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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节

田园秀色 作者:寂寞佛跳墙(起点vip2013-08-05完结)-第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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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他的,是那个小身板向前一扑,双手去抱住马脖子,小脸埋在鬃毛里,一言不发。

    反正就是要骑马。你看着办吧!

    几个随从的脸上,就挂上了笑,别看自家公子面上长期带笑如沐春风似的,其实就是一腹黑,谁要是违反了他的意志,那下场,可是很惨的。

    只不知,碰到这样一个磨人的小丫头,谁能取胜?难道把人从马上薅下来塞进马车里去?

    可问题是,你薅得下来吗?小姑娘就跟长在马上一样。你在这边下手,她就抱了马脖子往那边出溜儿,还掉不下来。嘴里甚至念叨:“诸葛洛奇,你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别碰我!”

    你们一定不知道,这种游戏是支三小姐小时候常玩的,在马背上长大,在马脖子上绕行。这是看家的本领,你会吗?

    一向风云霁月的诸葛公子要抓狂了,甚至小白脸上染上了一抹红晕,鼻子尖上蹦出几颗汗珠,他狼狈的手一挥:“上马,走!”

    不理会那只挂在黑风脖子上的狗皮膏药。诸葛公子单手抢过缰绳,纵身上马,“驾驾”。开始了急速行军。

    几个随从也急忙上马紧追,只苦了那马车夫,哭爹叫娘的在后面疯撵,没办法,空车也跑不过快马不是?

    黑风觉得很不舒服。那丫头抱不住它的脖子,就抓紧了它的马鬃。双脚还把住了它的一根前腿,任你怎么加速,她都稳稳当当的,只落得自己那道最威风的鬃毛都要被拽秃了吧?

    被三小姐的淫威给震慑住了的黑风,自动自发的放慢了速度,为了自己的形象问题,还是不要赶尽杀绝了,虽然,主人还没有发出指令。

    诸葛的鼻子,很有被气歪了的迹象,他的一贯听话的宝马良驹,竟然有了自己的意识,怪体贴的放慢了速度,等着那个丫头从脖子底下爬出来,挪到马脖子上部,然后以屁股当头,一耸一耸的,那小身板,就向马背上蹭了过来。

    再然后,那屁股就遇到了阻碍,小身板使劲耸了耸,确认安全,才坐直了腰背,头顶触到了诸葛公子的下巴颏儿。

    某个已经发育成熟了的大男孩儿,一张脸红的不成样子,那小屁股刚才耸啊耸的,直捣进龙门附近,他很尴尬的发现,起反应了!

    这事儿不消人说,也知道丢脸了,诸葛牙根子磨得“咯咯”作响,一手按住了小丫头的半边肩膀:“坐好了,别乱动!”

    坐好就坐好呗,那么凶干啥?渺渺迎风吐了吐舌头,根本不稀罕回头看一眼马主人,姐终于又一次骑马驰骋了,而且还是记忆中的“黑风”,真想念啊!

    她记起有一次,佣人习惯性的把自己缚在马鞍上,就自行休息去了。然后,七八岁时的自己在马背上睡着了,醒来时,身子歪在马鞍上,马鞍歪在马肚子的一侧,黑风斜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似乎,就是为了让自己的睡姿不那么难受,不那么危险。

    大颗大颗的泪水,迎风落了下来,有的,洒在马背上、衣襟上,有的,被风吹散了,消弭在空中。

    如今的张三小姐,继承了支三的身体特质,也习惯了在一场哭泣之后,就能进入睡眠状态。

    她在自己的世界里哭泣,哀悼那一个陪伴了少年时代的好朋友,为什么当初不曾明白,为什么没有对黑风再好一些,为什么没有提早为黑风看病治疗,让它陪伴自己的时间再长一些呢?

    上一世没有学会的爱,这一世,不会再留遗憾了吧?

    身后,那个玉树临风的少年郎,被彻底的弄迷糊了,这是什么倒霉丫头?一会儿彪悍一会儿柔弱,一会儿哭又一会儿睡的,脑子没问题吧?

    可是,明明谈买卖时人特别精明的呢?郡主也说这妹妹有个性,但是很可爱,是个天生的商业奇才,总不能真就是个傻子半吊子。再看看睡的这个踏实劲儿,就跟躺到了摇篮里的小宝宝一样舒服,这丫跟马好像很投缘啊,小小年纪能呆在马背上这么长时间都不叫苦,也算是异类了!

    诸葛揽着这个棘手的女娃子,速度渐渐放慢,并接了随从递过的披风,把小丫头从头到脚包裹起来。

    一种奇妙的气息,在马背上舒散开来,诸葛公子揽紧了女娃子,把下巴颏儿,轻轻放在她的头顶上,这个刚刚还觉得讨人厌的小姑娘,竟然也让人滋生出一股子心疼来。

    不得不说,诸葛公子此刻很危险,因为,很多刻骨铭心的爱情,最初的来源,就是人心底里那一股对于对方的无法遏制的心疼。

    好在,诸葛洛奇快要成年了,他已经定下了婚事,再等上一年半载的,就要成婚,与一个没十岁的小丫头产生感情,那是绝对没有的事儿!

    三小姐的梦里,都是黑风,还有在黑风背上驰骋的真实场景,黑风的大舌头,从她的小手上舔走了一块方糖,鼻孔里喷出的热气,把她的头顶,都给喷热了。

    她的支老爹,从她出生起,就不肯多看她一眼,在物质享受上,却也从来没有苛待过她,住最好的别墅,吃最好的美食,穿最美丽的衣服,甚至,给姐姐们买马,也没忘分给不足一岁的渺渺一匹。

    三小姐孤独的童年,就留下了黑风的影子,以至于,当黑风忽然死去,十几岁的支三状若疯癫,她呆在马厩里不肯离去,也不许任何人动她的黑风,一个哭哑了嗓子的小姑娘,绝望的抱着一具马的尸体落泪,这个世界从此就剩下自己的恐慌,曾那样可怕的吞噬了小姑娘的心灵,三天三夜,一人一马不吃不喝的躺倒在马厩里。

    后来,那个陌生的支老爹就被喊来了,他怒气冲冲的把三小姐提溜到一边,嫌弃的丢给了佣人们,然后,就蜂拥上去了一群人,把她的黑风拉走了。

    “我恨你——我恨你们——”小小的支三已经没有力气再哭叫,她只是望着那个再次离她而去的男人的背影默默起誓,她要抱紧了这份仇恨,抱一辈子。

    事实,果然就是那样,支三的仇恨一直延续到二十六岁生日,香消玉殒的那一天。她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去回报她的父亲,不断地闯祸不断地刺激那个暴怒的男人,其实,导火索不过就是那一日,他把她的马给拖走了。

    渺渺的眼睛里,再次沁出了泪水,在睡梦里,她伸臂环住支老爹的脖子,喃喃的喊着:“爸——爸——,爸——爸——,不要把黑风抢走——”

    那个她活了两辈子都没有来得及叫出口的称呼,就这么突兀的,在睡梦里唤了出来,那个莫名其妙的大男孩儿,被搂紧的脖子一动不敢动,他的胸膛,被滚热的泪水渗透了,直渗进心里,最柔软的那个角落。

正文第一百一十一章路遇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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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行程,大部分的时间里,渺渺会泡在黑风身上,当然,还有一位骑士护佑在身后,反正,她还小呢,不足十岁的小丫头,这几年又耽搁了长个头儿,尽管条件改善了,也来不及追上别人了不是?

    所以,悲催的三小姐,目前的小身板,粗粗一看,还是一个六、七岁女童的形象,或者往高处说,有七、八岁了?

    诸葛公子,今年已有十七岁,本来早就应该成婚了,无奈这小子自己有主意,非拖到了这个岁数才订婚,成婚的日子也一拖再拖的推到了明年,所以,他跟渺渺之间甚至可以差出一个辈份儿来,根本不存在啥子旖旎的想法,就算是路人,也只当是做叔叔的跟侄女或者是大哥带着小妹妹亲热呢!

    好吧,或许三小姐也是这般想的,她的心目中,确实常常把诸葛当成一个长辈来着,因为他很能包容,对她的无厘头的呓语,能平淡听之,包括她跟黑风的亲密悄悄话儿,甚至包括,她在将要睡着前会赖在他身上叫“爸——爸——”

    这是诸葛从没听到过的一个称呼,可是他从没追问过渺渺,这个称呼代表了什么,这小姑娘自从第一次哭着在他的怀里睡着,就开始依恋他的怀抱,调皮捣蛋完了,累了、想睡了,就会向他身边蹭,似乎,闻到他的气息,才能安心的瞌睡。

    几个随从的脸,早就开始怪异了,自家风流潇洒的公子,什么时候摇身变成了一个奶妈,还负责哄孩子睡觉?尤其。是那样顽劣的一个女孩子。

    说三小姐顽劣,自然是因为她对于黑风的态度,随从们就没见过这么跟马亲热的,搂着马脖子打提溜儿,给马鬃梳上大辫子,还扎上野花,有这么祸害宝马的吗?更别说每天给黑风吃糖,这个时代还没有包装好的糖块儿,只有红糖白糖面子而已,小丫头总是捧着一包白糖面子。自己抓一把捂到嘴里,笑得痴傻不说,还要喂给黑风。看着马的舌头一卷一卷的,瞬间就把多半包白糖面子舔干净,随从们实在不敢想象,照这么喂下去,曾在战场上扬名立万的黑风。到底会长成什么样子?她要喂成一只宠物狗吗?

    偏偏黑风就习惯了她的娇宠,随便她怎么作践,都不会反抗,有时候那丫头睡得死沉,在马车里不醒来,黑风还会焦躁不安。一有机会,就要围着马车打响鼻儿,真是奇了怪了!

    更怪的是黑风的主人。不但对此变化不恼怒,还似乎很开心,对那个小丫头的怪脾气,无条件的包容,黑风走的慢的时候。小丫头会故技重施,在马脖子上打转。还要伸拳踢腿,花架子摆的像模像样,有几次,差点儿就对公子偷袭成功,连环腿直踢到公子的面门前。

    当然,那腿被及时抓住了,吓掉了随从们一身冷汗,可是公子不在意,把那脚踝一送,小丫头又“哧溜”,钻到马脖子底下去了。

    一男一女与一马,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精彩连播,本来也算不上遥远的路途,愣是多走了好多时间。

    这一日,路过一处叫“明乡”的地方,青山绿水的幽静的很,几人照旧在路旁茶铺里休息,叫了一壶茶,点了几个小菜,带几个大馒头,就可以解决温饱问题了。

    那菜的口味很重,几个北方汉子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头的,咸些省菜嘛,小本生意都这么做。

    可是,曾经以一根舌头闻名于龙湾镇的三小姐,第一口,就品出了差异,当即端起茶碗,掩饰的吐到里面。这菜里,含有一种她从没接触过的佐料,绝对不是为菜品增味儿调味儿的作用。

    茶铺子里,只有自己这几个客人,送菜的、沏茶的,都是脚下生风的粗野汉子,渺渺的心头一紧,小手第一个动作就是去抓诸葛:“我——”

    一直安坐在柜台后的那个汉子,迅速的把眼光射过来,那股子狠戾直把三小姐惊出一身冷汗,急忙垂了眼睛,改换了口气:“我要出去——你陪我嘛——陪着我去——”

    小身板扭了几扭,语气又嗲又黏糊,几个随从抚了抚身上的鸡皮疙瘩儿,鄙视的眼光又扫过来,到底不能说啥,更加卖力的去吃喝了。

    诸葛皱皱眉头,他以为渺渺是要去方便一下,可是看看茶铺子里没有妇人,只好自己相陪,于是站起身子,打问了一下去处,方脸红脖子粗的牵着渺渺的小手出来。

    看方才那几个店家的模样,也怪怪的,都是在嘲笑自己一个大男人,却在做这么难堪的事儿吧?诸葛洛奇对渺渺指指店家所说的方向,要渺渺独自去解决问题。

    身后,那个沏茶的汉子跟了出来,热心的对诸葛说道:“公子别担心,小的在这儿等着小姐,您先去吃饭吧,赶了许久的路,定是累了!”

    那可不行!渺渺一直没找到说话的机会,又见到诸葛松开了她的手,不由“哇——”一声哭出来:“我怕怕——哥哥——抱——”

    这还哭上了?诸葛头疼的对那汉子苦笑:“兄弟进去吧,我这——实在是——”

    他哈腰抱起渺渺,径直向茶铺后的丛林中走进,那汉子回身钻进茶铺,渺渺抽抽嗒嗒的抱紧了诸葛的脖子,低声呢喃:“我怀疑,那菜里有毒,那些汉子可能是强盗——”

    说完又是一声大哭:“哇——就不嘛——”

    诸葛的脚步“霍”的停住了,渺渺的声音在继续:“你就得去嘛——我害怕——”小手的指甲,使劲儿掐了一把诸葛的脖子,脚步,继续向林子里行进。

    这个时候,可能一切都来不及了,那几个随从吃的不少,自己也吞咽了几口,万一渺渺说的是真的,他们遇到了杀人越货开黑店的强盗,那可怎么办?

    两个人已经钻进了丛林,渺渺迅速从诸葛怀里出溜下来,命令他弯腰:“快,把喉咙里的东西吐出来!”

    诸葛满脸无奈,这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哪儿会自己催吐?弯着腰干咳了几下,无济于事。

    “我来!”三小姐银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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