斤稻谷,供应时抵1斤。再次是民族节日和婚丧、盖屋等特殊用粮未供应,昂武老年代表说:‘社会主义是好,就是要住破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