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文艺 2004年第01期-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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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景致,一路上很常见。每到一处,停下来就是一幅别致的风景画。
路上的车辆很少,隔很长时间才能遇上交会的汽车。我发现,只要遇上巴士,不管是哪个国家的,司机之间都会互相打个手势,以示问候。据说在北欧,这是巴士司机之间的习惯。这种习惯让人觉得温暖且富有人情味,挺好。
很快,我们进入了山区。蜿蜒的公路在森林中向前延伸。美丽的峡光山色开始映入眼帘。在山上常常能看见三三两两的民居,几乎都用木头建成,一般都是绛红色,有些房屋甚至顶上还长满了草。开始,我以为屋顶长草的房子不是被废弃,就是长时间无人居住。直到看到窗台上的绿意和生机,才知道那里面还藏有仍然活动着的人并且都活得好好的,屋顶上的草显然是刻意种上去的。
在一个山林幽谷里,我新奇地看到了一座800年前遗留下来的木制教堂。教堂为四方形的三层建筑,每层都有陡峭的披檐,上为尖顶,外形颇似东方的神庙。教堂内的陈设至今仍保持着中世纪时的风格。据说,这种保存完好的古木板教堂大约在挪威有30座。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这座奥尔内斯木板教堂,已于1979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之一。教堂周围是一片森林,真正的原始森林,树上长满青苔,地上积满落叶,显得十分荒凉。罗兰德说,其实,到这里来的观光者总是络绎不绝。他读中学的时候,学校也曾组织他们从瑞典来到这里寻幽探秘。故地重游,感到非常亲切,并且,它唤起人一种思古之幽情。
中午,在一个叫做C 01的小城用完午餐,又开始上山并不断穿越隧道。在挪威西部旅行,至少要穿几十条隧道。短的隧道只有几十米,最长的一条有24.5公里,是世界上最长的隧道。穿越隧道有一个好处就是,刚刚在狭窄的公路盘旋而上,出了隧道则已到了山脚。就这么一路沿山盘旋,我们很快就到了瀑布区。那轰然作响的瀑布就在脚底奔流而下,飞流虽然不足三千尺,却也气势磅礴,落差好大。峡湾与瀑布,挪威西部特有的地貌,是欧洲大陆比较少见的景观。
在我们停车的地方,有好几辆游人的车也停了下来。下来的都是外国人。巧得很,我又见到了先前在山顶巨大的山妖前那个被我搂着照相的挪威小女孩。那女孩金发碧眼,白皙的皮肤,精致的五官,天使一样可爱。当时我一直在想,在如此荒凉寒冷的高原上,这美丽的小女孩儿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是山里的孩子吗?意外重逢,我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她也认出我来了,立即从车上跑下来,笑着朝我直挥手。
说起山妖,到了挪威,我才知道那些又老又丑,衣着褴褛,鼻子长着青苔或树枝,全身是破烂长毛的山妖,原来是挪威人最愿意亲近也是最爱不释手的艺术品。关于山妖,有许多美好的传说,所以山妖是挪威民间和国家艺术的灵感的源泉,山妖给挪威历代艺术家带来无穷无尽的想象活力和艺术空间。以山妖为题材的民间文学、音乐、戏剧、舞蹈自然成了挪威艺术的最高成就之一。如今在整个挪威,最典型也是惟一标志性的艺术品也是山妖。
寒风阵阵,寒气袭人。我们钻进汽车,继续赶路。
离开瀑布区,还是千回百转的山路。起伏雄伟的山势、曲折的峡湾、高耸的悬崖再加上美丽的雪景,构成了挪威峡湾美妙的图景。
傍晚时分,我们终于抵达哈棠格峡湾小镇金沙维克。
金沙维克坐落在一个优美宁静的山谷中,镇上人烟稀少,四周十分静谧,是终日生活在人群和喧嚣中的都市人所极难邂逅的寂静。晚饭前,在金红色稍纵即逝的暮色里,我到酒店前的湖边散步。随地捡了个树上掉下来的苹果,咬一口,真甜。远处,是那延绵不绝的挪威的森林。它健康、茂密,完全没有村上春树笔下《挪威的森林》里所弥漫的那种感伤和悲凉。呼吸着清澈的山间空气,我就这么惬意地走着。我发现,一两百米的距离,已是小镇的边缘。前无来者,后无同伴,走着走着,突然,一种凄清孤冷之感爬上心头。继尔,我竟因寂无人声感到了恐惧。我立马掉头快步跑回酒店。
我们下榻的酒店是家族经营的,气氛祥和惬意,也很有情调。餐厅里有美妙的琴声。自我服务的咖啡厅里有小型乐队不停地为你演奏,而且都是免费的。晚上,姐妹们在那里自娱自乐,玩得十分痛快。第二天一早,我发现我们正是在昨天傍晚到过的这个地方上的游轮。
在游轮上看峡湾又是另一番景色。群山怀抱,烟波浩淼。尤其难得的是这天艳阳高照,金灿灿的阳光仿佛给蜿蜒伸展的水面镀上了一层金,一闪一闪地,煞是好看。时不时地有白色的鸥鸟,抖动着翅膀翔舞在水天之间。远处,是雪山溪流,瀑布烟霞,天上的白云一朵朵地浮游在群山之间。沿岸冈峦起伏的山坡上那些散布着的美丽的小房子,透着闲适、安宁和神秘的色彩。这便是世界上最长最深的松娜峡湾。在这里漫游,被誉为是世界上风景最美丽的水上航程。松娜峡湾长240公里,深1300多米。它和挪威西部所有的峡湾一样,都是冰河时期地壳变动留下的遗迹,海洋伸入陆地,切割高山,因此变形成深谷海峡。据导游说,二战时期,德军曾将半数的军舰隐藏在峡湾。这段历史,为具有绝世之美的峡湾增添了几许神秘的色彩。
中午时分,游轮在风光旖旎且富有古朴魅力的海滨古城卑尔根靠岸。卑尔根是挪威的第二大城市,位于高山与峡湾之间,有七座高山散落市区周围,故有“七山之城”之称。在古城桅帆林立的岸边,立着一排红黄白蓝的古老木屋,那是十七世纪汉莎商人的居所——布里根。走进商店,到处可以看到仿这排中世纪古老木屋而制做的工艺品,可见当地人是怎样的怀旧。城内还保存着许多中世纪的建筑物,其中最有名的是卑尔根胡斯城堡,城堡内有建于1261年的哈康大会堂,据传那是挪威海盗王的故宫;还有一些建于12世纪的教堂、修道院等。这些完好的历史印迹,让我深感挪威人对民族文化、历史是多么酷爱和保护。
沿着用圆石铺成的街径,穿过低矮的屋檐,来到码头上露天的鱼市场。这里人气很旺,有一股活跃的商品气息。挤挨着的铺面几乎都摆满了虾、螃蟹、三文鱼等各种海产品。贩子们一个个体魄强健,我心想他们莫非是古代海盗的后裔。他们总是笑容满面地招呼每一个客人,欢迎客人品尝他的产品。交易双方都透着彬彬有礼。
《读者导报》编者按:
《B大校园的火光》(《长江文艺》2003.6)在校园引起了轰动。
这是一篇关于情与爱、灵与肉的故事,自然也是一个恒久的话题,古老而又新鲜。传统与现代的碰撞,磨擦出不同的价值观念,孰是孰非?本期“阅读版”刊登一组上海大学和河北大学新闻系师生的讨论,以期引发广泛的思考,形成一条思想的发现之旅。
《B大校园的火光》故事梗概
小说写的是一个名叫杨梦尼的女大学生,是B大校园公认的大美人,曾经在大学生时装表演上荣获“校园模特”的荣誉。这样的校花自然会成为众多男生想与之“亲密接触”的对象,但是,她在爱情上却一直不为任何人所动。尤其是不像有些女孩子那样轻易献出自己的处女之身。由于她几乎成了B大校园惟一的处女,故人送绰号“杨处长”。后来就有些男生要处心积虑地拿下“梦尼高地”,于是成立了所谓“爱情工作室”,专门策划了一些圈套,由一个叫林猛的研究生扮演一个刻苦读书又有绅士风度的好学生,终于通过几个看上去很偶然的小小的事件,打动了杨梦尼的芳心,使她心甘情愿地与林猛发生了男女之事。“爱情工作室”精心设计的“红石山剿梦记”大获全胜,这一胜利成果自然马上被发布到网上,杨梦尼这才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于是她想为自己失去的贞操讨一个说法。可是,这样的事情不仅在学校没有办法用纪律的手段来解决,而且连法律对之也无能为力。最后,杨梦尼只好在一个晚上,自己爬到宿舍楼顶,用自焚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在她身边的一个小铁盒中,留下了一张纸条,写着:“爱情不容亵渎,贞操不容践踏。”
贞操大于生命?
● 郝 雨
傅爱毛短篇小说《B大校园的火光》讲述了一个女大学生为了坚守“纯真”的爱情,或者说仅仅是为了坚守女子的“贞操”,而残酷自焚的故事。这样的故事不仅让人触目惊心,更重要的是极其发人深省。
那么,小说让人深省的又到底是什么呢?对此,不同的人在思考的方向上肯定会有很大的不同,因而对于这样的一个故事也就有了从理论上讨论一番的必要。
首先,我觉得需要提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一个如此年轻的生命,一个在现代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有知识的青年人,却以这样的方式告别世界,永远离开了那么多真正爱她的人们,包括我们的读者们。这是怎样的一个悲剧?
而紧接着的问题也就不能不提出,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值得一个女大学生用生命发出的全部火光来呵护和召唤?又是什么东西这么高于人的生命的价值?
难道就是那个小小的铁盒里所留下的两句话——所谓“爱情不容亵渎,贞操不容践踏”。这就是小说中的主人公用自己的宝贵生命而且是用让生命燃烧成冲天的火光所要维护的东西吗?
我只能认为,这样的做法,顶多是在重演杜十娘等人的悲剧,尤其是那许许多多古代“烈女”们的悲剧。然而,我更感到可悲的是,历史已经到了21世纪,为什么还会在我们的大学校园出现这样的一位“当代烈女”?
其实,从小说中所发生的全部事实来看,在男女主人公之间始终并不存在什么男女在政治身份和社会地位上的不平等问题。小说中的全部矛盾和冲突,归根结底所表现出来的无非就是对于爱情的态度,尤其是对于女子“贞操”问题的价值评价问题。这里需要特别澄清的一个问题是,如果主人公的自焚完全是出于对“纯真爱情”的呵护,如果其中没有搀杂着什么维护“贞操”之类腐朽观念,那么,在“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的价值砝码上,主人公的献身也许还是有些正面意义的。但可惜的是,主人公自焚的动机最终是建立在了“贞操不容践踏”这样的心理基础上的,于是,其全部的献身行为,就毫无疑问地陷入了一种蒙昧和盲目之中。这里实际上必须区分出两个方面的理性内涵:其一是,“爱情”与“贞操”并不是等同的;其二则是,维护女子的“贞操”,与争取男女的社会平等,就更不是同一个性质和同一个层次的问题。
在我看来,一个女大学生为自己的“贞操”而付出生命的代价,这绝不能说是在用生命的火光来呼唤什么女权主义,更不能说是在维护什么男女平等。它实际上的意义却是恰恰相反,因为,这样的对于“贞操”的以命相守,正是表明了这一主人公的骨子里还残存着那种严重的男性中心主义的封建文化遗毒。所谓“贞操”,从根本上说是男性对女性肉体全部占有的腐朽意识的体现。在封建主义时代,女性之所以要不顾一切地保全自己的贞操,归根结底就是要为自己的必须从一而终的“夫”而留全肉体,而且这就是每一个女子必须严格遵守的“纲常”和“妇道”中,最为基本的前提和条件。女子只有终身保全了“贞操”,只有“把一切献给‘夫’”,包括其“夫”死后也要终身为其“守节”,那才是“好女人”。而如果女人一旦失去了“贞操”,那她就立刻成了“破货”(这是封建观念中对失了女贞的女子最常用的说法),甚至是“下贱”、“不守妇道”。而这样的判断标准,不全都是从男性的角度制定出来的吗?说得更透彻一些,这被称作“贞操”的东西还不最终是为男性而保留和奉献的吗?如果说,维护了女性的贞操就等于是在维护女性与男性的平等,那不就等于是在说,守住了“贞操”的女性,其人格和人身的价值就是尊贵的,就是能够与男性处于平等地位的;而一旦失去了“贞操”,其女性之身包括其人格,就已经成了“污秽”之物,就被“脏污”了,因而也就不能够再与其他人处于平等地位了吗?这样的价值标准难道是现代文化观念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在《B大校园的火光》这篇小说中,那些男生们的恶作剧也是毫无疑问地应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