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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论美国的民主-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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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人不仅每天都从英国的文学宝藏中汲取精华,而且使我们可以确认他们还在自己的国土上发展了英国文学。在美国从事文学创造的人数不多,而其中的大部分人原来就是英国人,并在表现手法上也往往是英国式的。因此,他们把奉为楷模的贵族制国家流行的文学思潮和风格,也移入自己的民主制度里来。他们借用外来的情调来渲染自己的作品,因而几乎无法再现自己所在国土的现实,以致很少受到人们的欢迎。    
  美国的公民本身也认为他们作家的作品不是为他们而写的,通常只是在他们的某一作家在英国有了名声以后,才开始高度评价这位作家。这就象迫使画的原作者放弃判断自己作品真伪的权利。    
  因此,严格说来,美国的居民还没有文学。在我看来,称得上美国作家的,只有新闻记者而已。这些人虽然够不上大作家,但他们说的是美国人民的语言,而且说出来的话是给美国人民听的。至于其余的一切作家,我都把他们看成是外国人。美国人对这类作家的看法,跟我们对文艺复兴时期模仿希腊罗马文学的作家的看法一样,只对他们表示不可思议,而没有引起普遍的共鸣。这些作家虽然快慰了人的精神,但没有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    
  我已经说过,这种情况决不能只归因于民主,还要到与民主无关的某些独特的环境条件中去找原因。    
  假如处于目前的社会情况和法制下的美国人是另有来源,并被移居到另一个国土,则我毫不怀疑,他们也将会有自己的文学。他们目前虽然如此,但我仍然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产生自己的文学。不过,这种文学在性质上将与当代美国书刊所表现的不同,而要具有自己的特点。预先给这个特点画出一个轮廓,并不是不可能的。    
  假如有一个文学繁荣的贵族制国家的智力劳动跟政务工作一样,全被一个统治阶级所掌握;它的文学活动跟政治活动一样,也几乎全被集中于这个阶级或与它最密切的几个阶级之手。这样,我就足以得到解决其余一切问题的钥匙。    
  当少数几个人,而且总是这几个人,同时进行同样的工作的时候,容易彼此了解,共同定出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若干准则。如果这几人所从事的是文学,则这种精神劳动不久就会被他们置于一些明确规定的守则之下,谁也不得违背。    
  如果这些人在国内占有世袭的地位,那末,他们自然要不仅为自己定出一定数量的固定规则,而且要遵守祖先给他们留下的规章。他们的规章制度既是严格的,又是世世代代相传的。    
  由于他们不必为物质生活操劳,实际上也未曾为此操劳,而且他们的祖辈更是如此,所以他们能够一连几辈人都专注于精神劳动。他们向来理解文艺,他们始终为文艺而爱文艺,并看到自己适于文艺工作而感到博闻强识的快慰。    
  这还不是全部情况。因为我所说的这些人从出生到死亡,始终过着安逸富裕的生活,所以他们自然要从享乐中精选最好的享乐,爱好精美和高雅的消遣。    
  此外,在这种长期而平安无事地享用荣华富贵当中不断形成的某种温和精神与心理,又使他们不太爱好过于突然和过于激烈的享乐。他们要的是安乐,而不是激动。他们愿意从享乐中生趣,但不会被享乐引致发狂。    
  假如你现在设想我方才所说的这些人写了或他人为这些人写了大量的文学著作,你就不难发现这种文学都是按照一个调子写成的,而且不敢逾越前人的规范。即使其中的一部微不足道的作品,也要在最小的细节上努力着笔润色。这种文学在一切方面都要显示作者的技巧和功力。它的每种体裁都有其不得随便逾越的独特章法,而且不能与其他体裁混合。    
  在这种文学中,文体被认为与思想几乎同样重要,形式被认为与内容几乎同样重要,而笔调则必须洗练、文雅和高洁。写作的态度永远是绅士派头,极少有轻狂的表现。作家所追求的,主要是完美,而不是丰产。    
  文艺界的人士完全生活在自己人的圈子里,并且只是为了自己人而写作,所以有时完全忘掉外界的一切,而陷入过分考究和甚至荒谬的泥潭。他们囿于只有他们自己使用的烦琐的写作规则,因而不知不觉有违人们的常识,最后导致他们脱离现实。    
  他们力避使用通俗的语言,而去使用那种跟人民群众所用的美丽语言相去甚远的贵族惯用语。    
  这一切便是贵族制社会为文学的发展自设的障碍。    
  凡是同人民群众完全隔离的贵族,都必然是软弱无力的:在政治方面是如此,在文学方面也是如此。    
  现在,我们把图翻过来,看一看背面。    
  也就是说,让我们来考察一下民主社会。这个社会,无论是它的古老传统,还是它的现代文明,都使人感到可以获得精神方面的享乐。在这里,各个等级混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知识和权利均已无限分割,而让我说的话,我敢说已经分散到各个角落。    
  在这里,五行八作,三教九流,都要求在智力活动方面满足他们的希望。这批爱好精神享乐的新人物,并没有受过同等的教育;他们的文化水平不等;他们不但与父辈或祖辈不同,而且他们本身也时时刻刻在变化,因为他们的住所、情感和财富都在不断变动。因此,他们彼此之间在精神上并没有被传统和共同习惯联系起来,而且他们向来没有彼此交换意见的耐性、愿望和时间。    
  而作家就是从这群其貌不扬和容易激动的人们当中产生的,并且是依靠这些人而发迹和成名的。    
  我不必下工夫研究就可以知道,情况既然如此,要想在这样的民族的文学当中去找贵族时代的读者和作者都一致承认的那些严格规则,即使是其中的少数几个,也是枉然。这样的民族即使在某一时期同意采用这些规则当中的某几个,这也不能证明以后仍会如此,因为在民主国家里,每一代新人形同一个新的民族。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很难使文学服从狭隘的规章,而且这样的规章也不可能持久存在下去。    
  在民主制度下,并不是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都受过文学教育,而且搞所谓纯文学的人,也大部分兼搞政治或从事其他职业,只是偶尔抽暇去体验精神上的享乐。因此,他们从未把这种享乐视为生活中的主要妙趣,而看成是对终生劳碌的一种暂时的和必要的排遣。这样的人对于文艺的理解,决不会深刻到足以欣赏文艺之美的地步。他们体会不出文笔的微妙差别。他们用于写作的时间很少,所以都想最大限度地利用写作时间。他们喜欢价钱便宜、很快可以读完和浅近易懂的书籍。他们所要求的美,是使他们一看就入迷和可以随时欣赏的浅显的美;他们特别需要的,是使他们感到新鲜和出乎他们意料的东西。由于他们已经习惯于既有冲突而又单调的现实生活,所以他们所要求的,是使人立即可以冲动起来的感情,是使人惊异的妙笔,是真伪明显、立即感动他们和好象有一股力量在驱使他们马上动笔的故事情节。    
  我还需要赘述吗?我不用解释,谁都可以知道我以下将要说些什么。    
  总之,民主时代的文学,不象贵族时代文学那样喜欢描写秩序、规律、科学和艺术,而它一般又不注重形式,有时甚至轻视形式。它的文体往往是杂乱无章的,冗长而罗唆的,但又几乎总是热情奔放的。它的作者们只求快速,而不愿意细腻描写。短小作品多于巨幅长篇,凭才气而不靠实学,富于想像而缺乏深度。在这种文学中,有一种粗野的、甚至是蛮横的力量在统治着思想,但作品却又多种多样,而且产量大得惊人。作家们追求的目的,与其说是使读者快慰,不如说是使读者惊奇。作家们的努力方向,与其说是使人感到美的享受,不如说是使人兴奋激动。    
  当然,偶尔也会出现一些打算走另一条道路的作家,而如果他们才华横溢,还会不管作品好坏而赢得一批读者。但是,这样的例外毕竟是不多的,而且从作品的总体来看是脱离了常轨的这些作家,在细节方面又总是要回到常轨上去的。    
  以上,我谈了两个极端的情况。但是,任何民族都不能立即由第一个极端转入第二个极端,而只能经过无数的阶段逐渐地过渡。在引导一个尚文的民族由一个极端向另一个极端转移的过程中,几乎总是要经过一段使民主的民族的文学天才与贵族的民族的文学天才相遇和两者一致表示愿意去共同影响人的精神的时间。    
  这段时间虽然是过渡性的,但会大放异采:作品丰产而不滥竽充数,活动积极而不紊乱。18世纪的法国文学就是如此。    
  我的意思决不是说一个民族的文学要永远取决于它的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我知道,除了这两个决定因素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使文学作品产生某种特点的原因。但我认为,起决定作用的原因,是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    
  一个国家的社会和政治情况,同它的作家们的天才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只有了解前者,才会完全弄清后者。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十四章 关于文学的商业性    
   民主制度不仅使实业阶级染上了文学爱好,而且把商业精神引进了文学界。    
  在贵族制度下,读者吹毛求疵,人数不多;而在民主制度下,却不难迎合读者的心意,但读者的人数众多。因此,在贵族制度的国家,文人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这种努力可能使文人得到很高的荣誉,但决不会使他们赚取大量的金钱;而在民主制度的国家,一个作家却可以通过廉价推销作品获得大大的财富和小小的名气。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需要人们的钦佩,而只要受到人们的欢迎就可以了。    
  由于读者越来越多和需要日新月异,所以没有什么价值的书也能畅销。    
  在民主时代,读者大众对待作家的态度,一般说来就象国王对待他的宫内侍臣。读者大众使作家发了财,但看不起他们。试问:对待出生于宫庭或蒙宠而在宫庭里生活的御用文人,除了如此还应当如何呢?民主国家的文学界,总有这样的一批视文学为商业的作家,而且那里出现的某些大作家,其个人的作用可以胜过几千名思想小贩。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十五章 为什么在民主社会里研究希腊和拉丁文学特别有用    
   一些古代的最民主的共和国所说的人民,同我们今天所说的人民不是一个含义。在雅典城邦,全体公民都参加公共事务的管理,但在它的35万居民中只有2万人是公民。其余的人全是奴隶,他们所做的工作大部分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民和中产阶级所做的工作。    
  因此,尽管雅典人实行普选制度,但他们的城邦仍然是一个贵族共和国,只有全体贵族才有平等的参政权。    
  对古罗马的贵族和庶民之间的斗争,也要用这种观点进行分析,只能把这种斗争看成是同一家族的长辈与少辈之间的内讧。实际上,古罗马的庶民也属于贵族阶级,并具有贵族阶级的精神。    
  还应当指出,在整个古代,书籍是很少的,而且价格昂贵,不论是出版还是发行都有很大的困难。这种情况,便使对文学的爱好和享用集中于少数一些人身上,在一个大的贵族政治集团中形成一个小的贵族文学集团。因此,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曾把写作视为一种实业。    
  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人民,不仅是他们国家的贵族,而且还是最文明和最自由的民族,所以他们必然使他们的文学创作带有贵族时代的文学所特有的缺点和优点。    
  实际上,我们只要浏览一下传世的古代作品,就可以发现,它们的作者虽然在体裁上有时变化不大,在思想上有时不够大胆、活跃和概括,但在情节的描写上却有令人佩服的技巧和匠心。他们的作品没有匆忙或随意下笔的痕迹,所有的作品都是写给行家看的,字里行间都是对于纯美的追求。后来的任何文学都没有象古代文学这样突出地表现出这些特点,而民主时代的作家也自然不会有这些特点。因此,在民主时代如不很好地研究古代文学。就不会有真正的文学。这种研究比任何研究都更能克服民主时代内在的文学缺点。至于文学的自然特点,则完全是自然产生的,用不着学就可以得到。这是必须认识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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