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文艺 2004年第06期-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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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本里恭恭敬敬地写下了一行字:感伤的雨——怀念小六子。
文章的开头是:“雨是没有感情的,但在我眼里,雨是感伤的雨———”
那是一篇优美的散文,老师把它作为范文,在课堂上宣读,全班同学都感受到了雨的感伤的气息。
袅袅升腾的雾
雾,漫山遍野,婀娜多姿,袅袅升腾,很像大别山区姿态优美的女人。那少女少妇,摇动的身姿,飘浮的气息,像雾一样弥漫开来,温馨迷人。村庄因此而生动。
雾多生于春冬季节的早晨和傍晚。晨雾往往浓得化不开,早起的孩子拉开门,哎呀一声,迎面撞着了什么,伸手一模,却什么也没有,脸上像被什么缠绕着,伸出舌头舔一舔,什么味道也没有留下,于是感叹一声,好大的雾!急忙走出家门,对面不见人,只闻人语声,孩子兴奋地把手握成一只话筒放在嘴边高喊,喂,我在这里。你看得见我吗?笑嘻嘻的外婆就会跟出来斥道,你这个傻瓜,起雾了,别乱跑,小心掉到水塘里了。孩子不听,继续在雾里高叫。
乳白色的雾就那么缭绕着整个村庄,直到太阳露出红红的圆脸,雾气才会渐渐散去。
傍晚的雾是和炊烟一起升腾的。夕阳就要下山了,雾气慢慢从水塘边河边,从田间地头一丝一缕地向空中升腾,最后形成一片,袅袅地停在空中,既不上升,也不下降,宛若一个顾盼生辉的美妇人。那雾不像晨雾,罩得人透不过气来。雾呈淡蓝色,远远地驻立村庄外,观望那个充满烟火气息的村庄,而一村人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这时异姓的孩子就会站在山坡上,被远处那看得见的雾迷得心旷神怡。她经常被雾感动——为她的优美,为她的婀娜多姿,为她给尘世所带来的无法言说的温情。多少年后,那雾还在她的脑海里一片一片地荡漾开来,并定格成她心里关于那个村庄唯一温馨的记忆。
掰柚子
■ 罗文发
“爸,我口干……”儿子说。
五十开外的父亲就坐在儿子的身旁。儿子的话语是随着那装满雪碧、可乐、矿泉水的小货车打车厢经过时发出的。声音不大,却拨动了父亲的心弦。父亲的手便去摸上衣口袋,然而掏得有些犹豫,那时小货车被前面的叫买声喊走了。父亲说,“东,我们带了柚子哩。”
儿子说,算了,爸,您真该背一桶纯净水来的。
父亲笑笑,柚子好吃。父亲那欣慰的口气,引起了我的注意,让我极想知道他的那只柚子的色泽,形状,味道如何?
上车后,从简短的聊天中得知,父亲从山区到城里打工,每天替一家小厂给客户送纯净水。儿子今年十八岁,考上了邻省的名牌大学,父亲凑足了几千块钱送他去学校报到的。行李架上父亲取下一个塑料袋,捧出柚子,柚子呈葫芦形,青青的皮,拿在手里有些沉,想必果肉饱满。我猜不出这柚子是他上车前所买,还是自家屋带出来的。“先生,您有小刀吧?”没有。我抱歉地说。他又转向同座的几个女孩,她们都摇摇头。本来他可以向后面再借借的,可木讷的父亲就此作罢。
“爸,没有刀怎么打开?”是呀,柚子是非得剥去皮不可的,不像梨子、苹果洗洗就能吃。
父亲默言地将柚子按在自己膝上,右手下劲去掰。那柚子皮密度高,十分紧结,任你怎么掰,硬是不见裂开。父亲吁了口气,手便歇在了上面,光滑的柚子皮上是那粗糙的手,粗糙的右拇指头上缠了一块创可贴。人呀为什么会口渴?有时渴得真不是时候。打工的父亲心痛兜里的钱,本来可以像其他乘客一样,给孩子买瓶可乐或者是矿泉水打开就喝。一脸风霜的父亲在用自己柔弱的父爱送儿子上大学,也许更要苦撑着让儿子把学业完成。父亲那时嘿、嘿地笑了一下,几丝阳光爬上额头。他抬起右手,我不有指甲吗。右拇指的指甲壳便使劲扎入柚子,父亲的那指甲尖儿终于扎开了一道裂纹。但是那创可贴已经松脱,老的伤口弄破了,在一阵阵地痉挛和颤栗中,父亲舔去指头的血。儿子便说,爸,我不吃算了。
随着那一块块不规则的柚子皮掰下,我的心也便回落到实处。倒是父亲沉得住气,撕净了里面的一层层白皮儿。只听得“哧啦”地一声脆响,圆球般的柚肉一分为两。父亲剥下那一梳梳,船儿般的柚肉翻转过来,晶莹剔透,像一粒粒微型的牙雕。我咽了口口水,发现父亲为了掰开这只柚子足足用去二十来分钟。他把那杰作递给儿子,儿子接过,腮帮蠕动,嘴角溢出线线的汁液,我想那柚子一定津甜无比的,十分解渴。那时间,父亲跟我们一样把眼睛转向窗外,喉结暗地滚动。眼见窗玻里的父亲按着拇指头,父亲那手指尖儿上流淌的,是对儿子的情怀。
我相信,从送儿子走进高等学府的那一天起,父亲会静静地等待,等待着儿子大学毕业走向社会的那一日。我设想,假若父亲老了回乡,工作后的儿子某一次回家探望,父亲提出,“东,你也像当年那样用手给我掰个柚子吃吧。”
儿子会掰吗?
也许会。也许会说,爸,还是泡一杯我给您带回的名茶吧,香茗在手既有档次又生津解渴。话虽不无道理,但质朴的情感往往是原汁原味的呀。
列车继续行进,父亲将手上的半边柚肉重又装进塑料袋,搁上行李架。儿子问,“爸,你怎么不吃?”
“我不渴。”父亲的回答变得若即若离。
一段回忆
■ 张 生
上个星期,交大秋水书社的张军锋同学打电话找到我,要我给他们办的一个名为《秋水》的文学刊物写几句话,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因为我深知,这样的刊物对那些热爱文学的学生们意味着什么,尤其是在交大这样一所理工科大学里,一份由学生们自己创办的文学刊物又意味着什么。更何况,我还是交大的一名老师。
十几年前,也就是上个世纪的80年代中期,我还是武汉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的一名普通的大学生,像那个时代的所有中文系的学生一样,几乎每天,我都梦想着能像拜伦那样,一觉醒来就能靠自己的作品一举成名。不过,我想赖以成名的作品却不是诗歌,我想当的是作家,不是诗人,因为我曾试着写过一些风花雪月的情诗寄给我仰慕的一位女孩,我自以为我的这些呕心沥血之作虽然还不足以让我一夜成名,但征服一个姑娘的芳心应该还是绰绰有余,可没想到,她回赠的几首诗却明显比我技高一筹。和她的作品相比,我写的那些东西最多只是一堆字而已。出于自尊心,我只好忍痛放弃了这一心爱的体裁,选择了小说作为我的文学事业的突破口,当然,也是爱情事业的突破口。这当然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件事,对我来说,我更喜欢看书,而不是去写书,但谁让那个时代的女孩都崇拜作家和诗人呢?
那时还没有网络,更不要说BBS了,要发表自己的作品,只能也只敢向学校里办的一本文学刊物《摇篮》投稿。正好,我同寝室的同学黄光辉,也就是当年武汉高校著名的校园诗人未雨,就在里面做编辑,通过他的力荐,我的一篇小说顺利地变成了铅字。这是我的处女作。记得把带着油墨清香的杂志从印刷厂拿出来时,已经是秋天了,在有桂子山之称的校园里,桂花似乎到处都在开放。
我立即请黄光辉喝了一顿酒,以表达我的谢意。他以诗人的激情和我一口气从若干瓶啤酒喝到了两瓶葡萄酒,最后以一瓶白酒结束了这顿只有一个油炸花生米作菜的盛宴。我一定是醉了,因为我一挥手就打碎了寝室的一块玻璃。然后我开始不停地夸他的诗写得好。
当然不是喝醉了才说这个话,他有一句诗我直到今天还是非常喜欢:
我是生来就忧郁的人!
其实他并不忧郁,他一直是我们年级最有名的厕所歌星,最爱唱的歌是《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毕业后,这个忧郁的同学的妹妹却没有继续跟他往前走,他自己倒是怀着一腔诗人的浪漫主义理想大胆地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位于鄂西的建始县。这个地方靠近三峡,崇山峻岭中有激流奔涌,漫山遍野都是奇花异草。可他都视而不见。作为一个试图带领家乡人脱贫致富的受人爱戴的乡长,他常驾驶着一辆破旧的北京吉普奔驰在S形的山路上,风尘仆仆地去慰问山野村夫、孤儿寡母。只是偶尔,也许是在酒醉之后,他会给我打个电话,说起我们曾在一起度过的那些难忘的日子。
而当年曾和他一样在武汉高校诗坛叱咤过一段时间风云的邱华栋,如今已是京城名记,著名的新生代作家,他常在纸醉金迷的夜晚坐在北京三里屯的某一个酒吧的高台上,看着眼前的红男绿女,写一些奢华的都市小说。就像我从黄光辉的来电里知道了鄂西的美丽风景一样,我也从华栋的小说里,了解了北京的一些新建的金碧辉煌的大饭店,和流光溢彩的购物中心,从而也使我更添了几分对北京的崇敬之情。
俱往矣!
也许,这就是人生?
就在我将那本《摇篮》献给女友的同时,在位于长江下游的六朝古都的南大校园里,也有一本名为《大路朝天》的文学刊物问世,在上面发表作品的,也都是中文系的一帮大学生。为了能出这本刊物,他们还在中文系学生会主席的选举中搞起了黑金政治,他们向其中的一个候选人表示,如果他同意上任后拿出一部分学生会的活动经费用来办一本文学杂志,他们就为他拉选票。那人欣然同意。于是他们各走半边,便有了《大路朝天》这本杂志。
这可能是我所知道的在中国的大学里发生的第一个贿选的案例。
一年后,当我到南大读研究生时,偶然与其中的一个学生相识,因为他正好睡在我的下铺。他的名字叫李劲松,在那本《大路朝天》上,他发表的是一篇小说,题目叫《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自从他和张艺谋合作,以笔名李冯写出大片《英雄》的剧本后,如今我再介绍他时,已不需浪费过多的笔墨了。他显然已是名人。据说,不光张艺谋很欣赏他,连曼玉都很喜欢他,而张曼玉我们这个年龄的人谁不喜欢?谁不爱?她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永远都是我的梦中情人。祝福她!愿她永远美丽,也永远有魅力!
正是通过李冯,我认识了那批学生,即现在苏州做市府秘书、常在领导面前点头哈腰的诗人小海;仍在南大新闻学院执教的诗人杜马兰,他常常不经意地提起《南方周末》的主编是他的学生;和我一样在上海五角场当现代寓公,已经坐吃山空、将多年的积蓄挥霍殆尽的小说家海力洪;以及在南京充任公务员、经常在建筑工地戴着安全帽痛斥黑心的房地产开发商偷工减料的诗人兼小说家刘立杆;还有在北京语言学院忙着教全世界的漂亮姑娘学汉语的大学老师兼小说家贺奕等。
我的文学梦也因这些朋友得以继续,文学无疑是一件神圣的事业,但也更是一件孤独的事业,因为没有人能代替你来工作,也没有人可以合作,稍不努力,就会崩溃和放弃。我们只得互相鼓励,有时几乎接近于互相吹捧,最明显的一次,是我和李冯坐在南大南园门口一侧的一柄花花绿绿的遮阳伞下,各自手拿一瓶冰镇啤酒,大声恭维对方。我说他是未来的索尔·贝娄,这个人可是获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但我一点也不吝啬地把这个荣誉送给了李冯;他说我是明日的博尔赫斯,这个高帽自然也不低。我们彼此都笑纳了。旁边虽然人来人往,但我们却置若罔闻,一点都不脸红。
1999年冬天,我到武汉办事,作家张执浩在他的工作单位武汉音乐学院附近设宴招待我。我们之前并不相识,彼此都只知道是校友,席间大家回忆往事,偶然谈起,才知道我们的作品发表在同一期《摇篮》上。他是历史系毕业的,当时写诗,现在写小说,他也是60年代出生的所谓新生代作家里很出色的一个。一起吃饭的还有不擅言辞的诗人剑男,他的那些格调古典、充满沉思的诗篇我一直很喜欢,同样,他的诗也曾和我的小说发在同一期《摇篮》上。他是我的师兄,是中文系84级的,毕业后留校,办一本中学生刊物,教小孩子们如何写好作文,如何在高考中取得高分。他自己当然已无须为高考操心,业余仍在写诗。上个月,他寄给我一本他新出的诗集《随笔和断章》,其中的诗句让我恍若再次回到那个年代。
当年和我的小说发在一起的一篇颇有郁达夫《沉沦》色彩的小说的作者,如今已是武汉大学中文系一名神情严肃的博导,不知他是否还好意思像我一样对学生们聊起自己早年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