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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开花的身体:服装文明-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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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填塞和缝补衣服的破损处。战争结束后,雇佣兵们穿着这些光怪陆离的衣服回到家乡。于是,这些衣服便和英雄们一道,被家乡的人们尊重和效仿起来,人们拿起剪刀将好好的衣服和裤子划得“伤痕累累”,以表示对英雄的敬意。有趣的是,这些“切口”中露出内衣的服装在一番细细的打量之后,竟被发现别有一种美感。就这样,所谓“切口”装饰不胫而走风靡欧洲,并于1530年前后达到流行的顶峰。

切口装饰发展到极致的时候,几乎全身上下都布满了“伤痕”。切口可以装饰在身体的任何部位,也可以组合成各种图形,而切口处暴露的内衣无论在质地上或颜色上都是十分讲究的,甚至有人在里面缀满了珠宝。事情一旦发展到这个地步往往就无法继续了,正所谓“物极必反”,于是17世纪的男装被一种半长的马裤和大衣取代。这种紧身的马裤款式十分简洁,从上到下只有一个装饰,这个装饰就是前裆处的一块楔形遮挡布,也叫下体盖片,说白了就是套住阳具的小布兜。由于马裤紧绷而光滑,所以这个小布兜孤零零地吊在那儿就显得特别的扎眼和突兀。但这样还不够,男人们还会在里面塞上一些更显膨胀的充填物,有的还会在表面刺绣甚至缀上珠宝。当然,切口装饰并没有被彻底忘记,现在它常常在前裆处打开,露出里面的白内裤。

  这种在今天看起来多少有些无耻的装束,事实上与女性的紧身胸衣大有异曲同工之妙。据说,这种叫做布里彻斯(breeches)裤的流行与14世纪以来肆虐欧洲的黑死病有关,由于这种可怕的疾病几乎夺去了欧洲半数人的生命,繁衍后代的问题便立刻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毫无疑问,在这方面男人们总是乐意多担任些义务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他们将自己的生殖器官显上一显,也就不足为怪了。

  4、脚越小,美丽越大

  西方世界流行这样一个传说,在11世纪的中国有一位叫Taki的皇后,由于她有一双先天畸形的小脚,所以他的父亲就向朝廷颁布了一道旨意:从今往后,宫廷里的男人们只准娶小脚的女人,因为只有小脚的女人,才真正具有女人味。于是全国上下的女人就忙活起来了,她们用长长的布带将脚紧紧地裹起来,直至最后彻底变形。

  还有一种传说比较诗意一些,说的是宋代的宫廷舞女为了能够在铺展于地面的荷花上跳舞,便想出了这么个让脚变小的办法。但这个说法似乎更适合于西方的足尖舞,而中国的小脚,一旦我们了解了它是怎样变形的,便无论如何也无法将它与舞蹈联系在一起了。

  中国女人的小脚又叫三寸金莲,也就是说它大约只有三寸这么长。要想达到这样的尺寸,女孩们在四五岁的时候就要把脚紧紧地包裹起来,一层又一层,一条裹脚布通常有好几米长。中国有句俗语,是用来讽刺那些废话连篇的人的,就叫“小脚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这样的酷刑一直要持续到十岁左右才能解除。这时的女孩身体已基本发育成形,但脚却永远地停留在“三寸”那么大了。被迫停止生长的小脚很像中国人爱吃的粽子,五个脚趾从脚尖开始依次蜷伏在前掌上,而前掌由于长期的挤压早已弯成一道深沟,所以,也可以说那些可怜的脚趾是直接叠合在脚跟上的。这样的脚几乎无力承担任何的重量,用它来行走已经勉为其难,就更别说跳舞了!

不管怎么说,裹小脚是一件需要想象力的事,应该给它的发明者颁发虐恋天才奖。因为这个用来走路的器官一旦被损坏,作为一个劳动者的功能也就基本被废除了。中国的女人在此后很长的一段时间被男人当作附属品来供养,正是拜这双小脚所赐,而假如这个女人恰巧又生得漂亮,便不折不扣地成了男人们的宠物或花瓶。看着她们细碎摇摆的步态,男人们无不顿生怜爱之情,体内的热能也常常因此喷涌而出。

  “妇女的脚变成她主要的性诱惑力。”高罗佩在《中国古代性生活》一书中写道,“男人在‘办正事’前,会触碰它,而这种接触甚至成为传统上的开场白。……当求爱者已获女士同意私会,他不必靠身体上的接触来探测对方的感觉,甚至不必碰到她的衣袖,但可以用语言来表白动机。如对方并无不快的回应,他让用过晚餐的筷子或手帕掉到地上,当他低下身子拣拾筷子或手帕时,轻触女士的脚。这时便是决定性所在。若对方没生气的表示,便达到目的了……。”

  熟悉中国古典文学的人一眼便可以看出,高罗佩所说的“女士”就是历史上最著名的荡妇潘金莲。这段文字还原到《金瓶梅》里是这样的:

  “这西门庆故意把袖子在桌上一拂,将那双筷拂落在地下来。一来也是缘法凑巧,那双筷正落在妇人脚边。这西门庆连忙将身下去拾筷,只见妇人尖尖巧巧刚三寸。一对小小金莲,正巧在筷边。西门庆且不拾筷,便去她绣花鞋头上只一捏。那妇人笑将起来……”。

  一双畸形的小脚何以有如此大的性威力?不仅西方人百思不解,就连身在其中的中国人也很难说清。一些学者认定裹小脚这个步骤可以刺激女性的阴阜扩张,而男人的“脚骚扰”又可以将阴道反射区的敏感度进一步“激活”;另一些人则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小脚加以肯定,认为裹小脚这个习俗不仅可以限制女人的活动,使他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同时也让她们兼具了谦卑的美德。

  以上结论不用说,一定是男人得出的。作为既得利益的享用者,他们对小脚的爱慕更甚于爱慕女人本身。那个时代,一个女人的脸生得再丑,也总能嫁出去,但如果有一双不体面的大脚就彻底完了,谁娶了这样的女人,谁就意味着一辈子抬不起头来,除非他是皇帝。传说中的马大脚就是明太祖朱元璋的老婆,据说她的脚伸出来有车轮那么大——当然那是和三寸金莲相比。但就算是皇帝,朱元璋也没少了被人说道,那些乡野村夫,他们干完农活后往田垅上一坐,再抽上一袋烟:“说起那马大脚来呀,那个脚那叫大呀……哈哈哈”。这一笑,就笑了几百年。

小脚女人到底好在那里,现代人已无法体会,因为至今为止见过小脚的人,年龄最轻的用时下的流行语说也已经“奔四”(快四十岁)了,而他们所见的小脚,对应的也只能是老太太的面容,所以我们的词汇里有“小脚老太太”之说,却从来没有“小脚美女”或“小脚女孩”。所以我们需要任何样式的鞋子,却从来不需要不能走路的鞋子。难说幸与不幸,时代已经进展到这样的关头:不管你是男人或女人,都必须自己挣饭吃。而从前的女人却不是这样,她们不穿运动鞋和宽松裤,是因为她们不需要在上班的路上疲于奔命。

  并非中国的女人如此,18世纪的欧洲妇女同样在鞋子的束缚中“痛并快乐着”。据说有一次拿破仑的妻子约瑟芬将一双崭新的鞋子扔还给鞋匠,鞋匠只看了一眼就明白了:“啊,我知道什么问题了,”鞋匠指着鞋尖上的一个小洞说,“夫人,您穿着它走过路了。”

  显然,欧洲女人的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也不是用来走路的,尽管他们并没有像中国女人那样采取极端的态度(在我看来这是主要因为紧身胸衣转移了她们的注意力),但那种必须屏住呼吸才能将脚挤进去的薄底鞋、后跟高到6英寸的尖头鞋,其刑具的效果有时并不亚于“三寸金莲”。

  如果我们能回到16世纪的意大利,我们将发现那时的女人出奇地高——因为她们都穿着一种叫做乔品(chopin)的软木鞋,这种鞋子很像中国清代妇女穿的盆底鞋,只是她们的鞋底更夸张,有的足有30厘米高。以至于一位到过威尼斯的游客在日记里惊呼:“这个国家到处都是会走路的五朔节花柱。”

  “五朔节花柱”并没有完全消失,20世纪末由日本流行到中国的松糕鞋或许可以看作它的翻版。至于一双脚丫子在今天代表了什么,只要你在晚餐的时候将筷子拂落,然后假装弯腰去拣,然后将女人涂着指甲油的小脚捏上一捏……,你会得到和西门庆同样的答案。


第二章 S在延续

1、 时装之父和第一个模特

  1845年,当年轻的沃斯怀揣一张五英镑的钞票只身前往巴黎的时候,谁也没料到他的到来将引发一场时装界的地震。那一年沃斯(Charles Worth)20岁,此前他曾是伦敦一家布料店的伙计,此后他在巴黎著名的Maison Gagelin纺织品公司里工作了11年。这11年间发生了很多事,对沃斯来说最重要的事之一,就是1848年爆发的法国“二月革命”。那时的社会动荡不安,多变的政局使政客们提心吊胆,但对于一个活跃的设计师而言,却正是他大讨女人们欢心的好时机。

  沃斯成功地活跃在达官显贵之间,成为上流社会的妇女们不可或缺的时尚领袖——尽管那时时尚一词尚未发明。在此期间他筹划了服装行业里的第一个时装发布会,并将那些用以展示的服装穿在真人身上——这一举动开创了服装史中的一个新行业,时装模特由此而诞生。用真人展示服装的做法使服装得以在动态的审视中得到丰富和发展,不仅如此,这些走动的女郎还将沃斯的服装展示会变成了热卖场。当然,起用真人模特还有另一个好处,而这好处只能由沃斯自己去体会了,因为那个叫玛丽·弗内的姑娘——服装史上的第一个女模特,后来成了沃斯的妻子。

  1855年,沃斯以层叠的布料衬裙取代了传统的裙箍设计,将妇女们的身体从夸张的“母鸡笼”里解救了出来。对这一变革做出积极响应的女人中,有一个被称做那个时代的戴安娜或杰奎琳·肯尼迪,这就是拿破仑三世的妻子欧仁尼皇后,以她当时在服装界的影响力,可以说随便选择一种布料就可以改变纺织工业的命运。所以,当她喜爱上沃斯的布料衬裙,沃斯的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很快,他决定脱离原来的公司另起炉灶。当他与一个叫奥托·博贝夫的衣料商在巴黎的和平大街上开设了“沃斯与博贝夫”时装店,一个由服装设计师左右潮流的时代宣告来临。他们不仅销售成衣,还销售自行设计的服装图纸,这种带有独创意味的经营方式,将他们与以前的宫廷裁缝区分开来。

  沃斯的步伐迈得更大了,他不再满足于硬布衬裙带来的成功,而将挑战的目光投向女人的全身。他用抬高女装的腰际线、放宽下摆、加长裙身的做法,使女装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个新的时代来临了,沃斯不仅让女人们体会到了长裙曳地的优雅,也让她们体会到不戴披肩和帽子的轻松和简便。在他为贵族妇女设计的服装中,有一款采用公主线和刺绣装饰的晚礼服,堪称服装史上的经典。这款晚装是为一位叫格雷夫尔的伯爵夫人设计的,其整体造型依然沿袭了紧身胸衣塑造的纤细体态,但后背的放射型线条和极富装饰意味的工艺刺绣,则体现了“新艺术”运动的时代精神。所谓“新艺术”指的是一种唯美主义的装饰风格,由稍早一些的工艺美术运动发展而来,其特征是以藤蔓类植物图形和弯曲的线条为基本元素,变化出华丽而繁复的装饰图案,这些图案不仅用来装饰建筑、家具、书籍和日用品,也大量地出现在纺织品中。

沃斯的另一个传奇是他为萨冈公主(Princess de Sagan)设计了一件孔雀服,这件传闻中的奇妙服装据说是为1864年的“动物晚会”专门制作的,在中国的语汇里可以用“羽衣霓裳”来对应。至于沃斯当时在时装界的威信,法国一位叫波利特·丹纳的史学家描述过的一个场景大致可以说明:

  “沃斯穿着一件丝绒大衣,黝黑的脸上很少表情,带着神经质的目光看着她们。他随随便便地坐在一张无靠背的特长沙发里,叼着雪茄,对她们嚷嚷:

  ‘起步走——转身——停,一个礼拜以后再来,我会把最适合您的服装交给您’。

  在那儿,选择服装的不是她们,而是沃斯。……曾有一次,一位满身珠光宝气的太太走进沙龙。‘太太,’沃斯说,‘您这一身打扮是给谁看的?’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我想,恐怕您是穿给我看的吧!’

  那位太太勃然大怒,扭头走了。但其他在场的女士们纹丝不动,她们说,‘我不在乎他的粗鲁,只要他能为我做衣服。’”

  1860年代的女人们对沃斯如痴如狂,那些暴发户的女人们不仅令他的店铺频频爆棚,同时也确立了他作为世界服装史上第一个女装设计师的地位。到了1870年前后,沃斯至少已经雇佣了12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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