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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重返大隋-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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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来扬州密报晋王,并把北齐宗室余孽在江南的秘密据点全都一一奏上。

    原本杨广只是很随意的来见萧世略,不过是打算想借机笼络萧世略然后通过他联系上萧摩诃。却未想到,居然听到这么劲爆的消息,听着听着,杨广的脸色也越来越郑重肃然,他没想到,居然有这样的意外收获!

    “高浅雪,高明月。”杨广低念着高家余孽的名字,然后突然声音加高了几度,目光直盯着萧摩诃道:“你刚说高浅雪那个新招的赘婿叫什么名字?”

    “回晋王话,那赘婿叫易风,字凌云,不知哪里人氏,就前一段时间突然出现,据说好像是高浅雪从外面捡回来的,好像得了失魂症,不记得自己的身份。不过此人极为阴险,甚得高浅雪姐妹的信任”萧世略听到杨广问起凌云,有些疑惑不解。那不过是一个赘婿罢了,值得一提么?只是他却仿佛忘记,刚才他说起高家逆党时,凌云就排在高浅雪之后,甚至排在高明月之前!

    “易风,高家赘婿!”杨广眉头紧紧皱起,嘴中呢喃念道,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这个消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却全不费功夫。他动用那么多的力量,到现在也没有半点易风的消息。却不成想,易风居然成了北齐亡国公主的上门女婿。更让他意外的是,易风居然得了失魂症,连自己的身份都忘记了! 



第47章 猛虎、蔷薇(文)

    扬州以西,庐州,巢湖。

    “大当家,不能去啊!”湖小岛上,一名老妇人死死扯着大当家的衣袖,伏地恳求。

    年青的大当家披上了明光战甲,打磨的极光的椭圆护心镜上纹着燃烧的蔷薇花。这是烈火蔷薇标记,也是这年青的大当家慕容蔷薇的微记和名号,火蔷薇。

    大约在五年前,在原与塞外的北方边界阴山至燕山一线,一个叫做慕容恪的男人强势崛起,整合了北方边塞上诸多杂乱的马贼和山贼势力,初步形成了一个绿林联盟。在慕容恪的强力手腕下,漫长千里的数以百计的绿林盗匪们聚集听令于猛虎旗帜下,成为当时北方震动一时的一支势力。不过联盟初成不久,慕容恪却病重而亡。慕容恪膝下原有七,先后在追随他创建联盟之时而亡。到他死时,膝下只余一个双十年龄未嫁即夫亡的望门寡女儿慕容蔷薇。当时情况,慕容恪一死,无继承,猛虎旗帜下组合起来的诸多大小山寨马帮便又开始一盘散沙,甚至相互内斗起来。不少人都认为联盟如昙花一现,会如慕容恪一样如流星般逝去。没人料到,这位先前名声不显的慕容恪之女居然一意扛起父亲的旗帜,猛虎旗上又多了一朵浴火蔷薇,慕容蔷薇冷静却又果断,睿智而不失勇武,很快身边团结起了一大批的勇猛之士,再次如烈火般席卷边塞群山之间。五年过去,虽然慕容蔷薇还未能恢复到当初她父亲时的强盛,可猛虎蔷薇旗帜,依然是北方边塞上最强大的势力。从那时起,燃烧的蔷薇与咆哮的猛虎,就成为北方边塞让人既敬且畏的存在。

    刚满二十五岁的火蔷薇并未听从老仆的劝说,修长的手臂已经抓起了架上的玉具长剑。

    宝剑“虎牙”,曾经是慕容恪的随身佩剑,死前将这把宝剑赠给了为他傔旗的猛虎旗手易风。半月前,慕容蔷薇拿到了这把虎牙剑,却失去了她父亲曾经最好的旗手,也是后来全力支持他重整猛虎旗帜的伙伴易风。

    “大当家!”仆妇不顾一切的扑上来,抱住了慕容蔷薇的腿。

    “刘妈!”慕容蔷薇长叹,“江湖儿女,义字当头。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我不能只计较得失,顾忌风险。易风曾经救过我父亲,也数次救我于危难,为了联盟,无数次刀枪箭雨,赴汤蹈刃。他出去办事托我照顾季瑶,我照顾不周才使季瑶被掳,正因此事,他才会急切南下,误贼人圈套。如今我既然已经知道易风下落,哪怕狼窝虎穴我也得去救他回来。我今日若不敢去,又还有何面目对待诸位追随于猛虎蔷薇旗帜的兄弟们,更有何面目,他日地下与易风相见。你不要多说了,退下吧。”

    “大当家!”

    刘妈是慕容蔷薇的乳母,慕容蔷薇母亲生下她时难产而死,其实刘妈更似她母亲,从小照顾她长大,一直到如今。易风是个好人,她很清楚。年前慕容恪从外面带回易风时,他还只是个与饿虎博斗侥幸杀了猛虎却也差点丧身于虎口的重伤小。不过后来这小对待慕容家也确实百倍回报,从此追随慕容恪,为他执旗,冲锋陷阵。慕容恪死,又一心忠于蔷薇,不离不弃。甚至做为蔷薇的乳母,她还能隐约猜出,这位苦命却又坚强的大当家,内心里似乎有易风的影。好几次,她都看见她在暗处怔怔的看着他的背影发呆。只是她却从没有表露出来,或许是因为季瑶吧。

    刘妈能理解她感情上的退让,可不却不希望蔷薇去送死。

    这段时间,蔷薇追赶着易风的脚步南下,却苦寻无果。反而引起了太与晋王的部下追查袭击,为了安全,他们想方设法买通了杨广府的一个下人,却不料昨日有了惊天的发现。杨广正秘密调集自己的私军要围剿北齐余孽,而她们苦寻不果的易风,竟然就在将要被围剿的高家庄内。听到这个消息后,慕容蔷薇立即不顾一切,决定要前去救援易风。

    “杨广虽然为行动隐秘,此次调集的是他的私军。可大当家也要知道,杨广是当今天次,爵封晋王。他是亲王,拥有上下三军私兵,至少三千人马,而且这些不是江南的骠骑府兵,而都是南征北战东征西讨的关精锐。这样的实力,足以攻下一座城池,别说现在只是用来突袭一座庄园了。大当家派几骑快马去通知他们撤退就好,怎么能自投罗网,以身犯险!咱们联盟的好汉们虽勇,可这次南下的人马并不多啊,而且现在分散于各地,一时也根本集结不起来。”

    “就算报信也来不及了,杨广早有准备,仅凭高家的那点人马,他们很难逃出来。无论如何,我必须得亲自前去。”慕容蔷薇已经铁了心,她现在心全是易风的影。她曾经隐藏自己的感情,将易风让与了季瑶,而这一次,她绝不愿意再失去易风。就算明知可能是死,也无惧无畏。江湖儿女,义薄云天。父亲刚死之时,曾有位很有势力的山寨首领觊觎联盟首领的位,率人突袭了联盟驻地,那一次,她陷入绝境,眼看全军覆没。是易风冒死突围出去,然后说动了数位元老,搬来救兵,最后解救了她。甚至后来她坐上首领之位,可有许多人不愿意接受,暗派人行刺,好几次都是易风救下她。如今,易风有难,她绝不会见死不救。

    慕容蔷薇是个讲义气的人,不讲义气的人也不可能统领一众草莽好汉。这两年,有许多曾经是联盟的人后来又退出的人重新又加入进来,他们都说,慕容蔷薇行事有乃父之风,讲义气,能服众。

    “来人,带刘妈下去好好休息。”慕容蔷薇义无反顾,人不能只为自己而活着。如果她如刘妈那样说的那样想,当初就不会辛苦出来重扛猛虎旗帜。

    慕容蔷薇长叹:“刘妈,当初我们与叛徒拼命,你虽身数箭,却依然死战不退,人称母老虎。为何今日,你却畏缩了”

    “做人若是连义气都没有了,那还有什么意思?”说到这里,慕容蔷薇心隐隐做痛,做了数年的联盟领袖,其实本质上依然只是一个绿林首领,一个盗匪头目。虽然游走于原与塞外几大势力之间,可依然是提着脑袋吃饭,干的是刀头舔血的营生。干这一行的,就少有能老死床上的。早晚都有一死,不是死于与对手的火拼,就是死于手下的背叛,甚至是官军的围剿,死并不可怕,慕容蔷薇早看的明白了。就如她父亲,英雄一世,可最后却敌不过病疾。

    慕容蔷薇一手推开了刘妈,这位曾经也能身数箭而死战不退,最后箭毙十余敌的女豪杰,手握着虎牙剑出门,大步走向小码头。那里,数十名北方好汉已经准备好,数条船上,搭乘着披着皮甲的战马,和披戴好战甲的战士,在船头,一面猛虎蔷薇旗帜已经徐徐升起,随风猎猎。

    健壮的刘氏披上了皮甲,背着一把长弓走了出来,腰间的弓袋里还装着两条弓胎和三条弓弦。“大当家若一定要去,请带上老奴。”说到这里,刘氏心激昂,曾经的峥嵘忆起,心的烈火挣扎了羁绊猛烈燃烧起来,仿佛又回到了曾经追随慕容家两代家主拼命博杀的岁月,再无法熄灭那烈火。

    “我慕容蔷薇绝不会抛弃当家,也绝不会抛弃任何一位兄弟,今日誓要救回当家,虽千万人,吾亦往也!”慕容蔷薇的声音从岸边响起,“为兄弟两高胁插刀,在所不惜。有战死者,其妻儿女,自有盟兄弟抚养。”

    “为兄弟两胁插刀,义所不辞!”猛虎蔷薇旗下,联盟好汉们齐声呼应,一时间声浪翻滚。

    “若是易风能看到这场景,一定会感动万分!”刘氏对着旗下的慕容蔷薇心感叹着,可惜,他也许永远也无法领会到这份珍贵的感情。在他的眼,也许一直只是把慕容恪当成了自己的义父,把慕容蔷薇当做了要发誓守护的姐姐吧。

    蔷薇啊蔷薇,你处理江湖之事的时候那么的果敢,可为何在感情的事上却这么的怯懦。当易风选择了季瑶的时候,你就应当放手,如这般恋恋不忘,只是会受到更多的伤害的。刘氏摇头苦笑,不过也许这一切都不重要了。这次前去,也许只能见易风最后一面了。要面对杨广的三千精锐私军,这无亦于飞蛾扑火。罢,既然生不能在一起,也许让她们最后能一起死,也算是不错的结局吧。对蔷薇来说,猛虎蔷薇旗,北疆绿林联盟,这一切的一切,也许并不如她心那个人的份量来的更重要。

    只是,他却已经不记得她了,他忘了蔷薇,也忘记了季瑶,他成了北齐高家的赘婿,做了别人的夫婿!旗下的她,此时心其实一定很苦涩吧,刘氏想,然后摇头长叹。可最终,她还是决然而然的要赶去救他。易风,你将来若是负了蔷薇,我第一个不能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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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芙蓉帐暖度春…宵(文)

    金乌西坠,日暮黄昏。

    钗钿礼衣已经再次送进来,侍女们将蒸汽腾腾的热水注满浴桶,为她沐浴。高明月亲自替姐姐修剪指甲,染发梳洗,将她满头银发染成漆黑如墨,如同黑色的瀑布一样披散在背上。青莲今天也重回到浅雪身边服侍,她带来了浅雪最喜欢的西域出产的蔷薇露香水,浅雪从十余种香味之选出一瓶馨香轻淡的蔷薇露水,混合着一丝兰花的味道。青莲把珍贵的香水倒在指尖,在浅雪的双耳、下巴,和蓓蕾上各轻触一下。

    随后高家庄最好的裁缝张妈在外侍候,她为浅雪今日的服装总顾问,除礼衣外,**全是丝绸,整套礼衣美丽无比。配上那一盒盒耀眼的首饰,圣洁又美丽。

    “您真是太美了,小姐。”张妈赞叹道。

    “是吗?”浅雪对着铜镜的自己微微笑道,这是她第二次穿上钗钿礼衣了,她简直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让易风看到了。如果之前她心对与他的婚姻还存有什么疑惑保留的话,那么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到如今,她心只剩下了尽早完婚,再无保留的全身心的跟他在一起,成为真正的夫妻,早生孩。

    高明月看着姐姐那已经染成黑色的银发和白眉,眉头微挑,一直以来,姐姐都饱受这银发白眉的折磨,可却从不曾改变,而现在,她却主动将它们染成了黑色。她的心里,真的很在意他。

    “把易郎送我的戒指给我!”浅雪看着摆在面前的一盒盒首饰,却最先挑了其的一个指环。那是一枚镶着金刚石的银指环,闪耀亮眼,与凌云手上的正好配一对。指环和耳环一样,本来多是胡人首饰,汉家女人并不多戴。不过浅雪听过凌云讲的故事有许多用戒指定情的情景,因此凌云送来戒指的时候,她很高兴的接受了。

    “是,小姐。”青莲回答。

    那枚戒指比她的手指略大些,浅雪笑着将戒指递给后面的妹妹,“你来帮我保管它,等婚礼时,再给我与易郎交换戒指。”

    “你今天笑的真开心。”

    “因为我终于找到了那个想要嫁的人,并且就要嫁给他了,我真的很幸运,不是吗?”浅雪微笑。

    外面传来鼓乐的欢乐声,张妈笑着道:“吉时到了,新郎已经上门来迎接了,起身吧,小姐。”

    凌云穿着一身饰金喜纹的大红礼衣,裁剪修身全体的礼衣,衬的他越发的英俊。“你真是太美丽迷人了,浅雪。”他笑着对红盖头下穿着碧绿礼衣的浅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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