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恐怖电子书 > 武侠世界大拯救 >

第344节

武侠世界大拯救-第344节

小说: 武侠世界大拯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似逍遥,贵比王侯,但是却已经没有了以天空为目标的志向。

    他已经折翼,没有了目标,即使他的武功深不可测,武学也已经近乎神迹,但是他这个人,废了。

    没有像石之轩那样掉落境界,是他的命好。但是现在逍遥侯的实力,说是大宗师垫底,毫不为过。

    性格偏激,做事损人不利己,逍遥侯从一个枭雄,变成了一个疯子,以捉弄他人为乐的一个疯子。

    王宇以前从来没有将他放在眼里,但是这一次为了萧后,提前解决了逍遥侯,也未尝不可。

    “宇儿你有对付他的方法吗?”萧后问道。

    “对付逍遥侯,还真不用什么方法。连城璧那一关,逍遥侯都不一定能闯过去。”王宇道。

    “连城璧?”萧后皱眉,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连城璧,无垢山庄的庄主,连家是隐藏世家之一,虽然已经没落,但是连城璧却是一个中兴之主。一个很出色的年轻人,在我看来,比起萧十一郎来,连城璧还要出色的多。”王宇对逍遥侯很不屑,对于连城璧却是不吝赞美之词。

    萧十一郎这种人物,没有了主角光环的保护,在这个世界,和连城璧的差距明显。

    如果把很多人都放在同一个竞争环境下,他们取得的遭遇会截然不同。

    “他武功很高吗?”萧后道。

    “他现在的武功不高,也就比萧十一郎略高一些,和逍遥侯的差距明显。但是有些时候,武功并不代表全部的实力。”王宇意有所指道。

    一把宝刀,名曰割鹿,“秦失其鹿,天下共逐,唯胜者得鹿而割之”。

    萧十一郎爱割鹿刀,纯粹因为那是把宝刀,好刀的本身就是一种完美,如同无瑕的璧玉。

    连城璧爱割鹿刀,是因为它象征了一种至高的荣耀和地位。

    逍遥侯爱割鹿刀,是因为得到至好的事物是他的快慰。

    王宇对割鹿刀没有兴趣,但是王宇很有兴趣,见识一下在隐藏世家和叶孤城并称的人物——连城璧。

    以没落之身,能够和赢氏一族的传人叶孤城并称,该是何等的惊才绝艳。

    现在的叶孤城已经进阶大宗师,连城璧会有什么样的表现,王宇很期待。(未完待续。。)

    PS:  感谢龙天大圣868的588起点币的打赏

第六百零七章 小李飞刀成绝响

    “母后,萧十一郎的安危,我不保证。不过他应该不会死,逍遥侯那个变~态现在享受的是折磨人的乐趣,而不是杀人的快~感。”王宇道。

    萧后点了点头,道:“你的正事要紧。”

    “逍遥侯不算什么威胁,只要萧十一郎不要作死的去追沈璧君,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人要有自知之明,没有了主角的光环,就要低调一点。风四娘哪点配不上他了?”王宇摇摇头道。

    “宇儿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萧后奇怪道。

    “没什么,自言自语罢了。母后,三天之后你和我一起去参加一个婚礼吧。”王宇转移话题道。

    “谁的婚礼?居然有这么大的面子?”萧后问道。

    王宇和萧后,新朝名义上权力最高的两人,居然要去参加同一个婚礼,这个人的面子的确是不小。

    “算是我的一个朋友吧,不过,最重要的是,他的结婚,代表了一些东西的结束。我要见证一下这段历史。”王宇意有所指道。

    “宇儿你不要神神叨叨的,我都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萧后皱眉道。

    “李家,母后你应该听说过吧?”王宇道。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李家?”萧后问道。

    她虽然久居深宫,但是也是听说过李家的名头的。

    王宇点点头,道:“不错,就是那个李家。李寻。欢要结婚了,我要去为他主持婚礼。”

    “李寻。欢。我倒是听说过他的名字。据说他的武功非常不错。”萧后道。

    “不,其实他的武功非常一般。但是他总是能够杀伤比他强很多的人。从前他帮过我的大忙,我终究是要回他一个礼物的。”王宇道。

    “什么礼物?”萧后道。

    “一世安宁。”王宇嘴角浮现一抹笑容。

    …………

    三日之后。洛阳,李园,高朋满座。

    李园坐落在洛阳城的官道之上,气象恢弘,宅第连云,门上上书十个大字: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这是王宇亲笔书写在李园门上的。

    今日,李园迎来了一场盛会。

    李园内居住的,自然是李家。

    李家在新朝内部。是很出名的一个家族。因为李家父子三人,皆为新帝股肱之臣,位高权重。

    今日李家二公子和他青梅竹马的表妹完婚,洛阳城内有头有脸的 人物,都受邀来参加了这个婚礼。

    李家是书香世家,历代缨鼎,可说是显赫已极,李寻。欢要结婚,的确是无法低调。

    最重要的是。这场婚礼从最初就低调不起来,因为王宇这场婚礼的证婚人,正是如今的新朝皇帝王宇。

    王宇和李寻。欢相识已久,洛阳之战。李寻。欢曾经帮助王宇以飞刀射伤傅采林。

    那一次战斗,在王宇的一生当中,或许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李寻。欢来说。却是他此生最危险的一次。

    但是他答应王宇出战的时候没有一丝犹豫。

    李寻。欢这个人,真的是一个很适合做朋友的人。

    就怕遇到那些居心叵测的朋友。

    王宇曾经想过利用李寻。欢的飞刀来达成自己的一些目的。毕竟李寻。欢的武功虽然算不上很高,但是他的飞刀。的确是堪称无解。

    当年傅采林都没有躲开李寻。欢的飞刀。

    但是最终王宇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君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

    李寻。欢是自己人,对自己人使用手段,超出了王宇的底线。

    熟悉李寻。欢的人都知道,他向往的生活,从来都不是什么醉酒狂歌、笑傲江湖,更不是飞刀取人头、名传天下。

    李寻。欢至始至终最想要的,只是和他的表妹林诗音相知相守,相爱一生罢了。

    王宇给他这个机会。

    对于自己人,王宇向来不吝啬自己的善意。

    该来的宾客都已经快到齐了,李园内的气氛也逐渐热烈起来,但是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所有人的目光都蕴含~着期待之色。

    新郎官李寻。欢据说丰神如玉,新娘林诗音更是远近闻名的大美人,但是吸引这些人的,却不是今天的主角。

    “父亲,陛下该到了吧?”一个身材瘦削的男子来到李克常的身边问道。

    他是李布衣,三李当中李寻。欢的哥哥。

    李克常严肃的脸上今日也绽放出了笑容,道:“放心,宫~内已经传来消息,陛下已经动身了。不仅陛下,连太后娘娘也来了。”

    “太后娘娘据说深居简出,甚少出宫的,今日居然会来参加二弟的婚礼。”李布衣大惊道。

    “皇恩浩荡啊。”李克常一手抚须,抑制不住自己脸上的喜色。

    皇帝和太后亲临,这还是新朝头一遭。李克常当然是喜不自胜。

    在他们两人的旁边,李寻。欢一身大红,有些坐立不安,脸上兴奋与紧张之色夹杂。

    “二弟,不要急,表现稳重一点。你要是急了,诗音后悔了怎么办?”李布衣笑道。

    “大哥,当年你结婚的时候,和我现在一样的表情。”李寻。欢道。

    在李园的一处闺房之内,一个红衣新娘正在对镜梳妆,旁边有两个丫鬟在侧服侍。

    镜中的美人,脸色微微苍白,眼睛却异常明亮。她坐在那里,就自然而然的显出清丽高贵的气质。

    而今日,她的眼睛内,是充盈着幸福和笑意的。

    很显然,她就是今日的新娘——林诗音。

    “夫人太漂亮了,二少爷真是好福气。”一个丫鬟赞叹道。

    她是李园的下人,平日里都是称呼李寻。欢为二少爷的。

    林诗音俏~脸微微一红,却没有说话。

    今天是她最幸福的一天,她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一个敲门声,同时有声音道:“皇帝陛下和太后娘娘已经来了,请林姑娘准备准备,去前厅完婚。”

    “居然连太后也来了。夫人,我们盖上红盖头吧?”一个丫鬟道。

    林诗音再次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眼中满满的幸福。

    她点了点头,随后视线被盖头阻挡。

    直到一个玉手将他放在另外一个手掌之中。

    看着李寻。欢和林诗音紧紧相握的手掌,王宇轻叹了一口气。

    自今日起,小李飞刀成绝响。(未完待续。。)

    PS:  感谢魏明林588起点币的打赏,感谢侯风和探讨人TI的打赏。以小李飞刀的名义求月票,不给就送你一柄飞刀。

第六百零八章 飞刀又见飞刀(祝书友“疯子011001”生日快乐)

    (疯子生日快乐,这章是书友生日加更,还有2章正常更新,求月票,掉的没影了)

    小李飞刀的时代,在这个世界还没有来临,就已经结束了。

    只有王宇一个人知道,江湖失去了什么。

    然而这对于李寻。欢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一个人的一生,如果总是为别人而活,那是很悲剧的一件事情。

    每个人,都应该是自己生活的主人,为自己而活。

    对于李寻。欢来说,林诗音,就是他的世界。

    江湖,从来不属于他。

    浪子,也从来不是他所愿。

    喜宴上,高朋满座,推杯换盏。

    王宇和萧后自然是由李克常和李布衣作陪,不耽误外面宾客的热闹。

    李寻。欢送林诗音回去之后也回到了宴席上,对王宇举杯道:“陛下,这一杯我敬你和太后。今日~你们两位的驾临,对我和诗音来说,意义重大。”

    李寻。欢这话并不算错,他本质上,其实是一个喜静的人,虽然不怕麻烦,但是却并不想招惹麻烦。

    而王宇和萧后亲临他的婚礼,显示了和他非同一般的关系。对于这种简在帝心的人,洛阳城内,是没有什么不开眼的人敢招惹的。

    而且更重要的是对于林诗音来说,等于是给她吃了一个定心丸。

    林诗音是李寻。欢的表妹,二人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

    林家也是书香世家。林诗音也不是武林人物,她手无缚鸡之力。是一个标准的大家闺秀。

    她对于江湖不感兴趣,更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在朝堂之上有所作为。

    林诗音是一个很典型的这个时代的女性。所以她虽然很漂亮,但是王宇对她没有什么兴趣。

    今天林诗音和李寻。欢的婚礼,萧后亲自把她交到李寻。欢的手上,这就等于是给了她一个保障。

    未来只要他们不作死,一世的富贵,是毋庸置疑的。

    当然,前提是新朝一直存在。

    “寻。欢,如果我失败了,你今日和我走的太近。日后反倒是会成为你的危机。”王宇笑道。

    “真到了那一步,唯有一死而已。我虽然不上阵杀敌,但是一死殉国的勇气还是有的。”李寻。欢正色道。

    他说的很认真,认真道王宇丝毫不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

    李寻。欢本来就是一个对友情非常忠贞的人。

    王宇轻轻一笑,道:“母后不会饮酒,我就代她喝了。寻。欢,不枉我送你一份大礼。”

    说完这句话,王宇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陛下给我准备了什么礼物?”李寻。欢眼前一亮。

    “你不会想知道的,以后好好的和诗音过日子就行了。不会有人打搅你们的。”王宇轻笑道。

    这一世,李寻。欢在新朝麾下效力,自然没有遭到仇家追杀,龙啸云也没有机会救下李寻。欢。

    但是龙啸云和李寻。欢还是搭上了关系。而且两个人的关系还相当的不错。

    不过李寻。欢已经很久没有龙啸云的消息了。

    因为王宇派人杀掉了龙啸云。

    这个祸胎不死,始终是一个隐患。

    王宇既然决定成全李寻。欢,就好人做到底。顺手将龙啸云宰了。

    对于王宇来说,龙啸云只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人物。杀了他,都不用自己动手。

    但是对于李寻。欢来说。杀了龙啸云,他一生的命运都会改写。在王宇麾下,好好做官。固然不能成为江湖上名动天下的侠客,但是未尝不能成就另外一种“小李探花”的美名。

    当然,王宇注定不会重用李寻。欢。

    因为他实在是太仁慈,也太善良。

    这样一个人,在某种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