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的行为-第1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且让我以《博弈理论的争议》一文内提出的贺泰伦反论(Hotelling paradox,是博弈游戏)来解释一下。我写道:
「这个反论说,一条很长的路,住宅在两旁平均分布。要开一家超级市场,为了节省顾客的交通费用,当然要开在长路的中间点。要是开两家,为了节省顾客的交通费用,理应一家开在路一端的四分之一,另一家开在另一端的四分之一。但为了抢生意,一家往中移,另一家也往中移,结果是两家都开在长路的中间,增加了顾客的交通费用。
「这个两家在长路中间的结论有问题姑且不谈,但若是有三家,同样推理,他们会转来转去,转个不停,搬呀搬的,生意不做也罢。这是博弈游戏了。但我们就是没有见过永远不停地搬迁的行为。」
数十年前,玩这个游戏的人把数字加加减减,或把直路改为弯路、球形等,这些都是游戏。
解释上述的地点选择的行为,经济学的方法只有两点。第一、我们要问:依照需求定律,节省交通费用是不是唯一的考虑?第二、两家或更多的超级市场之间的协议费用究竟是怎样的?一家可以收购另一家,或者大家合并,或者不言自明地各自选取顾客交通费用最低的地点,又或者集中在一起,使交通费用增加。
只要你让我随意假设交易(协议)费用是如此这般,你要我把多少家超级市场安定地放在什么地点我也可以做到。困难是考查真实世界的交易费用究竟是怎样的。
73
第五章 市场概论
永远不要说市场没有竞争就是政府只发一个牌照,只让某产品有一个供应商垄断地存在,竞争还是无可避免的。竞争获取牌照或竞争垄断权的行为,只要有政府管制就无日无之。而竞争牌照垄断权要出价:牌照之价,贪污之价,向政府提出的产品之价,等等。获得了牌照垄断后,产品还需要竞争。不是一模一样的产品,而是可以代替的。香港的地铁与计程车竞争,与公共汽车竞争,甚至与步行竞争。大家争呀争的,好不热闹。
一个发明者拿得了发明专利权,算是垄断了吧。我和两位助手曾经花了几年时间审查美国的发明专利檔案,其竞争发明注册之烈,使我们作研究的感到天旋地转,到最后要放弃这项研究。
话得说回来,政府管制牌照是一项局限,发明专利也是一项局限,而这些对市场的竞争是有影响的。不是减少了竞争,而是把竞争的形式改变了。这形式改变的后果,最重要而又最有趣味的,是影响了价格的安排或行为(pricing arrangement或pricing behavior)。
传统上,价格的行为分两大类:受价(price taking)与觅价(price searching)。「受价」是一般书本所说的竞争市场,指出售者接受市场之价,随波逐流,他自己不能订出与市场不同之价而还有生存的空间。价高于市,一点也卖不出去;价低于市,血本无归。在香港,黄金市场大略是这样的。
「觅价」是一般书本上所说的垄断(monopoly)或寡头竞争(oligopoly)的行为了。精彩绝伦,觅价的行为是这卷二的重点。大约一半是传统所教,一半是我自己研究所得,主要是受到戴维德(A。Director)与艾智仁的影响。受价呢?既然是受价,订价的行为就没有什么可以大书特书了。然而,我从四十年前作本科生起对书本上所说的竞争(受价)市场就有所质疑,后来觉得有需要修改的地方。我从来不刻意创新,或希望与众不同。我的困难是任何成见,每次看时都从不同的角度看。这样,好些成见都或多或少有点问题。
不想创新也逼要创新,在价格的行为上我举出第三类:造价(price making)。这是造假价而希望顾客中计的行为了。
74
第一节:市场的本质
本卷第三章第七节指出,专业生产然后在市场交易,社会利益增长的倍数大得惊人。是的,如果没有交易或交换,专业生产就派不上用场。你专于生产史密斯的制针厂的针,不能与他人交换其他产品,怎可以生存呢?
重要的是:交换不一定需要市场。
让我们复古吧。在中国旧礼教的社会中,农业为主,专业生产没有今天那样重要。一家之内,父亲或某长者决定成员的物品分配。专业生产是有的:农植的农植,织布的织布,家务的家务,产品由长者分配,是一种交换形式。然而,在这旧家庭内,分配的准则不单是按每个成员的边际产值,而是边际产值加上不同辈分的权利划分。要维护一个家庭的权利结构,礼教划定长子比次子有较大的权利,男重于女,老婆胜妾侍等等。过年过节,拜祖先分猪肉的排列礼节是辈分划分的通告。是好是坏,这样的家庭存在了几千年。一家之内有交换,但没有市场。家与家之间是有市场的,但对人民生活的决定性远不如今天那样重要。
离开了家庭内的专业生产而交换,也不一定需要市场。回顾三、四十年前的中国,其结构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家庭。毛主席是一家之长,干部有等级权利划分,人民由中央或地区政府分派专业工作,其所获的分配由政府按等级权利及其他准则决定。原则上,这些准则可以与市场的准则(私有产权与边际产值)有同样的效率,甚或胜之。政府分派专业与分配产品也是一种交换,在原则上其效果可以与市场的相同。我说过了,如果所有交易费用是零的话,有没有产权制度没有关系,有没有市场也没有关系。
问题是,真实世界是有交易费用的。市场的形成(或任何制度的形成)是因为有交易费用而起。我们于是要问:市场引导的交易费用与中央领导的交易费用有什么分别?哪方面是比较高或比较低呢?
天生下来每个人都不一样,所以要有不同的权利划分。市场以私产划分权利,毛主席的中国以等级划分权利,二者的权利划分与保障的交易费用孰高孰低呢?这是个很困难的问题,我没有答案!私有产权的界定与保障,费用相当高,单看今天香港或美国等地的司法(包括律师)费用就非常可观了。四十年前的中国,法律的费用很低,但有较大的政治费用:权力斗争的费用,背诵《毛语录》的费用等。这些也非常可观,也是界定与保障权利的费用。
在权利划分(界定)与保障的角度看,哪方面的费用比较高我不知道。我可以肯定的是在国民收入的百分比上,界定私产的费用比较低。但那是因为有其他的交易费用,使非私产的国民收入下降。
市场引导专业生产而交易与政府领导专业生产而分派交换的主要交易费用的分别,是讯息费用。市场的基本权利局限是私产(将详述于本书卷三),选择
75
由私产的持有者决定,而这决定的主要引导讯息是市价。
且让我从高斯(R。Hase)的一句话说起吧。高斯说:「要真的知道一个人对某物品的意欲,唯一可靠的办法是要这个人出价。」当然,一个贫穷的人,与富有的人一样,其意欲的表达是要受到财富或收入的局限约束的。没有局限的意欲是无限的;真实世界有局限。
穷人不够钱,其出价往往比富人低。然而,穷人出价在市场买到的物品,其价一定比富人愿意出的为高。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好些城市推行牛奶的价格管制。支持这管制的人说:「富人有钱买牛奶给狗吃,而穷人却没有钱买牛奶给婴儿,所以牛奶之价要被管制在市价之下。」但我们不难想像,穷人可能买牛奶给狗吃,而富人却不愿意多买牛奶给婴儿。香港李嘉诚先生的财富比我的高出何止千倍,但我拥有的照相机应该比他拥有的多而贵。诚哥要在拥有照相机的比赛上胜我易如反掌,但他就是不愿意出价。他怎样说喜欢照相机也没有用,不出高价就作不得准。我说怎样不喜欢照相机不足为凭──我出高价,减少其他消费,是表达了我的意欲。
市场的讯息运作,主要是靠市价传达的。我出价购买一件物品,无论怎样微不足道,总会微不足道地影响了市价。这是因为若有足够的人像我那样做,该物品的市价就会上升了。
好些年前,海耶克(F。Hayek,1899…1992)与佛利民(M。Friedman,1912…)就在上述的重点上发挥,指出市价的讯息传达对资源使用的效能。一个人要专业生产什么,他的比较成本优势何在,他的兴趣在哪方面,有市场他就会看市价来作决定了。我们的社会有数以千万计的人,每个人的所知与其他人都不一样,但每个人看市价作决定,购入或沽出,或选择专业,所有的人的所知就会集中在一起,协助市场的运作。
一九六三年暑期,在加州一个小镇一所大学的小室内,我第一次遇到佛利民。在场有十多位教授,只有我一个是学生。一位教授问:「私有产权为何重要?」佛老答道:「如果我知道一块巨石上奇怪地可以种出珍贵的水果,那石块若不是我的私产,我不会做什么,也不会向政府通报。但如果那块石是我的,我会种出水果而沽之于市,无论我怎样守秘,我所知的某部分讯息就会在市场上传出去。」
五年后在芝加哥大学旧话重提,再与佛老谈论市场的本质,他指出没有人喜欢认错,但在市场作了错误的决策是不需要认错的:产品不合于市,生产者卖不出去,要亏损,就是惩罚,这惩罚是快而又有适当的轻、重之分。我当时补充说,人的决策不可能永远不错,往往要从错的经验学习。但错有大错与小错之分,从小错学习要比从大错学习对社会有利。以个人或商业机构为单位的市场,其决策的错误损失远比政府的错误损失为小。
私有产权是市场发展的先决条件。这是卷三的后话。这里要说的是,虽然市场是讯息的传达中心,其讯息不一定正确。自私的行为可以刻意误导,可以造假价,而有时因为市民的无知,牛群直觉(herd instinct)的现象可以出现,一窝
76
蜂地中市场之计。股票市场有时发神经地大上大落就是例子。
月有阴晴圆缺,因为人的自私与无知,市场的运作永远不是课本上所说的「完善」。然而,英谚云:「我们不能永远地欺骗所有的人。」自私与无知所引起的讯息不足的现象,一般不能持久。问题是市场有多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欺骗方法,而人与人之间也有不同的善忘程度,所以那所谓「不完善」的市场现象层出不穷,永无止境。这些都是后话。
这里要指出的,是在非私产的如中央分派专业与分配所得的制度中,缺少了市价的指引,讯息费用就变得高不可攀。最精明的政府也不可能知道社会每个人的比较成本优势,更何况在中央分派工作的情况下,人际关系、走后门的现象无日无之。另一方面,没有市价,要生产什么、产量多少等取舍,就真的如瞎子过河了。我要把高斯的观点加强:要人们表达意欲,强逼他们出价!
以下的几个结论是可靠的:
(一)市场的形成,是为了减低讯息费用。但因为人的自私与无知,这些费用永远不是零。「完善」的市场永远不存在,但因为交易(包括讯息)费用无可避免,是局限,「无效率」的概念不能自圆其说。市场是一种制度,跟其他制度一样,没有交易费用不会形成。不同的制度有不同的经济效率,但这只是因为交易费用的局限条件不同,效率的排列不可以从「有」或「无」的角度看。
(二)私有产权与政府领导是合不起来的。私产一定要有自由转让权,这就是在产权的局限下有选择其使用的权利。不是因为没有私产所以要政府领导,而是政府要领导就要废除私产。但产权的界定与保障有不同的程度;政府的策划有不同的层次。那所谓混合经济(mixed economy)是常见的不伦不类的例子。
(三)中国旧家庭的没落可不是因为旧文化或旧礼教先有改变,而是因为工业的兴起促使专业与市场的扩大。中国老早就有私有产权,但在旧家庭中,产权主要是在长者之手,后辈的以礼教排列权利。农业为主的社会,以旧家庭为基础的市场主要是家与家之间。
工业兴起,专业增加,子女要离家工作,个别子女逐渐变为私产的拥有者。市场的范围扩大了。旧家庭变得不合时宜而遭淘汰,迫使我们的旧礼教成为笑话。
77
第二节:受价的行为
受价(price taking)的行为没有多大变化。市场之价是什么,出售者就照价而沽,没有其他选择。从价格行为的角度看,受价并不精彩,没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但为什么一个出售者要受价,没有选择价格的空间,却不是肤浅的问题。
受价,是因为出售者面对的需求曲线是平线一条。要是这曲线向右下倾斜,高价多卖一点,低价少卖一点,出售者就要觅价(pr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