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第1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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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有许多人很容易接受行政专制与人民主权之间的这种妥协,认为把个人自由托付给全国政权,个人自由就有了充分的保证。我觉得这样的保证并不够充分。在我看来,主人的性格远远不如服从的事实重要。
但是我并不否认,这种政体远比那种把一切权力集中之后交给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或团体管理的政体好得多。在民主的专制可能采取各种形式中,后一种政体肯定是最坏的。
当国家的元首是选举产生的或受真正选举的独立的立法机构监督的时候,他使个人受到的压迫有时是很大的,但这种压迫经常是很少使人难堪,因为每个人在受到限制和压制的之后,还可以认为自己在表示服从时等于服从自己,而他之肯于牺牲其他一切正是他的意志的一种表现。
我也理解,在国家元首代表国家和依靠全国人民时,削减每个公民的力量和权利不仅为国家元首服务,而且有利于国家本身,而个人为公牺牲自己的独立也会得到某些补偿。
因此,在一个非常集权的国家里建立国民代表制度,可以减少极端中央集权可能产生的弊端,但不能根除弊端。
我完全清楚,这种办法可以保证个人参预国家大事,但很少能对小事和私人施加影响。人们忘记了人受奴役的危险在细微的小事上尤其严重。至于我,既然看到两者不能兼顾而只能顾一方,那就只有认为大事之需要自由不如小事之需要自由。
小事上出现的服从每天都可以看到,而且所有的公民都能同样感受到。这种服从并不使公民感到屈辱,但它一直限制公民的行动,直到使公民放弃运用自己的意志。它使公民的精神之火慢慢熄灭,心灵之光逐渐暗淡;而只是为少数的情况所必须的服从虽然非常严格,但极为稀少,而且决不同于奴役,它只使一些特定的人受苦。使公民们如此依附于中央政权之后又让他们去选举这个政权的代表,是徒劳无益的;让公民们如此隆重地、但又如此仓促地和以如此少见的方式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防止不了他们逐渐失去独立思考、独自感受和自主行动的能力,只能使他们慢慢下降到人类的一般水平之下。
我再补充一句:他们不久就将不能行使他们仅存的唯一的重大特权。民主国家在把自由引进政治领域的同时而加强行政领域的专制以后,必然产生一些非常离奇的现象。一些只凭常识就可以处理的小事,它却认为公民没有能力办理,而要亲自承揽起来;但在事关全国的政务问题时,它又赋予公民以无限特权。于是,它时而把主权视为玩具,时而成为主权的主人;而国家元首的权力时而比国王还大,时而又不如普通老百姓。它经过各种选举制度而未找到合适的以后感到吃惊,但又接着去找,好象它所发现的弊端不是来自本国的政治制度,而是来自选举制度。
实难想象完全丧失自治习惯的人,能够开会选好将要治理他们的人;也无法认为处于奴隶状态的人民有一天会选出一个自由的、精干的和英明的政府。
我永远认为,上层为共和制的而其余部分为极端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统治者的腐败和被统治者的低能,早晚会使这个怪物倒台;而对自己和自己的代表感到厌烦的人民,不是创造出更自由的制度,便是不久又伏在一个独夫的脚下。
《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著 董果良译
第七章 以上各章的延续
我相信在身分平等的国家比在其他国家更容易建立绝对专制的政府;而且认为一旦在这样的国家建立起这样的政府,那它不但要压迫人民,而且要使人类的一些主要属性从人身上消失。
因此,我认为专制在民主时代是使人最害怕的。
我认为我在任何时候都是爱自由的,而在我们这个时代,我甚至想崇拜它。
另一方面,我相信在我们行将进入的时代,凡是试图以特权和贵族制作为权威的基础的人,都将遭到失败。凡是想在唯一的阶级里建立并保持权威的人,也将遭到失败。在我们这个时代,没有一个主权拥有足够的本领和足够的力量以重新建立臣民之间的永久差别的办法建立专制;也没有一个议员高明得和强大得能不以平等为第一原则和号召而维护以自由为基础的制度。因此,当代的所有人,如欲使自己的同类得到和保持独立和尊严,就得表明自己是平等的友人,而能够证明自己是平等的友人的唯一办法,就是平等待人。他们的这项神圣事业的成败,完全取决于此。
因此,问题不在于重建贵族社会,而在于从上帝让我们生活其中的民主社会的内部发掘自由。
在我看来,这两项重要真理是简明的,而且是会有成效的。它们自然使我要去考察哪种自由政府可以建立于身分平等的国家。
在民主国家,国家的最高主权比之其他国家划一、集中、广泛、彻底和强大,是出于民主国家的制度本身的性质和国家的需要。它的社会自然比较活跃和强盛,而个人则比较顺服和软弱。也就是说,社会做的事情多,个人做的事情少。这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不要指望个人的独立范围在民主国家里会象在贵族制国家里那样大,而且这也不是人们之所好,因为在贵族制国家里社会经常为某个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绝大多数的人往往为某些人的荣华而牺牲自己的富贵。
使领导民主国家的中央政权积极和强大,这既是必需的,又是人们所希望的。目的是不让中央政权变得软弱无力和懒惰,但要完全阻止它滥用其机智和权力。
在贵族时代保障个人独立的最大原因,是君主不独揽治理公民的任务。他把这项任务部分地交给贵族的成员,所以中央政权总是分权的,从不全面地和以同一方式管理每个人。
不仅君主不独揽一切,而且代理他的大部分官员也不总是受他的控制,因为他们的权力并非来自君主,而是来自他们的家庭出身。君主任何时候都不能任意设置或废除这些官职,也不能强其他们一律服从他的随意支使。这对保障个人的独立也起了作用。
我十分清楚,在我们这个时代不能依靠这样的办法,但我想出一些可以取代这种办法的民主措施。
把从各种自治团体或贵族收回的管理权不完全交给主权者,而部分地分给由普通公民临时组成的次级团体。这样,个人的自由将会更加有保证,而他们的平等也不会削弱。
美国人在用词上不象我们法国人那样考究,他们仍用county(县)一词来称呼州下的最大行政单位,但它的一部分职权却由州议会代行。
我自然承认,在我们这样的平等时代,设立世袭的官员是不公正的和不合理的,但不妨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选举办法任用官员。选举是一种民主办法,它可以象贵族制国家的世袭官员对中央政权有独立性那样,保证选出的官员对中央政权有独立性,甚至其独立性超过世袭的官员。
贵族制国家有许多有钱有势的人,他们生活充裕,不会轻易忍受压迫或受压迫而不反抗。这些人可使政府一般在态度上温和与谨慎。
我完全知道,民主国家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人;但它可以人为地创造出某种类似的人物。
我深信,世界上不会再建立新的贵族制度;但我认为,普通通的公民联合起来,也可能建立非常富裕、非常有影响、非常强大的社团,简而言之,即建立贵族性质的法人。
这样,他们就可以获得若干贵族性质的重大政治好处,而又不会有贵族制度的不公正性和危险。政治的、工业的和商业的社团,甚至科学和文艺的社团,都象是一个不能随意限制或暗中加以迫害的既有知识又有力量的公民,它们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反对政府的无理要求的时候,也保护了公民全体的自由。
在贵族时代,每个人都与一定的同胞有紧密的联系,因而他们一受到攻击,这些人就会来帮助他。在平等时代,每个人自然是孤立无援的。他们既没有可以求援的世代相传的朋友,又没有确实能够给予他们以同情的阶级。他们容易被人置之不理,受到无缘无故的轻视。因此,在我们这个时代,公民只有一个手段可以保护自己不受迫害,这就是向全国呼吁,如果国人充耳不闻,则向全人类呼吁。他们用来进行呼吁的唯一手段就是报刊。因此,出版自由在民主国家比其他国家无限珍贵,只有它可以救治平等可能产生的大部分弊端。平等使人孤立和失去力量,但报刊是每个人都可阅览并能被最软弱和最孤立的人利用的强大武器。平等使每个人失去其亲友的支援,但报刊可以使他们向本国的公民和全人类求援。印刷术促进了平等的发展,而同时又是平等的最好缓和剂之一。
我认为,生活在贵族制国家的人民,实际上可以不要出版自由,而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却不能如此。我不相信大规模的政治集会、议会的特权和人民主权的宣言能够保证民主国家人民的人身自由。
所有这一切,在一定程度内可以和解对个人进行的奴役,而如果出版是自由的,这种奴役就不可能随意进行。报刊是保护自由的最佳民主手段。
我现在来谈一谈司法权的某些类似作用。
处理私人的权益纠纷和仔细研究所处理的每一件小事,属于司法权的本质;对受压迫的人不主动进行援助,但对其中的最微贱者不断进行援助,也是司法权的本质。尽管这些人软弱无能,也永远能迫使法官听取他们的控诉并要求做出答复。这是司法权的制度本身所使然。
因此,在统治者经常注意和干预个人的最微不足道的行动,而个人又软弱得无力自我保护和孤立得不能指望得到与自己同样孤立的人的支援的时代,司法权特别适用于自由的需要。法院的力量在任何时代都是可以向个人的独立提供的最强大保障,而在民主时代这尤其是真理。在民主时代,如果司法权不随着身分的日趋平等而加强和扩大,个人的利益就永远处于危险状态。
平等使人产生一些十分有害于平等的怪癖,立法者应当经常注意这一点。我现在只谈一谈其中的几个主要癖好。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不容易了解规章或程序的功用,对规章有一种本能的轻视感。我已经在其他地方讲过其原因。
规章使他们反感,而且往往使他们憎恨。由于他们通常只希望容易得到眼前的享乐,所以急不可耐地冲向他们所追求的每一享乐对象,稍受挫折即表示失望。把这种性格带进政治生活以后,便对时常拖延或阻止他们实现某些计划的规章持有敌对情绪。
但是,民主时代的人在规章上感到的这种不便,正是规章有利于自由的地方,因为规章的主要功用在于在强者和弱者之间、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设立一道屏障,阻止强者或统治者随意做出决定,使弱者或被统治者有时间再好好想一想对策。随着统治者更加积极和强大,个人日益消沉和变弱,规章更为必要。因此,民主国家的人民本来比其他国家的人民更需要规章,但他们却又很自然地不太尊重规章。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注意的问题。
再没有什么事情比大部分当代人盲目轻视规章的问题更可悲的了,因为一些最小的规章问题现在也具有了以往所没有过的重要性。人类的若干重大的利益,都与规章问题有密切的关系。
我认为,虽然生活在贵族时代的政治家有时可以随便轻视规章,并且往往不受规章的约束,但今天各国的领导人对于细微的规章、规定都应当尊重,只有万不得已的时候才可以疏忽一点。在贵族制度下,有过迷信规章的现象;而我们,则应当对规章采取明智的和审慎的崇拜态度。
民主国家的另一个非常自然的、但又非常危险的本能,就是使人轻视和不太考虑个人的权利。
一般说来,人们之所以热爱一种权利和对这种权利表示尊重,不是因为这项权利重要就是因为被他们长期享用。见于民主国家的个人权利,一般都不太重要,而且都是最近出现的和非常不稳定的。因此,往往容易被人放弃,受到侵犯也几乎永不怀恨在心。
但是,在人们生性轻视个人权利的时代和国家,却有社会权力自然扩大和加强的现象。也就是说,在人们最需要保持和维护仅余的特殊权利的时候,却越来越不爱护它了。
因此,特别是在我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