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览群书2006年第11期-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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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故事的生长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混乱和无序。原始的故事情节总是会有很多没能回答的问题,每一个问题都会增补不同的新情节,这种增补可能出于逻辑的要求,也可能出于情感的目的,它们可以朝向所有的可能方向。
不同方向的、互不相融的新情节之间产生了生存竞争,更受欢迎的情节能够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更容易成为流行的叙事。有趣的是,如果我们直接考察每一个故事的最终结局,就会发现它们都指向了同一个目标——“大团圆”。
另外,通过对梁祝传说的统计分析,我们发现,无论异文间如何干差万别,但几乎所有异文都有一些共同的“节点”。这些节点是保证该故事被认定为“梁祝传说”的基本要素,如“曾经同学”、“死后同冢”、“大团圆”等。
我们知道,从一个固定的起点,指向一个固定的终点,无论中间的路径有多少,总会有一些最优、最合理的捷径,而且,这些捷径几乎可说是固定的、先验的。于是,在相邻两个节点之间,也一定存在最优的情节,这些情节也是相对固定、近乎先验的。
如果节点是固定的,相邻节点间的最优情节也是相对固定的,那么,整个故事的情节结构也必然是相对固定的、近乎先验的。这就是民间故事“最本质的属性”——“趋于模式化”。
民间文学不是历史,没有固定居所,它是民众生活逻辑与情感艺术的口头表现,是一种模式化的艺术形式,因而不是某集团或某地区独享的文化形式。对于民间文学的任何形式的垄断都是可笑的。
学术的尊严与快乐
吴承学
同学们:很高兴见到大家,和大家有一个交流的机会。我想谈的内容是关于学术的尊严与学术的快乐。
我觉得,作为研究生,首先要对学术有一种敬畏之心,能感受到学术的召唤,感受到学术的神圣。我们所面临的高校的现状是什么?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形势大好,问题不少。现在媒体上对于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批评非常激烈,大家最不满意的就是学术腐败。如果到网络上去检索“学术腐败”这个词,其出现次数与点击率恐怕是最多的词语之一。对于我们个人而言,力量是很渺小的,我们个人无法改变世界,改变体制,恐怕也无法去改变其他人,但是作为一名有学术良知的人,我们可以独善其身。或者尽可能地独善其身。假如大多数学者,大多数学生都有一颗敬畏学术的心灵,中国的学术就有希望了,我们的教育体制也可能渐渐变得合理了。
我们要保持学术的尊严,首先就要保持学术本身的圣洁。现在中国学术没有尊严,就是因为出现了太多的学术腐败与学术堕落的事情。本来,“学术腐败”这样的提法本身是有问题的,因为只有权力才能产生腐败,学术本来是无权无势的领域,怎么能腐败呢,但事实就是这样不可思议地出现了。在这里提出这个学术腐败的话题,不是为了激起大家的义愤,而是为了激起大家的良知。光有义愤是不够的,不少人义愤很多而良知太少,一方面骂学术腐败,而等到自己身临其境的时候,可能也会参与学术腐败。这几年,我们已发现不止一起的论文抄袭。其中有学术论文的,有学位论文的,而这些人平常也在骂学术腐败。所以,我们每一个研究生,首先要确立学术良知。我们所缺乏的不是学术规范,而是学术良知。
要有学术良知就要确立以学术为本位的价值理念。我们现在许多问题,就出现在价值观上。在高校,是学术本位还是官本位?现在的中国大学与具有真正大学精神的学校明显存在的差距。我们要树立以学术本位来代替官本位的观念。想想,当我们中国的大学校长被强行分为省部级厅处级官员的时候,当各所大学为争先恐后地录取那些不来读书就能获得学位的高官们为博士生的时候,当我们的教授在大学里为了一个处长、副处长的职位而去激烈竞争的时候,当我们津津乐道的是哪个大学出了几位省长,几位厅长的时候,大家可以看出,我们所谓的大学离真正的大学精神有多遥远了。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创建世界一流的大学显得多么滑稽而胆大。我想,如果哪一天,当一个学校不是以它出了多少官员,建了多少座大楼,而是对中国社会的进步和中国文化的积累做出什么而自豪的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这样的学校脱帽敬礼了。
在进入学术研究时,大家要有思想准备,这是一条非常孤独的道路,层次越高的研究,真正能懂、能准确判断的人就越少。学术研究的基本素质,除了智力之外,恒心、定力与淡薄名利之心非常重要,有时甚至比智力还重要。理想的学者兼有聪明与执着,如果不能得兼,则起码应该有执着的精神。我接触过一些聪明过人的学者,但终于没有做成学问;而有些资质平平的学者朝着一个目标,钻研不辍,持之以恒,最终却取得令人叹服的成就。
在我们选择研究对象的时候,要有一种清晰学术意识。哪些选题是有价值的?价值如何?通常我们说,大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一旦进入研究的时候,情况就不同了。学术研究如登山,选择合适的起点是相当重要的。有些起点很高,就像在珠峰的大本营,还没有登山已是海拔五千多米!我们心中也要有一个“学术海拔”的观念。我们了解学术史,了解海内外学术界现状,就是要尽可能站在前人的基础上,更快进入学术前沿,从更高的“学术海拔”开始进取。
我们现在与前人处于完全不同的知识背景下。随着网络与电子文献的出现,我们在文献的收集与检索方面,要比前人方便得多。比如说四库全书,古人是极少人才有资格看到的,但现在,只要你需要,你的电脑就可以装下一部四库全书。除此之外,比如四库存目丛书、续修四库全书、四库禁毁丛书、四库未收丛书等等,大量前人很难接触到的文献我们能轻而易举地得到。强大的检索手段也使我们的研究比前人省力。所以我们要很清楚这一点,随着电子时代的到来,整个学术研究的价值观将出现重大改变。这方面许多学者还没有意识到。我们看现在的博士论文,都是排列了许多材料,好像显得很有学问,好像很规范,其实在当今电子文献时代这是最容易的。现在的学术研究中,创见、见识,真知灼见、研究者的思想观念、研究者的学术个性越来越显得重要。
我觉得研究生首先应该迅速掌握电子文献和相关的检索手段。现在如果没有这个手段,就显得很笨了,就可能落后。但另一方面,我又强调回归到传统的读书方式。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要回归原始的阅读。这是个矛盾的统一。细读,细读,再细读。对于我们这个基础学科来说,这是学术研究之本。考察一下人类阅读史的进展是很有意思的。在古代,书籍是很稀有的资源,数量也很少,多数人的书籍都是靠抄得到的。在没有纸之前,抄书就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刻,在有纸之后,一个字、一个字地抄。读书就是这样开始的。从学习形态来看,古人最早是吟诵,虽然没有曲谱,但是是低回有节奏有自然音律的吟唱。不但诗词可以吟诵,古文也可以吟诵。这样是有其科学道理的,它不但便于记忆,也可以直接感受到语言的节奏、韵律与语感。近代以后,不再吟诵了,成为读书,再后来,不再是读书,成为看书。从一个字一个字抄,到一个字一个字吟,再到一个字一个字读,一个字一个字地看,这本身就有点每况愈下的意味。而事情发展到现在,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我们已很难一个字、一个字地看,我们在网络上是整页整页、整本整本地翻。我们现在既不是吟书,也不是读书,甚至不是看书,而是翻书。古人一辈子苦读才可能读书破万卷,而我们现在在超星图书馆上,可能一两天就翻书过万卷。我这样讲不是要大家去抄书刻书,也不是要大家都去吟唱,我的意思是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在充分利用大量文献资料的时候,还要保持细读文献的传统。可以肯定,在信息时代,学术研究不是以文献的丰富来取胜的,对文献的分辨、选择与解释才最为关键。所以对于研究者来说,细读,细读,再细读,永远是必不可少的。
说到学术的快乐,我认为,如果一位研究者,只觉得他的工作苦不堪言,体会不到乐趣,那么可以肯定这是一位失败的学者。如果一位研究生整天愁眉苦脸,读三年书,好像判了三年徒刑,体会不到学术的快乐,可以肯定这是失败的学生。
这个暑假,我到了四川、西藏和青海。在拉萨的大昭寺、小昭寺和青海的塔尔寺附近,可以看到有许多藏传佛教的信徒,他们在烈日之下,一步一跪地磕着长头。据说他们一辈子要磕十万个长头。有些人是从青海磕着长头去朝圣的。身体强壮的年轻人要走几个月,老年人要走上一年。这当然是很苦的事,但他们心里很快乐很充实。在西藏的时候,看着清净无云的天空,看着这些虔诚的信徒,心中不免有所感触,那就是:有精神寄托的人是快乐的。尽管信仰有所不同,但是藏民那种神圣的、虔诚的信念和为了这种信念执着地追求,这种精神太值得我们敬佩了。我们太缺乏这种精神了,我们都太聪明,太功利,太浮躁了。
我想,在信仰和理想欠缺的时代,我们不妨把学术当作我们的精神寄托。在我们的观念中也有一片澄净无云之处,那就是学术的天空;在我们的心目中也有神圣之处,那就是学术的殿堂。如果我们带着虔诚之心,像朝圣那样一步步地向神圣的学术殿堂迈进,总有一天我们一定会登堂、我们一定会入室。
希望大家充分利用这二三年时光,好好体验学术的尊严,品味学术的快乐!
《罗马法原论》的贡献
米 健
周枏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罗马法专家,他的《罗马法原论》一书堪称大家之作。周枏先生去世时,我曾写了“带走一个时代的法学家”,追思了他的人品。在另一篇文章中,我曾总结了《罗马法原论》中所体现出来的学品。这里我略谈一下《罗马法原论》一书对我国罗马法研究所作出的贡献。
一、《罗马法原论》对于若干问题的探讨
在罗马法学中,有不少问题至今难有定论。而在中国的罗马法学中,没有弄清的问题似乎更多。有些问题看起来小,其实影响面很大,尤其是在现今的学者们往往有引古论今的倾向,故罗马法的问题实际直接影响着部门法学如民法学的问题讨论。在这方面,《原论》为了澄清一些问题进行了较细致深入的探讨。
对某些制度认识的阐释与论辩周枏是老一辈学者,但其《罗马法原论》并没陷于古旧拘泥,相反,除了其语言运用有大家的平易之风之外,其方法立场也体现了把握制度整体,洞察事物本质的特点。这在许多方面都可以予之例证。如他认为“罗马法虽无‘法律行为’这一术语,但对它的构成和效力以及代理等均有详明的规定。”(参见周枏:《罗马法原论》下卷第628~676页,及其1996年的《罗马法原论总结报告》。我本人认为现今一般所说的“法律行为”最好应译作“法律交易”,而其起源就在罗马法。但这是需要另以专题论述的问题。故在此仅从众译)以此为出发点,周枏用相当的笔墨发掘罗马法上表现为法律行为的具体制度形式,并且用现代法律理论阐明了其原理。相对于现在有些法学家武断地以为“法律行为”只是近现代法学的产物,忽略甚至排除罗马法在这方面的贡献,周枏的认识无疑是深刻和高出一筹的。特别可贵的是,他还强调“罗马法认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并且由此引出诚实信用、公平合理、信息公开、交易透明、保护交易弱者及维护交易安全等民法的一般原则。(参见前引《罗马法原论总结报告》)由此可见,周枏治学是出乎此而不拘于此,立于此而放眼于彼的,其视野和思想境界不落学究俗套。
另一个可以说明问题的例子是如何理解〃capitis deminutio”。对此,周枏与其同门师兄陈朝璧先生始终有不同意见(除陈朝璧外,丘汉平等也采用“人格减等”的表达)。他主张应将其译作“人格变更”,而陈朝璧则将其译作“人格减等”,现今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