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仙-第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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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的恢复速度极为惊人。“一般的人到了这样的爵位都会蹲到王城里去。当然也不是不能参军,但得有两个前提!首先,你可能要面临桀骜的部下有不服情绪和蓄意的挑衅行为!”
“以你的实力,想必不需要担心这个吧?谁敢挑战您这样的强者?找死不是?”凌云嘿嘿干笑了两声,将组装好的头盔递到了尼古拉斯手上:“谁敢去跟一个龙骑士炸刺?谁不服的话直接让龙出去,一脚一个。那么第二个前提呢?
“第二个前提就是,王爵以上的军人,参军必须得到国王的首肯。”尼古拉斯提起酒壶帮自己斟了杯酒:“换句话说,自己并没有话语权,没有自由!”
“这是什么鸟规定?难道爵位越高,就越没有人身自由?”凌云皱起了眉头,这达拉斯的规矩也太怪了一点吧。按道理来说,军队的将领当然是越强越好,特别是拱卫边境这种百年大计的事情,挑选一个聪明且强大的将领无非是给自己的边境安上一把大锁。“这规矩是谁定的?这人脑袋不是有问题吧?”
“我也不知道是谁,应该是帝国裁决处吧。奥林匹克那老不死的东西整天除了干这些个莫名其妙的事情之外就没有好事了。”尼古拉斯嘿嘿干笑了两声,“不过想来,这也有一定的道理。”
“如果国王陛下不同意你继续待在军队里,那你岂不是要憋死?”凌云皱眉了皱眉毛。
“这话看怎么说了。边境将领毕竟每一个人都是手握重兵的。达拉斯举国上下标准的兵种有三百万,光是三面的边境守卫都用掉了两百万士兵以上。要不是星翰草原这里濒临横断峡谷,不需要守卫的话,估计这个数字还会增加。”大公爵说道。
“那又怎么样?要守卫这么长的边境线,自然就需要这么多的士兵,难不成几千里的边境线就给我几千个士兵么,这也太扯了吧?”凌云摇了摇头,他想不通这些人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你要知道,一旦爵位到了王爵,并且这个爵位是真刀真枪的打拼回来的,那么在军队里的威望肯定要高过不少长期住在帝国都城里,吃完了饭就睡,睡醒了就找女人的那些贵族。问题就出在这里,那些贵族们害怕我们,怕我们有朝一日要造反,所以王爵一般都是被养在帝国都城里。我是个特例,东边的边境上那些兽人也只有我能解决,换了任何人去,都不行。”说到这里,大公爵大人有点骄傲了。
原来还有这么一说,这国家政权的钩心斗角果然比天界要复杂得多。老流氓的嘴咧的好像脸盆一样,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还是那句话,得看自己怎么办,我想说的是,自由永远在自己手中紧握!”尼古拉斯大公爵提起了桌上的酒壶,休息室内本来就没有多少的酒被两个人喝一次性干掉。大公爵先生给自己倒上了一杯,然后又给凌云倒上了一杯:“我们俩倒是挺投缘的。以你的实力,相信不久之后也是一个王爵,这样的话,达拉斯的异姓王爵又多了一个。。。。。有机会来我的军队里走走!”
“怎么,您这就要走了?”看着大公爵先生的样子,凌云非常虚伪的关怀了一下,“怎么不多留几天?让我们的大厨做几道星翰的特色菜肴尝尝。”
“不留了,我一到这里就给你们带来了厄运。”尼古拉斯大公爵眼神暗淡了一下,“带我向那位维京武士致歉。如果有任何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义不容辞。请允许我为你光辉灿烂的未来,干杯!”
“干杯!”老流氓也动情了。
放下了酒杯,大公爵先生踌躇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绕着凌云转了三四圈。暧昧的眼神又开始浮现了出来,比上一次更加赤裸裸,更加的不加掩饰。老流氓似乎可以感觉的到这种犹如实质性的目光,看得他全身上下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你。。。。。。你在看什么?”老流氓条件反射一般的捂住了三点重要部位,“恕我冒昧的说一句,虽然我并不歧视同性。。。。。。但是着也不表示我能接受,我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嗜好。”
“啊?”大公爵先生愣了一下,忽然哑然失笑,“你以为我在看什么?看你的身材如何?我当年也是帝国都城里面出了名的风流浪子!我是听说你中了血之祭献的诅咒,有这回事吗?”
说到血之祭献,凌云开始郁闷了。这个病根让他郁闷了很长的时间,甚至比自己断手还要来得痛苦。这次边境之行的目的其实是治疗大过找茬,虽然在黄仙儿的治疗之下早上八九点的时候已经能微微的抬起一点小头,不过始终还没有完全恢复男性的雄风。
黄仙儿的治疗方式也很奇怪,每天什么事不干,什么药也不熬,就拿着一根根的小针朝他身上猛扎。一边扎似乎还能听到她嘴里在念叨什么,若不是这个治疗方法真的有点效果——并且这个小妞的花冠早晚得拿来的话,老流氓早就撂橛子不干了。
而且这个诅咒让他担心的还不只这么一件事——血之祭献既然被称为死亡同命诅咒,那么这个诅咒的根源一旦死亡,他也会跟着死亡。黄仙儿的治疗方式只是治标不治本,即便是恢复了自己的能力,这个诅咒依然还在,那么就可能随时反噬上来。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诅咒的反噬绝对是一次强过一次。
想一想自己有一天走在大街上,莫名其妙的就死了,真是有点憋屈。
“有这么回事,您是怎么知道的?”凌云抓了转头,极度的郁闷,“这事不会已经传来了吧?”
“嘿,那当然没有传来。你是既然做了菲利克斯的男人,被这个诅咒困扰,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尼古拉斯大公爵说这话好像是吃饭一样简单。“我年轻的时候历练旅行曾经经过深渊地穴,是在那里捡到了她。当时她还是个小婴儿,被一只银色的巨狼给叼着,我看她可怜就把她救了下来。她背后的血之祭献的魔法阵是我找了不少牧师之后才给她画上去的。”
“不可能!你是说这让我凄惨了这么长时间的诅咒是菲利克斯给我种下的?”凌云大头一阵猛摇,“她当时处于昏迷状态,怎么可能给我种下这个诅咒?而且,她也没有任何理由和任何动机来害我啊,你不是来挑拨离间的吧?难道是你想害我?我们当时认识吗?你没理由害我啊!”
“呵呵,你误会了,这不是她主动要害你,也不是我主动要害你,这个事情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大公爵先生理了理思路之后说道:“在我捡到菲利克斯的时候,她的年龄应该还不满一岁,可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银狼被我打跑之后,菲利克斯的体温开始急剧的上升,一个小婴儿体内却蕴涵着极其古怪的力量。说出来你都不相信,她从小一点不哭不闹,而且总是喜欢对着手里的东西发呆。只要一叫她的名字,那阵古怪的力量就又会不知道忽然从哪里冒出来。”
“那又怎么样?就因为一股古怪的力量你就给她种了血只祭献?再古怪也不过是一个婴儿而已,能古怪到哪里去?”凌云有点生气了,困扰自己的头等大事竟然是眼前这个受人敬仰的大公爵先生干的。“现在好了,我还得跑到维纶娜去找牧师去。”
尼古拉斯想了想,忽然拉开了自己的上衣,露出了结实健壮的肌肉来。左侧有一道已经愈合很久的伤疤,犹如一个棍子塞过一半,有婴儿手臂大小。在这个伤痕的周围,一些皮肤呈放射性的扩散,很明显是有什么威力巨大的东西插进了这个地方,然后产生了爆炸。
“这就是小婴儿的杰作。”尼古拉斯指了指腰上的伤痕,“我当时还穿着龙甲,你说说,这力量要是不用血之祭献给压下去,我今天还能活着说话吗?恐怕早就见亡灵了。”
“这是婴儿时期的菲利克斯给你弄的?你没骗我吧?”凌云看着尼古拉斯腰上那个可怕的贯穿伤说道:“你说一个婴儿的拳头穿过了你的龙骑甲,然后给你打了个皮开肉绽?你当我是三岁小孩么?”
“我知道很难相信,不过这是事实。”放下了衣服之后大公爵先生说道:“你不用担心,这个诅咒下的非常轻,只是用这诅咒的特性将她身体里一部分力量转嫁给了其他物体而已,没有什么歹毒的后招在里面。而且,你当时要是通知我一下,绝对不会出这样的事情。依我看,你完全上一个优质的力量存储体。”
凌云极度郁闷,当时我知道你再哪呢?老子憋了一万多年,怎么可能受得了那种诱惑?
“嘿,不过你不用担心,我这里有解的方法。”大公爵先生忽然露出了一个男人都心照不宣的笑容。“坎纳斯有句古话,在哪里被蛇咬了,就要在哪里去找解药。。。。。。”
6…24神与神的战争 二百一十八 这个小妞真硬气
休息室里面两个男人在讨论关于要不要回去的问题,广场上面几个小妞闹得热火朝天。被暗精灵一桶凉水泼洒下去之后,女龙骑士清醒了过来。凭心而论,这个女人长得还是非常勾魂夺魄的,起码在场的所有男性都这么认为——如果不是她一开始骑着巨龙来闹事的话,相信不管是星翰民兵还是黑甲骑军,都有不少人愿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现在的石榴裙已经被荆棘给扯烂了,雪白的大腿上一缕缕的鲜血随之而流下,异常的刺眼。这是为了防止她逃跑,莫蓝娜非常谨慎的加上了一道荆棘锁链。撇开龙骑士的身份不说,这个小妞根本就是细皮嫩肉的,哪里经得起这样的折腾,在某些存心不良的人故意的拉扯下,一道道的血痕立刻浮现了出来。
看着这个和自己长的一模一样的女人,向来稳重的菲利克斯也不知道说点什么好了。对于那一夜的荒唐,她依稀有些记忆,能够记起来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这就是说,她根本就不是被人给弄晕了李代桃僵,而是她自己被人用一种强力的催眠术给忽悠了。
如果按照催眠术这个线索走下去,那么路就太复杂了——催眠术是一种非常简单实用的小法术,在不少魔法师冥想的时候,为了绝对的沉静下来,经常自我催眠。在牧师治疗病人的时候,也会使用催眠术让他们忘记疼痛。。。。。。如果说按着血之祭献的路子走下去,也许还能找到一个好的线索。只要检查一下这个女人是不是个处子,那一切真相就大白了。
可是如果要按催眠术来检查,那难度就有点大了——连黄仙儿都会一点催眠术,总不能说她也有机会下这个诅咒吧?
虽然已经时至冬季,但是今天的阳光似乎非常毒辣,似乎是要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晒个通透一般。被龙筋和荆棘锁链捆的死死的女人已经昏过去了两三次,每一次都有暗精灵毫不客气的用水把她淋醒,开始几次还只是为了让她不要脱水,到后来,这个行为性质完全变了。
不知道是哪个手贱的家伙,在水桶里放了岩盐块,混合了岩盐的水一泼到女龙骑士身上,就会带出一声声低低的呻吟。
从最开始的半小时一桶,到后来的二十分钟一桶,一直发展到现在每五分钟必定有一个人会上去淋她一桶水。混合了岩盐的水已经将让她全身的皮肤发了红,在阳光下面甚至能看到在皮肤表面凝结的岩盐颗粒。这种东西虽然没有毒性,但是如果一旦黏附到人的身体上,是非常的危 3ǔωω。cōm险的。
在上古时期的戒日王朝中,曾经有一段时间非常流行将人死后的尸体保存下来,然后装进黄金的棺材里面,埋葬到一个个的三面的三角形坟墓中,由于这些三角形坟墓非常像一个“金”字,所以又有不少人管这些坟墓叫做金子塔。
古老的戒日王朝的人们非常聪明,他们保存尸体的方法就是使用岩盐。在人死后,他们首先会将这个人的身体上面刷上一层盐水,然后等着盐水干掉了,吸收走尸体里的水分,再将人的内脏器官全部取出来,往身体内部再抹一层岩盐,之后放入香料,用亚麻布的绷带缠上一两圈之后,这样尸体就能保持千年不腐。
凝结在她皮肤表面的盐粒越来越多,随着呻吟声的不断减小,这个女龙骑士的脱水症状越来越严重。白嫩的皮肤开始由于脱水而干裂,露出了里面淡红色的表皮,全身上下红的没有一块好地方。最后还是利薇雅公主看不过去了,命令人提来一桶清水,将她身上所有的盐粒冲洗了干净。
本来作为一个女人,特别是一个美女,本身对很多刑罚是可以豁免的。她们不像男人一样,没几个人能够对一个娇滴滴的美女真上辣椒水老虎凳。即便是有人的心肠歹毒舍得下狠手,一般也会有人去劝阻。
可惜的是,这个不知名的女龙骑士似乎已经竖敌太多——维京武士们就不说了,这些流氓狠不得把她拖到森林里去轮大米。阿里不仅仅是太森的父亲,作为维京武士中最强的一个人,他也是所有维京武士心里的目标和实际意义上的领袖。杀死了阿里就等于和整个维京人族群为敌,谁能指望这些骨子里沸腾着野兽一般战斗血液的男人能对敌人有怜悯之心?
黑甲骑军也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