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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冲喜小寡妇-第14节

小说: 冲喜小寡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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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早就知道他的大娘跟萧堂勾搭,却因为保护他爹及大哥而未动声色,他大哥当时跪在地上求他,就是请他给他娘一点空间,因为她真的太寂寞了。

他给了,也一直任由她去,但却无法坐视在大哥昏迷之后,杜双双却益发变本加厉,竟想把秦氏商行全给收进口袋里,还想要加害阮湘。

阮湘,他的大嫂,他口里总是挂著的“娘子”,一出现在他的生命中后,似乎就轻易的夺走他的心,让她跟守候他多年的唐语嫣都望尘莫及。

是缘份吧,无缘强求不来;有缘,就算今生无份,来世也会再相遇。

这宿命,她一直深信著。

**

* 苏州城整整断粮了半年之久,城内民众苦不堪言,能搬的就搬到临近城内暂居,不能搬的就守在城里吃青菜萝卜及猪肉、鸡肉等等,就是没有米,要买米,有本事的就翻山越岭到另一个山头去买,而且绝对此以前秦氏商行的米价贵上一倍,而众人口中人人推崇的方氏商行非但没有出面伸出援手,还将数家分号整个撤离了苏州城。

城内居民百思不得其解,终于有人跳出来说出那一夜联手把秦家少夫人给逼死了的事实,也解释了为什么秦氏商行不卖苏州城百姓一粒米的原因。

但方氏呢!方氏为什么把商行整个撤离了苏州城!这一问,连说话的人也哑口无言。

“派人去求求方誉吧,”现下只有求他才可以拯救苏州城的百姓脱离苦难的日子。

众人均点头,立刻分头行动,最后终于在翠烟楼找到方誉。

“不成。”面对前来相求之人,方誉摸摸脸上的小胡子直摇头。

“方爷——”众人哀求的朝他跪下。

“既然都跪了,就去跪跪也许还可以帮得上忙的人,不要跪我,我会折寿的。去去去!”她才芳龄十九,不想这么早死。

“请方爷指点迷津。”

“迷津?其实一点都不迷,你们城里的人害死了谁就去求谁,只要那人同意帮你们,你们就有救啦!”

“害死的……方爷,您说的可是秦家的少夫人?”

“嘿,一点就通。”

“方爷,您这不是为难我们吗?她已经死了,怎么可能帮得了我们呢?”

“唉,我劝你们大家从此喊她二少夫人,免得有人生起气来,真要让你们苏州城绝十年的粮。”

“嘎?”众人张口结舌。

方誉啧啧有声的摇头二还不懂吗?我方誉的头儿是秦日笙,方氏商行的老板其实就是秦日笙,他偏偏还跟现今皇太子熟得不得了,跟皇上的交情也好得很,你们得罪的人是他,除了二少夫人,天也救不了你们,知道吗?“

什么?方氏商行的真正头儿是秦日笙那个败家子?

老天!他们究竟在做什么?全都被沙子蒙了眼吗?一瞎还瞎了好几年,当个睁眼瞎子。

“方爷,我们还是不太懂,这秦……二少夫人人都死了,我们求她什么她也听不儿呀,还是我们去秦爷面前磕头求情,秦爷会因此放过我们吗?”

“当然不会。”方誉贼兮兮的笑了。

“方爷……”众人的脸又苦了起来,说来说去就是没个法子,叫他们怎么回去跟苏州城内的百姓交代呢?

“其实呢,是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听到有法子,众人的眼都亮了。

“你们先在苏州城内最美的地方盖座庙,找个最棒的师傅雕两尊秦日笙和二少夫人阮湘的人像,再请最有名的书法家在庙里写上‘天赐良缘,永结同心,生生世世,不离不弃’十六个大字,盖好后再要苏州城内每一个人都到庙里上一炷香,拜上七七四十九天,祈求上天让他们夫妻可以世世相连心,永结夫妻缘。”

“嘎?”这是什么法子?

“不信?那就走吧!反正天都救不了你们了,我只是据我所了解的秦爷提供一点小小意见,你们若做得让秦爷高兴,他可能会网开一面。”

“做做做,我们马上找人盖座庙。”

“这庙可马虎不得,要是激怒了秦爷,别说米了,他可能会在河里面下毒毒死你们,你们可是害死了他的娘子啊,罪不可赦!”

“我们知道了,一定请人办得妥妥当当,让秦爷心花怒放,方爷,您可要在秦爷面前替我们说说好话。”

“放心,我也想赚你们的钱啊。”

“谢谢方爷,我们先走了。”说著,一堆人匆匆离开翠烟楼。

“求人求到了妓院,还被你当成猴子要,你当真是玩过了头。”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方誉的身后缓缓响起。

“秦日笙?”方誉闻声惊喜的回眸,见到人便像只熊跳了上去紧紧攀住,“这半年你躲去哪里了?害我找得好辛苦,呜……”

听到哭声,秦日笙非但不同情,一把折扇毫不客气的便往方誉的头上一敲,“要找我也不必借我的名义在外头为非作歹啊!”

这半年,为了陪湘儿在山中养伤,他一直未踏进苏州城,却也知道方誉假借他的名义干了多少大快人心的事,先替他抓了萧堂不说,还依他的性子让那人出海讨饭吃,继续替他们方氏商行赚钱,至于大娘,人时疯时好,依然在秦府当她的秦夫人,爹的好心由此可见。

“我哪有?是我聪明,从一个人口里套出你们那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知道你威胁那些人只要你活著离开,就不再让一粒米进苏州城。后来你的确是活著离开了啊,却一直没出现,所以我才……”顿了一下,方誉突然鼻子又酸了起来,觉得自己很委屈,“喂,我是照你的话做耶!”

“好,那替我跟湘儿盖庙的事呢?你根本是咒我们早点成仙。”

“我这么做可是在讨你欢心啊,湘儿姐死了你一定很难过,让全苏州城内的百姓都承认你们是夫妻,还盖座庙让你们两人的佳话流传千古,不是挺好的吗?众人一心祈求,包准你们生生世世都当夫妻。”

“傻丫头!我们宁可现在在人间做苦命鸳鸯,也不要到阴曹地府去当夫妻。”秦日笙好笑的拉拉方誉的小胡子。

“你……们?你的意思是……湘儿姐没死?”

秦日笙眸子微微一沉,“是,差了一点,幸好找到了我那偷儿师父。”

当时,阮湘的气都没了……他不敢再想下去。

方誉恍然的点点头,“你说过你那偷儿师父是神医,他不是离山好多年了?没想到会被你找到,湘儿姐真的太幸运了。”

“是啊,我真的很幸运,师父保住了我跟肚子里的娃儿两条命。”阮湘微笑的从帘后走出,小腹微突,可依然韵味十足。

“老天爷……娃儿?”方誉忙不迭地从秦日笙怀里跳下往阮湘奔去,摸了摸她的肚子,“天啊,秦日笙,你竟然偷偷地欺负了湘儿姐……”

一把折扇咱一声打掉方誉摸上阮湘小腹的手,秦日笙一把搂过阮湘,将她护在身后。

“谁允你对你嫂子动手动脚的?”

“喂,我是个姑娘耶!”

秦日笙的眸子兴起一抹调侃,“你明明就是个小老头。”

“秦日笙,你太过份了!”方誉气嘟了一张小嘴,“我要恢复女儿身!竟敢笑我。”

“好啊,你一恢复女儿身我就公开招亲,把你这个名满天下的花魁给嫁掉。”

“你敢?!”

“你可以试试。”

阮湘好笑的摇著头,看得出这两个人对你来我往的抬杠习以为常,“日笙,我想你是不是娶错人了?”

闻言,秦日笙的眸子陡地一沉,转过身将她紧紧拥在怀里,“你敢再胡说八道我就打你屁股。”

“是啊,湘儿姐,不,嫂子,我跟秦大哥打闹惯了,不是你以为的那样,真的,从头到尾我跟他可都是清清白白的,我发誓!”唐语嫣还跟他上过床,她可没有。

“我只是开个玩笑,你们两个未免太紧张了吧?”阮湘淡笑著摇头。

这个男人始终护著她、爱著她、怜著她、宠著她,不顾一切的要她当他的娘子,她岂会怀疑他的真心?

只是,难免吃味吧!发现他的两个红粉知己竟死心塌地的跟在他身边这么多年,心头上总有些疙瘩。

“你不必吃她的醋,真的。”她的那点心思,他岂会看不透?

“是啊,要吃也该吃语嫣的醋,不是我的,我是小老头,一点杀伤力也没有的,我保证。”

闻言,秦日笙回头瞪她一眼,“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竟然提起唐语嫣,唉,这世上他惟一欠的人大概就是她了。

“放心,我吃的醋没什么酸味,很快就忘了。”这份良缘得来不易,阮湘已经觉得自己很幸福,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谁没有过去呢?

何况,她后来终于知道秦日笙的花名在外大部份是言过其实,他不但不是个败家子,还是个成功的大商人,是他爹最大的荣耀。

“不行,为了让你赶快忘记,我得让这两个姑娘家快一点嫁出去不可,不然你醋吃多了对宝宝不好。”

阮湘闻言娇羞的红了脸,“你不要在苏姑娘面前浑说了。”

“她叫方誉,什么苏姑娘,我不认识,何况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哪来的别人?”说著,头一低便往她唇上吻去。

方誉早就识趣的闪人,免得又要挨一记扇子。

“你又想干什么?”阮湘推开他,忙不迭地转身想逃。

就算已夜夜同床而眠,她依然羞涩得像个处子。秦日笙一笑,心里的宠溺与怜惜更深浓。

“你生生世世都躲不开我了,还想逃?”他将她搂进怀里,细细的吻著,“等庙盖好了,我们也去拜一拜。”

“你疯了。”她睨他一眼,好气又好笑。

“我没疯,我打算称那庙叫鸳鸯庙,希望我们死了之后真能羽化成仙,永远保佑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两人相视而笑,在彼此眼中看见幸福的未来……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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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目中的首选……

宋语桐当初这套书之所以吸引语桐,是语桐根据这个主题写的现代版,但套书的企划是前世今生,喜欢现代势必也得写古代,害语桐大热天的动手写古装,越写越觉得热,很奇怪吧?有几个作者问语桐是不是没吹冷气,不然写古装稿跟天气有何关系哩?

“古装的主角各个穿得多,不是长袖长裙就是长裤披风的,怎么能不热?光写奢就觉得热了。”

语桐的回答让他们直呼受不了,没办法,本姑娘就是有这种小毛病,所以不轻易在夏天写古装稿,没想到这次破了功……更惨的是还上了瘾,竟告诉徐姐说要写这本书的番外篇……喔喔,会不会写还不知道,因为语桐手中还有三本书的进度,至少这三本书里没有一本是这本书的番外篇就是了,各位读者若真的想看,来信告诉语桐,寄Mail也行,OK?

谈谈这本书的结局,坦白说,语桐本来想写成悲剧让阮湘死去,来世再与男主角相遇的,反正还有一本现代稿嘛,语桐是这样想啦,只是胆子小,怕徐大姐头和各位亲亲读者们反弹,所以还是以老套的完美结局收场,有点遗憾,真的,因为语桐真的觉得以悲剧收场是这本书最美的句点。

近来有一个大新闻,就是二十年前轰动一时的“楚留香”在TVBS“重播了,这对语桐而言,真的是非常开心的一件事,当时语桐迷楚留香迷得废寝忘食,(好像夸张了一点)不是迷他的弹指神功,而是郑少秋把楚留香演活了,或者说,是楚留香被郑少秋演红了?

总之,郑少秋是二十多年来让语桐觉得最迷人的男人,古装绝美潇洒的扮相与风流惆傥的气质,要说语桐为谁倾心而且二十年不变,他绝对是语桐心目中的首选。(这段话好像连语桐的年龄也不小心泄了底……不过为了他,语桐牺牲一下也没关系……呜呜……)不过,人真的会老,郑少秋和赵雅芝都老了,虽然还是很迷人,但岁月毕竟还是会留下痕迹,所以,语桐星期六、日只好守在电视机旁过过二十年前的戏瘾,再度为楚留香的迷人风采绝倒,这就是语桐无聊又可敬的假日生活,要轻易让语桐离开“楚留香”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事。

现实中,语桐是个迷信一见钟情的人,大多数语桐喜欢的男人都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的那类型,但在小说世界中,语桐却不太喜欢做这样的安排与诠释,也许是因为小说中的男主角永远是占上风,一见钟情会让故事显得很没张力。(这一点纯属语桐个人偏见。)所以,楚留香始终爱著沈慧珊没接受苏蓉蓉,等到自己发现在乎对方时,苏蓉蓉却已经死了,这样的剧情铺陈,足以让语桐二十年来久久不忘,一想到就会为苏蓉蓉心疼不已。

说了这么一大段,怕很多年轻的读者有看没有懂吧?因为“楚留香”这部港剧你们可能连听都没听过……没关系,就当语桐闲来无事发发牢骚好了,有兴趣的就在星期六、日下午一时打开电视瞧瞧,虽然当时拍的武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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