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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节

庄主是妻控.养女成妻:庄主是妹控 作者:轩少爷的娘(潇湘vip2014-11-13正文完结)-第1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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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若雪总觉得“不劳而获”这个成语用在这里怪怪的。
    算了,滥用成语什么的,周羿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若雪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上面,直截了当地道:“世子你放心,坐享其成的事我也做不出来,你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凡是我能做到,肯定是不会让世子吃亏的。”
    周羿又问:“中毒的是谁?”
    本想说无可奉告,但若雪稍作沉吟,随后淡淡垂眸,优雅的伸指掸了掸衣袖,漫不经心地道:“只是我无意中见到的,觉得很好奇,便想弄个清楚明白,倘若世子真不想说,我也不会逼世子。”
    “我还未用午膳。”
    听到周羿说没吃饭,若雪有一瞬间跟不上他离奇的思路,这是嘛意思?是说饿着肚子不想谈事情,还是说用了午膳再跟自己谈?
    她试探地问:“我可以等世子用完膳的,只是世子你还没有提出条件是什么啊?”
    周羿看了她一眼:“午膳。”
    午膳你个头!
    姐知道你要吃饭,但多说一个字你会死啊?若雪发现周羿有时候话挺多的,堪比话唠,有时候惜字惜的她想痛扁他一顿。
    她也回他两个字:“我等。”打算气死他。
    周羿又看了她一眼:“朽木不可雕也。”
    神马?说不到两句话就开始搞人身公鸡了!若雪不淡定了,但她也不是盏省油的灯,何况她在周羿面前向来只赢不输,当下冷冷回他一句:“孺子不可教也。”
    眼看这两人再说下去,就又要脸红脖子粗的拳脚相向了,想他们还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了,好多人都看过来了,十分无奈的八哥走上前来劝架:“若雪小姐,世子的意思是,你请他用午膳,就不会‘不劳而获’了。”
    他特地将“不劳而获”这四个字咬的重重的。
    原来是这个意思,若雪丝毫不怀疑八哥的理解能力,望着周羿都要说不出话来了。
    若是搁现代,她自然会将周羿的话翻译成“请我吃饭”,因为那是小事一桩。但这不是在古代么,有哪个男子这么大剌剌的要求一个姑娘家请吃饭的?
    他们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孤男寡女的,多少须顾忌一下男女授受不亲吧,弄不好会引起别人的误会的。
    若雪恢复成淡然的模样,心平气和地对周羿道:“请世子一个也是请,我索性连秋郎中一并请了吧。”多请一个人,也是个避嫌的意思。
    周羿不干,固执地道:“有些秘密是不能让外人知道的,你先前不是让我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吗?难道请我吃一顿你都办不到?”
    若雪竟然从他没有起伏的声调中听出一丝挑衅……
    虽说请周羿上馆子有点不妥,但事有轻重缓急,为了早日让卫离脱离苦海,这点事情不值一提,若雪爽快地应了:“好吧,世子想去哪儿用膳?”
    周羿倒也干脆:“上次我请你叙旧的万全楼。”
    尼玛,他还好意思提上次,那是叙旧吗?若雪无语望苍天。
    ※※※※※※
    坐落在镜湖湖畔的万全楼,站在二楼的雅间,凭窗而立,风微微,衣轻拂,可以将镜湖怡人心醉的景色尽收眼底。
    一间装潢的华丽气派的雅间里,黑衣白发的男子负手站在窗边,凝眸远眺,高大伟岸的身材笔挺如山,黑袍滚着灿亮的宽金边,白发散着如雪的银光,仅一个背影都气势逼人。
    “昱爷,属下命人查遍岷河一带,甚连祈国的京城也未放过,找了这么久,却始终没有你情人的消息。”一个长相花俏风流,模样玩世不恭的年轻男子,走到黑衣男子的身后禀报道。
    黑袍男子头也不回,但清冷如幽泉的声音却透着明显的失望:“还是没有吗?”
    “是的昱爷,这位芳名为燕双飞的女子,在十四年前就销声匿迹了,未曾留下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多半是香消玉殒了……”
    “不会的!”
    黑衣男子不假思索的打断下属的话,异常固执的道:“我不是跟你提道过,她给她的表姐写过一封信函,那就表示她还活的好好的,只是活在我不知道的地方罢了。”
    “登徒歌。”他唤着下属的名,语带威严的警告:“我以后不想再听到这些话。”
    登徒歌对着他的背影无奈地点点头,也不管他的主子长没长后眼睛。
    都说旁观者清,当局着迷,依他这个局外来看,仅凭燕双飞表姐的只言片语,实在不足以让人采信,奈何主子对那位表姐的话深信不疑,一门心思的认为燕双飞还活着。
    登徒歌觉得主子有些自欺欺人,因为怕承受不住女子死去的打击,所以一径活在自己的幻想里,但凡有一点希望,他都理所当然的认为女子活着。
    “昱爷,我们出来的日子够长了,是时候该回旭国去了。”登徒歌尽职的提醒黑衣男子,并给以他希翼,踌躇满志地道:“回去之后,我们再派人在旭国彻头彻尾的找一找,说不定可以找到她呢。”
    黑衣男子摇了摇满头霜发,昂藏的背影隐隐透着几分寂寥与落寞,还有失意和伤感:“旭国没有,我以前一直以为她想通后,会到旭国去,因为那里有我……可是……没有。”
    登徒歌伸手摩挲着自己勾人的下巴,眯着眼睛问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让她对昱爷你误会那么深,以至于这么多年都解不开?”
    黑衣男子沉默、沉默、再沉默……
    就在登徒哥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用沉重无比的声调缓慢地说道:“都是年少轻狂惹的祸……”
    然后不说了。
    登徒哥恨的牙痒痒,都要听到秘密了,却这么被吊着胃口,是个人都受不了。不过他也非泛泛之辈,眼珠一转便窃笑道:“昱爷,你如果将当年的事情说出来,说不定可以早日寻到她。”
    黑衣男子再次沉重的吁了一口气:“虽然明知你说的不靠谱,但说出来给你听也无妨。”
    他顿了顿,似沉缅在往事中:“十几年前,我们已到了非君不嫁,非卿不娶的地步,都以为这辈子会和对方在一起,于是在我十五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我喝了点酒,结果没能把持住自己……”
    登徒歌嘴角愉悦的笑容扩大,一直以为主子是和尚投胎,没料到他也有年少冲动的时候,就说嘛,哪个正常的男子不好色,像他十五岁的时候,不知睡遍多少青楼的花魁了。
    “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晚我是和她在一起,绝对不会弄错,可是……”黑衣男子有些难以启齿:“可是到了翌日早上,她却双眼赤红,满脸泪水的从外面冲进来……当时我刚刚醒来……见她站在门边,一脸伤心欲绝,万念俱灰的模样,还犹以为在梦中。”
    “因为她明明躺在我怀里啊!我的手臂还被她甜蜜的枕着啊——”
    黑衣男子有些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突然转过身来对着登徒歌,镶金边的华丽暗黑袍子随着他身形的转换,在空中划过优美的弧度,宛若一朵朵盛开着的硕大金莲。
    他的脸上罩着一顶带笑的胖娃娃面具,很萌很可爱,但他的声音中却满是委屈和愤懑:“她一直失魂落魄的看着我,一副要与我生死诀别的模样,那凄厉惨痛的眼神,我至今都还记得!我感觉到不对头,心惊胆颤的低头一看,却震惊的神魂不在……”
    不用他说,登徒歌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不外乎他主子搂着别的女子在睡觉,却被情人抓了个现形。
    这种情况对登徒歌来说,其实算不了什么,他纵情声色,放浪形骸的时候,比这再过份的情况都有发生过,还不是没什么大不了。
    “然后我清醒过来,想向她解释,她却转身,犹如一阵狂风奔了出去,等我追出去,哪里还有她的身影……”
    黑衣男子悔恨万分地用手捂紧紧着胸口,俨然痛心疾首:“我不过迟了那么一刻,却酿造了今日的苦果……”
    后面的事情,登徒歌已然猜到了——燕双飞悲恸欲绝的跑出去,就此如泥牛入海没有了下落,至今杳无音讯,而他的主子一心想找到她将误会解开,谁知却被人强制带回了旭国。
    更不幸的是,燕双飞失踪没多久,一场大火将她的家和双亲皆烧为灰烬。
    等到主子有能力重新寻找燕双飞时,却困难重重,因为关于燕双飞的一切,都在那场大火中被付之一炬,再加上已是事隔多年,所以找了这么久,还是没有寻到人。
    见主子后悔的恨不得捶胸顿足,登徒歌只好违心地劝他:“昱爷也不必太过绝望,今日不是约了燕双飞的表姐吗,说不定她可以帮到我们。”
    黑衣男子的情绪已经平静下来,语气也趋于平缓:“但愿她能帮到我,飞飞……”
    飞飞?登徒歌浑身恶寒,蓦然打了个抖抖,搓了搓手臂上乍起的鸡皮疙瘩。
    “笃笃。”这时候,忽然传来几道轻轻的叩门声,伴随着一个男子的声音:“昱爷,歌主,凌夫人钱氏到了万全楼。”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钱如珍并非一个人来赴约的,尽管她非常想和她的昱哥哥单独相处,但她知道还不是时候,不能操之过急,再加上她尚有别的目的,所以她带上了了女儿凌轻烟。
    她为了赴这个难得的约会,在穿着打扮上极是费了一番心思,精心描了眉眼,一双媚光闪耀的吊梢眼更显勾魂,双唇只在中间涂了鲜亮的口脂,远看就是标准的樱桃小口,身上穿着最光鲜亮丽的衣裙,戴着最精美的首饰,将她美艳无双的贵妇人气质彰显的淋漓尽致。
    凌轻烟只比其母强,不比其母差。
    她青春年少,风华正茂,即便不打扮也是一道吸引人的靓丽风景,何况钱氏为了凸现她天仙一样的容貌,特意让人将她拾掇的齐整无比,穿金戴玉的,远远看去,犹如一朵灼灼盛开牡丹花,绰约多姿,格外的芬芳迷人。
    两母女一进雅间,顿时香风袭人。
    登徒歌直瞪瞪的盯着凌轻烟,显然被她的美貌迷住了。
    凌轻烟明知登徒歌在看自己,却伴装不知,只随着母亲与那个被称作昱的男子盈盈见礼,固然很奇怪一个大男人戴着一个引人发噱的笑娃娃面具,却并不多问,仅是适当地展现她如黄莺初啼般动听的声音。
    偶尔她掩唇轻笑,用眼角不着痕迹的瞟登徒歌一眼,登徒歌就更瞧的如痴如醉了,还嘴甜如蜜地夸道:“凌大小姐天生丽质,美色无双,不愧为祈国四美之一,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犹如仙女下凡一般。”
    本来是京城四美之一,他特意扩大范围到全国,就是为了讨美人欢心。
    为自己的美貌所倾倒的男子不知凡几,寻常一点的凌轻烟根本不屑搭理,但登徒歌长相上乘,兼为人风流倜傥,身上佩玉戴金,样样价值不菲,可见身份不一般。
    凌轻烟一双漂亮的眼睛贼毒,具有慧眼识英雄的能力,当下对登徒歌嫣然一笑,娇软地道:“登徒公子谬赞了,轻烟蒲柳之姿,岂敢当公子夸奖。”
    登徒歌被她笑的神魂颠倒,暗赞自己艳福不浅。
    昱当然知道登徒歌是什么德性,也不点破,由着他在那里对凌轻烟大献殷情,只负着手与钱氏在窗口说话:“你上次托我办的事,由于某些原因未能替你办成,我现在有急事要离开,你的事以后再说。”
    钱氏一脸不舍,耷拉着脸道:“是回旭国吗?”
    昱点点头,然后又道:“我走以后,若有飞飞的消息……麻烦你尽快通知我,用我给你的急救信号,到时自会有人接应你。”
    钱氏用精致的绣帕按了按濡湿地眼角,声音微微哽咽地道:“你不说我也知道的,我们几个差不多是一块儿长大的,我和燕燕的感情更是比亲姐妹还亲……她消失无踪后,我同样心急如焚……”
    她吸了吸鼻子:“昱哥哥你放心,这些年我一直在找她,一旦有她的消息,我马上会通知你……怕就怕她……”
    “不会的!飞飞她吉人自有天相,一定不会有事的。”昱用大掌按着胸口,微垂着头,声音冷硬地打断她的话。
    钱氏附和他点着头,以帕子不停的碾着眼睛,好似伤心的潸然泪下。
    实际上,她掩在帕子下的眼神频频闪动,带着讥笑、带着阴险、带着恶毒、带着得意,飞飞,飞飞,叫的真亲热啊!可惜,她十几年前就不叫飞飞了,也不是岷河那个天仙般的燕家小姐了……
    “对了。”昱放下手,似突然想起什么,对钱氏道:“飞飞以前送了不少东西给你,除了你上次给我的荷包,还有没有其它保存下来的物件?如果有,请你给我吧。”
    钱氏微蹙起眉,眼里厌恶的光芒一闪即逝——她讨厌燕双飞的任何东西,哪怕是她绣的一方手帕,怎么可能替她保存?那些物事早就被她碎尸万段,然后毁尸灭迹了。
    昱仿佛怕她不答应,有些迫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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