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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论美国的民主-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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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结社时应当说清目的,但急于行动的思想却限制了创办人的头脑。一个社团,等于一支军队。向士兵讲话,是为了检查军容和激发士气,然后让他们冲向敌人。在结成社团的人们看来,合法的手段可能是成功的手段,但决非唯一的成功手段。    
  在美国,人们却不是这样理解结社权的。处于少数地位的美国公民之所以结社,首先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力量和削弱多数的道义力量;其次是为联合起来进行竞争,从而找出最适于感动多数的论据,因为他们总希望把多数拉进自己的阵营,然后再以多数的名义掌权。    
  因此,美国政治社团的宗旨是温和的,而其手段则是合法的。由于它们只想依靠法律取胜,所以一般都讲真话。    
  美国人和欧洲人在这方面存在的不同,来自数种原因。    
  在欧洲,有些政党完全与多数分家,以致它们永远不能指望得到多数的支持,但这些政党又自信自己强大得足以与多数抗衡。当这样一个政党结社时,它并不想进行说服,而只想进行战斗。在美国,观点与多数大相径庭的人,绝对斗不过多数的权力,因为其余所有的人都想拉拢多数。    
  因此,大党越是不可能成为多数,结社权的行使越是没有危险。在象美国这样的各党意见只有细微差别的国家,结社权可以说能够无限地存在下去。    
  促使我们把结社自由只看成是攻击政府的权利的,是我们对自由还没有经验。一个党也和一个人一样,当它意识到自己强大而产生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以力服人。说服人的念头,只在很久以后才出现,因为这要由经验中获得。    
  因意见严重分歧而形成各种不同派别的英国人,很少滥用结社权,因为他们已有长期行使这项权力的经验。    
  而在我们法国,人们则被一种强烈的好战精神所激励,以致凡是系于国家安危的事,人们都发疯似地参与,认为手握武器战死是光荣。    
  但在美国,促使政治结社暴力趋于缓和的最强有力因素,也许是普选权。在实行普选的国家,多数从来都是容易辩别的,因为没有一个政党能够冒充没有选举它的选民的代表。因此,各个社团都知道,而且人民大众也知道,那样的党并不代表多数。这也是它们的存在本身所决定的,因为如果它们真是代表多数,它们本身就能修改法律而不必企求改革法律了。    
  受到它们攻击的政府的道义力量,必将大大增强;而它们自己的这种力量则必将大大减弱。    
  在欧洲,几乎没有一个社团不自充或自信自己是多数意志的代表。这种自充和自信,使它们的力量惊人地扩大,并令人不可思议地将它们的手段合法化。有什么事件比用暴力去打击压制权利的事件更值得原谅的呢?正因为如此,在浩繁而又复杂的人类行动准则中,极端自由有时反而能纠正自由的滥用,而极端民主有时反而能防止民主的危险。    
  在欧洲,社团差不多总把自己看成是无法发表意见的人民的立法机构和执行机构,并起着这种想法去行动和发号施令。而在人人都认为社团只代表人民中的少数的美国,社团只靠说理和恳求。    
  欧洲各国社团所使用的手段,与它们所提出的目的一致。    
  这些社团的主要目的是行动而不是空谈,是战斗而不是说服,所以它们自然要建立没有一点和平气氛的组织,并使其内部具有军事生活的习惯和准则。它们尽量集中领导自己的下属,把一切权力交给少数几个领袖。    
  这些社团的成员,要象战场上的士兵一样服从命令。他们信奉盲目服从的理论,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一旦联合起来,就立刻放弃了自己的判断和自由意志。因此,这些社团内部实行的专横统治,往往比它们所攻击的政府对社会实行的专横统治还要令人难于忍受。    
  这便大大削弱了它们的道义力量。它们也失去了被压迫者反对压迫者的斗争所具有的神圣性。心甘情愿在一定的场合下奴颜婢膝地屈服于同伙中的某几个人的人,拱手交出自己的意志、甚至思想由他人控制的人,怎么能奢谈他希望自由呢?    
  美国人也在他们的社团中建立统治组织,但是,如果我可以用和平一词的话,那都是和平的统治组织。在社团中,承认个人的独立,每个人就象在社会里一样,同时朝着一个目标前进,但并非都要循着同一条路走不可。没有人放弃自己的意志和理性,但要用自己的意志和理性去成就共同的事业。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五章 美国的民主政府    
   我知道我在讨论中将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这一章的每句话,都要在某些方面刺痛使我国分裂的各个政党。尽管如此,我还要说出我的全部想法。    
  在欧洲,我们很难判断民主的真理性和不变性,因为欧洲有两个互相对立的主义在斗争,我们无法准确地判断哪些争论是来自主义本身,而哪些争论又是来自争论所引起的激情。    
  这与美国的情形完全不同。在那里,人民毫无阻碍地统治着国家,他们既没有什么危险需要担心,又没有什么损害需要报复。    
  因此,在美国,民主是任其所好而行事的。它的表现合乎自然,它的一切活动不受限制。只有在美国,才能对民主做出正确的判断。这项研究对我国比对任何国家都有用有益,因为我们每天都在一种不可抗拒的运动的驱动下盲目地前进。我们在向何处走呢?也许是在走向专制,也许是在走向共和,但社会情况必定要走向民主。    
  普选权我在前面说过,全美国都承认普选权。不管社会地位高低,人人都有这项权利。我在一些不同的地区,在因语言、宗教和风习的差异而彼此形同外国人的一些种族之间,在路易斯安那和新英格兰,在佐治亚和加拿大,都有机会看到普选权的实施效果。我曾说过,普选权在美国远未产生人们期望它在欧洲产生的一切善和一切恶,它在美国的实施效果一般也与想象的不同。    
  人民的选择和美国民主在这种选择中的本能在美国,一些最出名的人很少出任公职——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法国下层阶级对上层阶级所怀的嫉妒心不是法国人特有的感情,而是一种渴望民主的感情——在美国,为什么一些最优秀的人往往本人远离政界在欧洲,许多人不是口上不说而心里相信,就是心里本不相信而口上却说:普选权的最大好处之一,在于吁请最受公众信任的人出任公职。他们认为,人民不能自己管理自己,但人民衷心希望国家富强;人民的爱好决不妨害他们推选同他们怀有同样愿望和最能胜任的人去主持政务。    
  至于我,必须说我在美国看到的,使我无权认为他们也是如此。我到美国后,就吃惊地发现,被治者中间真正人才荟萃,而统治者当中却很少有名流。今天,在美国,最卓越的人士很少去当官,乃是一个常见的现象。而且必须承认,这也是随着民主超出其原来的一切界限而产生的结果。显而易见,半个世纪以来,美国的政治家世家大大减少了。    
  可以指出这个现象的数个成因。    
  尽管做了许多工作,但仍未能使人民的文化高达一定的水平。简化人们的学习内容,改进教育方法,使学习走上正确道路,这些都好办;但用于学习的时间不够,人们仍不能学到知识和发挥学到的知识。    
  因此,人们不需劳动而能生活的空闲时间的长短,就决定着他们获得知识的必要时间。在某些国家,这个时间比较宽裕;而在另些国家,这个时间就不够宽裕。而如果完全没有这个时间,人们就不得不尽为生活的物质方面而操劳,即不能作为真正的人而生活。同样,既难于想象在一个社会里人人都博学多闻,又难于想象在同一个国家里每个公民都家财万贯。这两种不可能是彼此相关的。我欣然承认,广大公民都衷心希望国家富强;我还愿意更进一步承认并曾讲过,社会的下层阶级在这个愿望中掺杂的私念,一般说来少于上层阶级。但是,他们却总是不同程度地没有本领去判断达到他们衷心希望的目的所用的手段是好是坏。为了彻底认识一个人的性格,必须进行长期观察和各种分析。一些伟大的天才在这方面都有失误,而普通人就能办到吗?人民没有时间和办法去做这项工作。他们的判断总是匆匆忙忙做出的,并且是只看事物的表面特点。因此,各种骗子能够施用他们取悦于人民的花招,而人民的最忠实友人却不能取信于人民。    
  另外,人们并不是总能按民主方式去选择值得他们信任的人,有时他们也不愿意这样做和不想这样做。    
  不可否认,民主制度使人们心中的嫉妒感情发展到了最高点。这与其说是因为民主制度给每个人提供了使自己与他人拉平的手段,不如说是因为人们总是觉得不能得心应手地使用这些手段。民主制度唤醒和怂恿了永远无法完全满足的要求平等的激情。这种完全的平等,总是在人们以为得到它的瞬间,便从他们的手中溜走和消逝了。用帕斯卡尔的话来说,就是永远消逝了。人们经常热中于追求那种近得足以使人摸到,而远得又使人取不到的重大利益。成功的可能性大时,人们高兴;成边的不确性大时,人们懊丧。他们有时高兴,有时灰心,有时发怒。凡是在某一点上超过他们能力的东西,都被他们视为使他们的愿望不能实现的障碍。因此,不管上司如何合法,他们都一概不理。    
  许多人认为,这种引导下层阶级把上司从领导公务的职位上拉下来的隐秘本能,只见于我们法国。但这是一个误解。我所说的这个本能,不是法国人所固有的,而是一种民主的本能。特殊的政治环境虽然可以使这种本能带有使人感到严厉的特点,但它不能创造这种本能。    
  在美国,人民并不憎恨社会的高层阶级,只是对他们不太欢迎,设法不让他们当权。人民不怕人们有天才,但对这种人不够器重。一般说来,凡是没有天才而发迹的人,都难于得到人民的好评。    
  一方面是这种天然本能在使人民排斥卓越人物当权,另一方面又有一种力量也不亚于这种本能地在使这些人远离政界,因为他们在政界的竞技中难以保全自己和免于堕落。衡平法院首席法官肯特就十分坦率地流露过这种思想。我提到的这位著名作家在盛赞联邦宪法授权总统提名法官的条款之后说:“最称职的人,也许为了不在普选中当选,而在行动上不十分积极,在精神上保持十分严肃。”〔肯特:《美国法释义》第1卷第273页〕。这是在1830年发表于美国而且没有人反对的见解。    
  我只想用这些话证明,那些认为普选权能够保证人们做出最佳选择的人,完全是在幻想。尽管普选权有许多优点,但并不在这里。    
  能够部分纠正民主的这种本能的因素巨大的危险对国家和人民产生的不良效果——为什么50年前美国有那么多卓越人物主持政务——教育和民情对人民的选择发生的影响——新英格兰的例子——西南部各州——某些法律是怎样影响人民的选择的——两级选举制度——这种选举制度对参议院的结构的影响当巨大的危险威胁国家的时候,人民往往能成功地选出最能拯救国家的公民。    
  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在面临危险的时候,很少能保持常态,他不是居于常态的水平之上,就是居于这个水平之下。国家的情形也是如此。极端的危险不但没有使一个国家振奋,有时反而把它吓倒。这种危险虽能荡起人民的激情,但没有对激情加以引导。它虽能触及人民的头脑,但没有使之清醒。犹太人就曾经在他们的硝烟弥漫的神殿废墟上互相厮杀。但最常见的,是一些国家和个人在危险临头的时候,反而能格外冷静,做出非凡的克服危险的行动。这时,一些伟大的人物突起,就象耸立在黑夜中的大厦,顿时被一场大火照亮。天才不再犹豫,挺身而出;苦于灾难的人民,也会暂时忘却他们的嫉妒感情。这时,从选票箱里检出伟人名士的名字,并不罕见。我在前面说过,今天的美国国务活动家,远远不如50年前主政的人物。其原因不仅来自法律,而且来自环境。当美国在为独立这一正义的事业而斗争时,它是一个要摆脱另一个国家的奴役的国家;而当它以一个新国家的身分进入世界时,它的全体人民的精神品质已经达到他们的努力目标所要求的高度。在这样的举国欢腾声中,卓越的人物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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