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群书2004年第03期-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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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的神学是由基督教的思想家们创造的,这也就是说,先有基督教,后有基督教神学。但什么是基督教神学呢?《基督教神学思想史》的作者给出了一些解释,但却没有明确的定义,因此在这个方面,笔者想结合基督教神学思想的起源多说几句。当然这只是笔者个人对基督教神学思想史的理解,仅供读者参考。 历史地看,古代基督教的希腊教会和拉丁教会是《圣经》记载的基督教信仰和教会组织的直接继承者,也是后来所产生的形形色色的基督教信仰和教会组织的共有原本,它们的发展为后续各个阶段的基督教在教义、教会组织、教仪等方面奠定了基础。早期基督教教会的思想家是基督教神学的创立者。“他们认为自己是神圣的真理的揭示者,把这些真理保存在地方教会中并尽可能传播到世界上去是他们的职责。他们表现出对文学的排斥,也没有学院式的雄心,至少,此类工作不是他们生活中的主要兴趣。他们认为自己是教会的权威的教师,是基督教的哲学家,是训练有素的、受到启示的《圣经》的解释者,而《圣经》包含着上帝的拯救启示。只有按这样的思路,我们才能理解他们,研究他们。否则,他们 的工作和活动就会被歪曲。这也同样适用于对他们的成就作历史的评价。”(凯本浩森:《希腊教会的教父》,第10页)
从保罗开始,基督教的思想家就已经在借助同时代的哲学术语去阐述神学学说。这是用逻辑的方式规定基督教信仰内容的最早尝试,也是神学与学问的最初联合。神学的字面含义是“关于神的学问”。基督教神学是一种由信仰所激发的理性思考。“在基督教的意义上,神学是一门关于由神揭示的宗教真理的学问。它的主题是神与神的创造物的存在和性质,以及从亚当的坠落到通过基督的以教会为中介的对人的救赎。它的内容包括所谓的关于神的自然的真理、灵魂、道德法等等,这些都只有通过理性才能获得。神学的目标是用信仰激发的理性对这些信仰的内容进行研究,以此推进对这些内容的深入理解。”(克洛斯:《牛津基督教会辞典》,第1344页)从基督教神学的历史来看,“在天主教这里,宗教第一次获得了一种正式的教义体系。天主教这个基督教的正统教派发现了信仰与知识调和的模式。”(哈奈克:《基督教教义史》第2卷,第4页)
基督教神学的产生得益于希腊罗马哲学。早期基督教思想家使用希腊哲学去解释基督教的学说。通过世代的努力,原始基督教的经验被理性化了,基督教的主要观念有了哲学的支撑,一元论的基本立场得到确认,一种系统的基督教神学产生了。源于原始宗教与神话的希腊哲学滋养了这种新的神学,以基督教神学为自己的新成就,而它自身亦与其他希腊罗马宗教一道走向终结。最初仅仅是少数人的宗教意识的基督教神学信仰取代了希腊罗马的宗教与哲学,成为整个社会的精神主流。
基督教的思想家有许多都是从希腊罗马文化的旧阵营中杀出来的。他们带着浓厚的异教文化背景皈依了基督教。他们为基督教的信仰所慑服,但仍旧按照希腊罗马哲学的术语去理解它。这种工作有偏离基督教信仰核心的危险,但却又是基督教本土化所必需的。从基督教自身的发展来看,他们最重要的贡献是以一种积极的方式把基督教当作一种合理的宗教展示给外部世界。他们坚持基督教一神论,批判异教的多神论。他们坚持以理解为基础的信仰,把希腊罗马哲学的一些合理因素与基督教的信仰相结合。他们从总体上抛弃了罗马帝国的主流文化,但从中汲取了一些有益于基督教的信仰的东西,然后提出了基督教文化的基本原则。通过他们的努力,基督教达到了自身发展的一个新阶段。这种形式的基督教征服了罗马帝国,成了中世纪历史的基础,并且一直延续到现在。
基督教思想家对旧文化的批判和吸取有益于基督教文化的发展。护教士们对罗马政治的批判是迫使帝国当局改变宗教政策的一个重要因素。他们也预告了罗马帝国的终结和基督教的胜利。基督教扫荡了希腊罗马世界中的那些异教祭仪,这是摧毁传统的希腊罗马文化的最明显的表现。他们的攻击目标是当时流行的各种形式的多神论。他们批判了异教的荒谬,从而摧毁了罗马帝国文化的根基。在他们的批判下, 非基督教的各种异教逐渐消失。与此同时,基督教思想家也对当时的各种哲学展开批判,使这些哲学的虚假性和无用性暴露在世人面前。
基督教的胜利给希腊罗马世界带来了一种新的宗教生活。基督教关于神、自然、人、命运、救世主的观念,基督教的组织、神职人员、公共的和私下的礼拜形式,基督教的文学、艺术和伦理都不是对其他宗教的简单复制,而是吸取了其他文化成分以后的重新创造。通过基督教与当时各种异教和哲学的冲突与融合,一种新的文化理想创造出来。它既有祭仪也有哲学。它为人们提供了一把理解生活意义的钥匙、一套行为规范、以及一种精神性的崇拜。(上述观点详见拙著《罗马帝国文化转型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九章)
中国的宗教学研究在最近二十年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学术界和中国民众对基督教及其神学的认识与以往相比也有了根本性的变化。为了能够帮助中国读者更加深入地了解基督教及其神学思想,“基督教文化译丛”的策划者在中国大陆顺利地出版了这本书。而我相信,读者们也能做到“开卷有益”。
“李约瑟难题”的哲学探解
■ 钟明奇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近期出版了韩国汉城国立大学教授金永植先生撰著、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潘文国先生翻译的《朱熹的自然哲学》。这是朱熹逝世后八百多年来朱熹研究领域第一部比较全面而又深入地用哲学的眼光去探寻朱熹“自然世界”的学术专著。
金永植教授早年致力于自然科学的研究,1973年在哈佛大学获化学博士学位;后倾心于科学史的研究,1980年在普林斯顿大学获科学史博士学位。《朱熹的自然哲学》是金永植教授历时25年在其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后完成的一部力作。2000年先出英文版。
作为一个研究自然科学的外国学者,金永植教授如此醉心于中国古代自然科学的研究,诚令人感动。这令人想到李约瑟博士。而《朱熹的自然哲学》不妨说就是中国科学技术研究史的一个成功个案。
照常理来看,朱熹的自然哲学当然不 是朱熹思想中最主要的部分,金永植教授为什么要苦心孤诣地去解读朱熹的自然哲学呢?研究朱熹的“自然世界”、自然哲学,其意义与价值并不仅仅在于会对朱熹及其思想有更完整的理解,更重要的在于,从全书的论述倾向看,这涉及到有关中国文化走向的一个大问题,即:为什么近代科学革命没有在中国发生?这是一个地道的“李约瑟难题”。在我看来,这是金永植教授之所以如此执着研究朱熹自然哲学的良苦用心之所在,其价值超出了对朱熹自然哲学研究之本身。
朱熹是孔子之后中国文化的当然代表。不懂得孔子,不会懂得古代中国;然若不懂得朱熹,则不会懂得宋以后的中国古代。这后半句话说得保守了一点。其实,即便在现当代,朱熹的影响仍然存在。我们当然已经走出了朱熹的时代,但我们是否已经真正走出了朱熹所代表的文化?研究朱熹的自然哲学,从本质上说,就是研究朱熹探究自然世界的思维方式。由于朱熹在中国历史上的巨大影响,其自然哲学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宋以后我们民族探究自然世界的思维方式中某些至为重要的方面。科学革命之没有在中国发生,是与我们民族探究自然世界的思维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本书实是以典型个案解剖的方式去解答“李约瑟难题”。
《朱熹的自然哲学》几乎是全方位地展现了朱熹的自然哲学。不过,本书的主要价值不在一般地阐释朱熹的“自然世界”、自然哲学,因为朱熹不存在完全独立于自己哲学体系之外的“纯粹的自然哲学”。本书第一篇提到的朱熹自然哲学的基本概念有的是最通常意义上朱熹哲学中的基本概念,有的在朱熹之前早为中国哲学所吸收、在朱熹那里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如作者在本书第五、六章提到的朱熹自然哲学中“中间地带的概念”——“鬼神”、“天”及“圣人”,作者承认“这些概念的主要意义都已超出了‘自然’的领域”,因此很难说是朱熹独特的自然哲学的基本概念。至于此编最后一章即第八章说到的“感应与变化”,按照金永植教授书中所阐述,既适用于自然现象,也完全适用社会现象,因此也不能说是朱熹独有的自然哲学的基本概念。
本书的主要价值也不在一般地阐释朱熹的自然观与他的专门之学。这是因为,朱熹固然有非常丰富的自然知识,但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是他自己通过仔细观察得来的,他的大部分自然知识与专门之学来自他对书本的阅读。这正如金教授所说,“他的知识与现存的关于中国专门之学传统的文献的内容相差并不太远”。因此,一般地探究朱熹的“自然世界”与专门之学,其意义不言而喻必定是有限的。
金永植教授锲而不舍地研究朱熹的自然哲学,真正关注的并不是朱熹有多少自然知识,而是朱熹用怎样的哲学眼光去解读自然世界。这可以说是金教授所说的“朱熹的自然哲学”真意之所在。
在中国历史上,比朱熹略早的邵雍解释自然与人事的“先天学”发生过很大的影响,朱熹有关天地之始的思想就受邵雍的启发颇大,但是对十三世纪以后中国人的思维和中国思想发生全局性的本质的影响的,惟推朱熹。“李约瑟难题”追问的是:为什么中国在许多方面领先欧洲一千四百年,却没有发展出先进的近代科学?因此选择研究朱熹的“自然世界”、自然哲学在相当程度上真正握住了解答此一疑难问题的历史切人口,有助于此疑难的最终解决。
在我看来,本书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金永植教授相当深刻地解剖了朱熹探究自然世界的最主要的思维方式, 这就是朱熹从没有真正把自然世界的问题当作问题来思考,他的兴趣总是在社会与道德方面。他思考自然世界的一些现象主要是为他阐释社会与道德问题服务的,或者更确切地如金教授所说,“他往往是在论及道德与社会问题时才提及它们,用一些人所共知的自然现象来与复杂而困难的社会问题作类比。真正为自然现象而讨论自然现象的情况在朱熹那里绝无仅有”。概括地说,朱熹重社会伦理而轻科学求知,以道德修养为本位,而不以科学求知为本位。这就在根本上决定了朱熹不可能真正深入到自然世界的壶奥中去。对朱熹来说,用于作为探求自然世界的最好的哲学术语无过于“格物”了。但朱熹所谓的“物”,首先是“事”。他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解释“格物”时说:“格,至也。物,犹事也。”因此,诚如金教授所说:“朱熹的‘格物’,主要是重在道德与社会问题上”。这种判断更有朱熹的学说作依据。朱熹把《大学》当作他学说的核心。《大学》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自我修养的纲要,其基本步骤是“格物”、“致知”。“格物”——词最早就出现在《大学》里,是他认为努力变成圣人的第一步。因此,朱熹的“格物”,虽然也关心自然现象,但不可能首先关心自然现象或者说主要关心自然现象。在朱熹那里,格物的关键是从推求个别事物的理出发——这有求知的成分在,最终得到一个天理,从而保持人类天生的美德。因此,“格物”在道德上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天理”。而天理与人欲相对,是朱熹道德哲学的基础。这样,如金教授所说,“格物在求知上的因素最终还得融人道德上的目标”。由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朱熹对知识的探求带有明显的泛道德主义思维方式倾向,它往往将对真知的探求向伦理化方向发展,造成以善代替真的局面。
事实上,此种“格物”的求知思维方式隐藏了以朱熹为代表的新儒家更为核心的一个问题,即与“格物”观紧密相联的,他们认为在自然界的秩序背后的道德上的秩序,“格物”在对自然世界的探索方面最终要为道德提供一个“宇宙的基础”。这可以看出他们格物求知的真正目的。一旦这个“道德的宇宙基础”建立,他们就没有多少兴趣去关心提供这个基础的自然世界本身了。因此,朱熹式的格物求知不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