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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节

读者 _2007年合订本txt-第1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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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提尔纳奇躺在火上,还有个令人信服的充足理由,那么我们呢?我们这些现代都市人呢?其实,也像是躺在火上,不是用火焰这个形象来讴歌生命,某种程度上说,倒像是过着一种飞蛾扑火般的生活。在现实生活中,在我们周围的人群中,总能发现那些面对现实状况焦虑不安,躺在各种各样的火上的人。就拿我本人来说吧!去年夏天,我楼下有家外地人开的小食品店,门口摆着两个卖冷饮的大冰柜,小店里的电线横七竖八,两个小孩整天在那里玩耍,哪天失了火怎么办?为这事,有时晚上躺在床上,我就如同躺在火上一般。最近,我一位邻居又想跳槽了,原因是他呆的那家公司天天加班。晚上11点下班,他经常半夜三四点钟回家。他跟公司里的大部分职员一样,怕被老板炒鱿鱼,下班不敢回家,而那个公司老板呢?什么话也不说,你愿意坐着就坐着去。于是,他感觉每天就像屁股坐在火上。最离奇的是,我的一位朋友,有天在去机场的路上,偶然看到路边一所房子失火,心中忽然升起了个怪念头,天呀,家里的电源插头都没拔,家里没人,要是那些电器引起火灾怎么办?结果,他半路折回,误了那趟航班。

  面对今天的这个时代,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心急火燎,或者说是惶惶不可终日,人们躺在火上的原因各种各样,但更多的是为一点点小事,觉睡不好,饭吃不香。有的人,甚至要是不躺在某种火上,倒反而睡不着了。而那些能够呼呼大睡的人呢?通常会被认为是个白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或许这真是一种新的“社会火焰学”现象,值得今天的人们深刻反思,反思自己,反思自己与周围环境的关系,重新梳理自己的心绪,以便带着一种正常心态生活。而不是像自然界中那些可怜的蛾子,一次次扑向火里,直到把自己烧焦为止。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11期P40


   

四月的一个早上
○小 月 编译

  那天是1995年4月19日。像平常一样;我正准备去上学,我妈妈戴安娜准备上班,她在俄克拉何马城的联邦大厦工作。

  离家去上学时,我跟妈妈道别。我跟她说我爱她,放学后再见。我丝毫不知道放学后我不会再见到她了,也不知道我的生活很快将发生变化。

  下午一点半左右,校内通话系统传来呼叫,要我去办公室,在家长陪同下离校。我想,酷啊,一定是我妈妈。她总是给我惊喜,然后带我去某个地方。

  我来到办公室,见到的不是妈妈,而是我外祖父和姨妈。他们俩都在哭泣,脸上露出慌乱、担忧的表情。我还没来得及问他们出了什么事,他们就一把拽着我,匆忙开车回到我家。

  我进屋时,我的所有家人都坐在那儿,边哭边看电视。我没看见妈妈在场。我的眼睛扫视了一下电视,看到妈妈工作所在的大楼。大楼的大部分已经被炸飞,出来的人都流着血。我跪下来祈祷,希望妈妈有回家的可能。我脑子里就想着一桩事:上帝怎么会这样让我失望呢?我们全都待在我家,等待着我妈妈是否可能被发现还活着。几个小时过去了,她还没被找到。在这段时间里,我看到妈妈的朋友躺在担架上被抬出来。他们已经丧生。我开始痛恨干这种事的人,哭得也越发厉害了。我感到无能为力,什么也干不了。幸亏我的家人在我身边,他们帮助了我。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依然没有我妈妈的下落。我焦虑万分。我就想要妈妈安然无恙地回家,跟我说一切都会好起来,可这个愿望永远没有实现。

  爆炸事件发生两周半后的一个星期三早上,我姨妈和外祖母的哭声惊醒了我。我下床去看个究竟。她们告诉我说找到我妈妈了。

  我高兴得难以相信这是真的。上帝回答了我的祈祷!我问她们她什么时候回来,她们说她不会回家了,我感到有些困惑不解。随后,她们告诉我她在爆炸中丧生了。妈妈在七楼工作,人们在二楼,发现了她。我哭了起来,心想上帝怎么会让这种事发生?

  在我的生活中妈妈是第一位的,而现在她在我心中是第一位的。发生爆炸的那天,她确实回家了,不是回我们的家,而是回天上她的家。现在我觉得我妈妈是在天上等待我和她团聚的那一天。与此同时,我将竭力使她为我感到骄傲,我将永远铭记她有多么特别。正是这些想法和信念帮助我度过我生命的每一天。

  摘自《读者》2007年第11期P19


   

世贸中心废墟中的英雄
●'美'德里克·伯内特 ○子 遇 编译

  如果你看过奥利弗·斯通的灾难片《世贸中心》,一定会对尼古拉斯·凯奇饰演的主角印象深刻。他奇迹般地在废墟里熬过了20多个小时,幸运地存活下来。可是这一切并不是虚构的,他的原型就是53岁的纽约港务局警员约翰·麦克劳林。

  麦克劳林任职于纽约港务局,12年来都在负责世贸中心的安全问题。2001年9月11日早晨,日出勾勒着纽约壮丽的天际线,麦克劳林又开始平常而忙碌的一天。他巡视完43楼,惬意地喝着咖啡。他记得早上出门时答应过15岁的儿子,傍晚下班带他去打棒球。

  突然,长官詹姆斯大吼着有架飞机撞进了双子塔,命令他马上带一队人马赶过去!麦克劳林带着4个警员急速下楼从地下大厅赶往北塔,这时,南塔倒塌了。

  麦克劳林惊恐地看着一堵巨大的土褐色墙面向他们倒过来,瞬间,麦克劳林和队友就陷入灰尘和混凝土的碎石堆里。

  最初麦克劳林并没有受伤,只是被困在里面,一块混凝土板横在他的头顶,头盔被卡住了,让他的头无法动弹。他脚边的墙体碎片还算结实,他摸索着用右手支撑身体,并大声呼喊同事,只有两个人回应他:多米尼克·佩祖罗和威尔·吉梅诺。吉梅诺的整个身体都被卡住了,伤势很严重,但佩祖罗正设法从土缝中爬出来。麦克劳林命令他先尽力救出吉梅诺,然后再去求救。然而这时,北塔坍塌了。一大块混凝土砸中佩祖罗,瞬间夺去了他的生命。麦克劳林听到佩祖罗一声痛苦的尖叫声,然后一切归于平静,麦克劳林悲痛地闭上了双眼。

  饥渴和孤单煎熬着麦克劳林和队友吉梅诺,他们开始谈论彼此的家庭趣事,在昏暗的土堆里,相互鼓励对方。时间一点点挨过去,无孔不入的烈火烧灼着吉梅诺的手臂。因为土堆里的温度过高,导致已经倒下的佩祖罗腰上的枪走火,子弹和他俩擦身而过。剧痛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麦克劳林和吉梅诺。

  时间已经过去19个小时。深夜,他们燥热的身体开始慢慢冷下来,干哑的嗓子已经发不出一点声音。他们只能静静地等在废墟里,竖着耳朵听着地面的一点点动静。

  突然,麦克劳林听到一个模糊的声音在喊:“陆战队员!”

  一队救援人员惊喜地听着地面下的声响。他们花了3个小时把吉梅诺解救出来,他的神经已被严重损伤,直到现在身上还装着固定器。而麦克劳林则被埋得更深,直到拂晓时分,救援人员才从冒烟的废墟里救出麦克劳林。9月12日早晨7点左右,也就是被双子塔残骸掩埋22个小时后,麦克劳林成为最后被营救出来的遇险人员。

  麦克劳林在纽约贝尔维尤医院住了两个半月,又在洛克兰的康复中心待了7个星期。疗程非常痛苦,但麦克劳林坚强地挻了过来,连医生都没想到,他有着如此顽强的生命力。现在他已经能正常行走,甚至又能开车了。

  2004年麦克劳林决定帮助尼古拉斯·凯奇和其他演员去重现“9·11”时他们的遭遇,他说自己亲眼见证了那些救援人员生命的最后时刻,只有他能告诉大家他们有多勇敢,人们必须去感受这种难能可贵的勇气。命运往往会给人们意想不到的考验,没有人知道明天可能发生什么,但勇气和坚强的意志是在遭遇灾难时我们给予生命的最漂亮的答卷。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11期P51


   

什么是我的——《物权法》与一个普通中国人的生活
●张 欢

  一部与13亿中国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法。

  一部从起草到表决通过花了13年的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12部面向全民征求意见的法。

  从一审到七审,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审议最多的法律草案。

  ……

  这就是《物权法》。

  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关注这部法律的诞生,它出台的意义专家们已经进行了无数的论证,我们不想给你太多的术语,只是想用一个轻松的个人体验来说明它与我们真的是息息相关。

  第一次接触到《物权法》还是上大学,教民法的老师讲到物权这一章,两眼放光,滔滔不绝,对物权法的伟大意义赞不绝口。不过“身无分文,心忧天下”的我记住的只是在草案起草时民法界的梁慧星和王利明两位学者之间的学术纠纷,当段子听的。

  好了,该正经点了,说说这部法律和我们之间的关系了。

  进门请敲门,小心狗咬人

  《南方周末》记者南香红在2006年买了自己在北京的房子,她用自己无比感性的文字描述了有房的感觉:

  “春风拂面送来温暖如许,阳光灿烂映照陋室几间”,乔迁的时候贴在门上的一对楹联,如今残红尚未褪尽,每当回想儿子在没有一丝阳光的地下室的8年成长时光,我们总是感叹:“这房子买得真及时,真好啊!”当每月到银行付7000元的房贷时,又灰暗地想:“人生一世,一所房,一瓢饮而已!”

  12月19日,我被银行唤去,在一张表上签了字,第一次看到了红彤彤的私有房产权证。只看了一眼,这宝贝儿就被收了回去,放在银行的保险柜里做了“人质”,我们只有还完所有贷款,才能将它领回家。但是,但是,我们毕竟有了自己的私宅啊!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产权人”的时候,我也看到了逐渐在中国公民中成长起来的可贵的私有财产保护意识,在一条条胡同里这种意识表现在一扇扇紧闭的大门上。如果一个院子的大门是敞开着的,这所院子一定是所大杂院,产权一定是公产;如果一个院子的大门紧闭,那一定是私产。

  “进门请敲门,小心狗咬人。”这是我在一条胡同里一扇紧闭的大门上看到的,这10个大字划出私有财产的领地,这个领地有一种凛然尊严,不可以无端侵犯。

  想一想,这十个字不可能出现在二三十年前的中国。这毫无疑问是一种进步。

  我特别能理解南香红的这种感觉,毕竟,在房价日益令人发指的今天,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住宅,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在18世纪的英国,有人曾经这样描述个人财产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即使最穷的人,也可以在他陋室门前蔑视国王的权威。风能进,雨能进,而国王不能进。”

  《物权法》某种意义上正是明晰这种“神圣性”的一部基本法。如果没有改革开放,我们大家恐怕还是处在福利分房拿工资的年代,商品房、私人住宅恐怕都是遥遥无期的梦想。

  在以前,我的研究生学历和在报社这样的事业单位工作,估计在评分上可以得到一个不错的加分,但我想没有几个人愿意回到那个年代。

  尽管我用尽了各种能想到的恶毒言语来问候各路房地产商人,但是摆在眼下的前途还是很明显的,若干年后,我也会追随南老师投身到“房奴”一族中。

  当我拥有自己的私宅时,我还是想知道我买的是它的永久使用权,还是一个长期的租房合同(70年)?我能不能把它传给我的孙子,或者是孙子的孙子?

  物权法草案第七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删除了原先有关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需要支付土地使用费的规定。

  希望房地产商人们在收了我的钱之后,能把房子盖得结实点,我想在70年后,房子还能继续住人,当然住的人可能不再是我了。

  车位的钱到哪里去了

  车位的钱到哪里去了

  去年年底,报社通过广告置换了一批汽车,三菱的,性能应该说相当不错,按照集团规定要拍卖。几位买了房的同事开始躁动了:买还是不买,这是一个问题。

  已经买了车的中国城市居民大都会发现自己面临这样一个恶心的局面:停车是要收费的,而且这个费用相当不低。更恶心的是你还不知道这钱去哪里了,干什么用了。

  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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