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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节

未名湖畔的爱与罚x1=1-第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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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忆是人类一切爱与痛的渊源。如果想不起当时,又怎么会痛悔现在?如果没有经历以往,又哪来今天切肤裂骨的怨与念?当把这一切都抛开,永恒的幸福也就来了。 
  
 但是,人不想忘却啊。因为那里有他的根,有他到如今所有的感悟,那是任什么也换不来的财富。既然不想放弃,就只能背起着这沉重的十字架,走哪算哪。 
  
 好罢,即便是神祗信守了诺言,他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他到了来世,见到了他深爱的那个人,那个从他身旁泪流满面走过的人,他又能得到什么呢?当前尘念缘已经被几世的轮回冲刷得面目全非,爱恨情仇,悲欢苦乐,何以再叙?他的爱一文不值,因为他已经不在任何人的记忆中;除了他的痛苦是真实的以外,所有的其它都已化做泡影——这又比忘川河畔的五百年好到哪里去了呢? 
  
 更何况,若果他在自己的来世里变成了一头猪,一棵树,一只猴子,已经永远失去了再爱他回忆里的人的资格,那么,他又要怎么办呢 
  
   幸运的是,神祗没有遵守和凡人的信约——毕竟,当他已经忘记了全部,神祗本尊又会受到谁的责难呢? 
  
  然而,那五百年空守的记忆还是延续了下来。当他看到了那个人的时候,他知道那就是他要找的,他知道,那就是他今生的回忆。 
  
 我放下了手里的东西,一个人在床上躺了很久。 
  
 对于轮回这种事情,我一向是不太相信的。我曾经听一个朋友拿这个来解释物种灭绝,说,那些灭绝的物种都轮回成|人了,所以世界上的人越来越多,其它动物越来越少。我一时还真想不出个什么话来反驳他。 
  
 但是,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我虽不敢肯定它一定存在,却愿意相信如此。至于曾经神话式地把缘分和轮回结合在了一个故事里的陈可,我现在坚信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浪漫主义者,尽管他给大家留下的印象总是理性居多。  
 
  
 作者: 211。136。253。*  2006…3…9 21:06   回复此发言    
 

 
256 回复: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我在京大的校园里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我出国之前。那个时候我博士才读了一年,但实在觉得继续在国内耗下去没什么意思,而且考虑到我男朋友也打算出去,再加上我导师深明大义,也支持我留学的想法,于是就这么干了。 
  
 签证二签过了,确定可以成行之后,我请陈可和我的小师弟于雷一块吃了顿饭。当时他在一家投行已经做到了第二年,年薪也到了20万以上,所以最后他说要由他埋单的时候,我只是厚颜无耻地笑了一下。我那个时候并不知道他最终没有出国的确切原因,怕是哪个环节上出了岔子,而且我自己又正春风得意,也就没敢问。 
  
 我的学校在美国中部,我男友在东部,要见面不是那么方便,也就是我靠着学校的补助一个月能飞过去看他一两次。他是绝对的刺头,认准的事儿就要干到底的那种,一时兴头起来了,什么都能干得出。那年情人节,本来说好是我去找他的,但他非说要过来,让我安安份份地在宿舍里等他。结果2月14号当天,我在租来的公寓里从起床的点一直等到上床的点,楞是连个鬼影都没看到。 
  
 就在我冲着一桌的菜欲要发作的时候,他哭哭啼啼地打电话过来了,说是开车开丢了,现在不知道陷在哪个犄角旮旯的贫民窟里头,周围有好多黑鬼子在绕来绕去,他又不敢问,只好一圈圈地瞎开,眼看油也快没了,惟有打电话来求救。 
  
 我哭笑不得,只好叫了辆出租车,到他说的地方把他领了回来。原来这小子跟别人借了辆车,一路开过来的,说这才够浪漫,有千里寻夫的意思。 
  
 就在我摸着他的脑袋把他带进温暖的宿舍时,那一瞬间,我觉得所有的场景都似乎在哪里看过,象是梦里,也可能是前世,但也就是那一瞬间。我想我明白陈可的意思了,他自己大概也并不热衷于轮回,但总有那么一种感情,会使人相信冥冥中皆有注定的谶言。 
  
 到了美国的第三个圣诞,我和男友照例一起回国探亲。有一个老同学在上海结婚,听说我回来了,就请我过去。他现在混得很牛,我去上海的飞机票也是他买了和请贴一块寄过来的。 
  
 我于是就去了,准备待个三天,也和久疏联系的一些朋友走动走动。 
  
 我发现我们这一批人留在国内的成才率是很高的,当年住我隔壁常常若无其事地放屁的刘三儿,现在作为组织部的重点培养对象,已经成了国资部门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在电话里一听见老同学的声音,顿时显得很兴奋,于是约我晚上在黄浦江上的一个海鲜舫里吃饭,说是“上海最好的海鲜酒楼之一”。 
  
 我当时觉得很不习惯——一个当年曾经邀我去闻屁的小混子如今竟要请我去“上海最好的海鲜酒楼之一”吃饭,要习惯确实尚须时日。 
  
 另一个人,和我研究生时代同住一间宿舍的大臭脚王小虎,如今搞起了电视,跟我列举了好几部如今正热播着的偶像剧,说都是他们策划的。一个电话吹完,我连午饭也搞定了,他交代我到南京西路一个顶级写字楼里的茶餐厅等他,他请客。 
  
 南京西路离我住的饭店不远,一路逛荡逛荡的也就去了。进了老同学说的大楼,找着了那家茶餐厅,带位小姐过来假笑着鞠了一躬,带我往空位走过去。刚没走两步,便有人叫住了我:“师兄。” 
  
 我还道王小虎几年不见怎么把自个儿的级别降下去了,回头一看,竟是我高中里的小学弟,矮了我三年的于雷。 
  
 我大喜过望,这家伙可比王小虎可爱多了,没有臭脚,脸也长得耐看,于是就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你在这儿上班?”我问。 
  
 “没有,”于雷笑着摇摇头,“我办公室在浦东呢,过来找人吃饭的。” 
  
 我刚在盘算着该不该问陈可的事,他便朝门口努了努嘴,说:“来了。“ 
  
 我见着来人,便也笑了。不消说,此人正是陈可,除了身上的衬衣皮鞋之外,眉宇之间依稀还是当年的稚气未脱。 
  
  我说:“你老婆是小龙女啊,老得都比别人慢些。” 
  
 于雷笑了笑,招呼陈可过来坐下。接着便是一番喜相逢的嘘寒问暖,在此按下不表。 
  
 王小虎正好说他手头有些事,要晚些来,我便在他们的桌上饶有兴致地听他们谈起了当年的往事。我这才知道陈可那时是拿到了OFFER的,那边给了他TA,我素来听说他申的那个学校是很有钱的,在奖学金上一向很大方,就是再带个人过去也够活了。 
  
 “他那个时候傻呀,”陈可摸着于雷的脑袋说,“我压根就没去过美国大使馆,他也不知道;我走的时候啥也没带,他也不问,就楞是当我要走了。我看他那么傻,觉得浪费了机会可惜,干脆就把玩笑开到底了。” 
  
 “其实这样好,你看你现在混得比我强多了。”我说。 
  
 他摇了摇头,“你到美国那是培养商界领袖的地方,我做不了领袖。” 
  
 “你可以做红袖么,添添香,好好伺候我。”于雷在一边耍贫嘴,他俩便在桌的那边闹上了。 
  
 虽说我也是久经沙场,现在感情上也没有缺憾,但每每看着他们,还是有些嫉妒。我再没见过这么相衬,又互相真心爱慕着的两人了。一直到他们的容貌印象在我已经半入尘土,依然留下了关于他们以及他们的爱情难以磨灭的记忆,纯粹如精金,温润如良玉,盖美言亦不足以形容。 
  
 在另一个春天来到燕园的时候,我又回到这里,走在了陪伴我将近八年的未名湖畔。就在转头之际,我发现他不见了,于是大声喊他的名字:“欧阳!” 
  
 一会儿,他冷不丁地从我前头冒了出来,“哇”地叫了一声。我把他搂住,说:“老头了,再吓就吓出心脏病了。” 
  
 “想什么呢?就吓成这样。”欧阳的眼睛滴溜溜地转过来,瞅着我。 
  
 我说:“想点事,和咱们都有关的事。” 
  
 就这样,在那个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动笔把他们的故事记录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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