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群书2006年第11期-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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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性,表达效果正好相反,透露了对艰巨性认识的何其不够。捉摸编后记行文,好像编著者是单枪匹马。凭个人之力,单收集众多资料非数月之工不可。即使已作多时准备,那么剪剪贴贴亦费时不可少。再有不能剪贴的若干说明文字,费时尤多。更有那五六十篇“焦点评析”,每篇两千字左右,应该是一篇篇言简意赅的议论,全数不下十万言,没有半年乃至一年,岂能完成得好。我这是算的一笔死账,在当下活络的编家们的眼里,或许会被嘲笑迂腐。
不过,编著此类书宁可“迂腐”些好,活络了就难免这里那里出问题。粗略翻翻《中国创刊词》,果然如读“编后记”时所担心,仅就我比较熟悉的文学期刊,问题已多多。现略拾少许,稍作归类,分述于后。
文本不实。按《中国创刊词》书名,创刊词文本是书的主体,可这主体便大有问题。书中所录施蛰存执笔《现代》杂志的《创刊宣言》,取我家藏原刊影印本对照,竟然是掐头去尾删了中间的处理品。原文计六段,所录仅剩三段,篇幅则为原文的三分之一,字数由原三百左右减到不足一百。仅存三段也有差异,第一段(原文第二段)是“本文艺月刊是一个普通的文学杂志,不是同人杂志。”原文是“本志是普通的文学杂志,由上海现代书局请人负责编辑,故不是狭义的同人杂志。”更令人惊讶的是,《创造周报》的创刊词原系郭沫若诗歌作品《创造工程之第七日》,编著者不录,却不知从何处移来一篇学术刊物的“发刊词”(无暇查考)冒名替代,风马牛不相及。其“焦点评析”倒是引用了这首诗,只作旁引资料,不知这才是真正的诗体发刊词,未免发噱。所录创刊词,《现代》的劣、《创造周报》的伪,书里其他创刊词是否还有伪有劣呢,不敢保证了。
史料不确。本以史料见长的读物,其史料不信,实在要命的事。《自由谈》同名期刊多份,此书介绍的是办于三十年代著名的《申报》文艺副刊,系黎烈文主编。头尾配图却不是这份报纸副刊,均为影印的四十年代吕白华主编的《自由谈》杂志同一幅封面,赫然写明“第一卷第一期”。何以报和刊不辨?介绍《现代》月刊,题图和尾图又均是影印的《现代评论》。编在上海的《现代》月刊何以与北京的《现代评论》周刊混淆不清?刊物的名称不一,何况当年两者皆曾名噪一时,且日后都成为文学史经典刊物。类似拉郎配式的错误再而三四,介绍靳以、郑振铎联合主编的《文学季刊》,配图混入傅东华、郑振铎编辑的《文学》(实茅盾主其事),发刊词的作者又变成巴金,列巴金小传;介绍1956年创刊的《萌芽月刊》,刊名应是《萌芽》(半月刊)。题图配的是1930年出刊《萌芽月刊》,尾图影印《萌芽》半月刊创刊词,竟又注为“当年鲁迅与冯雪峰合办的《萌芽》”,好似侯宝林相声说的关公遇了秦琼。
空白不宜。此书体例设创刊词作者小传,当然有助理解文本。但多处注“不详”两字了事,留下不应有的空白。有的作者系原刊未予注明,如五十年代的《萌芽》半月刊,以及所录八十年代的多数报刊,实难为无米之炊。或虽注明,乃无名之辈,如《滨江日报》的“秋鸿”,不详亦情有可原。但已经注明,作者亦属名流,却不去查阅资料,那是编著者的失职。写《申报》“自由谈”副刊发刊词的黎烈文,有其简介的文学词典远不止三两种,记得还出过他的单行本传记,查阅起来并非难事。至于为《现代》杂志写《创刊宣言》的施蛰存,乃著名作家,其小传资料更容易查阅,何故省此举手之劳。
评析不妥。原指望编著者的“焦点评析”有助读者阅读创刊词,结果失望得很。不少“评析”既不诠释文本含义,也欠评论该刊相关内容,拉拉杂杂,顾左右而言他。《萌芽》那篇“评析”,总共不满两千字的,刚引述几句创刊词,即说《萌芽》杂志造就出一个姚文元,由此笔墨滑到姚的身上,费千余字大写姚在“文革”中批《海瑞罢官》为毛泽东赏识的是是非非。最后话题回到《萌芽》本身,只剩了两行六七十字,喧宾夺主得惊人。《礼拜六》的“焦点评析”,大段引述周瘦鹃文《闲话(礼拜六)》达千余字,编著者言仅五百字,当属周瘦鹃的“评析”。对《现代》杂志的“评析”,已不再标明引用,将他人的“评析”归为编著者自己名下。几乎全文照抄施蛰存撰写的《重印全份〈现代〉引言》,却不见引号,不见“施蛰存”名字。此一例大概已非“不妥”二字所能概括的吧。
至于书中说明文字的错讹,诸如指北京刘绍棠为上海《萌芽》编辑;把京派女作家林徽音当海派男作家林微音列入《申报》“自由谈”副刊撰稿人名单;1926年3月16日《创造月刊》创刊日期误定2月21日,细而琐碎,不赘一一。
普及读物貌似容易编著,实大不然。不仅态度要认真,而且要具备学养。它不苛求创新,但讲究准确。数十年前,写过巨著《诗词格律学》的王力先生为一般读者又写了小册子《诗词格律十讲》,广受欢迎,堪称范例。《中国创刊词》的序言自许其“苦心孤诣地‘寻寻觅觅”’,似乎欲追步先贤,并自信“在无法改变浮躁和孤独的日子里,本书可能正是‘一种冷静而可靠的朋友’。”然而这个“朋友”,并不可靠,仍近乎浮躁。随着学风转向务实,史料类图书可能成为出版热门。可是,好的选题好的创意,不能好好地编著,照样成不了好书。商家们看准出版势头的话,急抓写手,粗制滥造,将添出许多垃圾读物,其害尤甚于宏论空谈。
(《中国创刊词》,古敏编著,时事出版社2005年11月版,46.00元)
亚里士多德逻辑的现代启示
张燕京
亚里士多德是逻辑学的创始人,也是形而上学的开创者,在哲学史和逻辑史上都具有重要的地位。王路先生所著《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一书,不仅详细地评介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而且从整个哲学和逻辑发展历史的角度,分析了它在现代的意义,给人以很大的启迪。以下我从逻辑与哲学两个方面谈谈亚里士多德逻辑给予我们今人的启示。
先看看亚里士多德逻辑在逻辑上给予我们的启示。亚里士多德逻辑的现代意义首先体现在以下方面。
对于逻辑,人们的理解各不相同。一种普遍的理解是,逻辑是关于思维的科学,探讨的是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逻辑不研究思维的内容,而研究思维形式。就思维形式而言,逻辑研究的是内容各不相同的命题所具有的共同结构,以及内容各不相同的推理所具有的共同结构——思维的逻辑形式,即命题形式和推理形式。三段论推理的共同逻辑形式是:“所有M都是P,所有S都是M,所以所有S都是P”。此外,逻辑除了探讨各种逻辑形式外,还探讨正确运用逻辑形式所必须遵循的基本的逻辑规律,比如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这样,关于逻辑的认识就从思维形式过渡到逻辑形式,从思维规律过渡到逻辑规律。简而言之,逻辑是关于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的科学。这种关于逻辑对象和性质的认识,基本上是在中世纪以后形成的,反映了近代的逻辑观念。应该说,上述关于逻辑的看法体现了对于逻辑这门学科的较为普遍的认识,这种认识不能说是没有道理的,但有待进一步明确。比如它需要对于思维做一个交代,而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再比如,它可能需要说明逻辑学对思维的研究与其他科学(包括心理学)的不同,这也并非易事。但我们认为它的主要不足在于,一方面没有突出逻辑研究的对象——推理,另一方面没有揭示逻辑科学的本质特征——探究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必然性的关系。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这种关于逻辑的认识与亚里士多德的认识是不同的。 亚里士多德关于逻辑的定义是:一个推理是一个论证,在这个论证中,某些东西被规定下来,而在论证过程中必然会得出一些与这些被规定下来的东西不同的东西。在这个定义中,被规定下来的“有些东西”指的是推理的前提,而得出的一些与前提“不同的东西”指的是推理的结论,而前提和结论之间要具有“必然得出”的关系。而从前提“必然地得出”结论是指前提的真与结论的真具有必然的联系,当前提为真时结论必然为真。这个定义表明,逻辑是关于推理的理论,它研究的是前提与结论之间“必然地得出”这种联系,进一步说,逻辑是关于推理的“必然地得出”的理论。亚里士多德把推理作为逻辑研究的对象,把“必然地得出”这种推理关系作为逻辑研究的重点,把“必然地得出”作为逻辑的本质特征。
亚里士多德又是怎样去达到这种“必然地得出”的呢?他不是研究前提与结论之间在内容上的联系,而是探讨它们之间在形式上的联系。“亚里士多德的刻画完全是形式方面的。”(《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第239页,以下出自本书的引文均只标页码)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必然地得出”的关系是由(作为前提和结论的)命题的逻辑形式之间的必然关系保证的。亚里士多德逻辑主要是三段论理论,三段论推理由三个命题构成,两个命题作为前提,一个命题作为结论。比如,“所有人都是会死的,所有希腊人都是人,所以所有希腊人都是会死的”。亚里士多德研究三段论推理的重心在于,探讨三段论中两个前提与一个结论(三个命题)具备什么逻辑形式才具有“必然地得出”这种关系。他根据中项的位置确定了三段论的各个格(即三段论的结构),根据构成前提和结论的三个命题的逻辑形式确定了三段论的各个式(即三段论的推理形式)。比如,第一格、第二格和第三格的第一式分别为:“如果A谓述每个B并且B谓述每个C,那么A也必然谓述每个C”、“如果M不属于任何N,而谓述每个O,那么N必然不属于任何O”、“如果P和R都属于每个S,那么P必然属于某个S”。这样,就从形式上刻画和规定了三段论的格与式,刻画和规定了保证“必然地得出”的各种三段论的推理形式,确立了有效的推理形式,排除了无效的推理形式,并且把这些有效的推理形式构造成为一个系统。作为这种研究方式的最大成果,亚里士多德构造了一个完全的三段论理论的形式系统。
上文表明,亚里士多德不仅明确了逻辑的对象——推理,明确了逻辑的根本性质与特征——“必然地得出”,而且从形式的角度着手,提供了一套保证“必然地得出”的可操作的方法。而“必然地得出”则“集中地体现了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观”,(见“再版序”),它是逻辑的“内在机制”。(第234页)
逻辑发展的历史表明,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观与现代逻辑的逻辑观是一致的。现代逻辑的基础是两个演算:命题演算与谓词演算。现代逻辑通过创制形式语言,构造逻辑演算来探讨推理中的“必然地得出”,它遵循了“必然地得出”这个逻辑的内在机制,反映了逻辑的本质。用现代逻辑的术语表达,所谓“必然地得出”,实质上指的是推理的有效性问题;而推理的有效性问题根本上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问题。它指的是,一个有效的推理形式是当(进行代入以后)所有前提为真时,结论必然为真。而对推理形式有效性的刻画,是通过构造逻辑演算做到的。应该看到,现代逻辑虽然遵循了与亚里士多德逻辑同样的“必然地得出”这个机制,但由于现代逻辑是从形式语言出发,通过逻辑演算来研究推理的有效性,即“必然地得出”的,因此它的分析命题的能力、刻画推理的能力都远远超过了亚里士多德逻辑。在刻画“必然地得出”上,现代逻辑远远优于亚里士多德逻辑,可以说,自从有了现代逻辑,亚里士多德逻辑就过时了。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观对于逻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应该说,在逻辑学发展历史上,一直存在着是否遵循“必然地得出”这个逻辑学的内在机制问题。然而,“自亚里士多德以后,把握它,遵循它,逻辑才会发展,背离它,曲解它,逻辑就不会发展。逻辑史证明了这一点。”(第251页)有的时期,逻辑学的发展遵循了这个机制,就得到了较好的发展,比如斯多葛学派创立了命题逻辑,弗雷格创立了现代逻辑。有的时期,逻辑学的发展偏离了这个机制,就走了弯路,比如近代形成的传统逻辑,康德所谓的先验逻辑,以及黑格尔所谓的辩证逻辑,等等。总之,亚里士多德逻辑对于今人在逻辑上的重要启示是:“逻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