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的终极命运+(周筱赟)-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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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心传,其贤当不下周公矣”〔1〕。这里,他将对女性命运的同情,提高到了“圣王”的境界。在当代的女权主义者(feminist,或译女性主义者)看来,这或许要被斥为男性中心主义的思维模式,因为这无疑依然是将女性视为被同情、被怜悯的弱者,需要作为强者形象的男性来拯救;而在某些“激进女权主义者”(radical feminist)看来,女性不仅不是西蒙·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所谓次等的“第二性”,甚至是优越于男性的“第一性”。然而,面对历史和现实中确确实实存在的女性的非人苦难,任何一个有良知的男性,难道不应该、也不能致其一“哀”吗? 最近,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了舒芜的文集《哀妇人》,汇集了其平生所有论女性问题的长短文章,就是其“哀妇人”的心血之作。最早的《吹毛求疵录》写于1944年11月12日,最近的《一个小女子的生死》则是2003年7月20日的作品,已近六十年了!曾有论者以为,舒芜是“继周作人之后最关心妇女命运的中国作家,而且比周作人用力更勤、坚持更久”〔2〕。舒芜本人也一直以周作人女性观的后继者自诩,尽管不敢说舒芜女性观在思想的深度与广度上都远超周作人之上,但从他半个多世纪写下的大量的文章来看,这一评价确实是当之无愧的。 身为男性,总不免对女性自身的切身体会有所隔膜,但却能够比女性深刻地洞悉男子隐藏在内心深处最卑劣恶浊的淫心和秽想。舒芜正是以男性之身,抱着对女性深刻的“了解之同情”,以感同身受、推己及人的关怀,将女性视为有同等尊严和权利的与男性对等的人,从一切被侮辱被损害的女性的立场出发,重新审视着中国的历史。 一 鲁迅曾经沉痛地指出,“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中国的历史不过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的往复循环而已〔3〕。但如果恰而幸为男子,则不论他居于如何卑下的地位,受着主人如何不堪的奴役,却总有比他更卑下的妻女来供其奴役、供其淫虐。女性由于其性别身份,不仅是丈夫的性奴役、性淫虐对象,而且还是这个男性中心社会中所有男子潜在的性奴役、性淫虐对象!一部中国历史,从这个意义上来解读,就只是一部男性针对女性的性奴役、性淫虐的历史罢了!女性生来的命运不是供淫,便是供杀,已成中国历史的通例。 皇帝是君权的最高代表,同时也是男权的最大化身。白居易《长恨歌》中“后宫佳丽三千人”是耳熟能详的名句,尽管皇帝未必逐一“临幸”过这三千女子,但这三千女子在理论上却都是皇帝合法的淫乐对象。三千的数字已够骇人,舒芜却从《新唐书》的《太宗本纪》等篇中发现多条一次放出宫女三千人以上的记载,足证白居易的数字已是大为缩小了〔4〕。唐太宗尚是历史上著名的有为明君,若是荒淫的昏君,则更超出常人想象。十六国中的后赵,疆域极盛时亦不过占据今山东、山西、河南、河北等地,其国主石虎竟曾一次性“夺人妻女十万余口以实后宫”〔5〕!明武宗(正德)则玩腻了嫔妃宫女,喜欢玩野花村姑,正德十二年(1517年)巡幸宣化府,命江彬“夜入人家,索妇女”。次年,又借到昌平祭告先帝诸陵的机会,“掠良家女数十车,日载以随,有死者”〔6〕。民间流传的“游龙戏凤”故事,也是京剧中的传统剧目,讲述的就是武宗在宣化与酒家女李凤姐的“风流佳话”。武宗于酒肆中当场强暴李凤姐,随即亮出皇帝身份,凤姐当即感激涕零:“今以贱躯事至尊,曷胜荣幸之至。”〔7〕舒芜早在1944年便指出:“天下人生下来都是姨太太或‘收房’的丫头,所以每个人就都有‘荐枕席’的义务,皇帝随时都可以‘召幸’。”〔8〕皇帝对女性的性玩弄性迫害,还要被视为“恩宠”,妇女还以之为无尚的光荣。 如果到了战乱或饥荒年代,女性的命运就更加不堪了!美籍韩裔学者郑麒来教授仅据二十五史统计,自先秦至清末,中国历史上由战争或饥荒引发的大规模食人事件就多达四百零三起〔9〕,最缺乏反抗能力的妇女与儿童自然是首当其冲的牺牲品。安史之乱时,唐将张巡镇守睢阳城,被叛军围困,城中粮尽,于是张巡“乃出其妾,对三军杀之,以飨军士。曰:诸公为国家戮力守城,一心无二,经年乏食,忠义不衰。巡不能自割肌肤,以啖将士,岂可惜此妇”〔10〕。这一向被视为千古美谈。舒芜却说他幼时听了便暗自怀疑,一个爱妾的肉怎够成百上千的将士吃的?原来,杀妾只是带头示范,史书明载张巡杀妾飨士之后,士卒“乃括城中妇人;既尽,以男夫老小继之,所食人口二三万!”〔11〕这就是被旧时代史家推许为“忠臣义士”、今日依然被某些人视为舍家保国的爱国英雄背后的血淋淋的真相!张巡杀妾飨士之举,绝非历史上的个例。在他之前,除了舒芜曾引及的刘宋元嘉十八年(441年)酒泉守将沮渠夫周“杀妻以食战士”〔12〕外,汉末臧洪为袁绍所围,城中食尽,亦“杀其爱妾,以食兵将”〔13〕。张巡之后,则有南宋绍定六年(1233年),唐州被困,“城中粮尽,人相食,金将乌库哩黑汉,杀其爱妾以啖士,士争杀其妻子”〔14〕。杀妻或杀妾之后,想必亦是“括城中妇人食之”吧! 战乱或饥荒期间,妇孺不仅遭屠戮后以充军粮,还在集市中公开出售。曾国藩日记里就曾记载着太平天国之乱后皖南、苏北的人肉价目,高不过百余文,低仅数十文〔15〕,远较猪羊肉为廉。最初人肉市场中出售的只是死人腐肉,但以后便发展为当场屠宰活人,谓之“菜人”。舒芜在《礼教吃人论补》中便引用了一则读之令人心悸的故事。明末河北大饥,“有客在德州、景州间,入逆旅午餐,见少妇裸体伏俎上”,马上要被屠宰出售,旅客起了恻隐之心,愿意付双倍的价钱从屠夫手中赎买下她。不料在帮她解开绳索时,旅客无意间“手触其乳”,少妇当即义正辞严地说:“荷君再生,终身赋役无所悔。然为婢媪则可,为妾媵则必不可。吾惟不肯事二夫,故鬻诸此也。君何遽相轻薄耶!”仍旧伏身砧板,闭目受屠〔16〕。这位“不肯事二夫”而被卖为“菜人”的少妇,其实多半就是为其丈夫所卖,却还要为这样的丈夫守节!舒芜不无激愤地指出:“这个故事如果完全真实,自然可见儒家的仁义道德,儒家的礼教,儒家的女教,确确实实是在吃人,是在使被吃者心甘情愿地被吃。即使故事不完全真实,说故事者意在歌颂赞美这样甘心被吃的女子,而他(按:指纪昀)平素还是思想通达的学者,这一点同样可怕,或者该说更加可怕。”〔17〕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不仅是外部男性中心社会性玩弄、性禁忌、性歧视、性凌虐、性专制的对象,而且在家庭、宗族内部,依然摆脱不了这样的命运。女性的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权平等从来都是不存在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她们从来都只能做为父、夫、子这些男子的附属物和私有财产而存在。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自存的(self…existent)价值。海瑞年仅五岁的女儿,仅仅因为从家僮(家僮自然是男性)手中接了一块饼吃,便被海瑞认为乱了“男女授受不亲”的大防,犯了不贞之罪,逼令其自行饿死以赎罪〔18〕。舒芜就此论云:“这样的父亲,以及啧啧称道这样父亲的论者,今天来看固然是虎豹不如。谚有云:‘虎毒不吃儿。’便是律以儒家最严格的礼法,这也太过。礼法规定七岁男女不同席,那个女孩离七岁还差两年哩。”〔19〕舒芜当然不能理解,女儿不过是父亲的私产,为了维护性道德观而令其自杀,只是等同于毁弃了一件物品,在海瑞看来又有何足惜呢?而传统时代的夫妻关系,从《阅微草堂笔记》里一则男借女尸还魂的故事可见一斑。这则故事讲述的是某官僚受冥司惩罚,借了别的官员家中一名新死仆妇的尸体还魂之后,不仅要作为仆妇服侍主人,还必须作为妻子成为她(他)那个当奴才的丈夫的性对象,每次都饮泣至天明,终郁郁而死〔20〕。舒芜从这个看似荒唐的故事中,读出了时人及作者的妇女观:“以做女人为前世的贬谪,以性强迫性污辱为做妻子应受的本分。”〔21〕传统时代的父女关系、夫妻关系就是如此的不堪! 人们常将传统时代的夫妻关系与君臣关系做类比,两者都是规定前者对后者的绝对占有和后者对前者的绝对从属,即所谓“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其实,夫妻关系远比君臣关系更为残忍苛酷。因为“夫妻关系中妻子的从属身份是‘对个别的具体的男子’的,君臣关系中臣民的从属身份却不是对个别的具体的皇帝的,而是对皇帝一家一姓的”〔22〕。故而建文帝的臣子归附了永乐皇帝,从来不会被讥为“贰臣”,因为皇帝还是姓朱,但寡妇若改嫁了小叔子,虽然同姓,却依然是失节。五代王凝妻李氏,只因为被亡夫之外的男子拉了一下手臂,便仰天长恸曰:“我为妇人,不能守节,而此手为人执邪?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于是以斧自断其臂,为欧阳修大加赞许〔23〕。今日读来,只会感到可怖!明清以降,礼教炎威日炽,正史及各地的府州县志,无不专列“烈女”一卷,但大多数人却连名字也未留下,只有一个“××氏”而已。前为夫姓,后为父姓,表明她们只是作为夫权和父权的所有物而存在的。 二 周作人尝云:“鄙人读中国男子所为文,欲知其见识高下,有一捷法,即看其对佛教以及女人如何说法,即已了然无遁形矣。”〔24〕舒芜对此语极为推崇,称之为一“照妖镜”:“持此去照向种种隐微曲折之处,一切反科学反民主的思想,的确都无所逃遁。”〔25〕佛教是另一复杂问题,这里暂不具论,只说对待女子态度便可鉴别男子高下,确为知堂洞见。正是用周作人的这一标准,历史上至今为人艳称的文坛众多佳话名篇,在一切被侮辱被损害的女性目光的观照下,便要统统被彻底颠覆了!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曾经写下诸如《陵园妾》、《妇人苦》、《琵琶行》等一系列同情女性、关注女性的伟大诗篇。对于浔阳江头琵琶女的不幸遭际,白居易不禁“江州司马青衫湿”,尤为后人所称道。但是承认这一切并不能否认白诗中还有大量狎妓听歌、纵情声色之作。从历史主义的立场看,狎妓纳妾等种种今日既违法又不道德的行为,在当时既未触及法律,也未与道德相抵牾。相反,蓄养家妓、出入风月场所均是文人雅事。然而,舒芜却从白居易的《追欢偶作》中发现了这样的句子:“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26〕“我家里养的家妓,每过三年多,我就嫌她们老了丑了,又换一批年轻的进来,十年间换了三次了。”舒芜在文中掩饰不住愤怒,就此痛斥道:“他买了一批十五六岁的女孩来当家妓,才玩三几年,人家也才十八九岁,就嫌人家老了丑了,当废品处理掉,再买进一批新鲜货色,一而再,再而三,还公然写进诗句,公然以此自炫。”“说得这样得意,这样自夸,贱视女人到什么程度,恬不知耻到什么程度!”〔27〕由于舒芜这篇《伟大诗人的不伟大一面》中对白居易使用了“老流氓”、“老淫棍”的评语,故而在《读书》杂志1997年第3期甫一发表,便引起了巨大争议,自然是以为如此不堪的评语加于其身,是对伟大诗人的亵渎。但是,若是从樊素、小蛮这样以色身供男子狎弄的家妓的立场来看,从关盼盼这样的为白居易写诗相逼终不得不为其亡夫张建封绝食殉死者的立场来看,这样的评语还算过分吗? 《聊斋志异》在众多清人笔记体小说中声望是最高的,同样用周作人的这一标准加以测试,几乎整部《聊斋志异》,都在宣扬恶劣的淫虐狂思想!周作人曾批评“旧时读书人凭借富贵,其次是才学,自己陶醉,以为女人皆愿为夫子妾”〔28〕。而这恰是《聊斋志异》的经典叙事模式。一个穷书生凭借才学,便有或狐或鬼化身为美女来主动投怀送抱,同时借狐(鬼)女之力,也赢得了金钱、权势。《聊斋志异》凡涉性描写,无不极尽渲染夸张之能事,美化男子的性暴力和女子的性痛楚,“不论是人是狐是鬼,作为承受者被进入者,特别是在‘第一次’,都只有不可堪的痛楚感受,而男方即以此为乐,对方愈痛楚他愈乐”〔29〕。作者完全是以欣赏赞美的口吻津津乐道于此,以女性的痛楚为男性的享乐,这难道不是幸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