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走远-第25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还有妹妹的——她几乎不跟我说话,我就生活在一个没有爱的家庭里。从来没有人对我好过,好得让我一直记着。因为他和我母亲,我才这么爱中国。
我那时候身体不好,老是生病,他就不说话,也不怪我不好好照
20、Chapter 20 。。。
顾自己,只是出去给我买药,带我去医院,陪着我打针,半夜起来给我量体温。我后来才知道,他其实最讨厌药味。
有一回我感冒,可是想看一场在半夜播的电影——我很奇怪,我很不喜欢在电脑上看电影,我喜欢看电视——他不让,我就闹脾气,也不管他,就自己不睡觉,然后一直要看。直到我实在想睡觉了,回到卧室的时候,他还在开着灯看书,等着我,手里还拿着温度计。
我生日的时候,他给我买蛋糕。我生日,从来没有人跟我一起过,谁都不记得我的生日。我也不知道他从哪里看到我的生日的,总之那天他打电话叫我出去买菜——他从来不让我买菜的——我就出去了,回来的时候家里暗暗的,他推着蛋糕从餐厅里走出来,我看着他,都哭惨了。
我跟他闹脾气的时候特别不听话,他说什么我都不听。有一回因为洗衣服的事,我跟他吵架了。晚上我就没理他,一个人跑到另一个卧室去睡觉。结果我还没有睡着,他就进来了,自己爬到我的被窝里,不说话,就伸手抱着我。我没跟他说,其实没有他我睡不着。我习惯他的呼噜声。那时候我还想,怎么这样的一个人,睡觉也会打呼噜呢。可是没办法,我都已经习惯了。就像睡觉前要刷牙一样,如果没有听到他的呼噜声,我睡不着。瑾,这个,我也是到后来才知道,他其实知道我要听到他的呼噜声才能睡着,所以每一个晚上都装睡,打呼噜,等我睡着了,他自己才睡觉。
但是我们还是有小小的吵架。每一回我跟他吵架,心里都会觉得他其实不爱我。怎么爱人会这么老是吵架呢。所以后来我就对他越来越没有信心。我们老是吵架。吵得最凶的那一次,我生气了,那天晚上就出来,买了票,去了西安。我从前一直想去西安,跟他吵架了,我想走开,就去西安了。我才待了一天,他就出来找我了。可是他没找到我。我从来没有遇到家人因为车祸而去世。他到西安,只要再过几分钟,我就可以见到他了。他在车上的时候还给我发了短信,我刚接到短信,然后就是出车祸的时间。他跟我说,对不起,不该跟你吵架。你待在那儿别乱跑了,我现在就来找你。
瑾,我到那时,才知道什么叫后悔。”
他停下来,一双漂亮的眼睛里,已经模糊不清。
我心疼,但是不知道要说什么。我从来就是这样儿,在安慰别人的方面,无比的白痴。
所以我只是伸出手,紧紧地抱住他。
他却伸手拍拍我的背:“真抱歉,本来应该是我安慰你——瑾,我只是想让你明白,有的人,你让他走,他可能就真的走了。”
我眨眨眼睛:“小巴,如果真是那样儿,就
20、Chapter 20 。。。
说明那个人不是我的。”
我拼命地眨眼睛。不然我就跟着小巴一块儿大珠小珠落玉盘了。
小巴顿了一下,然后轻声笑了笑:“真好,瑾,我又遇上你了。还是有人关心我,还是有人值得让我关心的。”
这个人,总是不知道其实幸运的人是我。
我知道他在转移话题了,没有吭声儿,只摸摸他的背,跟着他一块儿笑了笑。
不管怎么样,总还是有人在我身边儿的。生活,总还是要走下去的。
这个,也是我一直在坚信着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总觉得这章特别僵硬,可就是静不下心来仔细看。。人生啊,我真不适合写这种东西。。桑心。。
21
21、Chapter 21 。。。
我一直没想过原来我的生活还可以如此平静,真的如我所期盼的一样毫无波澜起伏。我想,我也许也是可以理解小巴说的他之前那种“没有激情”的生活。简而言之,就是我现在的生活了。
在小巴家里闷了半个月,我又重新去学校。这回去的时候,女生们——我实在不想用这词儿来形容她们。这太不符合她们的气质以及力量了。我一直觉得,女人才是对她们恰当的称呼——又开始对我试探性的打量。没别的,我们班一个女生在公选课上破天荒地跑来坐我旁边儿,我都开始纳闷儿她干吗来了,她才开始有点儿小兴奋地问我:“杨瑾,你是不是和方至言分手了?”
我看了她一眼。
我到底是太低估了大学生,尤其是大学女生的潜力。
谁说缺少传媒人才的。这些人出去了,就是个活榜样。啥事儿都逃不了她们的耳朵。
我抿抿嘴唇:“是啊。”
她【炫】恍【书】然【网】大悟:“怪不得最近老是没见着你,今儿见你情绪也不怎么好——”
她顿了一下,我知道她重点放在后头。
我刚这么想完呢,她就接着说了:“头天报纸上还登了方至言带着一特漂亮的女人去酒会的照片儿,记者还证实那是他前女友——哎哟那气氛和谐的。”
我笑了笑:“是啊,男才女貌的,我也觉得特和谐。”
她看我一眼,然后捂着嘴:“真对不住。”
我摇头:“没事儿。不过我一会儿要放书包,你要不介意就赶紧的换个座儿吧。”
她愣了一下,然后起身走开。
我相信,要不了多久,马上就会有一种新的说法:方至言终于看腻杨瑾了,到底还是觉得漂亮的看得顺眼,还是旧情难了。这选择正确的。这杨瑾怎么就这么无福消受。
这都要变成常事儿了。
回去以后我没跟小巴说这事儿。最近这个温柔的人变得比较敏感起来,连我那半个月的休假都是他去学校给我办的手续,要不是他去的时候点儿好,估计又得给人看到,到时候我又得红一阵子,那现在这格局只怕就又要加上“杨瑾惊现一外国男友”了。小巴这样儿,我不能把他给弄进来。
所以我只是变得越发安静,期待着赶紧的把大四过完,赶紧的去找工作。
为此小巴问过我:“瑾,你真的不考研吗?现在中国竞争这么激烈,大学生找工作这么困难,如果你是研究生,会好一些的。”
我摇头:“别。再读书我倒还没那么怕,只是我不想在这学校再待下去了——你知道的,就是考研我只怕也只能在我们学校混混——亲爱的小巴,你不会愿意看着我整天不是为了学业而是为了scandal焦头烂额的。”
他想了想,说:“好
21、Chapter 21 。。。
吧,虽然我不是特别明白你后面说的那个成语,但是,我尊重你的选择。”
我笑了一下。
这个人,现在已经几乎成了我的家长了。
我不是没有去想过方至言,没有去看过他的任何新闻的。我当然知道他带着顾芮去了酒会,我也看到了他是个什么样儿。他能是什么样儿呢,还是那么好看。
其实最郁闷的,不是一直得不到,而是你得到过,失去了,还发现自己放不下。
我深刻地明白这种思想的严重性,所以我开始对自己一日三省吾身,有意识的,强迫性地告诉自己,要这么做,别那么做。
我想起赵伊伊很久之前说过的,我这种人,在那个心理测试中,没了男朋友只会伤心个一两天,然后对下一个抱有特别大的念想。这个现象,我想在宋乐扬身上或许是真的体现出来了。
可是现在,要我怎么说呢。
我突然明白,不是我没心没肺,不是我跟一个人结束一段关系,我就能看开。我没事儿,只能说明我没有碰上那个能让我一直难过的人而已。
这个人,是不是方至言,我不想说。
所以在最初的那段时间里,如果我说我还好,连小巴都不会信。我不是嘲笑他,而是他每次都不会直接说出看穿我的话,他总会给我留些面子的。
大四快毕业的那段时间,有一回我翻着一本时尚杂志,看到上头一句话——在穿衣服的时候,能堆砌一大堆名牌而不矫情,那是高智商;能用一件衣服就穿出品位来,那是大智慧。
我看着那句话,然后开始想高智商与大智慧的区别。
想了想,我就得出了结论。
我喜欢高智商的男人,大智慧的女人。
然后我就有那么点儿明白了。大智慧,其实有的时候也只需要“大智若愚”。至少我可以努力学着不让自个儿显得那么没有一丁点儿智慧。
之后几天,有一回吃饭的时候,小巴突然看着我说:“瑾,我发现你最近气色好多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
这个人,说话越来越不注意措辞了。
然后我说:“废话,我最近一直在用你的护肤品。你们法国货还真不一样,到底贵那么多。”
小巴:“……”
我想他知道的。我心里还是有些感谢的。
我想,这需要一段时间的。只是,我希望自己能尽量。尽量了,实在不行,那就是我的命了。
以后的事儿,我现在不想管。不是说时间很厉害吗,叫他去处理吧。
我就抱着这样得过且过的心态,慢慢吞吞地过大四。直到毕业了,我的工作还是没有着落。别人已经在实习期就被录取了,我连实习的心思都没有。
小巴看着我,比我还
21、Chapter 21 。。。
急:“瑾,你不能这样。你要行动。你看,你的同学几乎都找到工作了,你打算待在家里吗?”
我那会儿正坐在床上看书,薯片儿咬得嘎嘣脆。
小巴那种做派,是绝对绝对不会在床上吃东西的。所以一开始他看着我这种搞法的时候,眼睛都要掉出来了,就那么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我没搭理他,所以久而久之他就习惯了,除了偶尔见着我眉毛有点儿抽搐之外。
我说:“急什么呀,面包总会有的。而且亲爱的小巴,就算我没有工作,你也不会嫌弃我的是不是?”
他还是站着没有坐下来。这个人,还是这么鄙视我的床。好吧,从前是他的床。
他说:“瑾,如果你真的没有工作,我愿意养你,我愿意给你好的生活。可是瑾,你不会愿意过这样的生活的,我知道你不会愿意的。所以,你要自己去为自己努力。瑾,相信我,你不会想像现在这样的。”
我看了他半天,然后把薯片放在一边儿,从床上跪起来,直起身去抱小巴的腰:“亲爱的你真好。我知道了。”
有很多人会说:“没事儿,我帮你弄好。”
或者说:“你别做,我来。”
然后女人就会高兴起来,心安理得地享受别人给自己安排好的一切。我也总是这么期望着,能有人在关键时刻帮我,让我能够退在身后,什么都不用做。
这是我懒惰的本性。
但是我也相信,我会更感谢小巴这样儿的人的。他们的文化背景,生活方式,决定他们的性格,他们喜欢独立,也喜欢自己身边的人独立。这样,他就能把我也带得独立起来。这也许会让我感受到一时的舒心,可是到后来,我总会后悔的。
小巴,更多的是让我学着成长起来。
所以我没有那么懒惰了,开始积极着要赚钱了。小巴看着我就觉得特欣慰。但是有些时候,比如穿着套装盘着头发踩着高跟鞋去跑了一天的面试,一回家看见他坐在家里,虽然做好了饭,但是一脸笑容地过来招呼我吃饭,休息一下的时候,我就会觉得特嫉妒特不平衡。
这种时候,通常我就会叫起来:“靠,不干了,巴斯卡尔,”——我发誓,我很少很少这样对小巴直呼其名,而且是用字正腔圆的中文——“凭什么我累死累活还没有个结果,回来还要看着你这么悠闲地跟我做对比?”
他愣了一下,然后很无奈地看着我,耸耸肩:“亲爱的瑾,这是你必须要(炫)经(书)历(网)的,没有(炫)经(书)历(网)这个,你就不完整。相信我,我也是这么过来的。我原本并不想要我父亲的钱。只是现在,某些东西发生了改变而已——如果可以,我是愿意跟你交换的。”
我摇头:“那还是算了。跟你换,你
21、Chapter 21 。。。
那家底儿一个月就能给我花光了。”
小巴被我噎了一下,说:“怎么会呢?”
我摊开手:“不然呢?亲爱的,你别告诉我,跟我混了这么久,你还不知道我的本性。我要是看到了什么好看的,我肯定是想买下来的。你知道我有多少想要的多少喜欢的吗?”
小巴又顿了一下,估计是想到了我之前每一次看到好看的东西了就很兴奋地拿去给他看的场景