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霸美国经济十大巨头(下)-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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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会议记录中有这样的记载:在不得不做出让步的时候,只能同意联合
推销,在生产方面则要坚持保留100%的股票。
IBM 公司列举的占有100%股票的理由如下:
(1)为了对各个方面做出统一的、正确的决策,其中最重要的是有效利
用产品资源、分配科研任务并支付其经费、制定产品价格、支付股息。
(2)为了落实各方面基本政策的管理,其中重要的是工资、职员的业务
和职业道德。
(3)为了最小限度地筹措必要的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关税,支付
与利润相应的税金,以得到最理想的企业之间设定价格的结构。
对于在1977 年从印度澈退的问题上,坚持100%出资的理由,在IBM 公
司当年的营业报告书中有这样的记载:“我们相信,像我们这样的具有高超
技术、飞速发展的产业,要在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和服务方面进行世界范
围的调整,就必须100%地占有股票。”IBM 公司这样公开地阐述“所有关系”,
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为了操纵企业的经营主导权,坚持100%出资可能是最牢靠的做法。然
而,在不可能实现100%占有股票的时候,上述理由就值得怀疑了。
斯佩林·兰德公司的董事长李雅在1976 年全国计算机会议上发表施政演
说:“美国企业对国外掀起的几起保护行动负有一部分责任,这是由于对围
绕国家的荣誉和地位的极其真实的动机缺乏充分的感受而产生的。在欧洲和
远东,是否具备计算机能力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技术水平。尤尼德塔公司的目
的,就在于要排除来自美国的竞争。这种限制,乃是针对美国企业的,因为
美国企业对于100%占有外国分公司资本已成为一种兴趣。我们(尤尼瓦克)
对少数派的股东将给予非常优厚的地位,并且相互之间可以进行有益的学
习。”
那时,墨索尔纠在接受《哈维德事业评论》的记者对跨国公司经营家的
采访时曾说:“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身体及相貌都会发生变化,可是,仍
然是两只手、两条腿和一个脑袋。企业则与人裁然不同。就是说,它的成长
将导致结构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又因人们的抵抗而成为困难的事。在1980
年以前,IBM 公司的几个分公司,年销售额也许会超过10 亿美元。到那个时
候,本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可能就会像现在这样了。如果要问发展趋势如
何?我认为,会比今天更进一步地大幅度地分散权力。假若您的公司像IBM
的德意志分公司和法兰西分公司那样,在各自的国家中是屈指可数的和最有
实力的,那么,您必须融化那个作为共同体一部分的分公司。将那种在世界
各国所贯彻的方法用于这些公司,已是困难的了。”
确实如此。已经很强大的IBM 世界贸易公司。在调整它与本国之间的权
益时,究竟怎样才能使IBM 公司的文化与各国的自治自尊感融合起来呢?
六、租赁制在IBM 的不断完善、发展
前面曾提到,租赁制是托马斯·沃森使用的主要经营手段,是IBM 成长、
壮大的秘诀之一。六七十年代,租赁制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得到了发展,为
IBM 带来了滚滚财源。
人们使用计算机,一般是通过购买、租用或租借三种途径。租用与租借
这两种方式无大的区别,只是“不许退货的期限”不一样。租用机器的不许
退货期限最多只有几个月,或者是一年,只要过了这个期限,什么时候都可
以退还租用的设备。租借机器的不许退货期限一般为2~7 年,如果中途解除
合同退还机器,用户必须支付较高的违约金。
用户如果采取租用方式,就不需要支付设备维修费、固定资产税以及机
器保险费;采取租借方式就得支付上述各种费用。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如
尤尼瓦克公司就没有把维修费包括在租用费中,而是另外签订合同,向用户
单独征收。
租用和租借的优点,可列示如下:
(1)它是增加资本的一种方式,能起到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的作用;对
于企业成长,它是一种颇有吸引力的方法。(2)购买物品,必须立即支付大
量的资金:但租借物品,每月只需支付租金总额的几十分之一即可,因此,
它有利于流动资金的周转。(3)人们如果租用设备,则可以避免设备日趋陈
旧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在必要时,可以换成新的设备。美国早在南北战争以
后,租借制度就开始萌芽了,但作为产业而繁荣起来,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
战之后。
如果考查一下计算机产业,正如前面所述,穿孔卡片系统的历史,起源
于IBM 公司的前身——计算制表记录公司。并且,在以后的30 多年中IBM
公司一直实行穿孔卡片系统租用制度,不出售穿孔卡片系统。就是说,用户
若要使用穿孔卡片系统或计算机,除了租用别无他法。
租用本来是短期的。但实际上,为了方便使用,租用的机器往往长期留
在用户那里。尤其是在供不应求时,因为只能向有限的用户提供祖用,所以
用户退换设备的诱因只能是来自于出租者对设备的技术革新或者是出现了新
兴企业的技术挑战。
计算机产业的发展起始于1946 年ENIAc 机的研制成功,随后,斯佩林·兰
德公司制成UNIVAC/1 机,并实现了商品化(1951)。在此之前,经历了30
多年的穿孔卡片系统的时代,那一时期,穿孔卡片系统的提供者只有IBM 和
尤尼瓦克两家公司,如果穿孔卡片系统只能租用,那势必出现同一机器长期
滞留在用户那里,形成机器在用户那里走居的现象。
IBM 公司和尤尼瓦克公司虽然都热心于技术革新,但是穿孔卡片系统时
代革新是相当缓慢的,它与计算机时代无法比拟。
在IBM 公司于1972 年宣布采用定期合同制度以前,该公司的计算机出租
就以制度形式规定了不能解除合同的约束期限为一年,超过这个约束期限,
用户如果提出退货,可以在3 个月后退还机器。在70 年代末期,用几千万
日元或几百万日元就可容易地购买到一台大型计算机,但在第二代计算机期
间,就连IBM/1401 型机那样的小型计算机,也得花大约1 亿日元才能买到手。
那一时期,IBM 公司的出租机器,每月征收租金为机器售价的1/45~1/60。
简单地说,IBM 公司花费1 亿日元或几千万日无制造出来一台机器,需3 年
零9 个月至5 年才能收园成本。
IBM 公司的主要用户是美国联邦政府、地方政府或者大型企业。这些用
户使用机器、,往往不是一台两台,而是大批量的,其中还包括有大型计算
机。用户如果要直接购买机器,则要花费巨额的资金,因此,几乎都采取租
用办法。
IBM 公司虽然要等3 年零9 个月至5 年之后才能收回机器的成本,然而
一旦机器折旧以后,用户再继续使用机器,IBM 公司获得的租金收入几乎就
完全变成为利润。IBM 公司的成长和壮大,是这种租赁制发挥作用的一个典
型的例子,可以说,只有租赁制才是IBM 公司发育成长的力量源泉。
对于用户来说,穿孔卡片系统已经相当复杂。可是,计算机比穿孔卡片
系统复杂得多,因而对计算机的操作使用,就成为更困难的事情。在1956
年以后,尽管用户可以购买计算机了,但他们还是租用计算机,因为这样可
以从IBM 公司得到各种各样的支援服务,比较放心。一部分用户认为,与其
换成新机器,还不如使用已经用惯了的旧机器,因为新机器需要一段熟悉掌
握的过程。还有些用户并不想很快地实现机械化。所以,即使是被退还的旧
机器,IBM 公司可以把它擦洗后,再出售或租给第二个用户。这样一来,因
为租赁制本身就使机器带有定居的性质,所以租赁制成为IBM 公司成长和增
强竞争力量的源泉。对此,只要看一下IBM 公司内部备忘录中记载的T·C·佩
布斯的一段话就十分清楚了,他说:“可以预测出老产品在更新之前有多少
年的‘寿命’,在发表新产品时,就签订大型的租借合同,使之成为长期的、
稳定的、有价值的收入来源,这将会给生产厂带来切实的利益。”
1935年底,IBM公司在美国国内的穿孔卡片系统的状况是:制表机为4303
台,分类机为4106 台,穿孔机多达8412 台;市场占有率分别是:制表机为
85。7%,分类机为86。1%,穿孔机为81。6%在进入计算机时代10 年之后的
1963 年,IBM 公司还保留约20 亿美元的穿孔卡片系统,其年收入约达5 亿美
元。1963 年,IBM 公司在美国国内完税前的纯利润约达5。89 亿美元,其中穿
孔卡片系统的出租利润约占1/2。
协助经营公司的罗莎·秀瓦尔姆在1969 年推测,在美国国内那时仍然有
45000 台穿孔卡片系统在运转;其中,IBM 公司出租的有3 万台,占67%,
收入约为5 亿美元,IBM 公司确实由此发了一笔横财。
另外,据美国调查公司——国际数据协会的调查,截止到1977 年6 月1
日,IBM 公司向世界市场出售和设置的计算机为73268 台,其中有IBM/1401
和IBM/700 系列机这类第二代计算机4356 台,IBM/360 系列机10141 台在运
转。租借公司所租借出去的机器,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恐怕都是从IBM 公司
那里租来的。
从IBM 公司出租机器和部件的投资状况来看。出租机器及其部件的累计
金额,1961 年还不到20 亿美元,但在IBM/360 系列机出厂之后却迅速地增
长,到1970 年接近67 亿美元。IBM/370 系列机出厂后,累计金额又进一步
增长,到1976 年终于突破了104 亿美元。纯投资额(其中包括对国内的工厂
和事务所的纯投资额)也有同样的增长趋势。
祖赁制度作为IBM 公司的资本源泉,发挥了绝妙的作用。但是,在1966~
1968 年,使IBM 公司担心的种子却迅速地荫生。这就是从金融机构得到贷款
援助的计算机租赁公司的兴起。
1956 年以后,IBM 公司的机器可以直接出售了。那时,像协助经营公司
那样的以经营穿孔卡片系统为主的租借公司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尤其是
在60 年代后期,即性能稳定、数万台成批生产的IBM/360 系列机开始问世的
时候。
租借公司最初是针对IBM 公司的出租方式采取了对策,IBM 的出租公司
有两种出租方式,一是提供“附带购买权出租合同”,二是提供“购买更新
合同”。前者保证从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用户若在中途希望购买机器,只
要按一定比率从新产品中扣除已支付的租金总额,便可售给机器,后者虽然
没有附带购买机器的保证,但在中途急于购买机器时,也可扣除一定比率的
已支付租金总额而售给机器。
租借公司唆使用户从IBM 公司购买机器,然后,再立即从用户手中把机
器买过来,以低于IBM 公司15~20%的租借费再租给用户。那时,IBM 公司
出租机器的折旧期平均为4 年;而租借公司却把买到手的机器的折旧期延长
到8~10 年,以此增加利润,并将利润中的一部分用来降低租借费。
租借公司对用户讲:“我们已筹备了购买机器的钱,请您从IBM 公司把
机器买过来卖给我们,我们再廉价租给您用”。这样,对用户来说,不但可
以照例使用机器,而且每月的租金又便宜,当然是意外的好事。
IBM 公司对租借公司的这套作法非常厌恶。由于反垄断法的限制,即使
把机器转让给租借公司,IBM 也必须免费提供软件,还必须进行维护服务。
这样一来,也疏远了IBM 公司与用户的关系,失掉了大有发展前途的租金收
入。因此,1965 年10 月,IBM 公司缩小了在中途购买机器时的减价比率(从
租金总支付额中所扣除的比例),并提高了维护费用。据当时的报纸对此事
所作的报道说,这些措施是IBM 公司针对租借公司所采取的对策。
尽管IBM 公司采取了上述对策,但租借公司并未停止购买IBM/360 系列
机;1966 年至1968 年,购买量约达14 亿美元,若将1969 年的也包括在内,
则高达25 亿美元。这是因为IBM/36O 系列机不但大大优于第二代计算机,而
且性能稳定,人们认为该机至少会有8~10 年的寿命,因此祖借这种机器的
祖借企业不断增加。IBM 公司本身也由于IBM/360 系列机的畅销,制订出庞
大的投资计划,并把机器直接出售给租借企业,以弥补与租借企业之间的隔
阂。
仔细观察,就可以发觉租借产业正在不断地成长为强大的势力。1968 年
初,IBM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