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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博览群书2006年第02期-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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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事业,“即使不算最高尚的,也是最重要的和最高级的”。而要担当起整个人类的大脑和全社会的良心的职责,学者应当始终对人类的命运投以终极性的关注,密切注视自己所处的时代,不断去发现、研究新的情况和新的事物,只服从真理,而不应当愚弄人类。
  “学者的使命主要是为社会服务,因为他是学者,所以他比任何一个阶层都更能真正通过社会而存在。”如此一来,学者的第二项使命就是要把所拥有的知识用于社会、造福社会,使科学文化得到传播和发展。由于学者是人类文化传承链条中关键的一环,因而,学者要尽可能全面地向前人和同时代的人学习一切有益的知识,并把所掌握的科学文化以适宜的方式传播给每一个社会成员,向他们阐明和澄清真理,同时还要结合所处的时代的新特点、新情况,做出新的创见。要传承文化、做好人类的教师,学者就应当“优先地、充分地发展他本身的社会才能、敏感性和传播技能”。
  学者在传播知识时,如果他在道德方面落后于其他阶层,不言而喻,人们就会对他所传播的东西持怀疑的态度。无论是诱惑还是强制,都不能使人接受他所怀疑的东西。所以,学者不但要言传,而且更要身教。只有言行一致,吐辞为经,举足为法,才能真正担当起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这样,学者的第三项使命就是成为时代的道德楷模,他应当代表他的时代可能达到的道德发展的最高水平。
  费希特的这些论述不但在当时的德国乃至整个欧洲具有将启蒙事业引向深入的伟大历史意义,而且直到今天还保持着振聋发聩的余响,任何一位正直的中国知识分子尤其会感触良多。对照费希特关于学者的定义,不论是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中国知识分子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不能尽如人意。按照《汉书》中的说法,“诸子十家……各引一端”,不过是为了“取合诸侯”(《汉书·艺文志》)。“自武帝设五经博士……传业者浸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盖利禄之路然也。”(《汉书·儒林传》)令人遗憾的是,中国的学者们虽然历经磨难,但至今似乎还不能在民众中确立起自己令人信服的形象,怨声载道的“学术腐败”和“文人无行”的现象,无不证明,当今有相当一部分中国知识分子难以胜任费希特所界说的学者的使命。更值得我们警醒的是,一些名满天下的鸿学硕儒,或颠倒黑白、搬弄是非,或以讹传讹而不自知,以炫耀雕虫小技、曲世阿俗、哗众取宠为荣耀,以欺瞒天下为乐事,甚至堂而皇之地甘当“资本家的乏走狗”。
  造成这些让人心寒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至为关键,这就是学者应当始终坚守人格的独立和思想的自由,因为历史上学者的种种“不幸”恰恰根源于人格与自由的自我丧失。费希特早已明确地指出,独立与自由是学者履行其职责的基本条件,因为“我存在,我是独立的存在者。”“自由地获取一切对我们有用的东西的权利,是我们人格的一个组成部分,自由地使用一切为了我们精神的教养和道德教养而对我们开放的东西,是我们的使命;没有这个条件,自由和道德将是一件无用的礼物。我们的教育和教养的最丰富的源泉之一是精神与精神的相互沟通。从这个源泉汲取教养的权利我们不能放弃,除非放弃我们的精神,放弃我们的自由和人格。”这些话确实值得我们反复深思呵!
  费希特的《论学者的使命》穿过二百多年沧桑的时空,呼唤着中国学者的良知。
  
  李文堂(中共中央党校文史部):
  费希特关于“学者的使命”的一系列演讲,可以说是非常古典的,充满了一种古典的学者精神,一种单纯而明晰的精神气质。这不仅与柏拉图的教育理念、约翰福音的传达使命相承接,而且从形而上言之,也与儒家“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思想相贯通。
  按照费希特的意思,要理解“学者的使命”,首先要理解“人的使命”;他认为这是一个“最高深的问题”。实际上,这也是知识学中“最高深的问题”。“最高深”的不在于“人”是什么的问题,而在于人的“使命”是什么的问题。人有使命吗?如果有,是谁派遣的?他的目的是什么?这是一个关于人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老问题。要理解费希特对这个问题的思考,首先就要搞清楚“使命”这个概念。德语说Bestimmung,有规定、规章、用途、目的、使命等意思,但“规定”这个意思是最直白、最原初的,其他的意思是从这个意思派生出来的。费希特非常喜欢这个动名词,而且经常在“规定”这个意义上使用。如果我们把人的使命转换成人的“规定”,似乎有点不知所云,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进一步的理解。黑格尔把“使什么成为什么”的“规定”,称为“本质”(Wesen)。如果按这个理解,那么,人的使命、学者的使命就可以叫“人的本质”、“学者的本质”了。
  费希特在研讨“自在的人的使命”时间道:人依其概念区别于其他存在物而特有的东西是什么?这实际上是在问人的“本质”,只是没有这样直接表达而已。但他后来的确就这么叫的。1805年他在爱尔兰根大学也有一个类似的讲演,题目是《学者的本质及其在自由领域的表现》。他在演讲中说,人有一个内在的、隐秘的本质,就是神圣理念(Idee)或上帝,换句话说,人的本质是理念或上帝。费希特通观西方哲学史,只引柏拉图、约翰为自己的思想同道,所以用“理念”、“上帝”来说明隐秘的“本质”,似乎并不奇怪,也不是没有一点学理依据。
  本质具有隐秘的性质,它不是直接的东西,而是间接地显现在现象中,黑格尔称之为设定起来的。他从词源学上解释了本质(Wesen)是过去了的存在 (Sein)。我们也可以说,本质是隐去了的存在。费希特在研讨“自在的人的使命”的时候,他把最高原理表述为“他在,因为他在”(Er ist;weil er ist)这样一个假设 (Hypothese),而在同一时期的“私人演讲”,即后来出版的《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中则表达为“我在,因为我在”(Ich bin;weil ich bin)。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吗?我们认为前者是本质的观点,后者是存在的观点,两者的关系涉及一个他后来称之为“最明白又最隐秘”的真理问题。怎么理解呢?打个比方,当上帝被问“你是谁”时,上帝回答“我是我所是”(ego sum qui sum),之后转身隐去了,后来只有化成肉身的基督才报道“他”的消息。这里,最明白的、直接存在的“我”隐去之后,变成了最隐秘的“他”,也就是说,从“我在,因为我在”,变成“他在,因为他在”。两者虽然都是“绝对”的观点,但是有“存在”与“本质”之别。应该说,费希特在坚持直接性观点的同时,也坚持着间接性的观点,而决不像黑格尔批判的那样,缺乏间接性。把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起来的“最明白又最隐秘的”真理,就是理念或上帝,费希特称之为“唯一的光源”、神圣理念或上帝。
  神圣理念一方面自在自为地隐秘在自身中,另一方面也出场显现自己,费希特称之为“在场”(Dasein)。这个意思和他1806年打通知识学和约翰福音之间的关系的《极乐生活指南》表达得差不多。“上帝不仅是内在地隐秘在自身中,而且也在场,表现自己(Gott Ist nicht nur,innerlich und in sich verborgen,sondern er ist auch Da,aeussert sich)。”那么这个表现出来的“在场”是什么呢?费希特在关于《学者的本质》演讲中说,我们现在把表现出来的有生命的“在场”称为人,而只有人是“在场”的;又说,人的“在场”的真正根源在上帝。也就是说,人从属于上帝,来自于上帝,是上帝的“在场”。费希特在这次演讲中当然坚持了人是有限性的存在,认为只要人不停止其为人,只要人不变成上帝,人的终极目标就是达不到的,但“无限地接近这个目标”、“无限完善”,是人的使命。这一使命意味着,人被要求恪守自己有限的“在场”生存,因为人是被派遣的、显现出来的“在场”。所以海德格尔后来也说:“这个在场是人的使命(Dieses Da zu sein,ist eine Bestimmung des Menschen)。”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费希特对人的使命的讨论,的确是一个最高深的哲学问题,这些通俗演讲,完全是建立在他的第一哲学——知识学的基础上的。只有把握住这个形而上问题,才能进一步理解他所谓的“学者的使命”,而不至于将它变成一种无根基的伦理学问题。
  人的有限“在场”,不是一个孤独的世界,而是一个有他人“在场”的共同世界。耶拿时期的费希特,把人的“在场”称为“理性存在者”。但是,我们要知道他所谓理性,并不是通过语言、概念中介的逻各斯,而是理智直观。所以,费希特相信,每个“理性存在者”都具有自由内观的能力,都能意识到自己的自由意志。他认为,这样的“理性存在者”可以在感性世界里相互承认对方的自由,建立起一个自由共同体,这就是“社会”;而人是注定要过社会生活的,社会意向属于人的基本意向。这个思想,他在《论学者的使命》中还语焉不详,但后来讲法权哲学和伦理学时就有了详细论证。国外现在常有人把他看成“主体间哲学”和“承认理论”的开创者,自然不无道理。
  按照费希特的意思,所有的社会成员本质上都是自由的,人的职业、阶层的选择都应该是自由的,但他们作为社会的人,就具有共同的社会使命,即“共同完善”。那么,人们一旦选择了学者这个职业,他们的特殊使命是什么呢?泛泛而论,是传授文化知识,从本质上说,是传达真理。费希特认为,学者虽然是社会精英、人类教师,因为他们承担着一个社会的文化传承和塑造未来的特殊使命,但并不会否定或剥夺其他社会成员的理性自由,因为学者不是用体力的强制手段,迫使他们接受自己的信念的,而是用语言、概念等逻各斯手段从事知识的传达和道德的教化的。
  值得注意的是,费希特重身教甚于言教。为什么呢?费希特以“学者的道德”的标题预告《论学者的使命》的演讲时说:“学者现在缺乏的不是知识,而是行动!”在第五讲中又说:“行动!行动!这就是我们在场的目的(Handeln!Handeln!das ist es,wozu w ir da sind)。”可以说,费希特讲学者的使命,是立足于人的“在场”使命的,包括他讲知识学。人们往往把费希特的知识学误解为一般的知识论或认识论,而它实际上讲的是“知行合一”的本体论。作为知识学创建者,费希特深刻感受到真理表达(Darstellung)的困难。因为真理是自我表达(Sich…darstellung)、自我道说的一种直观行动,而不是对“意识事实”或现存知识的描述。康德曾把表达理解为“给概念附以直观的行动”,因为没有直观的行动,就没有知识的根基。因此,费希特不断地重新“表达”知识学,而且越来越倾向于柏拉图式的口头传达,试图通过逻各斯去显现真理的在场,甚至认为自己处在一个“理念荒芜”的时代,因而放弃用文字发表大量重要的知识学讲演。事实上,费希特也将学者的使命视为真理、理念的在场显现。不过与一般社会的人的使命不同,学者的使命是通过逻各斯的在场显现的。在《极乐生活指南》中,费希特将知识学与《约翰福音》统一起来,将基督的“道(逻各斯)化肉身”理解为上帝的“在场”显现。因此,就本质而言,学者的使命也就是约翰的基督使命。费希特说,基督对门徒的嘱咐实际上也完全适用于学者,即:如果最优秀的分子丧失了自己的力量,那又用什么去感召呢?如果出类拔萃的人都腐化了,那还到哪里去寻找道德善良呢?
  基督教和西方大学有深刻的历史和文化联系,学者有这种宗教气质也不奇怪,虽然在当今的知识生产时代,这种宗教气质也日见衰微。就是在费希特的时代,也存在着知识生产与道德使命之间的断裂。在论《学者的本质》中,他区分了两个学者概念:一是流俗的、表面的学者概念,以为那些受过学院教育、有一定知识的人就是学者;二是真正的学者概念,认为只有那些通过时代的学养,达到了对“理念”的认识的人才能被称为学者。费希特所谓的学者当然是后者。他认为,学问不是为了无聊的智力游戏和优雅的奢侈需要发明的,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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