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秀色 作者:寂寞佛跳墙(起点vip2013-08-05完结)-第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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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满脸无奈,这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哪儿会自己催吐?弯着腰干咳了几下,无济于事。
“我来!”三小姐银牙一咬,把一只手爪子在地上抓了一把,往诸葛脸前一伸,那泥巴清清楚楚的恶心着人,诸葛一声干呕,张大了嘴巴,三小姐小手一伸,几根脏手指,就触到了诸葛公子的嗓子眼儿。
“哇——哇——”,好一番狂吐啊!恨不得把昨日的隔夜饭都倒了个干净,鼻子里眼睛里,感觉都是黏糊糊一片。
玉树临风的诸葛公子,什么时候这般狼狈过?他狠劲拿衣袖擦了几擦脸上的脏污,愤怒的嘶吼:“就为了你那点疑心病,就这么折腾——”
“嘘——”渺渺捂住了他的嘴巴,怕他再吐,用的是袖口:“你听——”
丛林外,那个沏茶的汉子追踪而至,口中呼喊着:“客官——公子——好了没有?林子里好有些蛇虫之类的,别惊吓到了小姐——”
这似乎也忒好心了些,诸葛的脑子里,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了,也许,很可能,小丫头的推测是对的,即使是要来找他们,也该由那几个随从出来寻找。
“你带了家伙什吗?你会武功吗?打得过他们吗?”渺渺轻声追问诸葛洛奇,心底里,是渴望着他说一声:“我是个武功高手,打一群小喽啰,没问题!”
可惜,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很遥远。
洛奇公子没有不好意思:“我只会些骑射,弓弩还都在黑风身上。”
他摸摸渺渺的头发:“这样,我把你托到树上去,你就呆在上面躲着,我去看看情况,要是——,你小心些,保护好自己,除了我喊你,千万别下来。”
在灾难面前,一个称职的男人首先想到的,便是保护好身边的女人,不得不说,这样的男人,很伟大;受到保护的女人,很幸运。
可惜,三小姐不喜欢这种幸运,在焦虑中等待,从来不是她的强项。
“我不要!”渺渺的小手抓住诸葛的胳膊:“你装作不知道,先出去,让那个汉子在丛林边等着我,你先去骑马抓弓箭,要是随从不出来,那就一定是出事了,你再射他们,不就行了?”
听起来是有一点道理的,局势也不容他们再商量,那个汉子,已经开始往林子里摸索了,诸葛个子高,透过树缝,看见了他腰间一道明晃晃的闪光。
出来寻客人,需要带凶器吗?诸葛的心,骤然变紧,他使劲揽了揽渺渺:“你藏好!”一扭身,向林子外飞奔而去,边跑,便打了个响亮的口哨。
他的黑风,是一匹从战场上浴血奋战过的宝马,自己所系的缰绳,从来不能真正阻拦住它的力量,那个活结儿,黑风知道怎样用力拽开,这声尖利的口哨,就是冲锋的命令!
“咴儿咴儿——”一声长嘶,马蹄萧萧,只是片刻的功夫,已经向诸葛奔来。
正文第一百一十二章挟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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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汉子惊见诸葛从另一侧奔出,下意识的拔出了腰间的大刀。
就这么一迟疑的功夫,诸葛与黑风已经闪电般汇合,诸葛飞身一跃,弓弩在手,黑风“吸溜溜儿——”又一声长嘶,前腿扬起,盘旋一周。
听到外面的动静,茶铺里已经冲出两个大汉,个个手拿大刀,与丛林外的贼人一起,对诸葛洛奇包围了过来。
那几个悲催的随从,始终没有出现,诸葛心中已经明了,渺渺的判断,是正确的,这就是一家黑店,饭菜中,确实下了药。
诸葛再不迟疑,弯弓、搭箭、发射,一只利箭向着茶铺外其中一个距离稍远的汉子飞去,弓弩之道的缺陷在与不可近处,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身后的汉子已经跃至黑风尾后。
“啊——”的一声哀嚎,那支利箭精准无误的射中了一个贼人的咽喉,大刀“当啷”落地,身子一歪,仰天而倒。
黑风身子忽然立起,又一个回旋,前腿同时蹬出,正中身后汉子的前胸,只是,终究还是被那刀锋划破了一只前蹄,“吸溜溜——”又是一声长嘶,前腿落下时,明显趔趄了一下。
那汉子,已经被踢出两米远,“咕噜噜”,继续滚动了几下,被挡在丛林边的一棵树根旁,大刀,也落到了离他不远的地方。
就只是这么一瞬间,第三个汉子也已飞身欺到了诸葛身后,大刀急挥,口中厉声激吼:“小子拿命来——”
黑风还没有来得及完全的转回身子,诸葛用了最神速的反应回头,那张利弓。已经不适合近身肉搏,只好出于本能的挥弓去挡,“当啷——”利器互相碰撞的声音,尖利的传来,诸葛只觉双臂发麻,几乎就要把那弓弩丢下,他的弓弩虽灵巧,却是最坚硬的金属打制,正好互补了他的力量不足。
那汉子着实有一把子力气,刀刃被卷了。人却更精神,一击不中,再次蹲身来袭。他幻想着向黑马下手,得一个大大的便宜。
之所以如此顽强,也是存了要把利益独占的心思,三个人分财产,哪比得上一个人享受?屋子里的那几个人早就不省人事了。身上的银两实在不少,就剩外面这一个小子,只要拿下,就万事大吉。
至于小丫头,无论生死,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这小子难缠。主要就是因为有一匹好马,嘿嘿,待爷先断了这马的腿。看你还有啥依仗?
“砍马腿”这一招,是历来步兵对付骑兵的不二法门,原本是可行的方案,但是,这汉子不知道的是。黑风久经沙场,最先训练的就是躲避这一招。所以,当风声袭来时,刚刚转身的黑风前踢再次扬起,呈直立状态,那汉子的刀,无功而返。
还没来得及调整进攻方案,黑风的前蹄落了下来,诸葛的弓弩砸了下来,那汉子一声未出,后背被踏出两个铁蹄印,脑袋,被砸开了瓢,血肉迸溅。
一人一马,配合默契,终于劫后余生。
诸葛向林子里望了一眼,就急忙下马,却是奔着茶铺而去,渺渺没有危险,里面的随从,倒是不知道怎么样了。
茶铺里,几个悲催的汉子被随意的堆在地上,身上的衣服明显已被翻检过,凑近去查看呼吸,还好,没来得及被杀死呢!
铺子里外,再无旁人,诸葛长出一口气,思谋着常听人说的解救办法,舀了几瓢水,“哗啦啦”泼在随从们的脸上,然后,站在茶铺门口,高声叫起“渺渺——没事啦——出来吧!”
早就看清楚没事了,渺渺揉着小腿肚儿,在林子边缘哀怨的回应着:“诶——马上来——”
看得太入神,小腿抽了筋,还挺难受的。
三小姐慢慢儿的往林子外挪步,迎着诸葛的呼唤,那个十七岁的少年郎,此刻英姿飒爽,笑容迷人。
“一男的,长这么漂亮干啥?暴殄天物!”渺渺心中非议着,对黑风招手:“来——宝贝——”
险象顿生。
三小姐的脚踝,被人狠劲握住了一拽,“噗通”,摔了一个很没有形象的“狗吃屎”。
那个被黑风踢倒在丛林边上的汉子,不知道已经醒过来了多久,如今一招得手,迅速从地上爬起来,薅起渺渺的衣领子,把那把刀,横在渺渺的脖颈上。
三小姐郁闷非常,刚看着美男的笑容养眼呢,就被没形象的摔了,还被人如此粗鲁的要挟着,那刀刃泛着寒气,就贴着自己细嫩的皮肤,流年不利啊!
“大哥,你可以把刀放在我的肩膀上,那样比较轻松——”渺渺也不敢摇晃脑袋,言辞恳切的建议道。
那汉子呆了一呆,到底是觉得渺渺说的有道理,身子站在渺渺身后,右手持刀,横在渺渺脖颈前,刀头离得稍远了些,搁置在渺渺的小肩膀上。
他也确实是劲力不够了,被黑风踢得心口还在疼,喘气都有点费劲,但是,老那么躺地上装死也不是个事儿啊,要是那公子回头给自己补上一刀,可怎么办?
听得渺渺的脚步声,两个人的对答声,这小子觉得好机会来了,抓了这个小丫头做人质,跟那公子要匹马,再带上些银子,天涯海角的哪里不能去?半道上再丢下这个小累赘就是了。
诸葛的面孔,霎那间变白了,他的脚步,移动的沉重,小丫头脖颈间横亘的那把刀,几乎要晃晕了他的眼睛,身后,在冷水洗礼中缓缓醒来的几个随从,也莫名其妙的跟了出来。
“公子,这是——”一个随从惊呼一声,迅速沉默了。
在大风大浪里闯荡过的一群汉子,终于在离京城很近的小阴沟里,翻了船。
“站住!给小爷我所有的银子,再给我一匹马,不然,我就杀了她!”那贼人叫嚣道,自以为抓住了那位打头的公子哥儿的妹子,稳拿稳的能威胁到他们。
几个随从的拳头,已经都握的“咔咔”作响,就剩这一个小杂碎儿,定然不能让他逃了!
诸葛沉吟一声,望着渺渺的脸孔,对身边摆手:“阿欢,去铺子里搜银子——”
叫阿欢的随从,心有不甘的领命而去,片刻的功夫,就把茶铺里还没分赃的银子抱了出来,其中,还有他们自家的血汗钱。
“喏,都给你,把人放了!”诸葛随手一扔,一包袱银子在阳光下对着贼人的右手方向扔了过去,几个随从已经整装待发,只待那贼人去抓包袱,右手离开了渺渺的脖子,就能飞跃过去救人。
“当啷——啷!”可惜,那包袱落在了地上,狡猾的贼厮不肯上当,持刀的右手,只是松动了一下,又紧紧地贴在了渺渺的脖颈上。
那贼人拖着三小姐,慢慢挪到包袱旁边,先把渺渺按下身子,自己也小心翼翼的左手拾起了包袱,斜挎过肩膀。
“还要一匹马,快,把那黑马撵过来!”那贼厮有了银子,态度更嚣张了,右手也想要舞蹈似的,好几次,刀刃都要碰到了渺渺的肌肤。
“大哥,咱打个商量好吧?你挪挪这刀,我又不跑,割伤了我,他们可不会轻饶了你!”渺渺懒得说好话了,任谁被刀架到脖子上,都不会有好脾气。
诸葛口中微动,黑风打一个响鼻儿,蹄下生风,已经真的向二人跑来,还乖顺的扭回了身子,等候新主人上马。
贼人已经顾不得小丫头的情绪,看到那匹神骏的黑马被驱到眼前,心头狂喜,左手一抓缰绳,跟丢个麻袋似的把三小姐往马背上一横,自己也爬了上去。
此时万事俱备,那贼厮洋洋得意,持刀的右手向空中一挥:“给爷闪开道!不许追!不然,我还杀了这个小丫头——咦?”
小丫头在哪儿呢?先前扔上马背的麻袋般的活人,跑哪儿去了?贼厮纳闷了,不由自主的弯腰低头向地上看。
只听一声长嘶,黑风两只前蹄再次猛然抬起,马身直立,马背急剧晃动,那贼人“噗通”摔落马下。
几个随从已经赶至眼前,手起刀落。
诸葛洛奇长吐一口气,慢慢走上来,从黑风的脖子下面,抱出一个小丫头,黑风伸了大舌头,顺势舔邸了一下那丫头的脸颊,“咯咯咯——痒——”,欢快的笑声顿时播撒满地。
好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娃子!这一刻,所有的随从心中,都闪过一个共同的想法,看她每日里在黑风身上爬来滚去,倒没想到这也是一桩保命的本事。
收拾善后,自是由随从们去完成了,当几人包袱满满的上路时,那座草棚子,已经浓烟滚滚,坍塌殆尽了。
此后的路途,平静安宁,一切,似乎再没有什么变化。
渺渺照旧每日里跟黑风跟诸葛腻在一起,一男一女一马,相处的默契而生动,只不过,那几个随从的态度迥异,对于这位关键时刻救了他们一命的小姑娘,再也不肯小瞧了,言辞里,多了几许的尊敬与尊重。
正文第一百一十三章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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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从里那个叫做“阿欢”的,很快跟渺渺熟稔起来,他比诸葛还要年轻,性子活泼,一旦认准了渺渺不是个讨人厌的小姑娘,就不再漠视了,还常常很感兴趣的找三小姐聊天,这不,刚在小溪边野炊过后,三小姐正跟黑风玩闹呢,阿欢又凑了上来。
“到底,你是怎么知道那菜里有毒的呢?你吃过蒙汗药?”阿欢最喜欢追问这个问题,渺渺越是神秘,他就越想知道。
“你才吃过蒙汗药,你们全体都吃过蒙汗药!”渺渺终于出离愤怒了,对这种低智商的问题,到底要不要锲而不舍啊?
阿欢诚恳的点头:“是啊是啊,我们都吃过蒙汗药了,可是,那东西是啥滋味儿,也没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