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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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的证据的性质等。
89.89.
第
88段所要求的信息向
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了有助于理解管理当局行使判断和有助于评价资产的帐面金额在将
来降低的可能性的基础。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将第
88(l)段所要求的信息分类,以便反映管
理当局不降低帐面金额的原因。
90.根据第
47段的要求,揭示关于企业确认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有助于解释特定
的金融资产可以按超过其公允价恒的金额予以记载的原因。此外,企业应提供可以使管理当
局有理法认为资产的帐面金额在将来能够收回的原因和证据。例如,打算一直持有到到期日
为止的固定利率贷款,可能会因为利率的提高而使其帐面金额有所降低。在这种情况下,贷
款人不可能降低帐面金额,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借款人可能违约。
对预期未来交易的套期保值
91.当金融工具作为对预期未来交易有关的风险套期保值而对该全团工具进行核等时,
企业应提示如下信息:
(1)对预期交易的说明,包括到它们预计发生时为止的时期;
(2)对套期保值工具的说明;和
(3)任何递延或未经确认的利得或损失金额,以及确认为收益或费用的预计时间。
92.企业的会计政策应指出金融工具作为套期保值的工具而加以核算的情况,以及适用
于该工具的特别确认和计量方法的性质。第盯段所要求的信息有助于企业财务报表的使用者
了解对预期未来交易套期保值的性质和影响。当套期保值是为若干项预期未来交易而作出,
或者由若干项金融工具作出套期保值时,上述信息可以用合并的方式提供。
93.根据第
91(3)段揭示的金额,包括为预期未来交易的套期保值而使用的金融工具的
应计利得和损失,不需考虑这些利得和损失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得到确认。应计利得或损失
可能尚未实现,但是可能因为将套期保值的工具按公允价值记载,从而已将它们记录在企业
的资产负债表之中。如果套期保值的工具是按成本基础记载的,应计利得或损失可能未被确
认;如果套期保值的工具已经出售或结算,应计利得或损失可能已经实现。然而,在任何二
种情况下,在完成套期保值交易之前,套期保值的工具的应计利得或损失都不会在企业损益
表中得到确认。
其他的揭示
94.94.
(1)在本期已经确认为收益或费用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化总额;
(2)不是为预期未来交易套期保值的套期保值工具的递延或未经确认的利得或损失的总
额;
(3)在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年度中帐面金额的平均合计数,在未确认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的年度中本金金额、设定金额、名义金额或类似的金额的平均合计数,以及在所
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年度中公允价值的平均合计数(尤其是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手头现存
的金额不能代表当年手头现存的金额时入
过渡性规定
95.当本号准则首次采用而不能获得关于前期的可比信息时,就不需要呈报这类信息。
生效日期
96.本号国际会计准则,对从
1996年
1月
1日或以后开始的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生效。
IAS 33: Earnings per Share
IAS 33 was approved by the IASC Board in January 1997 and became effective for annual
financial statements covering periods beginning on or after 1 January 1998。
In 1999; the Standard was amended to replace references to IAS 10; Contingencies and Events
Occurring After the Balance Sheet Date; by references to IAS 10: Events After the Balance Sheet
Date。
The following SIC Interpretation relates to IAS 33:
SIC 24: Earnings Per Share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Other Contracts that May Be Settled in
Shares。
Summary of IAS 33
IAS 33 applies only to publicly…listed panies。
Disclose basic (undiluted) and diluted net ine per ordinary share on the face of the ine
statement with equal prominence。
Disclose basic (undiluted) and diluted net ine per ordinary share on the face of the ine
statement with equal prominence。
Diluted EPS reflects potential reduction of EPS from options; warrants; rights; convertible debt;
convertible preferred; and other contingent issuances of ordinary shares。
Numerator for basic EPS is profit after minority interest and preference dividends。
Denominator for basic EPS is weighted average outstanding ordinary shares。
〃If converted method〃 to pute dilution from convertibles。
〃Treasury stock method〃 to pute dilution of options and warrants。
Pro forma EPS to reflect issuances; exercises; and conversions after balance sheet date。 Use net
ine to assess whether dilutive。
Will be effective for financial reporting periods beginning on or after 1 January 1998。
国际会计准则第
33号每股收益
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规定确定和列报每股收益的原则,这些原则将改进同一期间不同企业之
间和同一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的业绩比较。本准则着重于每股收益计算时分母的确定。即使
每股收益数据由于确定收益的会计政策不同而存在局限性,但使分母的确定保持一致性可改
进财务报告。
范围
股份公开交易的企业
1.本准则适用于普通或潜在普通股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发
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
2.当公布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准则要求披露的信息仅需要以合并资料
为基础列报。
3.3.
股份不公开交易的企业
4.没有公开交易的普通股和潜在普通股但披露每股收益的企业,应按本准则的要求计算
和披露每股收益。
5.没有公开交易的普通股和潜在普通股的企业,不要求披露每股收益。但是,如果选择
披露每股收益的这些企业根据本准则的原则计算每股收益,则可保持企业财务报告的可比性。
定义
6.本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含义为:
普通股,指(参与当期净利润分配的权利)次于各种其他类别权益工具的一种权益工具。
潜在普通股,指可能赋予其持有者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其他合约。
认股证或认股选择权,指使其持有者拥有购买普通股权利的金融工具。
7.只有在诸如优先股等其他种股份参与当期净利润分配以后,普通股才能参与。一个企
业可能有不只一种普通股。同种类普通股有收取股利的同等权利。
8.潜在普通股的释例有:
(1)可转换成普通股的债务或权益工具,包括优先股:
(2)认股证或认股选择权;
(3)允许员工取得普通股作为其一部分酬劳的员工计划和其他股份购买计划;
(4)一旦满足合同协议中的特定条件(如购买一个企业或其他资产)时将发行的股份。
9.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则第
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所规定的
含义。
金融工具,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另一个企业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权益工具,指证明拥有企业资产(扣除所有负债)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公允价值,指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结算的
金额。
计量基本每股收益
10.10.
收益基本
11.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损益应为当期扣除优先股股利
后的净损益。
12.在一个期间内确认的、包括所得税费用、非常项目和少数股东权益在内的所有收益
和费用项目应包括在当期净损益中(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
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
计政策的变更》)。为计算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损益,应将可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净
利润额(包括当期优先股股利),从当期的净利润中扣除。
13.应从当期净利润中扣除的优先股股利金额如下:
(1)当期宣告发放的非累积优先股股利金额;
(2)当期累积优先股要求的优先股股利全部金额,无论这些股利是否已宣告发放。当期
优先股股利金额不包括属于以前期间、但在当期支付或宣告发放的累积优先股股利金额。
每股基本
14.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数量应为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15.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反映了某些时点由于较多或较少的股份发行在
外,从而引起期间内股东的资本金额可能发生变化这样一个事实。它是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
股数按当期赎回或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乘以时间权数调整的结果。时间权数是特定股份发行在
外的天数占当期总天数的比例;在许多情况下,一个合理的加权平均估计数是足够的。
释例股份加权平均数
20X10101年初
余额
20X1年
5月
31
日收现发行新股
20X1年
12月
1
日付现购买库藏
股
20X1年
12月
31
日年末余额
已发行股数
2;000 800 …
2;800
库藏股数
300 …
250 550
发行在外股数1;700 2;500 2;250 2;250
发行在外股数1;700 2;500 2;250 2;250
:
1;700×5/12)+(2;250×6/12)+(2;250×1/12)=2,146股,或
(1;700×12/12)+(800×7/12)…(250×1/2)=2,146股
16.在许多情况下,从发行款项应收之日(通常指其发行之日)起,普通股即应包括在
股份加权平均数中。例如:
(1)以收现方式发行的普通股应在应收现金日包括进去;
(2)因普通股或优先股股利自愿再投资而发行的普通股应在股利支付日包括进去;
(3)由于债务工具转换成普通股而发行的普通股应自停计利息日起包括进去;
(4)为代替其他金融工具的利息或本金而发行的普通股应自停计利息日起包括进去;
(5)为结算企业的债务而发行的普通股应自结算日起包括进去;
(6)作为购买一项非现金资产的购价而发行的普通股应自购买日起包括进去;
(7)为给企业提供劳务而发行的普通股应随劳务的提供包括进去。
在以上或其他情况下,普通股包括进去的时间应根据发行所附的具体条款和条件确定。
与发行有关的合同的实质应予充分地考虑。
17.作为购买式企业合并购价的一部分而发行的普通股应自购买日起包括在股份加权平
均数中,因为购买方将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并入了其自购买日起的收益表中。作为股权联合
企业合并的一部分而发行的普通股应包括在列报各期的股份加权平均数的计算中,因为合并
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将合并企业视作一起就存在而编制的。因此,用于计算股权联合企业合并
中的基本每股收益的普通股股数是合并后其股份发行在外的企业的对等股数的数字。
18.当普通股以部分支付的方式发行时,这些部分支付的股份应作为股普通股的一部分
处理,其数额限于有权参与当期与全额支付的普通股有关的股利分配的份额。
19.在满足某些条件时即可发行的普通股(或有发行股)应视为发行在外的股份,应自
各项必要条件满足之日起,包括在基本收益计算中。可退回(依撤消而定)的发行在外普通
股应作为或有发行股处理。
20.当期和所有列报期间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根据已改变了发行在外普通
股股数、但不发生资源相应变化的事项调整,而不是根据潜在普通股的转换进行调整。
21.不发生资源的相应变化也可以发生普通股,或减少发行在外普通股的数量。这些例
子包括:
因利红的示表东股有现给放利发权如以一项素,因利红的示表入其他发何任)一项以
2(
(1)一项资本化或红利发放(在某些国家称作股票股利);
素;
(3)一项股份分割;
(4)一项反向股份分割(股份合并)。
22.在一项资本或红利发放或一项股份分割中,普通股发行给现有股东,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