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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

绝品风水师-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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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可可看着周若茜模样,半信半疑的说:“若茜姐,真的有那么好吃吗?这个大色狼做出的东西也能吃?”

乔可可嘴上说着,手上却是丝毫不犹豫,舀起一勺粥,就送入了嘴里。

“唔……唔……”乔可可一边咀嚼着,一边嘴里夹杂不清。“好吃,太好吃了……没想到这大色狼还会做饭。”

“饱满绵润,齿颊留香。确实好吃。”周若茜已经品尝完了第一勺,说出一句评语。接着就再没话,直接一勺接一勺的吃了起来。

而另一边乔可可吃的更快,几乎是风卷残云一般,充分发挥了吃货的英雄本色,一小会,已经下去了半碗粥。

“大色狼,没想到你做的饭还能吃……唔,不错,不错,不过我怎么不记得厨房有这种绿色的大米啊?”乔可可嘴中含糊的问道。

庄重不好意思的一笑,说:“我也不知道厨房怎么会有,我随便翻了翻,见一个铁盒里装着一盒大米,闻着挺香的,就做了一锅粥。”

“铁盒?什么铁盒?”乔可可疑惑的抬起头,半晌,忽然像是被踩了尾巴一样,跳了起来。

“混蛋庄重,我要杀了你!还我的碧粳米!”

第八十七章 特贡大米

“京畿嘉谷万邦崇,玉种先宜首善丰。近纳神仓供玉食,全收地宝冠田功。泉溲色发兰苕绿,饭熟香起莲瓣红。人识昆仑在天上,青精不与下方同。”

这首诗,是描写一种国宝级大米的,而那种大米的名称就叫做碧粳米。

也就是乔可可嘴里喊的那种大米。

“混蛋,混蛋,那一盒碧粳米是爹地送我的,我还从没吃过!爹地说每次煮饭只要掺上一点,就能香气扑鼻。你这个混蛋竟然全都放上了!啊啊啊,我要杀了你!”乔可可几乎暴走。

一边的周若茜闻言一愣,随即道:“碧粳米?绿畦香稻粳米饭?那个几乎绝种的大米?怪不得这么香,据说现在只有寥寥数亩地还有出产,这可是真正的特贡级的东西啊。”

华夏人都喜欢将好东西特供,像是香烟啊酒啊,凡是跟特供扯上关系的,就一定是好东西。而能用上特供用品,则代表着一定权势。

但是碧粳米的特贡,又跟烟酒的特供不同。此贡非彼供。

碧粳米在清朝年间,亦是难得的珍稀物品。属于皇家特贡,只供帝王妃子们享用。一般的平头百姓根本就吃不上。

在《红楼梦》里就曾写到,贾母得了一碗碧粳米,只吃了小半碗,就没再舍得吃,要留给王熙凤吃。由此可见这米的珍贵。

建国后,人们也想利用科学技术大规模种植这种稻米,可是几乎全都失败,仅仅成功了几亩。这种米因为产量稀少,连特供食品都不能成为,仅供极少数人食用。

乔正声也是费劲千辛万苦才弄到了一小盒,本来是给乔可可掺杂着吃的,没成想,庄重一股脑就将一整盒的大米煮了进去,怎么能不让乔可可着恼?

面对乔可可的暴走,庄重不免有点小心肝扑通乱跳。

“混蛋庄重,这种米根本买不到,你竟然全都给糟蹋了!就是把你卖去做鸭,也不能弥补你的过错!”乔可可指着庄重鼻子大骂道。

庄重不由脸色一黑,把人家卖去做鸭,你问过人家了没?人家同意吗?没个年薪百万,坚决不干啊!

“咳咳,我说大小姐,我就问你,这粥好吃不?”庄重摸摸鼻子,问。

“废话,肯定好吃了!特贡级的东西这可是!”说着,乔可可又忍不住心疼了。

“那不就结了?好吃就行呗。你平常用这米掺着普通米下锅,也许会比平时好吃一些。但是你觉得那还是在吃碧粳米吗?好东西,就要让它纯粹,好比一块美玉,没有人会为了增加玉石面积,把玉中的石斑留着的,工匠师傅们宁愿浪费一些边料,也要将石斑打磨掉,这样才会出现一块纯粹的玉。碧粳米亦是如此,等你老了的那一天,你会回味,曾经我吃了一碗真正的碧粳米,而不是跟杂粮掺杂了的山寨米饭!”庄重义正言辞的说道。

乔可可则被庄重说的一愣,似乎,是那么个道理啊?

周若茜也轻轻开口,说:“可可,庄重说的有道理。这碧粳米真的能让人‘三月不知肉味’,吃过这一次,却是值了。”

听了周若茜的话,乔可可才气哄哄的坐了下来,看看碗里碧绿的米饭,似乎终于忍受不住香气的诱惑,埋头就吃了起来。

“真不明白,若茜姐你最近怎么老是帮着这个混蛋说话?莫非你喜欢上他了?”乔可可嘟囔道。

听了乔可可的话,周若茜不禁脸色一红,骂道:“死妮子乱说什么,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

而庄重一愣,偷偷看了一眼周若茜。心里五味杂陈。

周若茜会喜欢自己吗?自己在她眼里应该只是一个无耻的混蛋吧?顶多算是能打的混蛋,不至于上升到白马王子的程度吧?

当然,要是哥弄匹白马来骑上,说不准就是她的白马王子了。

只可惜啊,哥没有白马,注定成不了她的白马王子。当年不是,现在,估计也不会是。

庄重意兴阑珊的想着,却是没有注意到,自己面前的粥,被一双白嫩的小手拿走,然后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空碗。

算了,不想了,先吃饭。庄重摇摇头,准备吃饭。

只是在他低头的刹那,看着面前的空碗,不禁惊讶的张大了嘴。

抬头看去,只见乔可可正有滋有味的吃着第二碗碧粳米,活像一只小笨猪,对,就是猪!庄重恶狠狠诅咒着。

“看什么看?有意见?老娘没把你卖去做鸭就算便宜你了,吃你碗米饭怎么了?”乔可可凶神恶煞的说道。

“那我吃什么?我可什么都没吃呢?”庄重委屈的说。

“吃什么吃?整天就知道吃,你属猪的啊!看看锅里还有米汤没,弄点喝了就行了。”乔可可残忍的说。

庄重差点晕倒。你吃饭我喝汤,没天理啊!

可是庄重理亏在先,只好拿着碗去舀了一碗汤,然后默默喝了起来。

其实这碧粳米的汤也是好东西,古时候丫鬟们,都会将贵公子吃剩下的米汤敷脸,用来美容养颜。能喝点汤,也算是一种福分了。

“呀!”忽然,乔可可莫名其妙的叫了一声。

庄重奇怪的抬头,问:“怎么了?”

乔可可看着庄重,忽然脸色变得通红,随即恢复成恶狠狠的模样,说:“没怎么,喝你的汤!”

庄重说一声“莫名其妙”,又专心致志喝起汤来。

而一旁乔可可看着庄重认真喝汤的样子,脸色更加红了。

因为那个碗是乔可可之前用过的!而且,庄重喝汤的地方,正好跟乔可可用的地方一样,也就是说,两人相当于间接接吻!

这怎么能不让乔可可脸红?

“混蛋,混蛋,死庄重,哎呀这下糗死了,怎么办?希望他没有发现……”乔可可心里想着。

而庄重起初也确实没有发现,但是后来猛然醒悟了过来。

这个碗不是之前乔可可用过的吗?她把自己碗里的粥吃完了,然后偷偷换掉了庄重未吃的碗。

“我去,这样一来,哥岂不是在跟她变相接吻?”护花狂龙小色狼庄重很快就掐住了关键点。

“哎呀,那哥不是吃大亏了?这可是哥的初吻啊!”庄重仿佛真的吃亏一般,闷闷不乐。

他却是浑然忘记了,之前在警局他就将初吻给了褚嫣然。

当然,那也不一定是庄重的初吻。貌似庄重在三岁的时候,就用一只小鸟骗了二丫一个吻。

不过按照庄重无耻的性格,自然是每一个吻都是初吻。照这种逻辑来看,庄重还真的是吃大亏了,因为他丢掉了自己第一千零一个初吻。

一顿早饭,就在这样尴尬的环境里吃完。

乔可可连着吃了两碗粥,肚子撑得滚圆,扔下碗就回房间睡回笼觉去了。

倒是周若茜,主动留了下来,跟庄重一起将碗筷收拾了一下。

之前乔可可说的那句话,让两人也是有点尴尬,整个收拾过程,两人都是尽力避免说话。

“放着吧,剩下的我来就好了。”庄重说着,伸出手去拿最后一个碗。

而周若茜也正好伸手过来,于是闷声不吭的两人,手却诡异的碰在了一起。

“啊!”周若茜一声惊叫,迅速收回了手。

而庄重也是快速回缩,两人同时松手。只听啪一声,碗掉在地上摔碎了。

“对不起。”周若茜慌忙道歉。

“算了,我收拾一下,你去忙吧。”庄重此时心砰砰跳,装作镇定,说道。

刚才跟周若茜的手触碰刹那,庄重恍若被雷击一般,一种怪异的感觉传上指尖,让庄重难以平静。

第八十八章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

周若茜点点头,匆忙走掉了。

说实话,以前周若茜对庄重的确很厌恶,但是经历了绑架事件之后,周若茜的心境已然悄悄变化,不再那么讨厌庄重了。

而上次范志毅非礼周若茜,又是庄重帮她出头,更加让周若茜感激。不过周若茜性子冷,这种感激就难以表达出来。

可是周若茜知道,自己对庄重已经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了。

不像是爱情,更像是信赖。对一个可以依靠之人的信赖。

一如当年那个小男孩。

周若茜渐渐陷入回忆中,眼神飘渺迷离。

庄重好不容易恢复了心情,将地上的碎片收拾干净,然后回到客厅。

周若茜作为汉唐集团商业中心的设计师,需要经常去汉唐集团跟有关人员沟通,此刻她已经出门了。

而乔可可也早已经睡醒,回学校去了。

只剩下了庄重一人,庄重只能百无聊赖的看了会电视。

很快到了中午。

雷子是下午三点的飞机。在浦江国际机场降落,而乔家别院距离机场,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大概有一个半小时的车程。

庄重却是要早去,中午饭也来不及吃了,直接出门打了个出租,奔机场而去。

司机师傅听说是去机场,直接也没打表,要了庄重一百二十块钱,将庄重拉到了机场。

当庄重踏入浦江国际机场候机楼的时候,时针刚好指向两点半,司机师傅却是用了不到一个半小时,就将庄重拉到了目的地。

看看大屏幕上的航班提示信息,雷子的航班却是延迟了十分钟,大约三点十分才会降落。

庄重就随便找了一个座位,坐了下来。

而在庄重身边,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少妇。

少妇看来也是接人的,穿着一袭半身裙,身段丰腴,眉目含情,一颦一笑充满了风情。

不由让庄重感叹,少妇就是诱人啊。

少妇的孩子是个四五岁的小男孩,一双大眼睛滴溜溜乱转,一点也不安分的在排椅旁边跑动,不时惹来少妇几声呵斥。

“这小孩子倒是挺可爱。”庄重心里想到。

小男孩见庄重看他,瞪着大眼睛奶声奶气道:“叔叔,你为什么看我啊?”

庄重一笑,说:“因为你长得帅啊。”

“叔叔也这么认为啊?我们幼儿园的老师都这么说,还有苗苗、丫丫她们,吵着要长大了嫁给我,烦死人了。”小男孩十分烦恼的对庄重倾诉着。

充满童趣的话语,让庄重忍俊不禁,一直笑呵呵。

少妇则微笑着看着两人,一副慈母模样。

“叔叔,我给你唱个歌吧?”小男孩说道。

“哦?什么歌?叔叔听听。”

“叔叔听好喽,我要唱了。”小男孩清清嗓子,用他稚嫩的童声唱起来。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哦,我爸爸是妈妈的表哥。他们还没结婚就开始偷偷摸摸,嘎吱嘎吱就有了我……”

童音清脆,绕梁不绝。

周围行色匆匆的人们都是一愣,随即爆发出哄堂大笑。

“哈哈哈哈……这小孩,真有意思。”

“谁家孩子啊,真可爱……”

……

庄重也是忍俊不禁,笑出声来。这小子,无耻的模样,很有我当年的风范那。

只是小男孩母亲就笑不出来了。

她可是小男孩歌里的主人公,只见她一头黑线的拉过小男孩,训斥了起来。

“宝宝,瞎唱什么?再不乖妈妈不要你了。”

小男孩看来没少被妈妈这么威胁,浑不在意,而是一双大眼睛看着庄重,问:“叔叔,我唱的好听不好听啊?”

庄重点点头,一本正经的说:“好听,好听。”

于是小男孩一脸得意。

这更加让少妇难为情,少妇不好意思的对庄重笑笑,说:“太调皮了,不好意思啊。”

庄重则挥挥手,说:“男孩子嘛,不调皮就坏了。我倒是觉得很可爱呢。”

庄重说完,抱过小男孩,跟小男孩嬉闹起来。而当庄重看见小男孩左手腕上带的一个黑金色手链后,不由眉头轻皱。

“金曜石手链?怎么能戴在左手呢?乱弹琴啊。”庄重自言自语说着,然后将手链取下,换在了小男孩的右腕上。

金曜石是一种火山岩浆形成的宝石,具有强烈的能量,是辟邪招财的好东西。不过这具体戴法还是有讲究的。

庄重这动作却是被少妇看见了,少妇奇怪的问道:“难道你觉得戴在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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