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涌读论语-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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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个人生命的意义镶嵌在人类社会中,并无法使人的精神世界获得最终的安宁。另外,在政治领域,如但丁的批评者GuidoVernani所质问的:但丁的《君主制》,把人类的自我实现等同于他构想的世界帝国在作为“最完美的人”的君主的统治下的自我实现。但是,在人类社会中,这样的“完美的人”曾经存在过吗?除了耶稣基督外,可能存在所谓“完美的人”吗?
《学而时习之》 第一部分 “内在观照”与孔子的价值极限(2)
这也是孔子的困难。孔子虽然没有正面陈述他对死亡的悲哀,但如同我们后面将看到的那样,他的字里行间有着对死亡的不能承受之痛楚。这种痛楚,后来倒是被《古诗十九首》等文学作品强烈地呼喊出来了。孔子也并没有为个体灵魂找到拯救的路径。这一路径,后来被佛教所提供。而在现实世界中,随着经验、学识和智慧的积累,孔子对周公连梦也很难梦到。拿一个自己做梦也很难找到的人物作为政治秩序的基础,又怎么可能不失败?但丁不同的地方在于,他的“内在观照”中所塑造的理想帝国,是在其社会中“外在超越”的宏观文化构造中展开的。他解决不了的问题,会由其他的学说来解决。他无非是丰富了西方政治合法性的基础,给了人类的世俗业绩以更重要的意义。中国则缺乏“外在超越”的知识框架。类似但丁那样的完美君主和理想帝国,要么是孔子的一场梦,要么是韩非的具有绝对权力的明主以“法术”操纵的冷血国家机器。
从“外在超越”的角度看,中西文化在形成期几乎走了相反的道路。从基督教的角度看,希腊精神是异教的(pagan),或者说是世俗的。从苏格拉底到亚里斯多德,希腊先哲们在这一世俗的传统中,对什么是道德的生活、什么是合理的政治秩序、什么是人类的知识等等的探求,几乎已达极致,在启蒙时代之前都没有被超越,更为先秦诸子所不能企及。后来希腊哲学又通过斯多葛学派直接塑造了罗马法,如今还是构成现代社会秩序的理性基石。但是,这种具有近乎完美理性的古典秩序,随着罗马帝国的崩解而消亡。可见这种世俗理性的局限。而几乎与此同时,在罗马帝国的机体中,基督教的“外在超越”的神学,为人类的尊严和秩序提供了一个更普遍的基础,并在与古典精神的竞争中成长,最终在西方传统中形成了“外在超越”和“内在观照”的交融。与此相对,中国在商代和西周时代,本有强烈的“上帝”观念。但是,世俗合理主义的崛起,虽然还远没有达到希腊、罗马的古典理性的高度,却已经把“外在超越”的精神面向给摒弃。因而中国的文化中,丧失了一个挑战和制约世俗权力的重要精神资源。我在这里需要提醒读者的是,说中国文化不追求“外在超越”,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引申为中国文化在所谓“内在超越”方面高出西方,或者能补西方文化之不足。事实上,没有一个学者能令人信服地证明,中国文化中的世俗合理主义能够与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的学术比肩。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我希望随着对《论语》的研究而逐渐展开。
儒家学说,当然会塑造优秀的人格。但是,这并非我们要讨论的问题。在任何地方,我们都能发现由本土文化所塑造的“好人”。但是,这些都属于“私德”。评价一个文化,还是要看其所创造的人间秩序。在这方面,孔子是失败的。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他无法将人和秩序分离,把“私德”错当了公共秩序的基础。在儒家开创的人文传统中,世界秩序最后统一于人文,天道成了世俗秩序的装饰品,整个社会在对人和对权力的理解上,逐渐丧失了“二体论”中那种双重性。能够支持晏子的双重君主论的观念结构或者“支援意识”,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也越来越贫瘠。《礼记·坊记》:“子云:‘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别也。”如果这里说的“尊无二上”的权威都集中于一个完整的、不可分裂的政治人格,并寄托这一人格能够通过“修身”来完成,最后自然会在现实中达到君主专制。对于现实和人性的复杂性,孔子显然没有考虑周到。我在这里把Kantorowicz的“国王二体论”搬出来,并不是要将之和孔子做简单的比较。跨文化之间有许多不可比的东西。但是,这不等于说文化之间不可以相互参照。在中国文化中,先秦儒家大概是具有宪政精神的传统。即使如此,单问儒家为什么没有在中国开出宪政传统,显然是脱离历史脉络的专横问题。毕竟英国宪政传统的发育,也有许多具体的历史机遇。不过,我们可以问儒家传统为什么没有为宪政提供充分精神资源。Kantorowicz的“国王二体论”,则为我们思考这样的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照。
在这里,我还要提醒一种简单化的倾向。孔子所发展出来的合理主义的人文精神,堵死了“外在超越”的路向,但这并不等于堵死了宪政之路。儒家传统中仍然有丰富的宪政主义的精神资源。Kantorowicz的“国王二体论”中“政体中心的国王”,即国王一方面是掌握权力的个人,一方面又代表着议会、政体,和整个国家及人民,是宪政的最后落实。走到这一步,绝非一定要通过基督教的政治神学不可,虽然这种圣俗二体的神学也许使宪政的实现变得容易一些。孔子的学说里,非常强调基层社会共同体的完整性、自立性和道德自主性。社稷的概念,就标志着一个共同体的完整利益。这是儒家最丰富的宪政资源。可惜,这一资源,被君主专制的官僚政治所破坏。甚至一些鼓吹儒学的人,对此至今也缺乏了解。这是我们后面需要继续讨论的。
《学而时习之》 第二部分 其为人也孝弟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译文]
有子说:“做人孝敬父母,尊重兄长,就很少会冒犯上面的权威。不冒犯上面的权威的人,则从来没有叛乱的。所以君子要培植其本性。有了这种本性才会有正当的秩序。孝敬父母,尊重兄长,难道不是仁爱行为的根本吗?”
《学而时习之》 第二部分 评论:“孝”与“爱”(1)
中国自周代以来,可谓是以孝立国。有子这段话,典型地体现了以孝立国中“私德”和公共秩序合一的政治哲学。在初民时代,“私德”与公共秩序的合一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当时人们聚族而居,其政治共同体常常就是一个扩大的家族集团或几个家族的联盟,说白了就是一个家。而人又是经验的动物。他们理解政治秩序、寻求把自己和别人联系起来的纽带,就必须从自己亲身经验过的私人感情开始。
不过,父母兄弟之间的感情并非唯一的私人感情。恋人之间的感情,也是一种非常牢固的私人感情,也可以用来作为政治秩序的基础。我曾考述古希腊的同性恋和雅典民主政治的发展,把同性恋中的“男同志”算入“民主之父”,也正是此意。请看我专文的论述(薛涌:2006;1;2006;2。)。下面不妨引用过去写的一篇小文,《孔子的孝与柏拉图的爱》,作为本章之评论:
简单地说来,中国自古是个“纵式社会”,人分上下,位有高低。政治、社会层面是如此,心理、感情层面也不例外。人与人之间,一般都是纵式的关系。横向、平等的人际关系不能说没有,但这种关系,不论是从政治上、社会上,还是文化上,都不受鼓励。西方的社会几乎从一开始就是个“横式社会”,人与人是平等的。因此人生在世,必须学会和人平等相处。这当然不是说西方没有等级。相反,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西方社会的等级似乎还更森严。如欧洲的中世纪等等。但是,你仔细分析就会察觉,人家那里的许多纵式的等级结构,还是以横式的文化价值为根基的。举个简单的例子,缔造了罗马帝国的奥古斯都大帝,他不是自称皇帝,而是princeps,意思是第一公民或公民的头领。这个词后来演化为prince,也就是王或王子的意思。有人甚至认为这个字和现在的president即总统还有语源上的关系。可见,人家称王、当皇帝,最初也是从做公民开始的。奥古斯都并不仅要这个名字,行为上也以公民作为包装。他征服世界后,用从外面(特别是奇富的埃及)掠夺的财富大兴土木,吹嘘自己把罗马从一个砖砌成的城市变成了大理石的城市。但是,当他建设奥古斯都公共广场时,因为不能说服个别土地所有人(即我们所谓的“钉子户”)卖出所需的地来,竟宁愿把广场的一角修成不对称形。这比起我们现在的拆迁还是文明多了。其实后来等级森严的欧洲封建时代,也有所谓圆桌骑士,即大家不分高低,平时议事,围着圆桌而坐,以示平等。
有人也许会说,这样比不公道。中国传统的社会才更平等。比如科举,谁都可以考,谁考过了就有当官的资格,不看身份。其实,这不过是国家把确立身份的权力从社会那里抢到自己手中而已。在科举中,通过什么考试就有什么身份。这从纳税到当官的资格上都能体现出来。只是这个等级不能由社会来规定,而是要由国家来规定。不像欧洲,社会规定人的身份的权威特别大,国家的权威反而小。也正是因为如此,一些看似比中国等级森严的社会,在许多方面比中国更为平等。
且以日本为例。都说日本是个等级社会,或中根千枝所谓的“纵式结构”。但看看日本的草根社会,许多平等的因素在中国传统中是很难找到的。比如从中世开始的所谓“一揆”,就是地方的武士或农民为了同一目标的结盟。“一揆”的意思大致是“同心”、“一致”。在这样的组织中,成员非常平等,盟约签署时有严格的格式:中间画一个大圆圈,大家围绕圆圈签字。看这样的文书,你根本不知道谁是首领。后来江户的幕府政权建立了严格的等级秩序。
《学而时习之》 第二部分 评论:“孝”与“爱”(2)
但“一揆”在农村还是根深蒂固,最后成为老百姓“闹事”(即所谓“群体事件”)的主要形式。比如一个村子冒死越级投诉,即“越诉”,相当于现在中国的“上访”,在当时属于违法的。更不用说这种“越诉”常常伴有暴力行为。村民知道官府要惩罚,就在诉状上按“一揆”的文书样式,大家围着大圆圈签字。官府于是找不出头领,也只有法不制众了。甚至在江户时代前的中世末期,村里公共集会和讲演乃至携带武器的权利就很发达了。农村的这种平等精神和组织结构,在明治时期是自由民权运动的基础,至今仍然被视为是日本民主的草根资源。二战后日本占了个便宜,因为美军占领,白拣了个民主。但是,看看现在的世界,被美军占过的地方有几个能发展出成熟的民主制度?看来,日本还是有“一揆”这样的本土资源,使民主制度顺理成章地确立。
相比之下,中国这两千多年,皇权不断扩张,官僚机构的手越伸越长,民间的草根组织无从发展。我研究中日历史就深有感触:研究中国史,比如清朝,中央档案汗牛充栋,说明上面的官僚机构复杂,必须靠文件才能运转。但到了县以下,几乎什么档案文书都没有,说明那里没有什么像样的组织结构,根本不用文献。再看江户的日本,幕府的“中央”文献也许赶不上我们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东西气派,但村文书异常丰富,甚至农民的小本经营也有详细的帐本。这说明人家一个小小的村子,机构复杂,非得有文件不能运转。要知道,政治架构是必须有等级才能运转的,连最民主的社会也是如此。但社会关系可以以平等的概念来规定。我们这里的资源,都被吸进政治架构,即从村子里被吸到中央的衙门中,最后导致草根社会败落,社会被政治化。或者说,政治的等级,塑造了整个社会和人的生活。我们的心理现实和感情生活也就被等级化了。
孝和爱最大的不同也就在这里。孝是描述和强调一种纵式人间的关系。爱是描述和强调一种横式的人间关系。中国人重孝,西方人重爱,这从孔子和柏拉图就开始了。这多少是适应两种社会、政治制度的需要。这也是我后面要讨论的问题。
一个被孝所规定的纵式社会,并非没有横向的爱欲。只是这种爱欲被压抑了,乃至有许多心理畸形。一旦纵式社会的基本秩序动摇、失范,爱欲就会奔涌而出,形成爱的文化。
我们不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